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四个女人两台戏(6)
看手相的:“这是怎么说的?是准还是不准?”
龙哲:“看,看。”
看手相的又看起手掌:“你这个人上进心比较强……干事比较利落……不过得注意关系……你这个人感情比较丰富……不过得注意别太露了……”
郭冬冬:“婚姻呢?看看婚姻。”
看手相的:“哦哦……你这个人性欲比较强……”
郭冬冬:“啊?”
看手相的:“你看你看,这一条是情欲线,很粗很清楚吧!对对,是情欲不是性欲。不过也差不多少吧。”
龙哲:“还差不多少?”
看手相的:“情欲也是欲、性欲也是欲,没情哪来的性,没性哪来的情?”
龙哲:“得得。还有哪?”
看手相的:“还有就是能过比较健全的婚姻,也就是比较美满和好的意思吧。”
郭冬冬:“你再看看适合找什么样的对象……有人说我适合找B型血的,有两条婚姻线的。”
看手相的:“那是,有两条婚姻线的人那是再理想不过了。”
郭冬冬拿过龙哲的手:“你看看他几条。”
看手相的端量着:“一条,你看……一条。”忽然悟出什么:“不过……不过也没关系,一条婚姻线照样……”
龙哲抽手离去,郭冬冬一笑,丢下五块钱:“不用找啦。”
两人踏进路旁一片草地。龙哲:“你这个人真是无聊!听这些人胡扯得什么道道!”
郭冬冬:“怎么见得就是胡扯呢?是一条婚姻线,担心被淘汰吧?”笑着向前跑去。
龙哲:“那边!亭子那边!”
郭冬冬:“不行,明天普法班开课,我还得回去准备准备哪!”
5、日,某学校教室
讲台上方挂着一幅红布横联:“妇女普法学习班”。一位女法官正在讲课。台上坐着不少人,陆秀明、黄达云、楚雪等都在其中。
郭冬冬在讲课:
一位男律师在讲课;
一位男检察官在讲课……
6、日,某学校教室
讲台上方的横联变成了“妇女普法知识竞赛”,参赛者被分为三组,陆秀明、黄达云、楚雪分别被分在三个组里。
主持人是郭冬冬和那位讲课的男检察官。
竞赛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三方的比分是:40、30、30。
正在进行的是抽答题。
郭冬冬:“现在请第二组抽题。”
楚雪起身抽了一张。
郭冬冬:“有人说,妇联就是为妇女办事的,只要是妇女的事都应该办。对不对?”
妇女干部甲:“对呀,要不要咱妇联干什么!”
楚雪抢过话头:“不对。应该说,妇联的任务是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只要是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都应该维护。”
男检察官:“对头。给第二组加10分。”
他的四川话相当地道,引起了一片笑声。
郭冬冬:“现在请第三组抽题。”
黄达云起身抽了一张。
男检察官:“有人说,在婚姻方面女人永远是弱者,男人提出离婚是男人欺负女人,女人提出离婚是女人无法忍受男人的欺负。对不对?”
妇女干部乙:“有那么点意思。不过……”
男检察官:“对不对头?对不对头么?”
妇女干部丙:“不对头。应该说,在婚姻方面女人大多是弱者,大多情况下总是男人欺负女人……”
黄达云接过:“不对头。在婚姻方面男女是完全平等的,无论哪一方面提出离婚都是允许的……”
妇女干部丙又把话头接了过去:“应该说,是非曲直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以男女性别划分。这回对头了吧?”
郭冬冬模仿男检察官的口音:“对头!给第三组也加10分!”
一片哄笑,第三组兴高采烈。
男检察官:“现在的比分是40、40、40。场上出现第二次平局。下面开始抢答题。注意,抢答题答错了是要扣分的。”
郭冬冬:“注意第一个题。一对夫妻有一个5岁的男孩,因为女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离婚,但条件是孩子必须由她抚养。男方不肯,由此引起了纠纷。现在我要问的是:孩子究竟应该归谁抚养?”
一阵嘁喳,第一组有人举手。
郭冬冬:“好,第一组回答。”
妇女干部丁:“我先问一下,那个女的还有别的孩子吗?”
男检察官一怔,与郭冬冬低语了几句,道:“没有,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婚姻,而且只有一个孩子。”
妇女干部丁:“那我看还得归女方。男方还可以结婚再生,女方有病……”
妇女干部甲:“我不同意这个看法……”
郭冬冬:“回答问题要举手。”
妇女干部甲正要举手,陆秀明抢先站起:“我认为孩子应该交由男方抚养。理由是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归属,应以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为原则。女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利于子女的生活和成长。”
有人鼓掌,男检察官正要判分,陆秀明却上了劲儿,又道:“这也就是说,以后咱们妇联的工作不能单凭感情用事,而是得依法行事、依法维权。我认为这也是我们这次普法学习最大的收获。”
郭冬冬:“对头……”
妇女丁等鼓起掌。
郭冬冬:“又不对头!”
