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从故乡邓弗姆林到美国
我的好姨夫劳德认为背诵在教育中极为重要,而我和多德也因此得到了好多便士。我们经常身着小披风或衬衫,卷起袖口,头戴纸头盔,脸上涂黑,手拿木板条宝剑,向同学或长辈们背诵诺瓦尔和格雷纳温[8]的台词,或者是罗德里克·杜与詹姆斯·菲茨-詹姆斯[9]的诗句。
我清楚地记得,在背诵诺瓦尔和格雷纳温之间一段著名的对话时,我们在重复“该死的虚伪”这一短语时非常紧张。起初,当我们念到这一令人不快的“该死”时,总是轻轻地咳嗽一声,引得旁观者大笑。后来,姨夫告诉我们,我们不必咬牙切齿地说这个词,这让我们感到如释重负。我想我们过去做了很多这样的练习,我通常扮演格雷纳温的角色,不断重复这个拗口的词。对我来说,这个词有禁果一样奇妙的吸引力。我充分理解玛乔丽·弗莱明的故事。一天早上,她很生气,所以在沃尔特·司各特拜访她并问候她时,她回答:
“今天早上我非常生气,司各特先生。我只想说‘该死’,但我不会。”
此后,我很注意这个词的用法。牧师可以在布道坛上说“该死”而不会有罪恶感,那我们在背诵中当然也可以很坦然地这样表达。我对下面这个场景也印象深刻:诺瓦尔和格雷纳温发生争斗时,诺瓦尔说:“如果我们再斗,必将分出你死我活。”我在1897年为《北美评论》撰写的一篇文章中用到这句话。我姨夫看到后,立即坐下来从邓弗姆林给我写信,说他知道这些话的出处。他是在世者中唯一知道的人。
我姨夫的教学方法无疑让我的记忆能力大大提高。在教育年轻人方面,我认为没有比鼓励他们记忆并经常背诵喜爱的文章更重要的方法了。任何事情只要我喜欢,我都可以很快学会,这让一些不太熟的朋友感到惊奇。无论是我喜欢的东西还是不喜欢的,我都可以记下来,但是如果我对它们的印象不是很深刻,过几小时就会忘掉。
儿时,我在邓弗姆林的学校里面临的考验之一就是每天记住并且背诵几段赞美诗。我的方法是,直到开始往学校走时才看原文。如果慢走的话,我到学校只需要五六分钟,但是在此期间我却可以很轻松地就把赞美诗背会了。由于第一堂就是赞美诗课,我可以现学现卖,就很顺利地渡过了这一难关。假如30分钟后再让我背一次,我恐怕结果会很惨。
我从家庭以外的人那里挣到或收到的第一枚便士来自我的老师马丁先生,这是因为我在全校师生面前背诵了彭斯的诗《让人类哀痛的事情》。写到这里,我想起后来和约翰·莫利在伦敦一起吃饭的情形。当时我们谈华兹华斯的生活时,莫利先生说他一直在彭斯诗集中寻找《致老龄》这首诗。他非常欣赏这首诗,但是他却找不到原文。我很高兴地为他背诵了这首诗的一部分。他当即给了我人生中的第二枚便士。啊,尽管莫利先生很了不起,但他算不上我认识的第一个大人物,我的马丁老师才是。他对于我来说真的很伟大。但是“诚实的约翰·莫利”的确是个英雄。
在宗教事务方面,我们不太受限。当学校里的孩子们被要求学习《简单教理问答》时,多德和我却可以例外。这一安排的具体细节我永远没能清楚了解。我们家的所有亲戚,包括莫里森和劳德家,在神学和政治方面的观点都很进步,并且对教理问答持反对态度,这一点我十分肯定。我们的家庭圈子中没有一个人是正统的长老派教徒。我父亲、舅舅和艾特肯姨妈、劳德姨夫和卡内基叔叔都已经放弃了加尔文教派的教义。他们中的大多数后来曾一度追随斯维登堡的教义。我母亲从来不谈论宗教事务。她从不向我提这些事情,也从不去教堂,因为早些时候没有仆人,她必须自己承担所有家务,包括给我们做周日的晚饭。《一神论者钱宁》这本读物一直是她那个时候最喜欢的东西。她真是不可思议!
