第3章 专题(3)
近现代中国移民历史和近现代中国历史是同一个社会历史进程的两个方面。17世纪以来的中国社会历史表明,在人口迅速增长的大背景下,大量的中国家庭需要寻求新的谋生方式。他们因此选择了作出改变和进行迁徙。而为此进行的海外移民活动(旅居或定居海外)虽然具有显著意义,但只是大趋势背景中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缺少耕地的农业家庭会选择新的生存方式,例如在市场上出售家庭手工制品和经济作物。他们还有一种可以出售的“货物”就是劳动力(通常是男性劳动力),这些家庭将过剩的生产力输出到家乡之外更有利可图的地区。这种生存方式并没有导致整个家庭的迁徙,而是让作为劳力的男人离开家庭进行劳动——可能是去附近的农场、相邻的小镇,或更远的地方;可能作为体力劳动者、流动商贩、长途货运商或侨居商人。
这里的假设是,作为一个经济和观念(ritual)上的基本单位的中国家庭并没有被削弱,反而因为其空间的扩张(与现代社会家庭团聚的概念刚好相反)而加强了。外出务工者通过汇款回家的方法,保留了其在经济上和观念上的家庭位置。虽然之前这种人口流动的模式被毛泽东禁止了二十年,但它在今天又以惊人的速度重新发展起来,目前中国境内外出务工者的数量已经达到一亿。
在中国,家庭一直是迁徙活动的核心。几个世纪以来,中国家庭处在一个“空间共同体”和“时间共同体”之中。“空间共同体”指的是“共同生活”,但并不意味着生活在同一个物理位置。一个人对他的家庭的“归属”(情感上和经济上),不会因为他生活于千百乃至上万英里以外而受到影响。相反,“分开生活”可能是指一个家庭共同居住在同一个院落却过着各自独立的生活。
“时间共同体”通过家庭观念和生产活动将一个男人同他的父辈联系在一起。他通过家庭观念(“祖先崇拜”),既向上联系着祖先(供奉他祖先的牌位),也同时向下联系着后代(他最终也会被后代供奉)。生产活动则打造了代与代之间的经济联系,每一代人都有责任照顾现在和未来的家庭成员,以维持和提高家庭的生产力。
这两个共同体并不是中国家庭所特有,但似乎在中国体现得最为明显,尤其是在移民中更是如此。生产活动和家庭观念为远离家乡的外出务工行为确立了物质和心理上的合理性,也鼓励着第一代移民为未来做出自我牺牲。尽管以上因素并没有直接促成移民行为,但是它们为这种生存战略创造了与之相适应的家庭环境和文化。
有时候也会有整个家庭一起进行移民的情况,曾有数百万人以这种方式移居到人口没有那么稠密的丘陵地区,满洲平原、四川盆地以及广西河谷地区。但是这种整个家庭的迁徙往往是最无奈的选择,移民活动的首选还是输出男性劳力,并尽可能地让家庭留在原地。在劳动力满足了自耕需求之后,一个家庭剩余的男性劳力就是它最具市场价值的资源。汇款回家的外出务工者提供了家庭生活所需的重要经济收入。自17世纪起,在具有地理优势的东南沿海,越来越多的家庭输出劳力到东南亚殖民地和台湾本岛。由于便捷的跨海航运支撑着这个地区的联系,我们甚至可以将“南洋”(东南亚)和台湾看作是中国东南和岭南区域的扩展。
基于晚清时期中国人口大迁徙的背景来研究海外移民,可以让我们更清晰地对比在国内和国外环境下的移民模式。公会性质的机构“会馆”,往往作为移民的文化中心而存在着。会馆为移民社区与家乡的来往提供各种方便,并提供一些例如殡葬和运送遗物返乡的基本服务。移民非常虔诚地将家乡寺庙的香灰运送到这里的寺庙神社供奉,他们的神灵就可以为他们提供精神上的慰藉。除此以外,还有很多类似的案例可供研究,帮助我们了解这些侨民为了适应海外生活而设立的各种机构。
从晚清时期开始,移民海外的行为被逐渐认可。大陆人将海外移民视为“外国人”的传统认知也逐渐地淡化了。
相较于传统上认为人口压力是推动移民行为的主要动力或重要因素,我们还应该考虑到晚清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当时的中国人潮涌动,商业繁荣,各种市场关系构建了一个巨大的舞台。每个中国家庭都会自然而然地尝试抓住各种机遇。由于当时的社会已经能够从容应对人口压力问题,境内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可以视作是对商业化的适应性行为。同时,选择留在农村家中的人往往被刻画成负面形象——他们的生活仅仅是围绕在田地和灶台之间,他们细心地照料祖坟,举行各种传统仪式,过着一种远离现实的生活。尽管这些人的生活方式被官方思想家和保守卫道士们所称颂,但也不足以减弱人们对改变生活的渴望。数以百万计的家庭需要改变生活方式,以适应商业化和流动性,他们建立了很多机构来帮助他们适应这一改变,例如会馆、分庙、帮会,以及输送资源和文化的走廊。晚清时期,移民的这些适应机制、相关机构或其功能上的特征最终也被海外移民所继承。在这些方面,令人吃惊的发现是商业化和人口迁徙并没有削弱亲属或乡族的凝聚力,反而成功地维持甚至将它加强了。趋利性的经济体系会削弱亲族关系的说法,不但不适用于中国移民,它甚至不适用于所有的移民情况。
