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儒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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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礼:“内圣外王,知行合一”的伦理思想(1)

孔子生活的时代,礼崩乐坏,天下动荡。作为一个具有兼济天下情怀之人,他格外希望能够有一种基于道德之上的行为规范来约束人的行为,从而让天下恢复秩序,实现安定。为此,他提出了复礼的行为要求。而这一要求,得到了孟子、荀子等儒家先贤们的赞同。在随后的时代,随着儒家登上正统之位,礼的行为方式也就在各个时期得以推广开来。

儒家对礼的行为方式极其看重,把它视作解决当时社会问题的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并把它和天下的安危联系在一起。他们倡导礼的行为方式,目的是为了通过这种行为方式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身份等级,明确各自的行为取舍,从而减少摩擦、避免纷争,最终实现社会安定。

儒家的礼的行为方式,虽然包含了等级在里面,但是,它的实施不是强制式的,而是基于美好人性不断提高的要求之上的。如果抛却其中的政治成分,仅从个人修身的角度来看,对今人的身心发展仍具有指导意义。

1.有礼则安,无礼则危

孔子生活的时代,周室衰微,过去时代固有的人伦秩序和等级规范受到了严重破坏。失去道德约束后的一些人——尤其是那些手握国器的诸侯国君主,私欲得以无限膨胀,处处唯自己的意志是从,除了以攻伐为能事,置其他诸侯国的利益于不顾外,还出现诸如子弑父、臣弑君这样有违人伦纲常的犯上作乱的悖逆事端来。他们的这种行为,导致社会风气日益败坏,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从而让整个社会变得动荡不安起来。

针对这种乱象,像孔子那样盼望天下安定的有心人,就提出了通过道德修身来控制人内心欲望的主张,还寄希望于通过礼的形式来规范人们在相处和社会交往过程中的行为。他们对以礼来安定天下既充满信心,也寄予了高度的希望,认为解决社会乱象的关键就在于礼的普遍推行:有礼则安,无礼则危。那么,什么是礼呢?在《礼记·曲礼上》中写道:“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意思是:所谓礼,指的是用来确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远近,判断事情的疑惑之处,分别事情的相同与差异之处,明辨事情的正确与错误之处。这番话实质上给出了礼的四个作用。

其一,礼是用来定亲疏的。

在《中庸》第二十章中,孔子把天下的伦常关系分为君臣、父子、夫妻、昆弟和朋友五种,并指出,“亲亲为大”(意思是:爱自己的家族和亲人是最大的仁)。这其中,与自己关系最密切的自然是家族及家族中的亲人。不过,鉴于家族中也存在着尊卑、长幼等差别,所以,在家族内部同样存在着亲疏关系。既然有了亲疏,那就应该区别对待,这就涉及对待不同的关系,应该使用不同礼仪的问题:“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意思是:爱自己的家族和亲人要分亲疏,尊重贤人要有等级,礼就是这样产生的。

在孔子等儒家看来,通过礼的形式来明确人际交往的亲疏关系,就可避免出现不顾人伦秩序、不顾等级尊卑等社会乱象。这样对每个人在社会行为中的身份角色,实质上就有了明确对照,也就起到了预防逾越人伦秩序和等级尊卑等行为的作用。

其二,礼是用来绝嫌疑的。

以《礼记·曲礼上》中访问别人家的行为要求为例。“将适舍,求毋固。将上堂,声必扬。户外有二屦,言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将入户,视必下。入户奉扃,视瞻毋回;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意思是:将要到别人家去,凡事当求合理,不可失之粗野;将要进入人家的堂室,一定要发出较大的声响;户外有两双鞋子,听见室内的说话声才可进去,否则就不能进去;将要进门,目光一定要向下;进门以后要神情肃敬,目光不要东张西望,上下扫视;如果门本来是开着的,就让它仍旧开着;如果门本来是关着的,就让它仍旧关着。《礼记》中的这些规定,对于今天的人,仍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可以这样说,如果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了,那么,在访问过程中就绝不会被人当作小偷对待,也不会被人当作偷窥者对待,更不会被人当作入室的强盗对待……所有不良的嫌疑都可消除,而且还能赢得主人的敬重。

