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理论成果的体系结构(1)
(一)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概念
毛泽东思想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末期和30年代前期,成熟于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在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了党章。毛泽东思想是一个特定的科学概念。在20世纪4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的一些理论工作者在有关文章中曾提到毛泽东的思想。毛泽东思想正式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见于1943年7月8日王稼祥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一文。他说,“毛泽东思想就是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的布尔什维克主义,中国的共产主义”,“它是创造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与此同时,刘少奇在《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思想》一文中也有类似的阐述。1986年8月15日,胡耀邦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深切纪念王稼祥同志》一文指出:“他是我们党正式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一科学概念的第一个人。”“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与“毛泽东思想”,两者3字之差,却反映出对它的科学含义理解上的差异。前者是作为一个人的思想;后者发展为一个特定的科学概念,对这一科学概念内涵的理解和阐释,随着历史的发展、思想的丰富而不断深化与明确,成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1945年4月,刘少奇在中共七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正式阐述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含义。他说,“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在目前时代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民族民主革命中之继续发展,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优秀典型”。此后,1945年7月《解放日报》社论、1940年《解放》第3-5号载文《论毛泽东思想》,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直至1979年9月以前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与学术界,都以中共七大关于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含义为依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与重新确立,党的领导层和理论界对毛泽东思想科学含义的研究进一步丰富与完善,在原来界定的基础上,又增添了“是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两个含义。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上叶剑英在讲话中指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思想是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革命斗争经验和新社会建设经验的结晶,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198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专设“毛泽东的历史地位与毛泽东思想”一节,对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含义作了更加科学、更加完整和严谨的概括。《决议》指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把中国长期革命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形成了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的指导思想,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含义所作的科学概括,从宏观上指明了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从该《决议》的概括中对其科学含义可以作出四个方面的阐释:毛泽东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关系;毛泽东思想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关系;毛泽东个人与党的领导集体在毛泽东思想创建和发展中的贡献及其关系;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个人晚年所犯错误的区别。
第一,正确地回答了毛泽东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是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提出来的。即从思想体系来说,毛泽东思想是属于马克思主义即共产主义思想体系范畴的,而不是独立于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之外的与之并列的思想体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基础思想渊源。另外,毛泽东思想又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照搬,而是有其自己的特点,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体系。
第二,正确地回答了毛泽东思想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的关系。《决议》指出,它是把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中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从而形成的适合中国情况的科学指导思想。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建设及其所取得的丰富历史经验,是产生毛泽东思想的物质基础,同时,毛泽东思想又是指引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斗争夺取胜利的指南。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与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两者是认识运动的辩证关系。如果把马列主义当成教条,不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就不能成为行动指南。因此,马克思列宁主义必须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才能成为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夺取胜利的思想武器。毛泽东思想就是这种结合的重大理论成果。
第三,《决议》正确地回答了毛泽东个人和党的领导集体在创立、形成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关系。《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的,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者,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毛泽东是杰出的代表,毛泽东的科学著作是毛泽东思想的集中体现。事实上,毛泽东著作许多篇章是经过党中央有关部门集体讨论、研究后,由毛泽东集中升华而形成文件或报告,有些则是按照毛泽东和党的集体的思想和意志,由相关部门起草,经毛泽东修改定稿的,有的则是由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分别撰写,最后由毛泽东汇总而成。