在我的儿童时期,神学和政治事务正经历剧烈的动荡。我听过大家对当时最激进的政治思想的一些争论,如废除特权、公民平等以及共和主义,还听过许多对神学话题的辩论。这些辩论对易受影响的孩子的影响是大人们想不到的。我很清楚地记得加尔文派严厉的教义对我来说有如噩梦,但是感谢我前面提到的那些影响,这样的恐惧感很快就消失了。长大后,回顾过去时,我很感谢父亲有一天做出的重要举动。在牧师宣讲人生来有罪的教义时,我父亲愤然站起来,离开了基督教长老会。此事发生在我出生后不久。
父亲不能忍受这样的说教,他说:“如果你的宗教和上帝就是那样认为的,我要寻找一个更好的宗教和更高尚的上帝。”他从此离开了基督教长老会,再也没有回去。不过,他并没有停止参加其他形式的教会。我看到他每天早上都进入小储物间祷告,这让我印象深刻。他是一位真正的圣徒,永远虔诚。在他看来,所有的教派都是善行的代理人。他已经发觉,宗教信仰理论很多,但是宗教只有一个。父亲对宗教的理解强过那位牧师,这让我很满足。那位牧师向我们勾画的不是天父,而是《旧约》中残酷的复仇者形象。安德鲁·D.怀特在自传中称其为“一个永远的施虐者”。很幸运,这样的认识大体上已经成为过去。
我童年时候的主要乐趣之一是养鸽子和兔子。每当我想起父亲不嫌麻烦,为这些宠物搭建起温暖的小窝时,我就非常感动。我家成了我和小伙伴们的大本营。我母亲一直认为,良好的家庭影响是让她的两个孩子健康成长的最佳保证。她经常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步就是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为了让我们哥儿俩和周围的孩子们感到快乐,她和我父亲愿意做任何事情。
我的第一次商业运作就是雇我的小伙伴们照看我的那些兔子,为期一季,我答应给他们的回报是,当小兔子出生时,我会用他们的名字给这些小兔子命名。每到周六,我们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为这些兔子找寻食物上。今天回想这些事情时,想到我和他们做的这笔吝啬的交易,我感到良心不安。当时,很多人很乐意和我一起为小兔子搜集蒲公英和苜蓿,只为了这样一个特别的回报——一个对劳动给予的最低报偿。唉,我那时还能给他们别的回报么?我什么都没有。
我很珍视这次商业规划,认为它显示了我早期的组织能力,这是我在物质方面获得成功的基础。这种成功不应该归因于我个人知道多少或者做过多少事情,而应归因于我能够了解并且选择那些比我知道的更多的人。对于任何人来说,这都是宝贵的知识。我不了解蒸汽机,但是我试着了解比它更复杂的机制,那就是人。1898年,当我们乘车经过苏格兰高地的一处小旅馆时,一位绅士走过来做自我介绍。他是麦金托什先生,苏格兰一位伟大的家具制造商。我后来了解到,他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人。他说他敢于自我介绍,是因为他是曾经为我收集而且有时运送兔子食物的一个男孩,并且有一只兔子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你可以想象我见到他后是多么高兴,他是我在长大后遇到的唯一一个曾和我一起养兔子的男孩。我希望与他终生保持友谊,并且经常见面。(今天,也就是1913年12月1日,我在阅读这部传记的手稿时,我手里有他寄来的非常珍贵的一封信,信中回忆了我们小时候在一起的情形。他今天应该已经收到了我的回信,一封让他感到温暖的信,就像他的来信带给我的感受一样。)
