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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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的自然属性 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2)

人在社会中发展。动物是纯粹的自然存在物,只有自然属性、自然本能。个体足以代表族类,族类不过是个体的机械相加。动物之间不存在相互学习、发展自己的情况。而人则能在分工合作、与他人的交往中学习他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用他人以及全人类的才智丰富和提高自己,在相互合作和激烈竞争中产生作为个体原本所不具有的能力、智慧,不断地创造、前进。

因此,人具有群体性。人是社会存在物,这种社会不是由一些处于所谓“自然状态”中的独立的、单个的人机械地简单地凑合在一起的,而是人们有机结合起来的整体。把单独个体的机械相加称为社会,那社会就不仅适用于许多动物,而且适用于某些植物。从起源上看,人就是以群体的社会化的形式,而不是以个体的形式一个一个单独地由动物发展而来的。恩格斯说:“我们的猿类祖先是一种群居的动物,人,一切动物中最爱群居的动物,显然不能从某种非群居的最近的祖先那里去寻求根源。”[5]

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个人都不是孤立地站在自然面前的。人始终生活在群体之中作为群体的成员而和自然相对立。就是说,只有通过社会劳动,只有通过人类的联合力量,人才能有效地改造自然,并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改造自己。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社会群体的人,就像社会群体是人的社会群体一样。在社会群体之外的人,离开社会群体而孤立的人,那种鲁滨逊式的人,充其量不过是只有在思维中可以容许的抽象。

人具有合作性。人的社会群体是由人的合作及其关系形成的,人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在社会交往中相互合作的属性。马克思说:“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6]就是说,即使在表面上看来不是以群体形式进行的活动,如学者的劳动,那也是社会劳动。因为它实际上也是在与他人的合作中进行的。他利用了社会给他提供的生活和创作的材料,他在工作时就意识到他将把自己的劳动产品献给社会,通过社会消费而得到实现。正如马克思所作的总结:“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是不可思议的。”[7]

人的力量来自人的合作。单独地看,个人的许多方面的能力不如动物。人能优于一切其他动物,成为万物之灵长,利用一切存在物为人类自身服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的劳动协作。马克思多次讲过,合作把每个人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完成每一个单独的个人无法分期分批完成的任务。合作使个人之间取长补短,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形成单独的个人中所没有的力量或能力,也就是系统论所讲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马克思把这种系统称之为“集体力”,他说:“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8]此外,“单是社会接触就会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力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9]。

人具有归属性。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中都有一定的归属或依附,或归属于某个民族、文化社区、家庭,或归属于某个阶级、政党、职业阶层。人的这种归属性一方面说明人都是社会的人,他需要他人,需要社会,只在一定社会群体中生活;另一方面又说明人的社会性无不是现实的、具体的。由于人所归属的群体之间的差异,因此个人无不打上这种群体的烙印,带有群体的特性,由此形成人们经常所说的人的国民性、民族性、阶级性,等等。在人群划分为阶级的社会里,人的归属主要是个人对阶级的归属;人的社会关系集中表现为阶级关系;人性、人的社会性突出地表现为人的阶级性。阶级性是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性的一个主要内容。

从根本上说,人是社会存在物,社会属性是人的根本属性。马克思指出:“人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10]本能是本性的外在表现,所以恩格斯认为:“社会本能是从猿进化到人的最重要的杠杆之一。最初的人想必是群居的,而且就我们所能追溯到的来看,我们发现,情况就是这样。”[11]强调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属性,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最突出的特征。

人具有自然属性,这是客观事实。但动物也具有自然属性,这也是客观事实。人的自然属性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的特性从而区别于动物,就在于它不仅是自然属性,而且是“人的”自然属性,是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所具有的属性。因此,这种属性不是纯自然的,而是经过人的社会性的改造,是以扬弃的形式从属于人的社会性的。马克思承认人有自然需要,但马克思同时认为,人的自然需要具有社会的表现形式,它“不是纯粹的自然需要。而是历史上随着一定的文化水平而发生变化的自然需要”[12],“就是自然的需要也在不断地变化”[13]。马克思的确说过,吃、喝、性行为等,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马克思并没有把人的这些机能看作纯粹动物的机能,而是认为这些机能是和“人的其他活动”联系着的,是由其他活动首先是人的劳动所决定的。“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14]

