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序(6)
第四道权力利益的羁绊,是政府部门权力之争。三层经营与两层经营,多围绕谁是出资人代表,讨论是在围绕自己控制权。财政部与国资委便存在“所有权”之争,他们都是出资人代表,两套国资管理体制大相径庭。财政部主要通过汇金公司来管理金融国资,其体制接近于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383改革方案”中似也提出,国资改革要参照淡马锡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建立和完善出资人制度。而国资委的专家解释,“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总体上不是淡马锡模式,也不是三层框架。改建或组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并不是新增一个中间管理层级,而只是一个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企业,所以还是两层架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资委的派出机构,国资委由一级变为二级,似乎国资委的权力更大了。
第五道权力利益的羁绊,是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权力之争。“依法治企”的重点应该是:政府要守法,不能干预企业的微观经营活动与法定权利;国有股东要守法,不能逾越公司治理的规则与程序。《指导意见》要求政府必须树立法治观念,“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不管是《指导意见》,还是以后多份配套文章,都对职业经理人给予充分的笔墨,给以规定。但在实践中,政府不守法的事情屡见不鲜,普通存在董事长一人说了算,现在把经营权交出去,董事长不习惯,也舍不得。现在讨论文件时不会有太大的分歧,下一步落实起来会上升为主要矛盾,这是一场博弈。
由于《指导意见》是一份纲要性文件,还有诸多细节需等待后续文件的出台才能见分晓,比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究竟如何设立,其与国资委和财政部等部委之间的关系如何安排,上述“直接授权”的试点范围划定等,这个试点时间有多长,在2020年前能否普通推开,目前均未可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分歧存在已久,从未平息,也让国资改革一度胶着不前,多年来难有大突破。
可以看出,从与权力的结合程度,以及对公共资源实际占有的程度,决定既得利益者类型。既得利益群体虽然往往以“改革者”的面目出现,但是使有利于社会整体和长远利益的改革举措出不了台或延宕出台,或使已经实施的改革措施发生变异,不经意间使改革可能成为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
从本质上看,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密不可分的。只有经营得好,所有权才更稳固,更长久。我们强调这次改革的经营权意义并不是否决所有权。支配所有权者希望永远支配经营权,支配所有财产。所有者则希望能够重新享有所有者应有的权利,经营者则希望能够享有经营的权利,两者必然发生冲突。这时,所有者往往处于上风。当然,我们也不是绝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者。在目前,这一阶段,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主要矛盾,即决定改革成败的主要矛盾方面。这个问题解决了,改革便向前推进一大步。当第一种矛盾上升,特别是经营权影响所有权的控制力时,适度的“合”也是必要的。
《指导意见》对放弃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员工持股、战略性重组、国有股减持等敏感问题表述不够细的地方,依然留下相当的模糊地带。这样的含糊将成为助长国企改革的阻力和一些人为官不作为的借口。
八、改革的突破,需要理论的支持
历史难题总是那一阶段历史需要而催生的。目前,正是“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开启的阶段,“十三五”规划实现与回应改革实破的目标,还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是“五年”时间,三个五年的重合,赋予国企改革沉重的使命。中国国企正遭遇外需回落和产能过剩的双重不利冲击,《指导意见》上讲到,国际竞争与国内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中高速与中高端水平的双中高。现在来看又到了寻找改革红利的时候了。即使不搞国企改革,我们这个国家也要搞经济结构调整。中高端水平将要求我们放弃低端水平。而国企改革的“创新发展一批、重组一批与清理退出一批”,正是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国企改革确实是刻不容缓。现在,我国经济进入近十多年发展速度最慢时期。特别是2010年后,企业发展缓慢,困难增大。在1999—2001年大刀阔斧式的国企改革后,国企三年脱困,国企改革红利迎来国企经营效率大幅提升,全国国有企业销售增长率在01年触底5.7%后,开始向上攀升于2005年到达阶段性高点13%,2009年在“四万亿”的刺激下,国企企业销售增长率从2009年的3.5%迅速攀升至2011年的17.5%,后来销售增长率快速滑落至2013年的7.5%。现在新一轮国企改革有望再次激发国企活力,提升国企治理效率。
