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华尔街之星(4)
由于厌倦了四处找工作,布斯基决定自己开办一个公司,专门开展套利业务。他在《华尔街日报》上刊登广告,寻求投资者,并鼓吹套利的潜在收益。这一举动让同行们大吃一惊,因为他们从来都不希望受到别人的关注,害怕引来更多的竞争。布斯基大方地分配收益,把55%分给投资者,自己只留45%,但是,他让投资者负担95%的损失。他没有吸收到足够的资金来实现自己的雄心壮志,是他岳父母的钱支撑他继续开展业务。
1975年,从伊万·F.布斯基公司开业第一天开始,布斯基就乘坐豪华轿车去上班。如果他需要快递什么东西,他会毫不犹豫地叫私人快递公司。他按照自己认为的华尔街成功金融家的形象穿着打扮:特有的三件套黑色西装,整齐的白衬衫,从马甲的口袋中垂下来的金表链,看起来就像一个菲巴特卡帕学会(Phi Beta Kappa)的重要成员一样。
布斯基在公司上却一点也不浪费。公司的办公室设在白厅大街一座破旧古老的办公楼里,只有一个房间,并且非常小,因此,一位股票交易审计员还要求他搬到一个更大的房子里。他讨厌员工们离开办公桌去吃午饭,因此他自己出钱帮他们订购盒饭,然后送到办公室里,每份5美元。
他雇用的第一批雇员中有一个会计,负责公司的事务部门。他叫斯特拉格·穆拉迪恩,是一位亚美尼亚移民的儿子,曾经在奥本海姆·阿佩尔·迪克逊会计师事务所(Oppenheim,Appel &Dixon)工作过,这家事务所专门从事套利会计业务。尽管穆拉迪恩并没有告诉布斯基,他曾经因为违反资本运营要求而受到过严厉处罚,并且这使他找工作十分困难,但是他一直十分感激布斯基雇用他,给了他一个机会。
布斯基告诉员工们每天早上7点钟就必须准时开始工作,此时,他自己的豪华轿车也正好停到办公楼门口。如果布斯基有事不去办公室,他就会在7点01分打电话过去,如果无人应答,他就会暴跳如雷。几年后的一次,布斯基往办公室里打电话时,适逢举行消防演习,没有人立即接电话。第二天,每个人的办公桌上都出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昨天下午3点15分,我往办公室打电话,但是打了23次,才有人接电话。我知道当时正在举行消防演习。当然,我不希望你们冒着生命危险,但是,我对那些留下来的人深表感谢。”
布斯基不喜欢让员工们休假,哪怕是一天也不行。在感恩节后的那个星期五,大部分曼哈顿办公室里都只剩下了骨干职员,并且他也从来不到办公室去,但是他却要求公司里的其他人必须来上班。布斯基常常打电话检查员工的出勤情况,有时,对一个员工他甚至可以检查十几次,其他员工还以为布斯基也来上班了。布斯基也拒绝在星期五下午3点之前给员工发工资,一定要等到3点以后,但这时银行已经关门了。当员工向他抱怨时,他解释说,他不想让大家在中午跑出去取钱存钱,但是大家怀疑他是想侵吞存款在周末所产生的额外利息。
几乎从公司刚一成立开始,布斯基就喜欢冲着员工大喊。几次之后,穆拉迪恩请布斯基不要这样大喊了,但是布斯基却回答说:“我是老板,我有权大喊。”布斯基常常让穆拉迪恩工作到晚上九点、十点钟。有一次,穆拉迪恩的妻子发现都凌晨5点半了他还没有睡觉,一直在干布斯基给他安排的工作。穆拉迪恩告诉他的妻子:“他不会老让人熬夜的。”但是,几年过去了,布斯基给他的睡眠时间似乎越来越少,要求却越来越苛刻。他最喜欢打电话问穆拉迪恩复杂的问题,穆拉迪恩只好说:“我尽快给你回复。”布斯基会回答说:“我等着。”
布斯基有时会在家里上班。他在院子中一条路的路灯上贴了一个标志,上面写着“华尔街”,旁边就是他的办公室,里面有几张写字台,并且配备了所有的电子化交易市场和通信工具,他需要这些东西与市场一直保持联系。西玛对穆拉迪恩说:“你相信吗?布斯基总是穿着西装到他家里的办公室中办公。”
一天早上,布斯基的员工到办公室上班时发现一只小狗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只小狗本来是布斯基买来送给西玛的,要给她一个惊喜,但是她不喜欢,禁止把小狗带回家,因此布斯基只好把它带到了办公室中,晚上和周末则由他的司机约翰尼·雷照料它。很快,布斯基就离不开这只小狗了,他甚至去和投资人开会时也带着它。
