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传播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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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简单材料的书法传播(1)

大体而言,汉字书法是一种介于汉字和水墨画之间的视觉文化形态。近代以来书法渐离国学而跃入艺术学的范畴,其中的原因较多,但主体性动因还在于书法载体和工具具有多元性、多样性和多维性。作为一种艺术,书法无法避免地要和材料、载体、工具之类的工艺性因素相关联,这些充满了工匠气的工艺性元素构成了书法传播的特殊要素。书法材料、载体和工具的多样性决定了其艺术的特性,同时也保证了其大众性、普及性和变通性。

第一节 刀笔兼用的甲骨传播

安阳殷墟发现的甲骨文是现今所见到的最早的典型性汉字。郭沫若认为:“单就甲骨文字来说,主要是殷代王室刻在占卜用过的龟甲兽骨上的纪录,是公元前一千三百多年到一千一百多年间的东西。由于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故称之为甲骨文。又由于主要是占卜的纪录,故有时也称之为‘卜辞’。”(注: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第2页。)甲骨文于19世纪末在殷代都城遗址发现,其地点在今天河南省安阳市的小屯村。晚清刘鹗所著《铁云藏龟》是中国首部研究甲骨文的专书,该书完成于1903年9月。刘鹗《铁云藏龟》自序云:“龟版己亥(1899年)岁出土在河南汤阴县属之牖里城。既出土后,为山左贾人所得,咸宝藏之,冀获善价。庚子岁,有范姓客,挟百余片走京师,福山王敏公懿荣见之狂喜,以厚值留之。后有潍县赵君执斋得数百片,亦售归文敏。”(注:[清]刘鹗:《铁云藏龟·自序》,清光绪二十九年抱残守阙斋石印本。)1899年之前已有一些带有文字的兽骨出土,王懿荣见到带有文字甲骨的时间是在光绪己亥年(1899年),以其所见数量巨大。后世学者多认同此事为典型性历史事件。胡厚宣认为:“不过一八九九年所得,为数较多,故大家都以此年为甲骨发现之年而已。”(注:胡厚宣:《释王懿荣早期所获半龟腹甲卜辞》,《殷都学刊》,1987年,第1期,第1页。)(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世界》载:“同意胡厚宣先生1987年对这一问题所作的结论。”(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文的世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6页。)发现甲骨文的年代共有5种说法,分别是1894年说,1898年说,1899年说,1898至1899年之间说以及1900年说。在流行的五种说法中,1898、1899、1898至1899年之间以及1900年四种说法认为王懿荣首先发现甲骨。)因此,甲骨文的发现时间大致可定在光绪己亥年,即公元1899年。

一、贞人占卜的工具与载体

甲骨文是以甲骨名字为名称的文字。马如森认为:“就文字所依附的书写材料而言,用的是骨头。这类骨头不外乎有两种:一是龟甲,龟甲有龟背甲和龟腹甲;二是兽骨或家畜骨,兽骨有虎、鹿骨,家畜骨有马、牛、羊、猪、犬骨。在这些骨头上刻的文字叫甲骨文、甲文、龟甲文字、龟版文、龟甲兽骨文字。”(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文的世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6页。)甲骨文上有其他名称,如从占卜的角度看,甲骨文又称为卜辞、卜文、贞卜文字、甲骨卜辞。从出土地点的角度划分,甲骨文则称为殷文、殷卜辞、殷墟卜辞、殷墟文字、殷墟书契。就甲骨文的书写方式而言,甲骨文又称为契文、龟契文字、殷契文字。(注:参见王凤阳:《汉字学》,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第106页。)又见(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文的世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6~7页。)

甲骨文是占卜的产物。占卜并非源于殷商时期,《史记·龟策列传》云:“闻五帝、三王发动举事,必先决蓍龟。”(注:[西汉]司马迁:《史记·龟策列传第六十八》卷一百二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23页。)现代考古学家尹达认为:“骨卜的使用远在龙山文化时代;小屯文化继承了这一传统,并且加以发挥,而成为殷代‘一切精神生活之所系’的占卜习惯。”(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史学史研究室:《尹达史学论著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05页)。商代担任占卜的人为卜官,又称为贞人。贞人占卜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仪式化特征,占卜之前,贞人先要在占卜的甲骨背面钻出小的坑洞。马如森认为:“凿和钻是凿钻卜骨所使用的工具,用凿和钻所制成的槽洞和圆洞,简称也叫‘凿钻’。”(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世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2页。)贞人占卜时即在这些小坑上加热,即进入灼龟、灼兆的程序,烧灼后的龟甲产生的裂纹叫做“兆”。王宇信认为:“在灼龟时,一边祷祝,一边述说所卜之事。”(注:王宇信:《中国甲骨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4页。)马如森曾说:“由于灼火之热力,使之在灼兆点发出爆裂之声曰‘卜’。在其所施灼的正面,就是爆裂了的‘兆纹’。”(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世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2页)。从外形上观察,甲骨文中的“卜”字就如同“兆”的形状,贞人可根据兆纹显露的形状来判定吉凶。

