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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莫格里的兄弟们——[英国]吉卜林(1)

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他出生于印度孟买,父亲曾是孟买艺术学校的教师,后任拉合尔艺术学校校长和博物馆馆长。吉卜林6岁时被送到英国接受教育,17岁中学毕业后返回印度,父亲为他在拉合尔找了份工作——担任拉合尔市《军民报》的副编辑。1889年,身为特派记者的吉卜林还曾游历多个国家,这些经历都深深影响了他的文学创作。吉卜林一生写下了大量散文、随笔、游记等,这些作品简洁凝练,充满异国情调,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主要作品有诗集《营房谣》《七海》,小说集《生命的阻力》《丛林之书》,长篇小说《基姆》等。吉卜林于19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这位世界名作家的作品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卓越见长”。

《莫格里的兄弟们》是吉卜林的小说代表作,以印度原始森林中的野兽故事为背景,讲述了一只勇敢的母狼从虎口下救出婴儿莫格里并抚养了他,从此小莫格里在森林里与野兽一起生活,长大后杀死凶暴的老虎的故事。作者写的是动物的故事,但充满了人类生活的寓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这是西奥尼山里一个非常暖和的夜晚,狼爸爸睡了一天,醒来时已经晚上七点了。他搔了搔痒,翻身打了个哈欠,便把爪子一只接一只地舒展开来,好以此驱走残存的睡意。此刻,狼妈妈还躺在那儿,她那灰色的大鼻子埋在四只滚来滚去吱吱尖叫的狼崽子身上,月亮的光辉倾泻进了他们一家居住的山洞里。

正当狼爸爸准备出去打猎的时候,专门舔食残羹剩饭、到处搬弄是非的小个子豹塔巴克来乞讨。狼爸爸板着脸说:“这儿什么吃的也没有。”“在一只狼看来,的确是没有什么可吃的。”塔巴克说,“但是对于像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一根干骨头就是一顿美餐了。”他一溜烟钻进洞的深处,在那里找到一块上面带点肉的公鹿骨头,便坐下来美滋滋地啃起来。

“多谢这顿美餐,”他舔着嘴唇说,“您家高贵的孩子们长得多漂亮呀,他们的眼睛多大呀!而且这么年轻,就长得如此英俊!不愧是大王家的孩子,从小时候起就像个男子汉。”塔巴克接着不怀好意地说。老虎谢尔汗要占领狼爸爸他们的狩猎场地,惹得狼爸爸十分生气。

狼爸爸这时听见下面通往一条小河的河谷里有只气冲冲的老虎在发出单调粗鲁的哼哼声,这只老虎正是谢尔汗。“嘘!他今晚要吃人。”狼妈妈不安地说。原来,丛林法律禁止任何一头野兽吃人。这条规定的真实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或者几百个手持铜锣、火箭和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人。到了那个时候,所有住在丛林里的兽类都会遭殃。当然,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生物中最软弱、最缺乏自卫能力的动物,所以去碰他是不公正的。

“有什么东西上山来了,”狼妈妈的一只耳朵抽搐了一下,说道,“准备好。”树丛的枝条响了起来,狼爸爸蹲下身子,准备往上跳。“是人!”他猛地说道,“是人的小娃娃,你看!”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他全身赤裸,皮肤棕褐色,握住一根低矮的枝条,正站在面前。还从来没有一个这么娇嫩的小生命,在这个时候来到狼窝。

洞口的月光被挡住了,因为谢尔汗方方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塞进了洞口,塔巴克跟在他身后高声叫嚷道:“我的老爷,这个小孩儿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狼爸爸眼睛里充满了怒气:“谢尔汗,你想干什么?”“我要我的猎物。有一个小孩儿冲这儿来了,”谢尔汗说,“他的爹妈都跑掉了,把他给我吧。”“狼是自由的动物,”狼爸爸说道,“我们只听狼群头领的命令,不会听你的,这个小孩儿是我们的。”

老虎生气了,他的咆哮声像雷鸣一般,震动了整个山洞。狼妈妈抛下崽子们跳上前来,她的眼睛在黑暗中像两个绿莹莹的月亮,直冲着谢尔汗闪闪发亮的眼睛。“这个人类的小孩儿是我的,我要让他活下来,跟狼群一起生活。看着吧,总有一天,他会来捕猎你的!滚开!”

