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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中国史籍读法(5)

至于搜集材料,则目前最紧要之事,实为作史料汇编。除史部固有之书外,更宜将经、子、集三部中有关史事的材料,大举搜集,分为两部分:(一)属于记事的,即前所云足以证明、补充、订正史事的,与史部的记载,相辅而行;(二)为昔人有关史事的见解,此不必论史之作,凡涉及社会、政治,而其中包蕴史事者,皆当采取。因为此等作品,一方面表现昔人对于社会、政治的见解;一方面亦即表现其对于史学的见解。史学的有用,正在于此。使治史学者能多与此等材料接触,自然胸次恢廓,眼光远大,虽性近章句之士,亦不至流于拘泥、琐碎了。这于史学的进步,实在是大有关系的(更推广言之,则编纂大类书,实为今后的急务。学术本须分类,况自专门变为通学,一人的著作中,可以无所不有,则每治一门学问者,势非读遍天下之书不可,夫岂事所可能?故必合群力,举一切书籍,按学术分门,编成大类书,以供治学者之取材而后可。此其分门固极难确当;所辑得者,亦仅限于普通人所能见得,非有特别之眼光不能搜得者,所遗必多;然苟能尽普通人之力,忠实为之,已足为治学者省无限精力矣。编辑大类书,需要很大的物力,势非政府不能为。历代之政府,亦多行之者。最早者如魏世之《皇览》;最近者如明代之《永乐大典》、清代之《图书集威》是也。然政府所办之事,恒不免官僚主义,故如《大典》《集成》,均不见佳。今日的情势,已与往时不同,甚望文化高潮来临之日,政府能以此为当务之急也。史学所涉甚广,好的史料汇编,有时亦可供治他学者之用)。

附录一 古书名著选读拟目

向来古书名著选读等,系专读一两部书。现拟试改一法:于多种书籍中,选读若干篇,俾学生知识较广;如欲深研,亦可多识门径。选读之书,随所想到,举例如下:

《礼记·王制注疏》(《注》与《疏》须全读)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择读一篇,以见清儒疏释之法)

陈立《白虎通义疏证》(择读一篇,以见古典制)

陈寿祺《五经异义疏证》(择读一篇,以知今古文异义所在)

《管子》(择有关典制者,与《轻重》各读一两篇)《老》《庄》《荀》《墨》(《间诂》)《韩》《商》《孙》。

《吕氏春秋》(择读一两篇,以见古人政论)、《淮南》。

《史记》(选读与经学有关者。《本纪》与《汉书》对读。《世家》,此合《春秋》与《系世》而成。《高祖列传》随体例选读若干篇)

《汉书》(除与《史记》对读者外,再读《志》一两篇)

《后汉书》(与《三国志》择同一人之传,读一两篇,以见史例简严、恢廓之异)

《晋书》(择读一两篇,以见史家多采杂说之例)

《宋》《齐》《梁》《陈》《魏》《齐》《周书》(与《南/北史》对读一两篇,一以见《南/北史》删削之例及其弊,二以见《南/北史》以私史增补官书处)

新、旧《唐书》的《昭宗纪》(对读,以见宋后立例修史者与前此但整齐官书者之异例。《四裔传》中选一两篇对读,以见新书之增事及其妄改文字)

《宋/明史》(择读一两篇,以见晚近凭官书传状修史之例)

《通鉴》(择读一两卷,必须连胡《注》、《考异》读)

《纲目》(随《通鉴》读,以见二书体例之异)

《通考》(择读一两门)

《通志》(就《二十略》中择读一二)

《经世文编》(择读一两卷,此章实斋重文征之意,俾知奏议文集之重要)

《宋儒学案》、《明儒学案》(择读一二)

《四库书目提要》(读数卷,以启目录学之门径)

《日知录》《廿二史札记》(读数卷,以见读书之贯穿事实及钩考有关致用之问题。《十七史商榷》中亦可选数条)

《十七史商榷》《廿二史考异》(钩考一事者,随选读之史翻阅)

《癸巳类稿》(此书为经生中最有思想者,又多治杂书,可选读一二)

以上系随意举例。教授时除指示阅读方法外,即与学生于阅后讨论,或竟破除寻常上课形式亦可。学生人数不能多。

此项科目于历史系自最有益。他科大体以社会科学为限。欲取材于中国旧籍者亦次之。国文系学生修习者,可以植根底于经、子、史之中,不致但就文论文。又有志学文者,亦可专辟一部分时间,就文学方面讲授或讨论。

附录二

关于正史(上)