其三,礼是用来别异同的。

按儒家的观点,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有着与其身份地位相对应的行为。如果用礼的形式将这些行为的区别明示出来,那么,所起到的不仅是安慰人心的作用,还能起到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作用。比如说,《中庸》第十八章中写道:“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意思是:如果父亲是大夫,儿子是士,就用大夫的礼安葬,用士的礼祭祀;如果父亲是士,儿子是大夫,就用士的礼节安葬,用大夫之礼祭祀;为旁亲服一年齐衰丧,这种制度实行到大夫;为父母服三年斩衰丧,这种制度实行到天子;为父母服丧不分贵贱都是一样的。这番话所讲的是葬礼。在一个讲究等级贵贱的社会,人从生到死,都能通过礼来区别身份地位。在儒家看来,通过礼来区别异同,也就能让人知道自己在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该有什么诉求,也就不会产生非分之想了。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也就没什么纷争了。

其四,礼是用来明是非的。

《礼记·曲礼上》中就对“为人子者”的行为规定了禁行的内容:“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司必有业,恒言不称老……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群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意思是:做儿子的,出行之前一定要当面禀告父母,回到家里也要这样;出游必须有一定的去处;学习一定要有备忘的记事簿;平常讲话不可在自称中带有“老”字……对于年长自己一倍的人,应当待之如父;对于年长十岁的人,应当待之如兄;对于年长五岁的人,虽可以并肩而行,但仍须略微退后;平辈五人同居一处,应让年长者另坐一席。一个人知道了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什么是自己不该做的,且都符合社会规范,在儒家看来,这样的社会也就不会产生什么摩擦和矛盾了。

当然,礼的这些作用并不一定是孤立存在的,往往是共同出现的。所以在《中庸》第十九章中就写道:“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意思是:宗庙的礼仪,是用以序列昭穆次序的;按爵位排序,用以辨别贵贱;按事功排序,用以辨别贤与不肖;晚辈给长辈举杯敬酒,是为了把恩荣延及年轻的人;让年长者坐上位,用以排列年齿;站到自己的位置上,行进应有礼节,奏起祭祀音乐,恭敬那所尊重的,敬爱那所亲爱的,侍奉亡者如同生者一样,这是最高的孝了。这番话将礼的四种作用全部囊括进去了,可以说是儒家对礼的形式的综合运用。

儒家极其看重用礼的形式来规范人的行为,并把它视作解决当时社会动荡问题的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把它和天下的安危联系在一起,提出了有礼则安、无礼则危的认知。同道德修身一样,儒家对礼这种行为的普及首先寄托在个人的自觉自愿上。如果照今人进化论的观点,社会生存的法则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那么,儒家期望礼这种行为规范能在社会上普及并推行开来,也就颇具理想化的色彩。不过,可以预知的是,一旦真的如儒家所愿的那样将礼的行为在社会上普及并推行开来,那么整个社会就一定会变得中规中矩,各种乱象就能够得以纠正,社会秩序就能恢复稳定,天下也就能得以安定。至于人心,是否都得到了抚慰,那就另当别论了。

2.礼之用,和为贵

礼,是儒家倡导的一种人际交往中的行为方式,目的是为了通过这种行为方式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身份等级,明确各自的行为取舍,从而减少摩擦、避免纷争,最终实现社会安定。那么,为什么不采取别的形式,单单想到了礼这种形式呢?

在《荀子·礼论》中,荀子做了明确的阐述:“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意思是:礼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呢?人生下来就有欲望,如果不能满足他的欲望,就会有所索求;如果索求无度,没有标准,就会发生争斗;有争斗就会产生混乱,而混乱就会导致穷困。古代的圣王厌恶混乱,就制定了礼仪,划分了等级,想以此节制人们的欲望,满足人们的要求,使人们的欲望不会因为物资的不足而得不到满足,而物资也不会因为满足人们的欲望而消耗殆尽。为了让物资和欲望两者相互制约,保持长久的协调发展,这就是礼的起源。

荀子的这番话,从源头上说明了礼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必要性,并且明确指出礼是节制人们欲望的一种有效手段。欲望,是人类的本能,是人性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征服世界、改造世界,同时也是改造自身的根本动力。在任何时期,欲望都是推动人类进化、发展、进步的原动力。从表现形式上来看,它包括满足精神和物质需求两个方面。正是在欲望的支配下,人类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走向了声光电化的现代社会,从独裁专制的社会迈进了民主法制的社会。但同时,也应该清楚地看到,人的欲望只有在一定的限度内,才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一旦超出这个限度,就会适得其反,往往还会转向罪恶的一面。这就是荀子提出的节制欲望的原因所在。儒家提出以礼的形式来让人们节制欲望,可是,一个十分明显的现实问题是,人的意志往往左右不了自己的欲望,面对现实的各种诱惑,人们往往会选择遵从本能。