就在一周后的一天,研究部主管莱斯曼和其他人听到从布斯基办公室传来一声尖叫。他们立即跑过去,发现布斯基的脸色十分难看,小狗看着也很迷惑不解。在布斯基的办公桌前一尘不染的米色地毯上有一堆脏兮兮、发出异味的东西,正是小狗的“杰作”,看来它还没有受过训练。布斯基把地毯收拾干净。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那只小狗。
布斯基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比如说,在饮食习惯方面。有时候,他似乎什么都不吃,就像当初为了摔跤而控制体重一样。早餐,他只喜欢吃一种牛角面包。他先是一点一点地吃,然后会整个地吃。一位同事回忆说,有一次他在布斯基吃面包时说:“伊万,瞧你的吃相。”布斯基似乎吃了一惊,立即把手中的面包放下。
布斯基常常邀请那些可能的投资人到他的办公室吃饭。一天下午,迅捷美国公司(Rapid-American Corporation)的总裁梅苏莱姆·里克里斯(Meshulam Riklis)受到邀请,前来吃午餐。布斯基让手下人事先打电话,了解里克里斯喜欢吃什么,然后他从21俱乐部订购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在吃饭时,布斯基却苦恼地发现,里克里斯似乎不太喜欢桌上的食物。
里克里斯解释说:“几个小时后,我要去健身房锻炼,我请了个私人教练。”
布斯基说:“干吗要锻炼身体?放松一下,多吃点。”
里克里斯顿了一下然后说:“伊万,你根本不知道同一个比你小得多的女人结婚是怎么回事。”(里克里斯的妻子皮亚·佐多拉比克里克斯年轻很多,他曾经出资帮助她踏上电影之路)但接下来里克里斯却吃得十分快乐,并给布斯基的公司投资了500万美元,而布斯基则只吃了几颗葡萄。
正如布斯基所发誓的,他在1981年年初就“退休”了,把他在伊万·F.布斯基公司的利息变现。由于没能成功说服手下的高级员工接管公司(多数都被炒了鱿鱼或者自动离职了),他只好聘用了一个来自摩根士丹利公司的套利人史蒂夫·罗伊斯,把公司转给了他,公司也被改名为贝德福德合伙公司(Bedford Partners)。新公司最大的股东是西玛,她把自己原来在布斯基公司的800万美元的股份滚动到了这个重组的公司里。尽管布斯基在贝德福德公司没有一分投资,但是他每天都要和罗伊斯通电话,常常是一天6—8次,告诉罗伊斯如何做出投资决定,就好像公司仍然由他负责一样。
随后,布斯基立即开始着手筹集资金,建立一个新的套利公司——伊万·F.布斯基股份公司。新公司是一个股份公司,同有限责任的合伙公司不同,它的股权结构更加复杂,股份被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投资者得到的都是优先股,利润主要被分配给了普通股股东(主要是布斯基),而损失则主要由优先股股东承担。
布斯基把莱斯曼留了下来,他是原公司雇员中留下的少数几个人之一。他们一起四处奔波寻找投资。他们坐着布斯基的豪华轿车,拜会了许多富商大贾。除了根据在先前合伙人关系中投资人的表现分配利润,布斯基还提供了一个独特的优惠条件:他直接对投资者负责。他许诺向投资者传递市场信息,供他们免费使用。
尽管布斯基给先前的投资人赚取了高额的回报,但是这次筹款活动还是不太成功。有一天,莱斯曼大胆地向布斯基建议,利润和损失的分配方式不合理,阻止了潜在的投资人。莱斯曼说:“这种交易招人讨厌。”布斯基听了之后就瞪着他,很不高兴。
莱斯曼也想把自己的一些钱投入新公司中,他告诉布斯基,他最近大概继承了50万美元,想把它投进公司。布斯基给他的条件同外面的投资人一样苛刻,莱斯曼抗议道:“我是给你工作的啊,为什么我不能得到我挣得的那份利润呢?”
布斯基紧绷着脸,声音也变了。他冷冷地说:“我不需要你那恶心的50万美元。”
莱斯曼驳斥道:“那你干吗要我25%的利润?”
