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人的发现:马克思对人性理论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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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论:论人的“本性”[1](1)

解脱“抽象人性论”走向“具体人性观”

人类发展到今天,一方面显示出了巨大的创造能量,另一方面也给自己带来了无穷灾难,以致人类的自身生存都陷入了危难。人真是一种怪物。人的本性究竟如何,人在世上的生存意义究竟是什么,人应当怎样看待自己的行为方式?自从人类意识到自己与他物应当有所区别,从那时起,人们就开始了对自我本性的探索,其中历经了神话意识阶段、哲学认识阶段、科学认识阶段,迄今关于“人”的说法已有不下千百种之多,可以说把人看成什么的都有。我们能否说,这就意味着我们对人和人的性已经了解得很多、很透彻,已经无须再为此去耗费精力,关于人的认识也不可能翻出什么新的花样了呢?我认为并非如此,事情或许正好相反。人对人的本性的认识,同人和人的本性的历史发展是相互适应的,在人性本身尚未得到充分发展之前,人们不可能把握到它的真实的和真正的本性。20世纪以前,人们的思想主要限于对人性的抽象化理解,流行“抽象人性论”的观点,应该说这在那时是完全不可避免的现象。自培根提出“人是人自己的上帝”命题以来,人性已有相当程度的表演,近二百年来人类历史又发生了重大变化,随之人对人的认识也日益深化。当前现代化、网络化、全球化的迅猛进展,人与人和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出现了诸多新的关系,包括现代生活方式导致的能源危机和生态危机,热战冷战之后人际之间新形式的争斗等,所有这些,都使我们的人性得到相当充分的暴露和展现。所以,在我看来,我们在今天通过反省自我、透视自我,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去重新理解自我,达到比前人更接近于人作为人的真正本性的认识,也就是克服抽象人性观点、对人性形成具体的看法,是具备了更充分条件的。也就是本着这样的看法,下面我综合近年所思,提出对人性的一个总体理解。

一、认识“人”的方法论原则——对人只能按照“人的方式”,不能运用“物种”观点去认识

认识“人”的关键,在我看来,主要不在于把人看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去看人。对人认识的方法论问题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人的本性完全不同于人以外的其他存在。人虽来自于物,却已超越一切物之上,不能再把人归结为物;人是生命存在,人作为人又超越了生命局限,也不能再把人看成简单的物种生命。人有物性,又有超物性,人是生命存在,又具超生命本质。“超物之物”、“超生命的生命”,人的这一本性就表明,人已跨越了自然的物种规定,人作为人的本性应该说是属于人的“自为本性”。

我们通常说,人有肉体,又有灵魂,人是由肉体和灵魂两个方面结合成的。人的这种特异性质,人们从直观和体验就能够了解,这在远古时代的神话中已有所表露。肉体,属于物质本性,它连通着自然世界;灵魂,属于精神本性,它连通着超自然世界。这两种完全相反的本性怎么能够结为一体,人怎么可能同时来自两个世界?人们从体验和直观能够了解的问题,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当着人们要用“理性”去理解时,反而成了困惑人们的最大难题。在理性看来,人作为统一的本质,两种相异的本性是绝对不可能结合于一体的。

由此我们可以说,自哲学产生以后,关于人、人的本性,不论有过多少种不同说法,归结起来,就其思想实质而言,不外这两种基本看法:或者把人“物化”,归结为物质本性,如“人是‘机器’”的观点;或者把人“神化”,归结为精神本质,如“人是‘纯粹理性’”的观点。两种观点相互对立,又在实际上彼此补充,双方难以达到统一,谁也驳不倒对方。这就是对人的抽象化观点,所谓“抽象化”,也就是把双重本性割裂开来,只承认单一本性的观点。