马克思承认人有自然力,并认为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人的个体行为,但马克思强调,这种自然力并不等于人的全部能力,而且自然力也是在人的交往过程中,在人的能动的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们是人的社会劳动的结果,是在人类漫长的社会历史实践中形成的。恩格斯认为,手与其说是劳动的前提,不如说是劳动的结果。马克思指出,甚至五官感觉的形成也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

马克思承认人有自然因素,认为人的活动的确存在着、伴随着生物物理、生物化学的变化过程,但马克思同时指出,这种作用只限于人的生物因素的领域之内,而且即使在这个领域内,由于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只有部分的合理性。例如,人的增殖,这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通过社会因素而发生变化的自然现象,撇开社会因素,“抽象的人口规律只存在于历史上还没有受过人干涉的动植物界”[15]。按照列宁的说法,“人类的增殖条件直接决定于各种不同的社会机体的结构,因此应当分别研究每个社会机体的人口规律,不应当不管历史上有各种不同的社会结构形式而去‘抽象地’研究人口规律”[16]。恩格斯的确曾说过,终有一天我们可以用实验的方法把思维“归结”为脑子中的分子和化学的运动,但是他又接着反问道:“难道这样一来就把思维的本质包括无遗了吗?”[17]

因此,一切夸大人的生物因素,在社会生活内到处简单搬用生物学规律的做法,都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批评。人的机体中所进行的诸过程,无疑是服从生物学,以及物理学、化学的规律的,但决定人的存在特性的不是自然规律,而是社会规律。人的自然因素在相当程度上受到社会因素的改造。马克思研究人,承认人的自然存在,但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自然人”的层次上,更不是想把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归结或还原为“自然的人”。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必须从‘我’,从经验的、肉体的个人出发,不是为了象施蒂纳那样陷在里面,而是为了从这里上升到‘人’”[18]。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7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同上书,122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3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2—1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36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同上书,362—36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3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1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6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6]《列宁全集》第1卷,4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三、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

人不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和社会化动物,而且“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人不仅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且具有精神属性,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

马克思反对把人只是看作某种精神,或把理性夸大为人的本质属性,但同时认为人的确是有精神需要、精神能力以及精神生活的存在物,现实的、能动的人的确是有意识、有理性、有思维的人。人的意识性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和人之为人的重要特征之一。动物和自然界是直接同一的。动物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它没有意识,没有“我”,不能说出一个“我”字。动物的活动是一种自然活动,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也和人一样能听能看,但它和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并不知道、不懂得它在听,它在看。动物具有一定的心理活动,但动物决不可能成为思考自己心理活动的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而“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2]。因此,人是能思维的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恩格斯指出,在自然界中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反之,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

具体地说,人类认识活动离不开理性思维。感觉是认识的起点,但人的感觉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思维。人的感觉在许多方面不如动物,人的感知能力之所以胜过动物,是因为“除了眼睛,我们不仅还有其他的感官,而且有我们的思维活动”[3]。人的感觉具有直接性,同时又具有片面性,思维可以克服这种局限。例如,列宁所说的表象不能把握秒速30万公里的运动,而思维则能够把握而且应当把握。认识的任务在于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感觉对此无能为力。凡能直接感知到的都不是本质和规律,而只是表现本质和规律的现象。尤其是对社会规律的认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1版的序言中深有感触地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4]

人的意识、思维形成的基础在于实践,但人的意识、思维一旦形成就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人类实践活动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取决于实践活动“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智力的控制并按照这种智力得到改造”[5]。实践是有目的的,而实践的目的就是人凭借思维,根据客体的属性和主体的需要而产生的。目的是思维的产物。实践必须运用一定的工具、手段,这是实践水平的重要标志。而一切实践的工具、手段,实质上都不过是马克思所说的“物化的智力”。恩格斯认为:“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6]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人的理性思维愈发达,它在人类实践和认识中的作用也愈益增强。

精神这个概念不仅包括“理性”,而且包括人的情感、意志、直觉、欲望等非理性。马克思主义反对非理性主义,反对片面推崇非理性,反对把非理性因素看作支配人的行为的唯一的或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反对把人看作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简单混合物,而认为人的精神活动主要是一种理性活动,理性在人的精神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但马克思认为人的确存在着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并客观上对人的行为发生一定的影响。

情感是人作为主体对客体是否符合自己需要的某种心理反应、内部体验,是人的行为不可缺少的因素。正像恩格斯所说的,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凭激情行动”的人。

在认识活动中,“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7]。情感可以发动或终止认识,情感状态可以强化与情感一致的信息的接收和回忆,可以促进带有情感的信息的归类和图式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