我们所说的“移民社区”是一个双边的有机体,它镶嵌在两个不同的社会中间并承担起文化意义上的“走廊”的功能。它帮助两个社会互通人员、资金和信息。即使是在移民已经拥有了稳固且不依赖于家乡的利益基础(niches)的情况下,他们仍然会维持着与家乡和亲族的联系。其首要原因是利益因素,他们需要从家乡购买劳力,同时也需要将财富输送回家乡。另外也有文化上的因素,一个旅居的劳动者或者商人,可以通过提供资金以及帮助亲属移民的方式来赚取社会资本。这种帮助和依附并不排斥与其客居地的非亲属或异乡人的合作,有时甚至会发展为双向的忠诚。维持利益基础就意味着要与家乡建立一个同时拥有文化、社会和经济性质的走廊。在晚清的中国社会,这样的走廊纵横交错,进行着繁忙的资金、社会和文化输送。这些走廊可以被视作家乡的扩展,将人们的利益和情感延伸到很远的距离。这种连接既是物质上的,也是文化上的。
当我们探讨早期中国海外移民社区的时候就会发现,利益基础和走廊构成了他们的生活框架,这和中国境内的移民并没有区别。利益基础是保证一个移民生存下来的职业特长或社会角色(也可能是好运、勤劳和繁荣的大环境),通常对东道国具有社会经济价值且较少有来自其他群体的竞争。寻求可行的利益基础是所有移民都必须要面对的挑战,也是他们求生的第一步,这在他们还没有完全了解当地的经济环境时就显得特别艰难。这个过程类似于生态学上物种的迁徙和适应,最后往往是通过竞争的方式,实现整个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利益基础”是保证移民群体在新环境生存的关键因素,而“走廊”是移民的老环境的延伸,它以一种显而易见的方式将移民与他们出身的村落、宗族和乡土连结在一起。我们需要将它与“乡愁”(myth of return)和回家的渴望区分开来,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实际上移民并未离开家乡。虽然他们生活在别的社会中,但他们依旧保留了他们在经济、文化和血缘上的归属。维持这样的“走廊”可以说是侨居生活的本质。无论是从心理上或是习俗上,移民都不会割断与故土的联系,他们也不会改变他们在血缘上和文化上的标记。
走廊除了有空间性的特征,他们的重要性更体现在社会和经济上。一位欧洲华人移民的权威否认这个说法,他认为那些输出海外移民的社区(侨乡)与海外移民社区间最为重要的是亲人间的情感联系而非社会和经济联系。[6]但我们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移民与其客居地社会的隔离(这尤其是在第一代移民身上会特别明显)。萧灿鹏[7]关于中国洗衣工的研究论文正是以“社会隔离之研究”作为副标题的。这里的“隔离”是指海外移民与非华人社区的隔离,而并不是他们与家乡的隔离。从当时海外移民与家乡的来往信件(萧灿鹏引用的文字证据)里,可以找到有关汇款和劳动力输出的内容,证明了走廊一直处在有效运作当中,它在心理上和经济上保持了海外移民和家乡的紧密联系。在现在这个交通、通讯、金融系统都很发达的时代里,移民或许可以很容易地维持与家乡的联系。但让我们惊讶的是,现有证据可以证明,人们在更早的时代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类似的联系。