以人们的日常生活为例。人常说,民以食为天。中国人自古对吃可谓情有独钟。但是,当吃成为社会行为时,儒家也有很多礼仪。按照儒家的要求,聚餐时,首先要讲究怎么个坐法,并不是谁想坐哪里就坐哪里,想怎么坐就怎么坐,而是坐有次第,坐有坐相。在《礼记·曲礼上》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将就席,要仪容庄重,不可有失常态。两手提起衣裳的下摆,使下摆离地一尺左右,这样才不至于脚踩着衣裳。不要掀动上衣。迈步不要慌里慌张,以免脚下有失。如果在当行的路前放有先生的书册琴瑟,就要跪下来把它们移开,千万不可从上面跨越过去。不是饮食之座,应尽量往后坐;饮食之座,则要尽量靠前。坐要安稳,始终保持自然的神态……见到端饭的人来,要起立。见到主人的贵客来,要起立……凡陈设便餐,带骨的肉放在左边,切好的大块肉放在右边,饭食放在人的左手方,羹汤放在人的右手方;细切的肉和烤熟的肉放在盛肴胾的器皿之外,离人远些;醋和肉酱放在盛肴胾的器皿之内,离人近些。蒸葱放在醋和肉酱之左,酒和浆放在羹汤之右。如果还要摆设干肉,则弯曲的在左,挺直的在右。如果客人的身份较主人卑下,就应端着饭碗起立,说自己不敢当此席位,这时主人就要起身劝说客人不要客气,然后客人才又落座。主人请客人和他一道祭食。祭饭食的方法是,主人先摆上哪一种就先祭哪一种。祭肴馔的方法是逐一祭之,祭个遍。吃过三口饭后,主人要请客人吃切好的大块肉,然后请客人遍尝各种肴馔。如果主人尚未吃完,客人不可漱口表示已经吃饱。陪着长者吃饭,如果主人亲自布菜,要拜谢之后再吃;主人不亲自布菜,就不必拜谢,可以径自动手取食。大伙共同吃饭,要注意谦让,不可自顾自地吃;大伙共同吃饭,要注意手的卫生。不要把饭搓成团;不要把多取的饭再放回食器;不要大口喝,以免满口汁液外流,不要吃得啧啧作响;不要啃骨头,以免弄出声响;不要把咬过的鱼肉再放回食器;不要把骨头扔给狗;不要争着抢着吃好吃的东西;不要为了贪快而扬去饭中的热气;吃黍米饭不要用筷子,羹汤中的菜要经过咀嚼,不可大口囫囵地吞下;不要当着主人的面调和羹汤。不要当众剔牙,不要喝肉酱。客人如果调和羹汤,主人就要道歉,说不会烹调。客人如果喝肉酱,主人就要道歉,说由于家贫以至于备办的食物不够吃。湿软的肉可以用齿咬断,干硬的肉不可以用齿咬断,就须用手擘而食之。吃烤肉不要一口吞一大块。食毕,客人要从前面跪着收拾盛饭菜的食器并交给在旁服务的人,这时主人要连忙起身,说不敢劳动客人,然后客人再坐下。陪伴长者饮酒,看见长者将给自己斟酒就要赶快起立,走到放酒樽的地方拜受。长者说不要如此客气,然后少者才回到自己的席位准备喝酒。长者尚未举杯饮尽,少者不敢饮……”

这就是儒家有关吃的礼仪。对于现代人来说,这样的礼仪简直就是折腾人,等同于折磨人。但是,如果就这些礼仪的实质来看,它所体现的恰恰就是现代人心理认知上的尊重观念。其中像吃饭时不发出声响、不影响别人进食这些细节,反而是西方人至今仍保持的一种良好习惯,我们中国人反倒把这种好传统给遗忘了。吃个饭有这么多讲究,现代人都接受不了。对于古人来说,他们的原始本能应该更强于今人,也就更难以接受礼仪的这种要求了——何况儒家的礼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