狼爸爸惊异地看着,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过去的时光,那时他和五只狼决斗之后才得到狼妈妈。谢尔汗也许能和狼爸爸对着干,然而他可没办法对付狼妈妈,他很明白,在这儿,狼妈妈占据了有利的地形,而且一旦打起来,就一定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于是他低声咆哮着,退出了洞口。

丛林的法律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任何一只狼崽子长大到能够站立起来的时候,就必须把他们带到狼群大会上去,让别的狼认识他们,这样的大会一般是在每个月月亮圆的那一天举行。经过检阅之后,狼崽子们才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奔跑。于是,狼爸爸等到他的狼崽子们稍稍能跑的时候,就在举行狼群大会的晚上,带上他们以及人娃娃,还有狼妈妈,一同来到了会议岩。

时候到了,狼妈妈脖颈上的鬃毛都竖了起来,狼爸爸把“青蛙莫格里”推到圈子中间,是的,“青蛙莫格里”,他和狼妈妈就是这样叫这个人类的小孩儿的。莫格里坐在那里,一边笑着,一边玩着几颗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鹅卵石。在一片低沉的狼嚎声中,一只4岁的年轻狼责问道:“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娃干什么?”

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异类动物巴卢用后脚直立着,咕哝着说话了。这是一只老喜欢打瞌睡的褐熊,专门教小狼崽们丛林法律。老巴卢可以随意来去,因为他只吃坚果、植物块根和蜂蜜。“我来替人娃娃说话。人娃娃不会伤害谁。我笨嘴拙舌,不会说话,但是我说的是实话。让他跟狼群一起奔跑好了,让他跟其他狼崽子一块参加狼群。我来教他。”

一条黑影跳进圈子里,这是黑豹巴希拉,他浑身的皮毛是黑的,可是在月光下面就显出波纹绸一般的豹斑。“杀死一个赤裸裸的娃娃是可耻的。现在,除了巴卢的话,我准备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肥的大公牛来招待大家,就在离这儿不到半里的地方,只要你们按法律规定接受这个人娃娃。怎么样,这事难办吗?”于是莫格里就这样凭着一头公牛的代价和巴卢的话被接纳进了西奥尼的狼群。

10年后,莫格里像别的男孩一样壮实地长大了,并逐渐学会了狼的各种本领。当时,狼群正在酝酿一件大事,即更换首领。因为独身大灰狼,智勇双全的阿克拉已经越来越年老体衰,谢尔汗乘机鼓动年轻的狼猎手杀死阿克拉和他的人娃娃莫格里。黑豹巴希拉要莫格里准备好“红花”以应付突发事变。巴希拉所说的“红花”,指的是火。不过丛林里的动物都不知道它的名字叫火。所有动物都怕火怕得要命,他们创造了上百种方式来描绘它。

狼群聚集会议岩开大会的时候,谢尔汗和那些追随他,吃他的残羹剩饭的狼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一副得意的神气。莫格里跳了起来。“自由的兽民们,”他喊道,“难道是谢尔汗在率领狼群吗?我们选头领和一只老虎有什么关系?”这时响起了一片叫嚷声。“住嘴,你这人崽子!”狼群里一半以上的狼都嚷了起来,“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让他回他自己该去的地方。”

“我,作为人,带来了你们害怕的一小罐红花。”莫格里把火罐扔到地上,几块烧红的炭块把一簇干苔藓点着了,一下子烧了起来。全场的狼在跳动的火焰面前,都惊慌地向后退缩。他大步走到正在糊里糊涂地对着火焰眨巴眼睛的谢尔汗身边,抓起他下巴上的一簇虎须。“站起来,狗!”莫格里喝道,“当人在说话的时候,你必须站起来,不然我就把你这身皮毛烧掉!”