陆秀明:“哎——”
郭冬冬:“回答问题部分对头,但回答问题后面属于画蛇添足。因此不扣分也不能得分。”
第一组好不沮丧,第二、第三组和观众席却哄起一片笑声、掌声。
7、黄昏,一住宅区
熊丽下了公共汽车,向一座住宅楼走来。
一中年妇女走了一个迎面,随口道:“怎么这么晚了?”
熊丽:“今天真倒霉,说好了去肥县,刚一上路车就坏了。一直折腾到现在。”
中年妇女目光闪烁地:“快回去吧,正等你哪。”
熊丽走进一个楼洞。
8、黄昏,楼上一室
这是司马医的新家,装修得富丽堂皇。
里屋床上,司马医正和一个年轻女人在绻缱缠绵。
门外,熊丽止步。她喜眯眯地正要敲门,却忽然停住了,掏出钥匙轻轻一扭,悄然入内。
她进屋,不见人影,又悄步来到里屋门前,猛地一推。
——一声尖叫,出现到她面前的是不堪入目的一幕。
9、夜、马路上
熊丽衣衫不整、满脸泪痕,疾步快奔。
她来到一座住宅楼,见楼上一个房间灯光隐约,随即上楼。
10、夜,单身女子俱乐部(皮皮宿舍)
皮皮正与一个小伙子在沙发上逗趣行乐,门外先是几声锁响,接着传来了敲门声。
小伙子示意装作没听见,皮皮觉出什么,将其推开,示意让他穿好衣服。
皮皮开门,熊丽入内。
皮皮朝门外呶呶嘴,小伙子悻悻而去。
熊丽抓起桌上的酒瓶大口地向嘴里灌起来。
皮皮:“怎么了呢这是?”
熊丽哭着骂着:“这个臭不要脸的!这个臭不脸的……”
皮皮微昂着头凝眸而视,像是欣赏一尊雕像。
皮皮:“应了我说的了吧?到手的是棵草,没到手的才是宝。男人全是这德性儿!”
熊丽:“……骂我是丧门星、狗臭屎,搅了他的好事……骂我是婊子、吃醋的小娼妇……”指着胳膊上身上:“你看,你看……这个不要脸的下手多狠……呜呜……”
皮皮:“谁叫你好好的日子不过,去结的哪门子婚来着?怎么办,回来还是回去?”见熊丽只顾哭,“单身女子俱乐部不好吗?想玩就玩,想疯就疯,想找个男的,叫他来他就得乖乖地来,叫他走他就得乖乖地走。”
熊丽:“不行!我不能让他白欺负啦!他还欠我好多钱、好多情哪!非跟他算清了不可!”
皮皮:“好哇,那就找妇联去吧!这事儿正归她们管。”
熊丽:“妇联?你让我去找妇联?”
11、日,妇联办公室
郭冬冬在翻着一本厚厚的法律教材,陆秀明和楚雪在研究一份材料。
陆秀明:“我看差不多了,把改的地方再抄一抄就送吧。”
楚雪:“行。”
黄达云拿个本子,对陆秀明:“我去开那个会了啊。”
陆秀明:“去吧去吧。”
电话铃响,郭冬冬拿起话筒:“喂,哪里……徐老师啊!我就是冬冬……怎么,报名推到23号了?这可太好啦……怎么说呢……”瞅瞅陆秀明、楚雪,“考律师也是因为工作需要吧,要不我才不受这个罪呢……好,谢谢你徐老师!真的,真的谢谢。”放下电话。
陆秀明:“那律师你还真得要去考吗?”
郭冬冬:“你不是同意了?”
陆秀明:“也好,咱妇联能有个兼职律师也好。”
楚雪:“只怕是人家跟你想的不是一回事吧。”
郭冬冬装作没听见,埋头又啃起了“砖头”。
电话铃又响,她只得又抓起话筒。
郭冬冬:“找谁?黄主席……你让她上来吧。”
对陆秀明:“传达室,一个上访的。”
12、日,传达室
值班老头放下电话,对熊丽道:“上去吧。”
熊丽:“能不能让她下来?”
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关上了小窗。
熊丽只好向楼上去。
13、日,妇联办公室
郭冬冬拿着“砖头”出去了,屋里只剩下陆秀明、楚雪两个人。
熊丽来到门前,悄悄地向里打量着。从这一边没发现黄达云,她又转到另一边,还是没发现,不觉有些犹豫了。
她正想离开,陆秀明拿着一份材料出门,与她撞了一个正着。
陆秀明:“你找谁?”
熊丽连忙低下头:“我……我不找谁……”
陆秀明:“你是刚才说的那个上访的吧?”
熊丽:“不,不是……”欲要离去。
陆秀明这才认了出来:“你是熊……熊丽吧?”
熊丽见点了名字,只好收住了脚。
陆秀明:“是你找黄主席?有事吗?”