随着蒸汽机械的发明和改良,邓弗姆林小企业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最后,我母亲给在匹兹堡的两个妹妹写了一封信,说我们正认真考虑去她们那里。这样做的原因,我记得我父母说过,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让他们的两个小儿子生活得好一点儿。姨妈们的回答令人满意。接下来,我们开始着手拍卖织布机和家具。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常听到父亲用浑厚的嗓音对着母亲、弟弟和我唱这么一首歌:
去西部,去西部,去那自由的国度,
那里有密苏里河滚滚入海,
那里劳动的人们即便流血流汗,但有尊严,
那里穷人也能享受劳动的果实。
拍卖所得很微薄,织布机几乎卖不了什么钱。拍卖结束后,我们发现还需要20英镑美国之旅才能够成行。在这里,我要讲一讲我母亲一生的好朋友亨德森夫人的善举。顺便说一下,我母亲有许多可靠的朋友,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在我们家中,我们一直以亨德森夫人婚前的名字埃拉·弗格森来称呼她。她很干脆地同意为我们垫付那20英镑,由劳德姨夫和莫里森舅舅为我们担保。劳德姨夫也提供了帮助和建议,并为我们安排好所有具体事务。1848年5月17日,我们离开了邓弗姆林。那时我父亲四十三岁,母亲三十三岁,我十三岁,弟弟汤姆五岁。我弟弟那时候是一个漂亮的、眼睛炯炯有神的白头发小男孩,不论走到哪里都吸引人的注意。
我自此永远离开了正规的学校教育。此后,我只是在美国上过一冬天的夜校,并接受过一位夜间授课的法语老师的短期辅导。说来奇怪,这位教师很善于演讲,就是从他那里我学到了演讲的技能。我已经学会读、写以及如何使用密码,还开始学习代数和拉丁文。在这次旅途中,我给劳德姨夫写过一封信,后来他把这封信退还给我。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我当时的写作水平比现在要好。我在英语语法方面遇到很多困难,搞不清楚一些语法规则,就像小孩子通常遇到的问题一样。除了华莱士、布鲁斯和彭斯等人的作品,我读过的书很少。不过,我能够背诵很多人们耳熟能详的诗歌。此外,我还知道很多童话故事,特别是《一千零一夜》,它把我带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在阅读这些故事时,我仿佛来到了一个梦幻世界。
一天早晨,我们乘公共汽车离开了心爱的邓弗姆林,沿着运煤铁路,前往查尔斯顿。我记得自己眼睛里满含泪水,看着窗外邓弗姆林一点点在我眼前消失,直到那座古老、宏伟而神圣的大修道院也逃离视线。在我离开邓弗姆林的前14年里,我几乎每天都会像离开的早晨那样想:“我何时才能再回到你的怀抱?”几乎每一天,我都会想起刻在大修道院塔楼上的那些辟邪字符“罗伯特·布鲁斯国王”。我童年时候的所有记忆,我所知道的所有仙境故事,都与那座古老的大修道院和它的晚钟紧紧联系在一起。每天晚上8点敲响的晚钟是我上床睡觉的信号,我会在晚钟停止前跑上床。我在《在英国的四个美国人》一书中提到了那座大钟,并描述了我们从大修道院旁边经过的情景。我想在下面引述一下这段文字:
我们驱车沿澎斯行驶。我和修道院院长沃尔思一同站在马车的前排。忽然,我听到大修道院的大钟敲响了,这是为了欢迎母亲和我而敲响的。我双膝变软,眼泪不由地流下来。我转过身对院长说,我无法再控制自己了,甚至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幸运的是,我看到前面还没有出现人群,我还有时间恢复平静。我紧咬嘴唇,把它们都咬出了血。我小声对自己说:“没事的,保持平静,你必须继续向前。”还从没有任何其他声音能像那钟声一样如此深入我灵魂,那钟声萦绕在我周围,并用它那美妙、神圣和可以融化一切的力量将我征服。