第四,《决议》把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理论区别开来。《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因此,不能把毛泽东晚年提出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当成毛泽东思想,因为它既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也违背了毛泽东思想根本原则和党内其他一些人的意志,更不符合中国实际,是对当时我国阶级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所作的完全错误的估计,显然不属于毛泽东思想范畴。可见,根据《决议》的阐释,毛泽东晚年理论上的错误同毛泽东思想是两个不同范畴,有其各自的内涵。这种区别既是科学的,也是完全必要的。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不能由于他晚年在理论上、实践上犯了错误,由此而怀疑和否定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价值。
(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1.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形成的客观必然性
毛泽东思想是一个具有自己特色的完整的科学体系。毛泽东的科学著作大都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革命斗争中,有针对性地回答实践中提出的问题所作的报告、讲话,会议总结,或者发出的指示。有的是对敌人的揭露和批判,有的是对党内错误思想倾向的批评,有的是对革命经验的总结、调查研究报告等。人们在阅读若干篇文章或读《毛泽东选集》后,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很难了解和把握它的科学体系。因此,邓小平曾指出,毛泽东思想在许多领域发展了马列主义,必须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掌握它的科学体系,用以指导全党的工作,不能断章取义,并号召理论工作者要下功夫认真研究它的科学体系。
毛泽东思想是个科学体系,有其客观依据和实践基础,因此有其形成的客观必然性。这就是中国的特殊国情和中国革命的特点,及中国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和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发生在东方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这个社会的政权性质、经济形态、阶级与阶级关系、生产力水平、社会主要矛盾等,同资本主义相比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这种特殊并非指任何国家社会都有的特点,而是指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又不同于完全封建主义社会的另一种特殊类型的社会。由此而产生了中国革命的特点,主要是革命的长期性、复杂性、曲折性、艰巨性。
中国革命的特点决定了中国革命经验的全面性、广泛性,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对敌斗争既有帝国主义又有国内反动派;对国民党既有过合作又有过斗争;对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政党既有联合又有斗争,有以斗争求团结的经验;有领导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的经验;有长期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也有反对外敌入侵的民族解放战争的经验;有在国统区合法斗争的经验,也有白区地下斗争的经验;有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也有经济建设的经验;在对外关系上有处理同共产国际、苏联的关系,也有处理同暂时同盟者及帝国主义敌对势力的关系的经验;在党的建设上有建党的经验,也有处理党内矛盾的经验。
2.体现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历史文献
关于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结构,在毛泽东思想形成过程中及其成熟并被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以后,毛泽东本人从未作过阐明和概括。在党的历史上也从来没有专门从体系上进行分析和概括的文件,有的决议也只是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毛泽东思想体系。迄今为止,在党的历史文献中体现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主要有三次:最早见诸历史文献的是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二次是同年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作的修改党章的报告——《论党》;第三次是1981年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尽管这些历史文献是作为报告和决议而发表的,不是正面论述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但今天对于我们学习研究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仍具有重要价值和指导意义。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在延安整风运动的基础上,中央委员和党的高级干部,经过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系统地阅读了党的六大以来党的重要历史文献,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了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对若干重大历史问题作出的结论。这个文献使全党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决议》着重批评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党内曾经出现的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特别是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领导在政治、军事、组织、思想上的错误,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突出贡献,系统地总结出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一整套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明确指出对犯错误的同志应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决议》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从中国国情出发,对党的历史问题,实事求是进行分析评价。关于中国革命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阐述,无论是政治战略与策略,还是军事战略与战术,都是以毛泽东的论述为指导,对“左”倾教条主义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有说服力的批评。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政治上系统而精辟了地阐述了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的论断,进一步指出中国革命的基本特点和基本规律,规定了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曲折性,能够利用敌人的矛盾,在敌人统治比较薄弱的地区首先建立和保持武装的革命根据地。进而在革命任务和阶级关系的问题上,在革命战争和革命根据地的问题上,在进攻和防御的策略指导上,批评了各次“左”倾路线所犯的错误,在这三个中国革命基本问题上,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毛泽东的基本理论和观点。《决议》从军事上系统地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毛泽东军事思想,明确指出:“毛泽东同志的军事路线从两个基本观点出发:第一,我们的军队不是也不能是其他样式的军队,它必须是服从于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服务于人民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工具;第二,我们的战争不是也不能是其他样式的战争,它必须在承认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条件下,充分地利用敌之劣点和我之优点,充分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以求得生存、胜利和发展。”[1]《决议》从第一观点出发,论述了毛泽东建军思想,关于红军的宗旨、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及军队三位一体的任务、军政军民官兵的关系等,批评了军阀主义倾向和单纯军事观点;从第二观点出发,阐述毛泽东关于红军作战形式,人民战争方针及一系列战略与战术原则,批评了各次“左”倾路线在军事上的错误。这样,《决议》关于军事问题,实际上系统地、全面地概括了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基本观点,并体现了军事思想的体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