[名称之由来]《史通》有《六家》《二体》篇,《隋志》只认其一,今沿用之,此体称纪、传、表、志体,简称纪传体。

正史之名,系在所载的史事较重要、较完全、较正确之观念下成立。

何种史事为较重要的?就旧日之观念言之,可以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之言为其代表,即(一)理乱兴衰;(二)典章经制。

正史皆借政府之力而成。即纂述出于私人,材料亦必得自政府。自南北朝以前,皆由(一)私人,(二)政府委任私人撰述,故其性质为独修;唐以后皆由政府设局,合多人之力编纂,故其性质为众修。二者各有所长,但至后世,因材料日多,独修已成为不可能。

正史最重要之性质为保存材料。编纂者之才、学、识,固有高下之不同,然大体皆知注意于此。因此,正史本不能看做一人之著述,即独撰者亦然。

古人之著作,原可两说并存,史家尤然,如《旧唐书·高宗王皇后传》为其最显著之例,故后人讥古人矛盾,古人不应负责处甚多。

凡正史皆非极精审之作,甚至系不精审之作,仅就某一时期所能得之材料,加以编纂而已。此中又分两问题:(一)材料不全,此撰述者不能负责;(二)编纂草率,此则撰述者应负其责,而其中最重要之关键为未作长编。

正史并非最原始的史料;但作正史时所据材料,十九不存,故正史在大体上即为原始的史料。

在正史材料的预备中,国家所设立的史官,作用极大,欲知其略,可看《史通·古今正史篇》及拙撰《史通评》中此篇之评。

中国史学家之见解,大体可分三期,皆因事势而变:(一)初期:注重搜辑史料,加以编纂。此期所欲讨论者,为去取编纂之法,刘子玄之《史通》,为其代表。(二)感觉前人所搜史料范围太狭,力求推广。看郑樵《通志·总序》,可知此等见解。(三)第二期之见解仍在,但书籍日多,感觉其不胜读,乃分(甲)比次史材与(乙)著述为两事。前者所以供作史者之取材;后者则以供阅读。前者愈多愈好,故并要有增加材料的办法(亦可谓之保存)而撰述既成,所据材料仍须保存勿失,以便他人可以校勘或重作。章实斋之《文史通义》,涉史学者,几于全部发挥此思想。

正史所根据之材料,自《汉书》以下,大致相同,即皆以史官所记为本,此显而易见,不待论。惟《史记》所据,较为难明,以鄙意观之,重要者有四:(一)左史,《春秋》类,记事;(二)右史,《尚书》类,记言,其流为“语”,如《国语》《论语》,此类书由记言扩及记行,为列传所本;(三)《系世》,合此及左史,大致为本纪、世家所本;(四)典志,八书所本,表原于古代的谱,乃一种著述的体例,内容无定。

凡正史,愈后愈近于客观,因所据者:(一)愈多书面而非口说,难于走样;(二)愈多官书,注重事之外形,而不以意测度其内容;即私家著述,亦因史学程度之增高,大体上后代较前代为翔实,但欧、宋改作文字有失真处为例外。

以为正史文字古奥难解,此乃误解。反之,正史均甚接近其时之口语。晋、南北朝、隋、唐之史,虽所载文字颇多靡丽,叙事处亦不然。欧、宋为例外,然宋之文为涩体,欧亦不然。读正史所应谨慎者,特在其中多时代语、方俗语、官书语,或难解,或易误解也。

正史非初治史学者急读之书,因其以人为系统,将事实拆散。初学最要者,读《通鉴》及在《文献通考》中择读切于政治经济者十余门,此最为基本,《通鉴》须连《考异》与胡注读。昔人论史之书如《日知录》《廿二史考异》《廿二史札记》《十七史商榷》等,可泛滥,略见昔人治史之法。

关于正史(下)

世家以记有土之君,但其德行功业甚高,本身虽非诸侯,而子孙受爵荣誉,可比一国之君者,亦列世家,《史记·孔子世家》是也。除《史记》外,后世用之者甚少,《晋书》之载记,亦可称世家之变例。

列传载帝王君主以外之人,可分两种:

(一)依时代之先后,顺次编排,不另立名目者,是为类传。此例亦起于《史记》,如《刺客列传》《货殖列传》是也。后世沿用其例者甚多,普通如《儒林传》《文苑传》等是,特殊者如《五代史》之《伶官传》《元史》之《释老传》等是。类传与普通之传不同者,以其不与时代先后编排也。但普通之传,虽不立名目,亦有具类似之性质者,如开国时群雄之传,必排在最前,叛臣逆臣必排在最后是也。此外以同类相从者尚多,但仍以时间先后为标准耳。