经济下行期是国企改革的最好时机。与危机时期进行改革相比,经济繁荣时期的国企改革其深度恐怕将有所打折。我们现在身处的环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面临各种因素倒逼,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前所未有。在经济不太好的时候,犹如一个人身体不太好的时候,动手术是不合适的。可是到了经济好的时候,又忘记了改革。但越改革的时候,又会带来更多的伤害。经济本身不好的时候,再去改革,造成更多的失业和破产,可能对经济是雪上加霜。很多地方,特别是重化工业比较集中、产能严重过剩比较严重,稳增加的压力更大。如果要减产能,对企业来讲难题也很多,比如说职工安置问题、社保问题,还有银行坏账的问题。看来越是经济不好的时候,越需要改革,只要不触及稳定这个底线。
放开经营权,国企到关键行业与核心领域去发展,这是改革的实质上进步。因为改革的本来意义就是权力与资源的重新分配,按市场来配置,而不是紧紧地把权力与资源攥在自己手里。这是一个挑战,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新的风险。
国有企业改革,现在在理论上并有解决问题,意识形态也还有不少风险。因一部分人过于集中地讲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人们不敢提私有经营,甚至不敢提混合所有制经济,因为这也是政治与理论问题。异常庞大的苏联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惯性仍然存在,而全盘两化的经济理论更是不屈不挠,显然,背后有来自欧美经济学理论的支持。
国有企业改革还非常漫长。在长期争论中,观点和利益错综交织,争论的背景有时简单有时复杂,很难形成有共识性的句号。如果说企业结合与分权是经济学中永恒的命题,那么可以肯定,已有的经济学理论没有真正考察过分权,即使是制度经济学也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严重性。也正是由于对分权理解的不清晰,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简单地将公有制当作是实现计划的唯一方式,结果困难重重,以至我国现在谈计划色变,又去向另一极端变成唯市场论。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市场经济学的分支,即国企分权经济学。通过分权经济学的建立我们可以考察群体内部组织和安排,从而解构国有的内涵是什么,从而为企业和国家的管理行为提供指导。
国企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问题需要开展全面研究,由于这是世界舆论意见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涉及很多利益群体,对于国企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问题它应当得到类似“白皮书”规模的阐述。使人们明白我们已经走到哪一步,下一步朝哪里迈,作为对《指导意见》的补充,显示出图象。
2008年前后,我曾研究消费主导型社会论,提出消费与供给平衡问题。这些年来,我重点研究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即供给方改革。国企改革理论问题,集中研究五个理论,即“分类决定论”(2012年1月),“国企市营论”(2012年6月),“大企业时代论”(2012年9月),“薪酬差异论”(2014年8月),这两年是“两权分离论—两把刀论”。2014年底,《中国青年报》记者崔丽采访,我提出“两把刀论”。我觉得中国建材董事长宋志平提出的“央企市营论”,是对国企改革的很大贡献。我说的“国企市营论”是2012年上半年研究他的“央企市营论”开始的。当时,我写了六论央企市营,就是中国建材的实践。我后来研究的这几个东西是相通的,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现在归结到经营问题上,就是经营权改革理论体系,从操作层次就是两权分开,实现国有资本增值这一目的。
按马克思原意,资本是能够增值的价值。我们现在管资本,就是管增值,我们回到马克思经济学理论的基础。把改革重点放在增值过程中,把所有权变成价值增值的所得权,这也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的原意。
目前,国企不仅是国家的一种“政治基础”,它也是中国社会平衡的重要“心理基础”。国企对中国社会公平感的支撑要远大于它们对这种公平感的侵蚀。值得一说的是,尽管社会对国企的批评很多,甚至超过于现实,让很多国企人感到委屈,但这不意味着全社会已经“讨厌”国企,只能说明社会更为关心国企,关心我们民族的命运。国企利益正在日益被全体人民“分享”,这也是人们承认的事实。
这次把改革的时间目标定位在2020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相一致,可见紧迫性。在今后五年,中国经济体制将发生两场改革,一场是国家宏观层面的政府调控变革,由投资刺激为主的调控可能会让位于供应结构调整为主的调控;一场是企业微观层面的国企改革,由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让位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脱离。这两场变革汇聚于一个焦点,这就是政府放权,让企业彻底走向市场。国企改革的深化,将为我国供给与消费结构的宏观调整创造基础与条件。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家加快宏观调控这个大背景下,国企改革不断探索出路,只有充分理解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内涵,并合理地将其运用到国企改革实践中,让所有权与经营权实现分离,才能最终完善内部结构治理,增强国企的活力,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在国企改革的艰难实践中,需要理论的创新。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两权分离的经济学理论将应运而生,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归纳与提升。
(根据2015年10月9日在深圳的演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