甲骨文多为甲骨卜辞和非占卜刻辞,其载体除龟的背、腹甲和牛的肩胛骨外,还有牛头骨、鹿头骨、犀牛肋骨、虎骨、人头骨。参见(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文的世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0~147页。)甲骨文总体上继承了陶文的刻字方法,从技术上讲,属于契刻书法的延伸。刻写甲骨文的工具主要是铜刀和玉刀。董作宾曾说:“在第三次发掘出大连坑附近大龟四版出土之地,我们曾发现过一把小的铜刀,甚似现世刻字者所用,这大概就是殷人契刻文字的工具。”(注:董作宾:《甲骨文研究断代例》,引自“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外国通信员、编辑员、助理员共撰:《庆贺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集刊外编第一种,1933年,第418页。)郭沫若认为:“甲骨文字是用铜刀或石刀刻在相当坚硬的龟甲兽骨上的东西。文字刻得很规整而美观,字大者径逾半寸,字小时细如芝麻。甲骨是很坚硬的东西,铜刀或石刀也并不是十分犀利的工具,为什么能刻出那样精巧的文字?许多年来,人们都怀抱着这个问题而没有得到解决。最近我联想到象牙工艺的工序,因而悟到甲骨在契刻文字或其他削治手续之前,必然是经过酸性溶液的泡制,使之软化的。这样便使几十年来的怀疑涣然冰释了。”(注: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第2页。)朱哲进而认为:“中国的书法,严格讲是由甲骨文开始,因为甲骨文已备书法的三个要素,即用笔、结字、章法。”(注:朱哲:《中国文化讲义》,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99页。)从现存甲骨文的情貌可知,甲骨文皆由刀具在甲骨上契刻而成,总体的风格呈现出瘦劲、锋利、刚直、坚硬的造型风格,且以直笔为多,具有刀锋显露、雕凿率真的品格。精研甲骨文且深通书道的郭沫若曾说:“契刻甲骨文字的人无疑是当时的书家,而且有篆刻的高度技巧,为后人所无法企及。”(注: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第2页。)赵铨、钟少林、白荣金在《甲骨文字契刻初探》一文中认为:“我们通过简单的实验,认识到用玉料磨成锋刃也可以刻划甲骨,不过普通玉料都比较脆,刃锋极易折断,很难掌握。且其磨制加工较之青铜刀的铸造难度要大些。况且硬质玉料又不易得到,因而在铸铜技术相当发达和用青铜刀刻字的条件已完全具备的情况下,玉刀即使曾被使用,也不会作为主要的刻字工具。”(注:赵铨、钟少林、白荣金:《甲骨文字契刻初探》,《考古》,1982年,第1期,第87~88页。)艾兰《论甲骨的契刻》则收录了安阳殷墟186号墓出土的龙形青铜刀和妇好墓出土的鱼形碧玉刻刀。参见(注:马如森:《殷墟甲骨学:带你走进甲骨世界》,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9页。)

董作宾曾推断殷商时人已经使用毛笔,从而认为甲骨文是先用毛笔写在骨头版上,再进行刻写。“我们还有直接的证据,是在卜用的牛胛骨版上发见了写而未刻的文字。”(注:董作宾:《甲骨文研究断代例》,引自“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外国通信员、编辑员、助理员共撰:《庆贺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集刊外编第一种,1933年,第417页。)董作宾进一步举证:

“卜辞有仅用毛笔书写而未刻的,又有全体仅刻直画的,可见是先写后刻。”(注:董作宾:《甲骨文研究断代例》,引自“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外国通信员、编辑员、助理员共撰:《庆贺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集刊外编第一种,1933年,第418页。)甲骨文先写后刻的理由看似很充分。“如果不写而刻,那么在每一个字的结构上,稍繁的便不容刻,何况每一笔画,又须刻两面刀锋。”(注:董作宾:《甲骨文研究断代例》,引自“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外国通讯员、编辑员、助理员共撰:《庆贺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集刊外编第一种,1933年,第417页。)但陈梦家对先写后刻持不同意见,陈梦家认为:“刻辞有小如蝇头的,不容易先书后刻,况且卜辞所常用的字并不多,刻惯了自然先直后横,本无需乎先写了作底子。”(注: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15页。)陈炜湛对此作出了折衷的理解:“笔者揣想,当时恐怕大字是先书后刻,小字则是直接刻的,因为刻辞确‘有小如蝇头的,不容易先书后刻’。盖刻大字固难,写蝇头小字亦难,反不如直接施刻。故前者先书后刻,后者不书而刻。这就是为什么甲骨文中字越大刀笔味少,字越小刀笔味越重的缘故。”陈炜湛:《甲骨文简论》,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53页。)书写和契刻甲骨文所涉及的工具具有时代的特殊性。郭沫若认为:“甲骨文是信手刻上去的,并不是先书后刻。这就愈见显得刻字者的技巧是多么惊人了。要达到这样的技巧,是需要有长期的艰苦练习的,故甲骨中有不少的练字骨,用干支文字练习,留下了不少的干支表。最有趣味的是,我又曾经发现了一片练字骨(《殷契萃编》第一四六八片),内容是自甲子至癸酉的十个干支,反复刻了好几行,刻在骨版的正反两面。其中有一行特别规整,字既秀丽,文亦贯行;其他则歪歪斜斜,不能成字,且不贯行。从这里可以看出,规整的一行是老师刻的,歪斜的几行是徒弟的学刻。但在歪斜者中又偶有数字贯行而且规整,这则表明老师在一旁捉刀。”(注: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第4页。)裘锡圭则认为:“在商代,毛笔是主要的书写工具。……金文基本上保持着毛笔书写的样子,甲骨文就不同了。商代统治者频繁进行占卜,需要刻在甲骨上的卜辞数量很大。在坚硬的甲骨上刻字,非常费时费力。刻字的人为了提高效率,不得不改变毛笔字的笔法,主要是改圆形为方形,改填实为勾廓,改粗笔为细笔,如金文甲骨文。”裘锡圭:《文字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42页。)甲骨文融合了笔法与刀法两种技艺,这种双重性书法技术也成为后世毛笔书与刻痕书的文化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