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脚踏实地 和善生财(4)
身为事业家的吉威特,其成功的关键就在于他那独特的经营哲学,也就是他常说的:“倘若可以多赚1美元,只要有这种机会,我就绝对不放弃。”然而,仅以此为例,还不足以说明吉威特的经营之道,我们要从各方面来认识吉威特这个人。吉威特是一位完全靠自己力量经营的代表,这多少有点保守。譬如,他为什么要经营金融公司?其主要目的是要使自己所有的子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业务往来,由自己的公司来经办,不肯让其他行业去“赚”这笔钱。这样经营的结果,一方面可以保证自己公司金融上的自主性,不受制于他人;另一方面又可以趁此经营金融公司,在金融业插上一脚,的确一举两得,处处得利。
再以他创办保险公司为例,凡是属于吉威特辖下的从业人员,其健康保险、寿命保险以及各子公司的业务保险等,无不归自己的保险公司承办。如此一来,不仅“肥水不流外人田”,对外营业方面亦可捞上一笔,的的确确是合算之举。吉威特建筑公司所使用的土木机械,同样是向属下的利斯公司租赁,并支付使用费及租金。总之,依据吉威特的经营哲学,任何钱都要自己赚,同时使公司的业务如日中天,公司就可获得更大的利润。
一般而言,一项工程,其合同额的利润率平均是20%,但吉威特却毫不费力地可将利润确保到30%。而且,吉威特的投标工程费,总是低于其他公司,这也无人不知的铁的事实。
一次,他承包俄亥俄州浓缩燃料工厂的工程项目,合同额是7.98亿美元。结果表明,吉威特完工日期比合同日期提早半月完成,而且工程费用比合同金额低2.6亿美元。
“即使是1美元也要赚”的经营哲学下,吉威特对顾客的利益如终没有置之不顾,他总是以顾客为重。这种情况,并不影响赚钱,应该赚的钱还是赚了,难怪现在美国的土木建筑业界认为吉威特的经营规则,对他们真正地具有震撼力。
“即使是1美元也要赚”,与犹太人的另一个生意经息息相通:“生意从不嫌小,收费从不嫌高”。
九、合理避税,不挣不能要的钱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钱都能挣的,因此一定要守法挣钱;但对犹太人一定要合理。因此在犹太商人的观念中,他们既信守“绝不漏税”,又善于“合理避税”。这就是犹太人的护钱之道。提起世界上的富人,犹太人位居榜首。犹太人在欧洲、美洲、亚洲……到处都有他们庞大的财产,按这些财产来收税必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那么,好奇的读者一定会问:“那么犹太人是否也偷税漏税?”这句话犹太人会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侮辱。“绝不漏税”,这是犹太人的另一句经商格言,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纳税意识,并以能够纳税为光荣。
世界上最多的财富掌握在犹太人的手里,他们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交税都表现积极。在犹太人心中,有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纳税是和国家订的无形的“契约”,不管发生什么问题,自己也要履行契约。谁偷税、漏税、逃税,谁就是违反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违反“神圣”的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不可以原谅的。
请看下面的实例。一个瑞士人到海外旅行,回来时将一颗宝石藏在鞋里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当地海关查出扣留。一位同行犹太人看到这种情况时,十分奇怪,问道:“为何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国际惯例,像宝石之类装饰品的输出费,一般最多不会超过8%,如果照纳输入费,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若想在国内再把宝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8%就行了,这样简单的计算方法,小学生都会。因此说,犹太人的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许多事实表明,犹太人依法纳税并不只是明智。因为他们也清楚,依法纳税而不漏税,这需要一笔较大的费用。如果可能,谁不愿意自己多赚点钱,少交点税呢?为了合理地交出“税金”,犹太人不像一般“聪明”人那样去偷税、漏税、逃税,而是想出其他绝妙的办法来赚钱。1000多年来,犹太人之所以能在异国他乡长期定居下来,且赚的钱比本土国民还要多,这其中的许多原因要依靠“绝不漏税”的功劳。
当然,犹太人“绝不漏税”并不表明他们轻易地就交出不合理的税款。他们讨厌被人随意征税。犹太商人在做一笔生意之前,总是要首先经过认真计算,这笔生意是否能挣钱,先粗略算出在除去税款以外,他们有多少钱能装入自己的口袋。
一般商人在计算利润时,总是把税钱算在里面。例如,中国人说获利20万,那其中一定包括税钱在内。而犹太人的利润则是除掉税钱的净利。“我想在这场交易中,赚10万美元的利润。”当犹太人这样说时,他所讲的10万美元利润中,绝对不包括税钱。那么如果税钱为利润的50%时,犹太人就必须赚取中国人所说的20万美元的利润了。
如果说在“绝不漏税”方面,犹太人表现得非常“傻”,那么他们计算除去税钱的利润,这确实是犹太人精打细算的风格好出一辙。外国的董事长的薪俸相当高,一般标准都在该公司职员平均月薪的50倍以上。假如公司职员平均工资为2000美元,则董事长的薪俸应是10万美元。但是,这样高的薪俸,许多国家税收也丰厚。例如在日本,一个有1000万元薪俸的董事长,交税后所剩余的薪俸,仅可糊口而已。这种情景,真是太可怜了。所以,犹太人在未入“列支敦士登”国籍前,总想办法让自己当一个廉价的“董事长”,以少征税。
犹太人傻吗?我们想读者一定会说:呀!这个不漏税的犹太商人实在是太精明了!
