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古玩商
古玩商号最先出现在什么时代,现已无从考证。据一些名人札记的记载,明代中叶就有了古玩商铺。到了清代,古玩商铺就更多了,业务也更加繁忙,社会地位也很高。这是社会的实际需要造成的。
北京的古玩商铺有小摊、挂货铺、古玩铺三种。小摊和挂货铺并不专门经营古玩,所以本书专门讲古玩铺。以前北京的古玩铺遍布北京城,琉璃厂一带最多。从明代以来,琉璃厂就是书肆、纸铺、笔庄、文具店的汇聚场所。士大夫们如果经常光顾古玩商铺,显示其有钱和悠闲,必然会引起社会的非议,遭到御史的弹劾。但若买书买纸买笔买文具,就不会有人非议指责了。
商人明白了士大夫们的这种心理,将古玩商铺开到琉璃厂的纸庄、笔庄、文具店集中的地方去。这样,喜好古玩的士大夫们经常光顾古玩商铺,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是琉璃厂成为古玩市场的主要原因。另外,后门一带是王公聚集之地,古玩商铺也很多。今天王公贵族则已成历史,沧海变桑田,除了琉璃厂还能维持外,其他地方的古玩铺所剩不多了,旧时古玩商们交易的真实情况也很少被今天的人们了解了。
一般外地人都认为,北京商人最不注重信用,说谎骗人,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严重。这种情况在其他商界是否属实,作者不敢随便下结论。但是,在北京,真正的古玩商则绝对不是这样,实际上他们很注重信用。表面上古玩没有定价,但在内行眼里是有价位的,以前官宦人家把古玩作为最可靠的不动产留给子孙,如果古玩价值不能确定,怎么会收藏呢?而且,过去的外地官员送礼不但不讨价还价,也看不到所送的物品,一切由古玩商代办。如果古玩商不讲信用,买主金钱上受影响是小事,耽误买主的前程却是大事。古玩的买主多半是当权者,如果古玩商的信用不佳,当权者不必正式取缔,只须稍作暗示,古玩商立即就会遭受意外的祸事。再就是收买古玩不像购买其他东西那样见了就买,一定要多方打听,找人介绍。如果信用不好,谁肯去介绍呢?
琉璃厂古玩商和有名的收藏家
1930年琉璃厂古玩商和有名的收藏家为在美国经营古玩的龚展虞(穿西装者)举行接风宴会时的合影。照片中的古玩商有茹古斋的白五楼(前右四)、大观斋的赵佩斋(前右五)、博韵斋的杨润芝(中右一)、商务印书馆的孙伯恒(中右三)、博韫斋的杨伯衡(中右六)、铭珍斋的韩敬斋(中右五)、论古斋的江汉震(中左三)、庆云堂的孙彦生(后左一)等。
古玩业完全不同于其他行业。一般店里货品并不齐全,但你要买任何古玩他都能给你找到。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全体古玩商像同开一个铺子一样,古玩商会的组织成员相互联系密切,各店主每天一定会面,谈论各自新进的货以及其店内存货,因此每个店主对整个古玩行的存货都了如指掌。如果顾客求购的物品本铺内无货,但别的铺子里有,也可以取来代售。而且卖价不能超过原货主的叫价,如超过,原货主会认为代卖者不重名誉和无信用,下次绝不会再合作。代卖出的价格也必须如实告诉原货主,然后原货主支付代理费用。如果有一分不实,则会丧失信用,从此再无人与其合作,这样就无法在古玩行中生存下去了。古玩商的交易从任何方面来讲都需注重信用。
再有,古玩商有个通行的规定,凡是售出的古玩,只要没有改毁原状的,无论经过多少年后如发现与原来所说的不符,都可照原价退钱,不讲信用的人是无法赚昧心钱的。并且古玩商都最重义气。都说“同行是冤家”,但这话不适合古玩界,他们互相帮忙,通力合作,彼此都有联系,彼此都公开店内的物品,而且彼此都可以互相代售。比如外地来京的一位大官喜欢收藏铜器,古玩行业只有甲商与那位要员相识,那么其他古玩店的铜器都由甲商取去与此人洽谈,无论卖价多少均照实报告,没有丝毫隐瞒。再如在古玩市场中出现了一件珍稀物品,几个人都想购买时,不是采用投标的办法,而是大家合伙购买下来,称之为“伙买”,然后由一人设法出售,其他人也不问他卖给何人,价格多少,只是在成交后凭口头告诉大家就行了。由此可见古玩商绝不随意要价,不随意骗人。
古玩商在门市收购货物时也同样重信用。比如某人要将一件文物卖给古玩铺,古玩铺出价二十元后又增至三十元,出售者愿卖就将货留下。如果再拿到别的店铺去卖,别人出价不到三十元,又再拿回到最初出价三十元的店铺,此时,古玩商不但不出原先议定的三十元,就是一元钱也不允许留下,这是古玩铺的行规,表明言行一致。总之,古玩商重信义,经常与古玩商交往的人一定知道这个说法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