熊丽:“黄主席她……”
陆秀明:“她开会。有什么事跟我说也行。”
熊丽:“你?”
陆秀明:“放心,只要是合理合法的事儿,照管。”
熊丽动情的目光。
14、日,街道一处
几个汉子正扒一所房子,一截短墙被推倒,掀起一片尘土。
陈桂花(48岁)和蛋蛋(7岁)扑在地上哭成一团。围观的人七嘴八舌,一片斥责。
为首的汉子:“咋呼什么咋呼什么!咱们执行的可是法庭的指令,人家吴老板还等着盖小楼呢!”
李大妈(60岁):“他盖小楼就不让人家娘俩活了吗?你们要把这娘俩赶哪儿去?”
胡老伯(70岁):“就是!说好的房子归人家娘俩,怎么一眨眼又成了他的了呢!”
汉子:“根本就没有的事儿!人家吴老板手里攥着协议,是法庭都盖了章的。”
胡老伯:“法庭盖章也是欺负人家娘俩!”
汉子:“那咱就管不着了。有本事找法庭去!只要法庭有令……”
李大奶:“你当还不该找吗?就是得找!”上前,“房子谁也不能扒,等弄明白了再说!”
汉子:“这……这算是怎么回事呢?”
胡老伯:“算是你们积德行了吧?走走!走人!”
围观的群众一片响应,汉子等只得悻悻而去。
陈桂花拉着蛋蛋跪到李大奶、胡老伯面前:“大妈、老伯,这可叫俺娘俩怎么过呀……”
李大奶拉起陈桂花和蛋蛋:“事情到了这一步还能怎么办?要不找找妇联?兴许还有救儿。”
15、日,妇联办公室
黄达云在介绍情况,陆秀明等人边听边记。
黄达云:“……1983年两个人结婚后,先是开一个饭店,随后又办起了一个肉食店和一个烧鸡店。1990年七月,三店合一,成立了天天饮食有限公司,吴柱子自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也就是从那时候起,吴柱子与现在的妻子孙美芝勾搭到一起。1992年春离婚时,天天公司仅注册资金就有17万,另外还有几处房产。当时吴柱子提出的条件是,分给陈桂花和蛋蛋10万块钱,外加现住的三间平房一个小院。那10万块钱,吴柱子写了一张字条给陈桂花,算是证据。就是这一张。”
她拿出一张字条,“是铅笔写的,字迹潦草模糊,现在除了十这个数字之外基本看不清什么;尤其签名,连吴柱子三个字的形状也分辨不出来。”
陆秀明:“这明着是欺负陈桂花不识字。”
黄达云:“哎。陈桂花只认识阿拉伯数字,这个十就写得清楚。关键还在于陈桂花认定家业是两个人一起挣下的,自己出的力并不比吴柱子小,而且孩子还跟着自己,根本就没有想到吴柱子会玩什么花招。”
楚雪端量着纸条:“这个纸条现在根本没法构成证据。”
黄达云:“协议是写好以后念给陈桂花听了的,据陈桂花说,明明白白写着房子归陈桂花母子所有。”
陆秀明:“那10万块钱怎么不写呢?”
黄达云:“吴柱子的理由是已经有了字据,没必要再写,陈桂花也这样认为。”
陆秀明:“那房子后来是怎么变的?”
黄达云:“估计,吴柱子很可能同时写了两张,一张有房子的事另一张没有,按手印时来了个狸猫换太子。”
陆秀明:“法庭是什么时候介入进来的?”
黄达云:“是协议写好以后吴柱子提出来的,说是双方自己的协议,不如法庭的协议更有权威性。”
郭冬冬:“这就是问题了。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按说法庭根本没有参入的必要;既然要参入,协议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楚雪:“明摆着是设的一个套儿。”
黄达云:“房子提出是今年开春的事。先是吴柱子派人让陈桂花母子俩搬家,陈桂花觉着好笑,没当回事儿。后来法庭也来了,说是吴柱子向法庭递了诉状,要求陈桂花限期履行协议、把房子倒出来。陈桂花这才当真,这才知道让吴柱子给骗了。”
陆秀明目视郭冬冬:“法庭依据那份协议,让陈桂花限期搬迁理由充分不充分?”
郭冬冬:“很难挑出毛病。”
陆秀明:“还有什么情况?”
黄达云:“大体就是这些。”
陆秀明:“情况都摆在这儿了。什么手续都有,什么都圆圆满满,就是陈桂花母子得流落街头。大家看这个事怎么办吧。”
一阵沉默。楚雪:“关键在协议上。只要陈桂花的手印不是假的,这件事恐怕谁也不好办。这就跟日本那个叫什么什么的电影上的了,大家都知道人是那个女的杀的,可抓不住半点证据,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她跑到国外去了。”
黄达云:“我不完全赞成小楚的看法。从表面看、程序上看是挑不出毛病。可有一个基本事实:吴柱子有那么多财产、房产,离婚时,陈桂花母子没有得到一分一厘,这本身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