物化观点,神化观点,这两种观点看似对立,思维方式却是一个,它们都把人性看做单一不变的本性。“或这,或那;或是,或否”,追求单一、前定、不变本性的这种思维,正是属于“物种本性”的规定。人类最先达到的是物性认识,由此形成了形式逻辑的“非此即彼”原则,人们用认识物的方式去认识人,按照物种规定去理解人性,这就是历史上对人性总是陷于抽象化理解,难以跳出“抽象人性论观点”的主要思想根源。物种的规定用来说明物的本性可以,用到人的身上就不灵了。人作为“超物之物,超生命之生命”,本性恰好属于“是这,也是那;又是,又否”,而且永在不断变异之中的本性。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要全面地和具体地把握人和人的本性,首先就要破除这种前定论、预成论、单极论、不变论的“物种观点”,然后才能按照人的方式,贯彻人的观点,把物性和超物性统一起来。

二、物性与超物性交接的“关节点”——必须从人的“生命”入手去理解人的特异本性

人不是突然蹦出来的,人来自于自然,是从非人生成为人的;然而人的本性又不同于物性,超然于物性之上。这就是说,人与物,本性上既相连通,又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既相连通而又本质不同,这里体现的实质就是对物的超越性。这个“超越性”正是属于“人性”的特质,我们既不能割断人性与物性,更不能把二者混同。我们理解人性的主要难点和关键也就在于此。

要理解人的超越本质,就必须找出能够联结而又区别二者本性的那个关节点。这个关节点是什么呢?我认为就是“生命”,我们必须从生命入手,才能解开人性特质之谜。然而在以往,人们却很少从这方面去考虑。如果分析人性“抽象化”的观点,人们为什么不是把人物化,就要把人神化,总是陷入两极观点、难以统一?在我看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无法通过“生命”关口而造成的。在传统观念看来,生命只有一种,即生物学的生命,世上除了生命就是无生命,此外不再有别的。按照这样的观念,要说人是生命存在,人与动物就属同类,不会有本性区别,这就是人的物化观点,如近代法国哲学家所主张的;如果认为人与动物在本性上根本不同,那就必须从人的本性中排除生命,把人看成另类,由此便会走向神化、理性化观点,如近代德国哲学家的主张。可以说,对“生命”的重新理解,是进入人性特质的一个不可逾越的关隘。

其实,应当说,传统的生命观之所以局限于生物学观点,正是由于不理解人和人性才造成论人的“本性”的,如果把人的生命特质估计在内,对生命就会有一种新的看法。我认为,突破传统狭隘的生物学生命观,这既是理解人性的需要,对发展生命科学也是必要的。

那么,人的生命与动物生命究竟有什么不同,人究竟改变了生命的什么?人所改变的,首先就是生命的生存活动方式。[2]如果说动物是依附性-适应型的生存方式,一切都要依靠大自然来安排、提供;那么,在人这里则变成了自为性-创造型的生存方式,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主要是靠人自己的劳动生产提供的。这就是人和动物生命活动的初始分野。

生存方式的变化,对生命而言是一种根本性的变化。生存方式的改变,就意味着生命从大自然的绝对主宰中获得了解放,它不再完全依附于自然控制的生存环境;而这也就表明,生命的本性发生了根本变化,它使生命从完全被支配的地位获得了某种自主的本性。

从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人的生命已经不同于动物生命,它属于自主性生命。动物是完全受生命本能(物种规定)支配的,动物属于它的生命,与它的生命直接同一,二者是一回事;人则不同,人作为人已超越了生命本能,成为自我生命的主宰者。[3]这也就是说,人的生命两重化了自身,在本能生命之上又形成了支配生命的生命。生命的自我分化,从本能生命发展为自主生命,这就是人性“超越”于物性、人优越于动物的基础和本源,人作为人的一切特质都是由此生发出来的。

三、人之为人的特异本性所在——人已非单一生命,应当把人看做“双重生命”的存在

基于上述,我们就应当得出结论:人的生命已经不是单维性的,而是双重化、多维性的生命。人既有与动物相同的生命,这是物种规定的本能生命;又有人自己创生的自为生命,这属于人的自主生命。前者如果叫做“种生命”(有形生命:肉体生命、本能生命),后者就可以称作人的“类生命”(无形生命:文化生命、社会生命、智慧生命)。