布斯基一边尖叫着“滚出去”,一边把莱斯曼赶出办公室,“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最后,新公司于1981年开始运营,总共筹集到了不足4,000万美元的资金,远少于布斯基所希望的。公司成员包括布斯基、莱斯曼,还有迈克尔·大卫杜夫(Michael Davidoff),此人是从贝德福德合伙公司雇用过来的交易员。公司在曼哈顿的法朗克律师事务所一间闲置的办公室办公。布斯基主要的律师史蒂夫·弗雷丁就是该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尽管在这样狭小的地方,布斯基也喜欢吹嘘,称只有自己才了解这一行的一切事项。他甚至对自己的雇员都要小心提防。
根据指示,莱斯曼要回答罗伊斯的电话,并且同他分享自己的研究结果。一天深夜,罗伊斯打电话来询问某一只股票,他说:“伊万想了解你的看法。”莱斯曼在自己的电脑上找出这只股票,然后告诉了罗伊斯。不久之后,布斯基就给莱斯曼打电话,莱斯曼顺便提到罗伊斯打电话并询问了对某一只股票的看法,他回答了罗伊斯的问题。沉默了一会儿,布斯基大声斥责道:“就凭这我都应该把你炒了!不要再泄露任何看法了!”
莱斯曼回答说:“我当时认为罗伊斯在公司里。”话还没有说完,布斯基就把电话挂断了。
没过几天,罗伊斯又给莱斯曼打电话,还是咨询对一只股票的看法。莱斯曼拒绝了,说布斯基命令他不能说出去。过了一会儿电话又响了,是布斯基打来的,他又责怪莱斯曼没有回答罗伊斯的问题。后来,罗伊斯又打电话问布斯基对马拉松石油公司的看法,这是当时的一个收购目标,属于高度敏感的情报。莱斯曼为了避免左右为难,给罗伊斯透露了一些信息,但是只讲了一些皮毛,没有透露公司的真实立场。
然后,布斯基又从宴会上给他打来电话。莱斯曼自豪地告诉布斯基罗伊斯又向他打探消息,不过他故意误导了罗伊斯。布斯基大喊道:“你这个蠢货!你要让我成为骗子啊!”实际上,布斯基自己有时也会向罗伊斯提供前后矛盾的错误信息。莱斯曼头都大了,为什么布斯基要向掌管他妻子钱财的公司说谎呢?
不久之后的一个晚上,莱斯曼不得不给布斯基家中打电话,布斯基的大儿子比利接的电话。
莱斯曼疲惫不堪地说:“我是兰斯,你爸爸真把我累坏了。”
比利的回答给莱斯曼留下了深刻印象。比利闷闷不乐地说:“别想真正了解我的父亲,他完全就是个疯子。”
I.W.伯纳姆二世领着他新招聘的公司金融部主管弗雷德里克·H.约瑟夫,穿过德崇公司拥挤的交易大厅。这是1974年的一天,约瑟夫第一天上班。伯纳姆解释说,他想让约瑟夫立即去见一个人,这个人可能会帮助约瑟夫实现他新加入公司时立下的宏图壮志。
约瑟夫时年41岁,体格健壮,头发灰白,曾经是一个业余的拳击运动员。在应聘德崇公司金融部主管时他大胆地声称:“给我15年时间,我会让公司像高盛那样强大和成功。”
这在当时看起来似乎有点儿荒唐可笑,考虑到该公司在华尔街的地位,要实现这个抱负简直就是一场革命。
1974年,高盛在华尔街名列前茅,而德崇的年总收入只有120万美元,资本十分薄弱,而且股市还在下跌。尽管德崇公司名声显赫,但是它只能勉强挤进华尔街二流公司之列。
德崇公司实质上是由伯纳姆公司(Burnham&Co.)和历史悠久的德雷克塞尔·费尔斯通公司(Drexel Firestone)几个残存小公司合并而成的。伯纳姆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零售业的经纪公司,1935年,由哈珀酒厂(I.W.Harper)创始人的孙子图比·伯纳姆创办。德雷克塞尔·费尔斯通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显赫的费城德雷克塞尔家族,这是一家公开反对犹太人经营的J.P.摩根帝国的公司。
1971年,伯纳姆公司同德雷克塞尔公司合并,这是一场奇怪的合并。伯纳姆公司大部分为犹太人,依靠销售技巧为生。与其正相反的是,德雷克塞尔却是一家老牌的公司,一直就对推销战略十分讨厌,由于受更加主动的营销网络的影响,公司的客户在逐渐减少。德雷克塞尔公司现在蹒跚而行,主要靠自己主承销商的声望和历史地位来支撑。图比·伯纳姆寻求同德雷克塞尔公司合并,主要就是想借助它的声望提升自己,以吸引更多的承销工作。
在仍然具有俱乐部性质的华尔街,合并的公司要想生存下去,高盛和摩根士丹利的许可和好意必不可少。为此,伯纳姆去拜访了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他们同意合并,但是提出了一个要求:无论公司的权力如何分配,德雷克塞尔这个高贵的名字必须放在前面。德雷克塞尔·伯纳姆公司(德崇公司)就此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