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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阉马
它是一匹黑马,黑色中泛着深红色、绿色、蓝色的光泽,所有的颜色都似甲壳虫和乌鸦的背一样带着银光。它年轻的眼睛时不时地闪着明亮的火花,就和马尔盖斯广场上卖栗子的拉莫娜那口晶亮的锅子溅出的火光一样。它来自弗里·塞塔的沙地,当它耀武扬威地踏上新街石砌的路面时,蹄声“嗒嗒”作响,分外悦耳动听!它小巧的头颅和优美的四肢,看起来多么灵敏、多么强健、多么神气啊!
它高傲地穿过地下室的矮门,门外卡斯蒂约的酒窖映着烈日的红光,令人炫目,矮门在这个背景中显得比它还要黑。它步态轻盈,看见什么都要与之嬉戏一番。随后,它跳过松树做成的门槛,一路上在母鸡、鸽子和麻雀的左推右搡中,兴高采烈地冲进绿色的畜栏。那里有四个壮汉在等候,他们毛茸茸的手臂交叉抱在胸前彩色的花衬衣上。他们领它走到胡椒树下。它经过了一番短暂而又艰难的挣扎后——开始温和,后来暴烈——被那几个汉子压到了粪堆上,所有的人都坐在它身上,达尔朋医生开始手术,终结它那悲伤而又魔幻的美丽。
你从未用过的美,必随你一道埋葬,
已经用过的,则活着去执行你的遗嘱。[5]
莎士比亚写给友人的信中如是说。
温驯、汗湿的小种马,现在是一匹阉马了,悲伤疲倦地躺在那里。只来了一个人便把它拉了起来,为它盖上一块毛毯,牵着它慢慢地沿着街道走下去。
可怜稀薄的云束,昨天还是一道热烈结实的闪电!现在就像一本撕掉了封面的书。它的脚步好像不再踩在地上,一种新的元素介入了马蹄和石头之间,让它的生命失去了意义,在这个猛烈、无瑕、完整的春天的早晨,它就像一棵连根拔起的树或是一段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