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导论:论人的“本性”(2)
一切物的存在,相互之间都要进行物质交换、能量交换和信息交换。无生命物如此,生命物如此,人亦如此。无生命物的交换,属于随机性的相互作用关系。生命物的交换开始有了指向性,它依赖生命的“自主能量”通过交换可以达到自我生长、自我增殖,这是生命物优于无生命物之处。到人这里更进了一步,人除了自主能量、指向性之外,在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之外更多了一个“本质交换”关系。在人与对象的关系中,必须先进行具有自觉目的性的本质交换,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其他的交换。本质交换把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平,通过人与对象本质的相互交换,人性被“对象化”,对象亦被“人性化”,二者达到了内在本质的融合。这就是人改造物、同时也改造自我的人的实践活动的真正本性。就人的肉体而言,人的力量原本很小,与动物相比应当说是很微弱的。然而转过来人却能够制服动物,甚至敢于同自然力量抗衡,人的这个强大力量从何而来?说穿了,它不是来自别处,正是取自于自然。人所运用的“力”,都是通过类生命与对象进行本质交换,利用这种方式转化而来的自然力。人是以自然力对抗自然力的。今日的科技文明就清楚地表明了这点。
从这里我们就应当得出结论:人与人的生存世界,并非外在关系,而是一体性的内在关系;人的生活世界也就是人的生命组成,即类生命的有机部分。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从人身上去掉这个部分,人还怎么能够具有人的力量、乃至于成为“人”!从这一意义说,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包含有深刻的道理的,虽然在那时他们并不理解我们今天所讲的内容。
如果再进一步追问,人为什么能够把自然力转化为“为我所用之力”,人是怎样实现对物的改造的?——从这里我们会更加体认到天人合一的道理。
人对物的“改造”,通常我们把它说成“创造”。这确是人的创造,因为许多产品都是原本不存在的,创造就意味着从无到有。深入思考我们会发现,其实,人的这种所谓“创造”,体现的不过是大自然“生化万物”的本性。我们只能按照自然本性,对不同物种进行彼此沟通、重新配置,释放依靠它们自身难以发挥的固有潜在能量。这里通过人力完成的,从本质来说只是一种“自然作业”,它决不像某些人所想的,是什么依靠纯粹理性凭空的创造。在这种创造活动中,人的作用当然是巨大的,这个作用首先就在于,人通过人的类本性即“人道”,与大自然的“天道”融合为一了,然后才能做到看来是按照人的意志、实际实现的是天道对物的重新塑造。
这里表现的关系,我们从人的观点(实质是立足于“本能生命”的观点),往往把它叫做“物为我所用”;如果转换视角,从更广大的视野去看(即立足于“类生命”的观点),人所实现的不过是大自然的“天职”,在这一意义上,完全可以反过来说,这也是“人为自然所用”,它不过是通过人的生命活动实现了大自然本有的意愿。
由此我们必须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的生命不过是大自然“宇宙生命”(即“天道”)的赋有意识的形态,通过人的生命活动能够使自然的生态秩序从自发逐渐提高到自觉,这应该就是人的生存价值。人必须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宇宙大生命,从生命的有限进入永恒生命,这才会“活”得有意义,不辜负人作为人来到世上生活一场。
从这种观点来看,今天出现的生态、环境、能源种种危机,就思想观念而言,主要就是由于“抽象人性”观点依照“二分法”,仅仅立足本能生命,把人(主体)与物(客体)看做完全外在的对立关系,缺乏“类生命-天道”内在本质统一观念的出发点。这样一来,人作为“老大”就可以尽情放肆地去掠夺、占有自然物,因而造成了人的生存问题。这是人性的片面性发挥,它表明人还没有真正进入“人”的境界,缺乏人的自觉观念。解决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应当主要从全面发展人性、提高人性自觉,特别是必须把人的基点从主要立足于本能生命转移到类生命,而不是依靠限制人性去求得解决。
五、从双重生命观点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人的社会本性与生命本性一样也具有“群”和“类”的双重本性
人是从动物演化来的,人身上始终摆脱不掉动物习性。但人作为人的本性已与动物不同,在人的发展中许多习性终究要转化为超物性。这在人的“群本性”日益提高为“类本性”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人属于社会性动物,人必须与他人结为一体才能生存,没有人能够脱离社会单独生存。“社会”是人们生活的共同体,也是人的生存方式和存在方式。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但这里的“社会共同体”实际体现的是两种性质,一种是个体生命的直接集合体,在这一意义上,社会就是一个整体性的“大生命”;另一种是生命个体彼此实现本质交换的存在形式,在这一意义上社会体现的是个体生命的类本性。很明显,这两种性质是不同的,前者属于“群”的关系,后者体现的是“类”的关系。
人的生命有种生命和类生命,与此相适应地,社会当然也必然同时具有群性和类性两种性质。正如人作为人必须从种生命提高到类生命一样,在人类初期,社会的聚合主要是体现的种群性质(当然其中也含有类的成分),只有在人性得到充分发展之后,社会才能从种群本质逐渐转化为类性本质。从群性走向类性,也就是由动物性向人性的进化和提升,这个转化是必然的,但它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今天仍然处在这一转化的过程,当前社会发生的许多问题,都同社会发育得尚不完善、仍然保留有种群的大量习性有关。
“群”属于生物学意义的物种本性,“类”是人之为人特有的自为本性。区别并认清“群”与“类”的不同本性,尽快走出种群关系的局限、发展社会的类本质关系,在今天,对于提高人性意识,推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是极其必要甚至非常迫切的。
