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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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原始社会

导言

这一章着重分析了历史上为强权辩护的种种学说。卢梭反对这种辩护,因为人类即使拥有自身的统治者,也并不代表有一些人天生就是统治者。这里的关键是,统治者是如何产生的。在家庭里,父亲的强权地位会随着孩子的长大而被彼此间的契约所代替。同样,社会也不能简单地宣布人的等级而确立强权的合法性。奴隶天生并不是奴隶,而是强权的奴隶制让人成了奴隶,是先有了奴隶制而后才有了奴隶,并不是相反。

在所有社会形态里,最古老、最自然的社会形态是家庭。孩子在需要被养育的时候才会依赖父亲。没有了这种需求,也就没有了依赖关系,孩子就不再服从父亲,父亲也没有了照顾孩子的义务,双方就平等独立了。假如他们还在相互依赖,那就是意愿的结果,并非自然的结果。此时的家庭就是靠契约来维持关系的。

这种共同的自由是一种人性的产物。人类的最重要的基础是要保障自身的生存,人性最重要的关爱,即是关爱自己;一个人到了可以判断维持自己生存的最佳方法时,就拥有了知性,也就独立自主了。

那么我们可以假设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初始形态:国王相当于父亲,国民相当于孩子;每个人生来都是自由平等的,只有为了利益才会放弃自由。而两者的差别是:家庭里父子之爱就能体现父亲对孩子的关心,而国王与国民之间却不存在这样的关心,所以取代它的是控制欲。格劳秀斯[1]认为一切人类政府的建立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为此他还引用了奴隶制作为例证。他总能够提供事实来证明其独树一帜的推理。[2]人们还可以想象出一种更合理而不是更有利于专制君主的方法,这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根据格劳秀斯的观点,全人类归属一部分人还是一部分人归属全人类,仍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虽然他在整本书中对第一种观点更加认可;同时霍布斯[3]也有相同的观点。在这些作者那里,人类被比作拥有各自头领的牛群,头领保护他们是为了要吃掉他们。

就像牧羊人的品质比羊群高一样,人类的统治者作为人类的牧羊人,其品质自然就会比人民要高。根据费龙的记载,卡里古拉皇帝[4]就曾通过这种比较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君主贤明而国民无知。

进而卡里古拉的结论又演变成了与霍布斯和格劳秀斯相同的结论。早在他们之前,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人生来根本就不是平等的,有的天生就是奴隶,有的则是主人。

亚里士多德的话是正确的,但他错将结果当成了原因。可以确定的是,在奴隶制下出生的人,都生来就是奴隶。在枷锁的束缚下,奴隶们不仅一无所有,就连摆脱枷锁的欲望也都丧失了。他们沉浸在自己被奴役的状态中,就像优里赛斯[5]和同伴们热爱他们如禽兽一样的生活。[6]如果说有的人生而为奴的话,那只是违背天性的奴隶制造成的。强力创造了第一个奴隶,而他们自身的怯懦则使他们永远是奴隶。

我从未提及亚当王或诺亚皇帝,即便有人说他们身上有萨土林[7]儿子的影子,他们仍然是瓜分世界的三大君王之父。一些舞文弄墨者认为,诺亚的事与农神的事是完全一样的。我希望大家能感激这种谦逊的态度,因为我作为那些君主的后裔,我知道如何进行考证,说不定我还是人类合法的君主哩!无论怎样,都不能否认亚当是人类的主宰,就像鲁滨逊作为荒岛唯一的居民便是荒岛上的主人一样。这种帝国的好处是,国王不必担心叛乱,也不受战争和谋权篡位的威胁,能够安享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