(二)传中最特别者,为外国传。普通之传,皆以传人,外国传,则以传国。《晋书》另载记,亦可称外传之变例也。正史者列于学官之史也,立于学官,本汉人语。汉时“官”与“宫”通立于学宫之意,即当时学校中所刊之课本也。后世学校仅存其名,然在法律上,课程有常所习之书,亦有规定应科举者亦然。经之立于学官者,谓之正经,史之立于学官者,谓之正史,正史之名,由是而起也。

立于学官之史,原不必拘定体裁,但在事实上所立,皆为《史》《汉》等一种体裁之史。正史固立于学官之名,非体裁之名也。以体裁名之者,或谓之表志纪传体;世家少,故略去。但正史二字沿用已久,表志纪传之名,又轻累重,故用者甚少。立于学官之史,何故专取此一种体裁乎?厥故有二:

(一)向来史家纪事,注重理乱兴衰、典章经制两种现象。(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说,此非马氏之私言,足以代表一般人之意见)我国历史记载者,除正史外,尚有编年、纪事本末、政书三者,但各有所偏,即编年史以时为系统,纪事本末以事为系统,专记理乱兴衰,政书专记典章经制是也。惟表志纪传之史,两者兼赅。立于学官之书,必求完备,不容偏于一方面,此专取此种体裁之故一也。

(二)读史当然以最初之本为佳,与其读第二、第三次所编订者,毋宁读第一次原本。盖第二、第三次所编之史,必以第一次之原本为根据,故原本实为原料,原则上原料恒不误也。吾国习惯后一朝必修前一朝史,所修皆为表志纪传体,故原料之史,恒属此体,此亦其得立于学官之一因也。

读旧史入手的方法

我这一次的讲演,初意拟以实用为主,卑之无甚高论的;然一讲起来,仍有许多涉及专门的话。这实缘不读旧史则已,既欲读旧史,则其性质如此。天下事不讲明其性质,是无从想出应付的方法来的,所以不得不如此。“行远自迩,登高自卑”,讲到入手的方法,我们就不能不从最浅近、最简易的地方着眼了(大抵指示初学门径之书,愈浅近、愈简易愈好,惟不可流于陋耳。陋非少之谓,则不陋非多之谓。世惟不学之人,喜撑门面,乃胪列书名,以多为贵,然终不能掩其陋也。当一九二三、一九二四年时,胡适之在北京,曾拟一《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胪列书名多种,然多非初学所可阅读;甚至有虽学者亦未必阅读,仅备检查者。一望而知为自己未曾读过书,硬撑门面之作。梁任公评之云:“《四史》《三通》等,中国的大学问都在此中,这书目一部没有;却有《九命奇冤》。老实说,《九命奇冤》,我就是没有读过的。我固然深知我学问的浅陋,然说我连最低限度都没有,我却不服。”[因原载此评的杂志已毁,无原文可以查检,语句不尽相符,然大致必不误]真可发一噱。任公亦自拟一通,就好得多)。

旧时史部之书,已觉其浩如烟海;而如前文所述,欲治史者,所读的书,还不能限于史部;而且并没有一个界限,竟把经、子、集三部的书都拉来了。这更使人何从下手呢?且慢,听我道来。

欲治史者,所读的书,因不能限于史部,然仍宜从史部为始;而且在史部之中,要拣出极少数、极紧要的书来。

此事从何着手?

旧史偏重政治,人人所知;偏重政治为治史之大弊,亦人人所知。然(一)政治不可偏重,非谓政治可以不重;(二)而政治以外的事项,亦可从政治记载之中见得(如旧史的《食货志》,虽偏重财政,然于社会经济情形,亦多涉及。又如《百官志》,似乎专谈政治,然某一朝的政府,对于某种经济、文化事业,曾设官加以管理,某一朝却放弃了,亦可于其中见得。举此两端为例,其余可以类推),此二义亦不可不知。所以旧时史家视为最重要的部分,仍为今日读史极重要的部分,而宜先读。

旧时史家视为最重要的部分,是哪一部分呢?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读马贵与先生的《文献通考·总序》而得到解答。他把史事分为两大类:一曰理乱兴衰,一曰典章经制。前者是政治上随时发生的事情,今日无从预知明日的;后者则预定一种办法,以控制未来,非有意加以改变,不会改变。(此就形式言,其实际有效与否,另是一回事)故前者可称为动的史实,后者可称为静的史实。历史上一切现象,都可包括在这两个条件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