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陪着你,过完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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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青春因我遇上你开始(1)

太阳照常升起

在前一天我经历了很多不幸的事情后,第二天当我站在物业门前,看着属于这个城市的第一道曙光射到我的皮肤上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满血复活了。如同新升的太阳一般,昨晚一切糟糕的情绪都像薄雾,很快就消散在了空气中。

物业人员并没有大家传说中的那么忙,一大早就帮我打开了房门。从那天我才开始明白,任何的八卦和小道消息听起来都很真实,但越是真实可能就越是靠不住。

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躺在软和的床上,蒙头大睡了一觉。我想要睡觉是因为累,不是身体上的疲累,而是心累。

睡梦中,我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梦中的李警官最后终于抓到了真凶,法庭审判时,他并没有丝毫骄傲的表情,反而是在悄悄流泪。他问我:“这就是你想要的结局吗?”

我对当时的情况浑然不知,激动地点点头,拍着他的肩膀说:“祝贺你,李sir,你终于把这个大案子给破了,局里的领导一定会破格提拔你的!”

他不再哭了,只是面无表情地把我的手从他的肩膀上挪开,冷冰冰地对我说:“这明明是你想要的结局,却偏偏把这种感觉强加在我们身上,我们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替你去忍受这种痛苦和折磨!”

说完这句话后,李警官突然消失不见了。我想问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商量着来嘛!我不是一个不通情理的作家,我是有耐心参考旁人的意见的。但他不等我说话,就带着一群人匆匆消失在了我的梦中。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再见过他。

醒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对于那个奇怪的梦我早已没有任何印象了。但当我从床上坐起来时,却感觉到有一滴眼泪从我的眼角缓缓落下,然后落在了我潮湿的枕头上。

我把那滴泪揉掉,起身走向洗手间。

就在我洗澡的过程中,手机响了很多次,但流水的声音太大,加上我喜欢在洗澡的时候唱歌,所以对屋外的动静一点都没有察觉。

等我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回到客厅后,才发现有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直坚持不懈地给我打电话。

那位老朋友就是我之前提起过的大学闺密,也就是把帅气的顾西西当作同性恋典范介绍给我的那位少女。她的名字叫吴乐乐,是我在大学四年的时间里叫得最多的一个名字。

吴乐乐这个人向来以“魔鬼的耐力”著称,不管做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到底,不成功就誓不罢休。大学毕业后,所有的同学几乎都找到了工作,只有她一个人信誓旦旦地说:“不考上研究生决不回头!”

就这样,她用牛一般的耐力坚持了整整三年,终于如愿换来了一张录取通知书。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她热火朝天读研的过程中,家中的老母突然得了重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不治身亡了。

经过这件事情以后,吴乐乐便看淡了红尘,主动退学,也加入了新一轮找工作的队伍中。

她跟我说:“二十多年以来,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坚持是对的。就像我坚持参加高考最后终于从贫穷落后的山村里走出来一样,我相信这次我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坚持比别人活得更好——更好地在这个城市立足。可就在我为了前程拼搏努力的过程中,上天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惩罚,它让我失去了最爱的母亲。你说可笑不可笑,在母亲去世之前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爱她,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认为是我的家庭拖了我的后腿。现在我才懂得,不是他们连累了我,而是我连累了他们。为了供我读书,母亲就算身体不适也不舍得花几百块钱去医院做个检查。说到底,还是我的好胜心害死了她。”

我问:“你付出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就想考上研究生,现在终于梦想成真了,为什么不咬咬牙再坚持一下,你最擅长做的事情不就是坚持吗?做你最擅长的事情就好了。”

她叹了一口气,对我说:“人生就是一个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走一条路。而走在这条路上的我们,总会好奇:如果当初自己选择的是另外一条路,生活是不是会更好?如果当初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是不是能够看到更加美丽的风景?于是我们在一次次不停地缅怀和后悔中送走了大好的青春时光,直到老去。其实关于生命最正确的答案不是怀疑,而是无愧地走在当下的这条路上。”

那是吴乐乐和我说过的最长,也是最耐人寻味的一段话,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办完了母亲的葬礼后,吴乐乐在家乡找了一份工作,一边生活,一边照顾年迈的父亲。半年后,她的父亲在睡梦中安详地去世了。听说,老人离开时是面带微笑的。

吴乐乐对我说,那是她人生中做得最正确的一次选择。

后来,她回到了这个城市,从事一个和她的专业完全不相吻合的工作——导游。

真的像她说的那样,人生就是一个岔路口,你每时每刻所做的选择都有可能改变你的一生。而在我们中间,吴乐乐才是看过最多风景的那个人。

坐在疾驰的旅行客车上时,我再次想到了吴乐乐经历过的那段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光,恰好的是,她那时就坐在我的身边,我问她:“那段时间你是怎么熬过来的?”