群性和类性,从抽象的意义说,都有聚合、融合的性质。不同的是,群属于生命个体的直接聚合、外在性融合,类是个体生命的非直接性融通,属于内在本质的统一。生命个体的直接融合必然受到时空条件的限制,只有同一时间相关地域的个体才能融为一体结成为群,这样结成的群体必然具有独立实体的性质;与此不同,生命本质的非直接性融通就不受时空条件的限制,它可以通过经济交流、文化传递沟通历史的和异域的生命本性,由此方式形成的只是类的统一体,不是独立的实体。这是二者的根本性质区别。
从这个区别我们就可以看到,“群”按其本性就是一种矛盾,它的聚合,同时就是分割,此地的结为一群,必然排斥彼地的另一群,在这一意义上“结群”也就同时意味着“分伙”。更重要的一点是,当个体生命结合为群之后,个体就失去了生命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变成群体生命的一个残缺肢体,比如蜂群中各司专职的工蜂、护卫蜂、蜂王等。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种群才构成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它与其他种群(生命体)之间就必然发生生存性的竞争。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经常看到,本来属于同种的蚂蚁却会打群架,而且打起来非得拼个你死我活的根本原因,这就叫做动物种的“生存竞争”。
回过头来想想我们人类,我们经历过的历史何尝不是类于此!我们最初的“社会”,论其实质主要是“群性”的生命共同体,同一地域、同一血缘的个体生命集合成一个“大生命”,彼此生死攸关,命运与共,群(集体)的利益(等于生命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只是群体的附属物。后来随着群内的分伙和竞争形成了国家,国家的产生进一步强化了群的界限;并且还使群走向“人格化”,国王、皇帝作为本群的人格代表垄断了一切权力,子民则像蚂蚁一样被束缚在各自分工的岗位。在这种情况下,出于生存性的利益需要,人群与人群之间钩心斗角、争权夺利,国家与国家之间彼此争战、互相屠杀,从根本性质上说,这与蚂蚁打群架有什么分别?如果说有区别,那就是加上了“文明”因素,方法更高明,手段更残忍。这就是人类过去的历史,其实应当说,是我们还没有完全过去的历史,就在当前,我们还在承受动物种群习性带给人类的苦果。
人作为人的本性属于“类”,类也需要个体生命联合。它与群的根本区别是,这里的每一个体都是完整的生命体,类性社会是在个体生命独立基础上的联合,这种联合不但不损伤个体生命,相反,联合正是为了通过个体生命本质的相互交流,使各自都能得到充分发展。个人的人的“本性”到了发展,发挥出他们生命中的内在创造潜能,人的类本性才能得到丰富,社会也才能进步。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亦即“人”的社会,必须以类为基点,它不是生命“共同体”,而是“生命”的联合体。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一书中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在未来代替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这样的关系中,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在生存性利益上已不存在根本矛盾。社会当然不可能完全消除群的关系,人作为不同个体相互之间也总会有矛盾,这种矛盾更多的是属于文化的意识形态性的差别,不再具有你死我活的性质。
人是逐渐成长的,社会也要逐渐发展。人类社会开始是“群体本位”,经过了长时期的发展,到近代逐渐转向“个体本位”。这个转向的实质,就是要为发展类本性开拓更广大的空间,为走向自觉的“类本位”创造必要的条件。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来地域、国家、民族的严格界限已被突破,全球逐渐连成一体,人们之间开始了广泛的交往和交流。只是在这时,人的类本性才有可能获得充分发展。人类从原始共同体经历过社会“国家化”的演化,现在正面临国家“社会化”的过程。这是两个相反的过程。如果说前者强化了群的性质,那么现在正好要反过来消解这个种群性质。
我们当然也要看到,人是有惰性的,长期养成的种群本性不可能一下子根除。今天的人类仍然分成不同团伙,相互之间还在争斗不息。造成环境危机的所谓人对自然的掠夺,实质上不过是团伙之间的利益争夺;至今贫富两极仍在继续分化,人与人之间难以平等相待,这也与团伙的区分有关。尽管如此,这已成为不得人心之事,乐于此道者不过是一小部分人,人类的绝大多数对此是深恶痛绝、同声相斥的。我们绝不能为眼前的状况所迷惑,必须清醒地认清人及其社会的本性,看到今天的世界已经大不同前了,人在变,人心在变,人性在变,人际关系也在变。到达未来世界的时间也许会很长,但已经伸手可触,我们应当有坚定的信心。今天我们从人的思想观念、精神境界、人际关系的变化中已经能够看到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未来前景。
我的结论是,长时期以来,“人性论”因其抽象性质,可谓声名狼藉,人们对待人文社会现象久已不作人性方面的分析,仅作经济、政治、文化的现场分析,这种分析当然也是非常必要的。在我看来,丢掉了人性分析,对人文现象而言就等于失去了本根,因为人的一切活动,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的一切现象都是建基于人的本性、表现着人的本性。我们应该抛弃的是“抽象人性论”,不是“人性论”。抽象人性论之“抽象”,主要在于解决不了物性与超物性的统一性问题,使人和人性的认识陷入极端片面的观点。在我们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我认为,我们就应当理直气壮地恢复“人性论”,恢复人性论的分析方法。
[1]此文是我的导师高清海先生于2002年发表在《社会科学战线》第5期上的一篇文章,后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哲学原理》2002年第11期转载。关于人性、哲学与人性的关系是先生生前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现以此文作为导言来寄托弟子对先生的怀念与哀思。斯人已去,弟子会谨记先生的嘱托,沿着先生的足迹,刻苦努力,继续先生未竟的哲学事业。
[2]关于这点,马克思首次明确提出这样的观点:“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人与动物对生命的不同关系,马克思也曾作过非常精辟的分析,详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