谢尔汗的两只耳朵平平地贴在脑袋上,眼睛也闭上了,因为熊熊燃烧的树枝离他实在太近了。“这个专门吃牛的屠夫说,因为我小时候没有被他杀死,他就要在大会上杀我。那么,看吧,吃我一记,再吃我一记,我们人打狗就是这样打的。你敢动一根胡子,瘸鬼,我就把红花塞进你喉咙里去。”他抄起树枝抽打着谢尔汗的脑袋,老虎被恐怖折磨得呜呜哀叫。

“呸,燎掉了毛的丛林野猫,滚开!”树枝顶端的火焰燃烧得十分旺,莫格里拿着树枝绕着圈儿左右挥舞,四散的火星点燃了狼的毛皮,他们都号叫着逃跑了。最后,只剩下巴希拉,还有站在莫格里一边的十来只狼。

“好吧,”他说,“我要到人那里去了。但是首先我得跟妈妈告别。”于是他来到狼妈妈和狼爸爸住的洞穴里,趴在他们身上痛哭了一场,四只小狼崽子也一块悲悲切切地哭嚎起来。天即将破晓,莫格里独自走下山坡,去会见那些叫作人的神秘动物。

莫格里和狼群在会议岩斗了一场之后,离开了狼穴,下山来到村民居住的地方。但是他没有在这里停留,因为这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他很明白,他在大会上至少已经结下了一个死敌,那便是老虎谢尔汗。于是他匆匆地赶着路,沿着山谷旁边崎岖不平的大路,迈着平稳的步子赶了将近20里地,直到来到一块不熟悉的地方。到了这里,山谷变得开阔一些,形成了一片广袤的平原,上面零星散布着一块块岩石,还有一条条沟涧穿流其间。平原尽头有一座小小的村庄,平原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的一片,一直伸展到牧场旁。平原的边缘十分清晰,好像有人用一把斧头砍掉了森林一般。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在吃草。放牛的小孩儿们看见了莫格里,顿时惊慌地喊叫起来,吓得四散奔逃。那些经常徘徊在印度村庄周围的黄毛野狗也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里向前走去,因为他觉得饿了,想找点吃的。当他走到村庄大门的时候,看见傍晚用来挡住大门的那个大荆棘丛已经被挪到了一旁。

“哼!”他说,因为他夜间出门寻找食物时,曾经不止一次碰见过这样的障碍物。“看来这儿的人也怕丛林里的兽族。”他在大门边坐了下来。等到有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他便站了起来,张大嘴巴,往嘴里指指,表示他想吃东西。那个男人先是盯着他看,然后迅速跑到村里那条唯一的大路上,一边跑一边大声叫着祭司。祭司是个高高的胖子,穿着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大门前,跟在他后面的还有大约一百个人,他们一起过来了。这伙人目不转睛地看着莫格里,彼此交谈着、喊叫着,对莫格里指指点点。

“这些人类真没有礼貌,”莫格里自言自语地说,“只有灰猿才会像他们这样。”于是他把又黑又长的头发甩到脑后,皱起眉头看着人群。

“你们害怕什么呀?”祭司说,“瞧瞧他的胳臂和腿上的伤疤,这些都是狼咬的。他不过是个从丛林里逃出来的狼孩子罢了。”

当然,狼崽子一块玩的时候,往往不注意,啃莫格里啃得重了点,所以他的胳臂上和腿上全都是浅色的伤疤。可是他根本不把这叫作咬,他知道这只是游戏,因为他非常清楚真正被咬是什么滋味。