在那宵禁的钟声里,我被抱到我的小床上,准备进入童真的睡眠。每晚,在钟声里,父亲或者母亲深情地弯下腰,告诉我大钟在说什么。那口大钟仿佛借助他们的语言对我说了很多好听的话。在我入睡前,我所知道的天国和上帝会耐心地告诉我白天做过哪些不好的事情,这些话简单明了,让我感觉到钟声背后的那个神秘力量无所不晓,但是它并没有生我的气。它从不生气,从不,但是为我感到非常遗憾。即使今天听到那钟声时,我仍能感觉到它在说话,它仍有许多话要对我说。而现在,它正在欢迎远行归来的母亲和儿子重回它温暖的怀抱。
当大修道院的大钟为欢迎我们敲响时,我们感觉受到了无上的礼遇。这是整个世界都无法创造,更不用说赐予我们的礼遇。不过我当时想,要是我弟弟汤姆也在这里该有多好。在我们远离家乡之前,他也开始体会到那口大钟的神奇之处了。
卢梭希望在美妙的音乐声中辞世。如果让我来选择,我会希望在大修道院的钟声中静静离开,让它在我耳边讲述我小时候参加过的赛跑,并且最后一次召唤我快去睡觉,就像从前召唤那个白头发小孩一样。
我收到的许多读者来信中都提到了书中这一部分的内容。一些读者甚至说这一部分让他们感动得流泪。这部分内容发自我内心,也许这就是它能够抵达其他人内心的原因。
我们乘小船驶向位于福斯湾爱丁堡市的一艘汽船。在我即将要离开小船登上汽船时,我跑向劳德姨夫,紧搂着他的脖子大声哭喊:“我不要离开你!我不要离开你!”一位好心的水手把我从姨夫身上拉开,并把我扛到轮船的甲板上。在我重回邓弗姆林时,这位可爱的老水手告诉我,那是他见过的最令人心碎的别离。
我们乘坐排水量800吨的“维斯卡赛特”号帆船从格拉斯哥的布鲁米劳大街启程。在7天的航程中,我和水手们相处融洽,从他们那里了解到不同绳索的名称,并且能够引导旅客响应水手长的号令。船上水手不足,因此,水手们特别需要旅客的帮助。作为回报,每到周日,水手们还邀请我去水手食堂参加他们的大会餐——品尝葡萄干布丁。因此,离开大船时我感到非常难过。
到达纽约后,眼前的一切让我眼花缭乱。此前,曾经有人带我去爱丁堡见过女王,那是我移居美国之前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我们在乘船启程前,甚至都没有时间看一看格拉斯哥。纽约是我融入的第一座大城市,这里的人类工业进行得如火如荼,繁忙景象让我兴奋不已。到达纽约后的一天,我在城堡公园的草地滚木球场散步,忽然“维斯卡赛特”号船上的水手罗伯特·巴里曼从后面一把抱住我。巴里曼身着蓝色夹克和白色裤子,正在岸上休假。这件事让我印象深刻。水手罗伯特·巴里曼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巴里曼把我带到一家小吃店,为我买了一杯沙士汽水。我接过汽水喝下去,感觉它像诸神的琼浆玉液一般美味绝伦。直到今天,我依然念念不忘那个华丽的、装着美味冒泡液体的铜罐子,我所见的任何同类容器都无法与之媲美。当我再次经过那个地方时,我看到那位老妇人的沙士汽水摊位,会猜测那位可爱的老水手如今怎么样了。我曾试图寻找他,但是没有找到。我希望当我找到他时,他正在安享晚年,让我能够尽自己的力量为他的晚年生活增添一些乐趣。他是我心中汤姆·鲍林[10]的化身,而且每当我唱起那首美妙的老歌时,我总认为那个“美男子形象”就是我亲爱的老朋友巴里曼。可惜他已上了天堂。不过,在这次旅途中,他的善良之举征服了一个小男孩,让这个男孩成为他忠实的朋友和崇拜者。