她摘下墨色的眼镜,耸耸肩说:“就那样熬过来的呗!”

重新迎来全新生活的吴乐乐变得开朗乐观,少了一份专属于哲学家的忧郁气质。我想,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说出那么富有哲理的一番话了。

就在四十八小时之前,我洗完澡安安稳稳地躺在沙发上看韩剧,打赌吴乐乐一定会再次给我打电话。可吴乐乐放弃了再次联系我,像是放弃了她研究生的学业一样。

我偏偏是一个耐不住性子的人,看她迟迟不给我打电话,心思早已跑到了九霄云外,听着电视机里熟悉的对话,陷入了沉思中。

我在想,究竟要不要主动给她打电话?你可能很难想象,像我这样一个急性子的人做起决定来其实比蜗牛还要慢,但是就连吴乐乐——一个固执的工科女都能抛弃前嫌重新来过,还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关上电视,躺在床上的我翻来覆去,一直折腾到晚上十二点才消停。当然,我的消停是在我终于拨通吴乐乐的电话后。

几年没见,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风骚:“哎哟,你这个人,怎么还是习惯半夜三更给人家打电话啦,还让不让人家休息了啦……”

“说人话!”

“咳咳,这么多年没见,伍月,你还是这么浑蛋!”

我咯咯笑了起来,不是因为我脑子进水了,而是她真的好多年没有再叫过我“浑蛋”了。好吧,我承认自己确实是脑子进水了。但你能想象吗,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再次亲切地调侃你时,那种感觉足以让人热泪盈眶。如果你曾有过和我一样的体会,相信你一定会理解我此时错综复杂的心情。

电话里,她通知了我一件重要的事情——全体毕业生的联欢大聚会。

我挠头,实在无法想象自己站在许多曾经是同学而现在恍如陌生人的老朋友面前该怎么说话,想想都会心情紧张:“那个,那个,我婶婶……”

“你婶婶前年就去世了,少拿她当借口。”

“哦,还有我的牙……”

“你的智齿不是上大学时就拔了吗?还是牙疼?牙疼也没关系,吃个消炎药就好了,不耽误聚会聊天。”

我傻掉了,那时才明白有一个懂你的人很好,但有时可能也会很糟糕。

吴乐乐得意扬扬地说:“怎么样,没有借口了吧?你就参加一次聚会,死不了人!再说有我陪着你呢,你怕什么?你还是个作家呢,怎么就这么胆小?要知道艺术是来源于生活的,多去外面走走,见见人,说不定会给你带来灵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卡文了吧?”

我眼前一亮,问:“你怎么知道?你监视我?”

“切,有那个心思,我也不监视你呀!那么多的小帅哥等着我监视呢!哈哈……说好了啊,明天我就去你家找你,我们一块儿坐车去聚会地点。”

“聚会地点在哪里啊?”

“秘密,明天去了你不就知道了吗?对了,不用带太多东西,几件换洗的衣服就行了,听说那里应有尽有,一周就能回来了。拜拜,亲爱的,明天见!”

“哎,我……”

电话那头是连续的嘀嗒声。她果真懂我,不等我拒绝就把电话挂断,说不定这时连电话线都掐掉了。

我垂着头,保持着这个姿势坐到了天亮。

就这样,在阴差阳错中,在吴乐乐的逼迫下,我顶着黑眼圈坐在了不知开往何处的大巴车上……

毕业生联谊会

吴乐乐跟我说的那个神秘的聚会地点,那个要什么有什么的聚会地点,竟然是一个连青草都不长的小土山。

从汽车上下来后的那一瞬间,我恨不得再钻回车里,立刻坐返程回去。

吴乐乐死死拽住了我,像困住一个到手的猎物:“你休想逃走,有我在,你休想!”

我哀求道:“你昨晚上,不对,今天凌晨不是还说‘有我在,你不用担心’的吗?”

她诡异地看着我:“呵呵,朋友,你听错了,那是‘有我在,你休想先走’的意思,懂了吗?”