这样的走廊会持续多长时间?一个合理的假设是,这些走廊仅仅会作为第一代或前两代移民的适应机制而存在。但是我们有证据证明,双向的人员和资金流动在航海时代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经济利益可能会使走廊持续开放以保证劳动力的外输,以及人员(无论生死)和资源的回流。利益基础和走廊随着时代和大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他们之间的互动在移民历史中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如果一个移民社区的利益基础涉及与中国的贸易,那么长期地切断他们与中国的联系,也就等于剥夺了他们的利益基础。相反,当移民的后代不再依赖老移民的利益基础,而是更广泛地参与到本地社会经济生活之中时,走廊就会变得脆弱甚至消失。
目前我们所勾勒出的晚清社会形态显示出了一种依赖于人口流动的生活方式。生态因素促使人们迁徙,从而有效利用可使用的生存空间,因此劳动力会在空间和职业分工上同时呈现分散的趋势。由此产生的“移民社区”和“家乡(侨乡)”,逐渐形成在这一社会形态的两端,对于任何一端来说,他们的健康发展和生存都决定于其与对应端的人员、金钱和文化往来。在这样的社会中,所有的社会阶层都接触到了贸易和商业知识。参与了商业网络和市场化的农民需要了解民间信贷、风险盈利和雇佣关系等概念。实际上这给了这些贫困的外出务工者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来学习财务和商业知识,从而使他们获得了在外独立经商的能力。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中国海外移民强大的生存能力,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中国本土的商业化过程。
在将近五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移民已经建立并且还在继续发展着很多“海外飞地”。它们作为允许特殊规则存在的场所,为清帝国及现代中国提供了可以与海外进行商业合作的通道,并且同时保证这种合作免于官僚规则和意识形态的掣肘。
殖民地为中国商人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经营场所。其中的精英从欧洲殖民者手中(在暹罗则是从君主手中)得到了很多特权,甚至包括税收业务的特许经营权。税收权使富有的商人有机会垄断那些高回报潜力的关键行业,例如鸦片和酒的制造销售、赌场和妓院的经营。其中也包括一些并不引人注目但仍有利可图的行业,例如屠宰场和农村集贸市场。商人需要向殖民地政府支付大笔金钱来买断这些特许经营权,并期望着能够收回投资并且谋取暴利(垄断意味着他们可以操纵商品的价格)。这样的垄断经营往往会塑造出华人社区的“领袖”,他会承担执法、仲裁和保护侨民的责任,并担任华人社区和统治者之间的中间人。
中国商人和他们的客户无疑是殖民地的二等公民,但与三等公民的当地土著相比已经值得庆幸了。他们的商业技能为殖民者所重视,并因此得到了相应的保护。这种合作关系和中国的官商关系十分相似,但是与中国内陆的情况相比而言,他们的处境要好得多,就像1899年一位在新加坡的华人移民这样写道:“生活在英国、荷兰、葡萄牙、法国或者西班牙的殖民地有一大好处,就是可以享受这些国家仁慈的保护,却不用面对贪婪和态度恶劣的官吏。坦率地讲,在这里发展业务比在中国要容易得多。”[8]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从事中欧贸易的殖民地港口作为被特别保护的飞地,可以不受本国制度的阻碍,所以移民会更喜欢这种经营环境。
作为东南亚殖民地的补充,在19世纪中叶产生了另外一种飞地,即中国沿海的“通商口岸”。口岸开放是英国人使用武力的结果(类似于殖民战争),但是口岸的管理却得到了中国商人的积极合作。随后通商口岸的制度在20世纪中叶被取消,又在80年代以“经济特区”的名义回归并取得了成功。这些经济特区通常是专门从事国际贸易和工业品出口的港口城市,与通商口岸不同的是,经济特区的规则和政策都由中国政府制定。
欧洲殖民地、通商口岸、经济特区的演变体现了体制的发展,这个体制连接了中国经济体和世界市场(包括市场、理念和技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功能,就是让中国与世界市场整合的同时,又与僵化、腐败、多变和猜忌的中国官僚体制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