在纽约,我们只认识斯隆夫妇,也就是著名的约翰、威利和亨利·斯隆的父母。斯隆夫人(尤菲米娅·道格拉斯)是我母亲童年时候在邓弗姆林的伙伴,斯隆先生和我父亲是织造业的同行。我们去拜访他们时,受到了他们的热情款待。1900年,他们的儿子威利为两个已婚女儿从我手中购买了我们纽约居所对面的一块地,这样我们两家的第三代人就能像我们的母亲们儿时在苏格兰一样成为玩伴了。这件事让我从心底感到高兴。
在纽约移民中介的劝说下,父亲带我们乘船沿伊利运河而上,经过布法罗和伊利湖到了克利夫兰,并继续沿运河前行到比弗。这段旅程耗时3个星期,但是今天乘火车只需要10个小时。当时纽约到匹兹堡之间没有铁路,而且实际上到西部的任何地方都没有铁路到达。伊利铁路当时正在建设中,我们经过时看到工地上有成群的工人在工作。年轻人经历的一切都是财富。当我回顾这3个星期在运河轮船上的经历时,我的喜悦感从未减弱。不愉快的事情早已经被淡忘了,除了那天晚上我们被迫待在比弗码头的一艘船上,等待轮船把我们从俄亥俄带到匹兹堡的情形。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见识到蚊子的凶猛。母亲被咬得很厉害,以致到早晨眼睛都看不清东西了。我们也都被咬得很惨,不过我不记得蚊子影响了我的睡眠。我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入睡,从未体会过“让孩子无法入睡的恐怖夜晚”。
我们在匹兹堡的朋友们一直在急切地等待我们的消息。见面后,他们温暖而亲切的问候让我们瞬间忘却了所有的不快。我们在他们居住的阿勒格尼市安顿了下来。霍根姨夫的兄弟在丽贝卡大街一个僻静的角落有一处纺织车间,车间的二楼有两个房间,我父母就在这里(免费使用,因为它们归我的艾特肯姨妈所有)安家了。不久,霍根姨夫放弃了纺织业务,这块地方就由父亲接管了。父亲在这里开始了织桌布的业务,而且他不只是负责生产,还要到各地去销售。因为找不到可以大量接受桌布的经销商,他必须要自己做推销,挨家挨户地去推销。我们的收入却十分微薄。
像以前一样,母亲也来帮忙了。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母亲屈服。年轻时候,她曾在她父亲那里学过制鞋,为的是挣点零花钱,没想到那时学会的手艺如今派上了用场,可以改善家庭状况。菲普斯先生,也就是我的朋友兼合伙人亨利·菲普斯先生的父亲,也像我外祖父一样是位出色的制鞋匠。我们在阿勒格尼市生活时,老菲普斯先生是我们的邻居。母亲的工作就是他给的。就这样,除了照料家务(因为我们当时显然雇不起用人),这位杰出的女性——我的母亲,每星期靠制鞋挣得4美元。为此,她经常工作到半夜。在空闲时间,母亲有时会让我弟弟坐在她膝盖上,让他帮助穿针并且打蜡。母亲这时会向弟弟讲述苏格兰的一些经典传说,或者一些有深刻寓意的故事,就像她以前对我那样。
这就是清贫家庭的孩子优于富家子弟的地方。母亲一个人承担了护士、厨娘、家庭教师、正规教师和圣徒的角色,而父亲则是我们的表率、导师、顾问和朋友。我和弟弟就是在这样的关爱下长大的。与我们这样的成长环境相比,那些百万富翁或者贵族家的孩子有什么可以夸耀的呢?
母亲很忙,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很快获得邻居们的认可。大家认为她是一个智慧、友善的女人,一个在遇到困难时可以寻求建议和帮助的人。她们很多人都说起过我母亲帮助她们的事情。以后的日子也是如此,不论我们住在哪里,富人和穷人都会来找她,向她叙述自己遇到的难题,并从母亲那里得到很好的建议。不论在哪里,她都是当地出类拔萃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