人的两重性生命表明,人与动物不同,人要成为人必须经历两次生成。种生命属于个体化的肉体生命,它来自父母的生命;类生命是由人类生命活动积淀而成的超个体性的类化本性,它蕴含于历史文化传统之中。人从父母获得肉体生命,这只是具备了做人的基础,必须通过教育、学习,从社会文化系统吸纳人类已经形成的人性本质,还要把这种本性融化于肉体生命,然后才能生成个体自我的自主生命。人是由两种基因构成的——物种(自然)基因和文化(人性)基因,这是形成人性的两个遗传系统。

人的双重生命还表明,人不是生来具有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要由人自己去争取、去创造的。猫作为单维生命,生下来就是猫,它不需要讲求“做猫之道”。人就不同了,人必须讲求“做人之道”,只有在“教化”中才能成就为人。在这点上,应当说东方文化有自己的优长,我们是属于注重人性教化的文化传统,我们应当很好地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

上面说的只是一般道理,具体化到现实的个人,情况要复杂得多。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所能获得的文化-人性基因是各不相同的,个人对这种基因的运用和发挥也各有不同。这样,体现在个体身上的人的类性本质便有了差别性,由此形成的是各人不同的“人格生命”。也就是说,人人虽然都是“人”,体现在他们身上的人性却是有着很大的差异性的。

这里明显表现出人性与物性的区别。“物性”(即物种本性)作为前定本质与生命结为一体,属于普遍存在于动物个体身上的共同性。同种的动物本性都相同,动物只有个体差别,没有个性的不同(猫有白猫、黑猫的不同,没有猫性之别)。人的类性本质便不同了,它只能以个性化的形式体现在人的个体身上。人的个性化生命既是继承传统而来,又属于个人创造性活动的成果。人的本性因此就是内含个性差异的一种“类本性”,而非通常(抽象人性观点)了解的那种抽象的普遍性。

按照这种理解,人的个体与动物个体也有了性质的不同,人的个体并非仅仅消极地承受类本性,个体在发挥人性、乃至生成人性中都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每个人只要致力于自我个性的自由创造,这同时也就是对人类本性的贡献,人的类本性就是通过这种个性创造,在历史上才能得到不断的充实和丰富,从而发展出今天的人类文明来。

由此看来,“人性”,依照通常的本性观念,应当说属于一种特异的本性。因为在它里面,(1)既含有物性,又具有超物性,既包含低于人的“非人成分”,又具有高于人的“超人成分”;(2)从类本性说,它既存在于个体生命之内,又超越于个体生命之外,既表现为个体生命的统一性,又表现为多样化的差别性;(3)对个体来说,人性既属前定的本质,它又永远处在生成之中,它是过去的存在,又体现着未来的规定;如此等等。人性就是这样的奇特,这种奇特表明了人性是复杂的、具体的、历史的、生动的,我们决不能再以通常的“本性”观念(实质-是物种的规定观点)去看待它。

四、从双重生命观点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按其本质与“人的生存世界”是内在一体性的关系

类生命与种生命,二者的性质不同,它们的意义和价值也不同。

从生物学的意义看,“生命”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例如动物,它们奔波一生只有两件大事:(1)填饱肚皮,保持生命;(2)传宗接代,延续生命。两件事做完,动物的生存任务就算完成。在动物的生命链中,相互之间不是你来吃我,就是我去吃你,吃来吃去,还只是为了保持生命。这就是动物生命的本性。动物的生命价值,其实就在维持这个“生命”自身的循环。

类生命的性质与此不同。物种生命具有自我封闭性,人的类生命恰好相反,它的本性是开放的。“类”的含义在这里就意味着突破种的规定,超越种的局限,与生命之外的存在达到了相互沟通。从这一意义可以说,人创造出类生命,也就是为原来生命自我封闭的循环圈打开了一个通向更广大世界的通道、缺口,使生命世界与无生命世界能够连通一体。关于这点,我们从人的生命活动与动物生命活动的不同性质中会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