“哎哟!哎哟!”两三个妇女同时叫出声来,“被狼咬得这么惨,真是可怜的孩子!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他的眼睛像红红的火焰。我敢起誓,米苏阿,他和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可真有些像呢。”

“让我瞧瞧。”一个名叫米苏阿的女人说道。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着许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用手掌挡住眼睛,仔细望着莫格里。“确实有些相像。他要瘦一点儿,可是他的相貌长得和我的孩子一个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米苏阿是当地最富有的村民的妻子,于是他仰起头朝天空望了片刻,接着一本正经地说:“被丛林夺去的,丛林又归还给你了。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去吧,我的姐妹,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啊,因为他能看透人的命运。”

“我以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自言自语道,“这一切可真像是又一次被狼群接纳入伙的仪式啊!好吧,既然我是人,我就必须变成人。”

米苏阿招手叫莫格里跟她到她的小屋里去,人群也就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刷了红漆的床架,一个陶土制成的收藏粮食的大柜子,上面有许多凸出的花纹,六只铜锅,一尊印度神像安放在一个小小的神壁龛里,墙上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农村集市上卖的那种镜子。

她给他喝了一大杯牛奶,还给他几块面包,然后伸手抚摸着他的脑袋,凝视他的眼睛。因为她认为他也许真是她的儿子,老虎把他拖到森林里,现在他又回来了。于是她说:“纳索,噢,纳索!”但是莫格里看样子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你不记得我给你穿上新鞋子的那天了吗?”她碰了碰他的脚,这只脚坚硬得像鹿角。“不,”她悲伤地说,“这双脚从来没有穿过鞋子。可是你非常像我的纳索,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心里很不踏实,因为他从来没有在人类的屋顶下面待过。但是他看了看茅草屋顶,发现他如果想逃走,随时可以把它撕开,而且窗户也没有窗闩。“如果听不懂人说的话,”他终于对自己说,“做人又有什么用呢?现在我什么都不懂,像个哑巴,就跟人来到森林里和我们待在一起那样。我应该学会他们说的话。”

当他在狼群里的时候,他学过森林里大公鹿的声音,也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那都不是为了闹着玩儿的。因此,只要米苏阿说出一个字,莫格里就马上学着说,一点儿也不走样。不到天黑,他已经学会了小屋里许多东西的名称。

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困难又来了。因为莫格里不肯睡在那个看上去有点儿像捕豹陷阱的小屋里,当他们关上房门的时候,他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去吧,”米苏阿的丈夫说,“你要记住,直到现在,他还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如果他真是被打发来代替我们的儿子的,他就一定不会逃走。”

于是莫格里伸直了身躯,躺在耕地边上一片长得高高的洁净的草地上。但是还没有等他闭上眼睛,一只柔软的灰鼻子就开始拱他的下巴了。

“嗬!”灰兄弟(他是狼妈妈的崽子们中最年长的一个)说,“我跟踪你跑了20里路,得到的是这样的回报,实在太不值得了。你身上尽是篝火气味和牛群的气味,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吧,小兄弟,我带来了消息。”

“丛林里一切平安吗?”莫格里拥抱了他,说道。

“一切都好,除了那些被红花烫伤的狼。喂,听着,谢尔汗到很远的地方去打猎了,要等到他的皮毛重新长出以后再回来,他的皮毛都被烧焦了。他发誓说,回来以后一定要把你的骨头埋葬在韦根加。”

“那可不一定。我也做了一个小小的保证。不过有消息总是件好事。我今晚累了,好些新鲜玩意儿弄得我累极了,灰兄弟,你一定要经常给我带消息啊。”

“你不会忘记你是一只狼吧?那些人不会使你忘记吧?”灰兄弟焦急地说。

“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山洞里的全家;可是我也永远会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

“你要记住,另外一群也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终归是人,小兄弟,他们说起话来,就像池塘里的青蛙那样哇里哇啦。下次下山,我就在牧场边上的竹林里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