我懂了,只是懂得太晚了。早知道就把我的笔记本电脑“小黑”带来了,起码这一个星期不会过得太无聊。

事后证明,那时的我的确想太多了,因为现实情况和吴乐乐说的一样:“老同学见面,怎么会无聊呢?你想太多了。”

整个上午,我都被一种怪异的气氛包围着。说它怪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很热情,算不上友好,只是让人尴尬的瞎热情。

那天,我重新认识了曾经的同窗校友小红、小蓝、小绿……总之整个人像是置身于一片刚刚盛开的花圃中,见识到了各种姿态的花骨朵,到最后看得我脑袋直冒汗,眼前一片苍白。

她们喧嚣的话语刺瞎了我的双眼,甚至有几个老同学叫着别人的名字却拥抱着我,拍着我的背说:“听说你老公出车祸死了?节哀啊,节哀……”

我失去了反抗和辩解的能力,那时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笔下那些被关在小黑屋中的可怜人的想法了,因为此刻的我就和他们一样,变得麻木,变得不愿意说话,不愿意走动。

在一处僻静的地方,我趴在吴乐乐的身上,畅快地出了一口气。

她递给我一杯果汁,摇摇头斜眼看着我:“伍月,你还是这么害怕见人?你看那个,还有那个人,你都还认识吗?”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两个洋气漂亮的女人,虽然个子不高,但很有气质。

“不认识。”

“她们啊,当年在咱们学校土得掉渣,比现在的你还要土,可你看看人家现在,傍上了大款,全身都是名牌。什么气质啊,还不都是钱堆出来的。你要是像她们这样打扮的话,追你的人恐怕都能排到山下了!你呀,改改老毛病吧!不要整天待在家里只知道看书、写书,就不怕有一天变成老姑娘了?”

我愣了愣神,脑中幻想着穿着各种高档闪光风衣,戴着墨镜的我。我想,如果自己真的变成那样,恐怕会更加难受到连家门都不愿意踏出了吧?朴素是我一贯的风格,又或者说,朴素束缚了我的生活。

我故作镇定地说:“我宁愿变成老姑娘,也不想变成黄脸婆!”

吴乐乐张大了嘴:“嗯,果然是作家,我说不过你。你自己待在这里吧,我去热闹了!”

她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是一个徜徉在低级趣味中的人,可她的生活却比我有滋有味多了。

我是一个享受寂寞的人,是一个爱发呆的人,是一个整天泡在书堆里,算得上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可我的人生和他们的相比,再苍白不过了。

我喝掉一罐可乐,冷静了下自己焦躁的心,准备向着人群慷慨赴死时,大家突然像蚂蚁看见了食物一般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圆圈。

在他们的中间,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士,他的身边还依偎着一个娇小甜美的女孩子。

“哦——亲一个,亲一个……”

大家拍着手,有节奏地呐喊着。

吴乐乐朝我抛了一个媚眼,见我丝毫没有反应,便从人群中挣扎出来,跑到我的身边,耳语道:“你认出来没,这个人就是顾西西。”

我的头顶仿佛响起了闷雷声,整个人都被烧焦了。

吴乐乐又补充道:“就是上学时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像同性恋的帅哥。”

她终于从我的身上离开,双手插兜,遗憾地说:“其实我们都猜错了,人家的性取向正常着呢!哎,你知道他身边那女的是谁吗?××集团董事长的女儿!”

我像一道闪电一样扭头看着她,半晌才吐出几个字来:“就是,就是那个电池……”

她打了一个响指:“对,你总算清醒一次。就是全国销量第一的××能源集团董事长的女儿。嗯,通俗点讲,就是卖电池的。”

我看着远处的顾西西,不禁替他感叹:“这小子怎么这么好命!长得帅也就罢了,竟然还有一份上天赐给的好姻缘,这让我们怎么活?不行,我现在就要回去,我没脸混了,我要回去!”

羞愤中的我一时之间失去了理智,仰着脖子冲着苍天大吼了一声:“我要回去!”

干净利落的四个字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我的身上,全场瞬间安静了下来。吴乐乐可能觉得站在我的身边有些丢人现眼吧,故意悄悄挪开了几步,用手捂住了双眼,在下面不停地给我使眼色,打暗号。

不过几秒钟之后,现场再次热闹起来,众人的焦点仍然是那一对金童玉女,而不是狼狈的我。

“喂,你要疯啊!你想回哪里?”

我委屈地咬着下嘴唇:“我想回娘胎里,然后像电影中演的那样,用脐带把自己勒死。”

吴乐乐被我逗乐了,揉着我的头说:“你真是一个活宝!”

他们都以为我可爱并且风趣幽默,但没人知道并且懂得我心中真正的苦涩。

起码这时来说,只有顾西西一个人看出了我的尴尬。

就在吴乐乐捧腹大笑,我低头沉思的时候,顾西西走到了我们身边,问:“你怎么快哭了?”

吴乐乐停止了大笑,擦了一下眼泪说:“哦,我太激动了……”

“不是,我是说你身边的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