犹太人坚决信守“绝不避税”,但又灵活地“合理避税”。
十、在守法之中用法,适当打一点“擦边球”
犹太人主张只有守法才能用法,才可以适当打一些“擦边球”。
这个经商难题如何处理呢?我们知道,犹太商人被奉为是守法的楷模,但是在他们认为只要在不改变法律形式前提下,是可以变法律为己所用的,这一谋略真正是登峰造极,也许就是“巧用法律”。
1968年前后,由于日本经济的飞速上升和贸易顺差,日元在日日增值,美元却在滑坡,因而日本的外汇储备快速增长。70年代初,日本的外汇储备仅有35亿美元。这是战后日本全体国民25年辛勤工作的结果。可是,从1970年10月份开始,日本的外汇储备便成亿成亿地翻番,1971年8月达到125亿,其中竟达8月份一个月的外汇收入就赶超战后所有年的积累,达到46亿元!最后总储备额竟达到150亿美元,而历时尚不足一年时间。对此,日本政界、新闻界,还有商界中大多数人都陶醉于良好的自我感觉中:“这是日本人勤劳的象征,因为日本人勤奋工作,才积攒下这么多的外汇”。
然而,犹太人却在暗暗好笑,向日本大量抛售美元。因为他们知道,日元的升值是迟早的事情,只要日本的外汇储备超出100亿美元,这个时候便会来临。这个美日汇率的大幅变化,也许是20世纪最后一个发大财的机会。所以,犹太人甚至从银行贷款向日本抛售美元。对于犹太人的动作,反应迟钝的日本政府一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国会只知道辩论这些流入日本的外汇会不会对日本经济造成破坏。一些议员振振有词地说:“外国人搞投资,绝对赚不了钱,即使赚了钱,也要纳税。”殊不知,犹太人虽然从不偷税漏税,但根本没有办法向日本政府纳税。
不过,日本政治家的算盘也不是全错,日本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靠在外汇市场上搞买空卖空方式的投机是不可能的。但他们没有想到,从他们眼里看是一个周详严密的外汇制度,从犹太人那边看,却有一个大漏洞,这就是当时的“外汇预付制度”。根据该条例,对于已签订出口合同的厂商,政府提前付给外汇,以资鼓励。但这个制度有个缺陷,那就是必须允许退货。
犹太人正是盯上了日本的“提前付外汇”和“退货”这两点。这样,犹太人先与日本出口商签订合同,将美元卖给日本,然后耐心等待,等到日元升值,再以退货的方式将美元买回来。一卖一买,利用日元升值造成的差价,便可以稳赚大钱。等日本政府的外汇储备达到129亿美元时,方如梦初醒,意识到这种状况的危险,然后才停止“外汇预付”,不过,还留了一个尾巴,允许每天成交1万美元。最后,等外汇储备达到150亿美元时,日本政府只好宣布日元升值,由360日元兑换1美元提高到308日元兑换1美元。这样,犹太人在短短几个月内1美元就净赚52日元,日本政府则总共损失了8亿美元,相当于每个日本人损失5000日元。而这笔钱据说大多是犹太人赚去了。难怪有的犹太人流着泪感谢日本政府的宽大和愚蠢,愚蠢到不用说及早关闭外汇市场,就是按原比值退还预付款的办法也不敢用。
按理说,日本的“外汇预付制度”本来是为了促进日本企业开展外贸的。接到国外订单,尽早拿到外汇就可以及时进口所需的原料,确保按期交货;企业拿到预付款还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何乐而不为?而且,允许退货,也是交易场上的常例,本身并不是什么大漏洞,除非在日元升值的情况下。而犹太人之所以如此,就是想钻其原来并不是漏洞的漏洞,那就是巧用日本的法律。因为犹太人的用意在于付款和解除合同,他们压根儿就没有要货的意思,只不过是为了赚钱而卖出买进一回。
有这样一则犹太商业笑话,其中就蕴含了这一基本思路:一个犹太人走进纽约的一家银行,来到贷款部,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
“请问先生有什么事情吗?”贷款部经理一边问,一边打量着来人的穿着:豪华的西服、高级皮鞋、昂贵的手表,还有领带夹子。
“我想借些钱。”
“好啊,你要借多少?”
“1美元。”
“只需要1美元?”
“不错,只借1美元。可以吗?”
“当然可以,只要有担保,再多点也无妨。”
“好吧,这些担保可以吗?”
犹太人说着,从豪华的皮包里取出一堆股票、国债等,放在经理的写字台上。
“总共50万美元,够了吧?”
“当然,当然!不过,你真的只要借1美元吗?”
“是的。”
说着,犹太人接过了1美元。
“年息为6%。只要您付出6%的利息,一年后归还,我们就可以把这些股票还给你。”
“谢谢。”
犹太人说完,就准备离开银行。一直在旁边冷眼观看的分行长,怎么也弄不明白,拥有50万美元的人,怎么会有来银行借1美元这种事情。他慌慌张张地追上前去,对犹太人说:
“啊,这位先生……”
“有什么事情吗?”
“我实在弄不清楚,你拥有50万美元,为什么只借1美元呢?要是你想借30万、40万美元的话,我们也会很乐意的……”
“请不必为我操心。只是我来贵行之前,问过好几家金库,他们保险箱的租金都很昂贵。所以嘛,我就准备在贵行寄存这些股票。租金实在太便宜了,一年只须花6美分。”
这是一则笑话,一则只有精明人才想得出来的关于精明人的笑话。这样的精明,一般人是学不到的,因为它不仅是盘算上的精明,首先更是思路上的精明。贵重物品的寄存按常理应放在金库的保险箱里,对许多人来说,这是唯一的选择。但犹太商人没有囿于常情常理,而是另辟蹊径,找到让证券等锁进银行保险箱的办法。从可靠、保险的角度来看,两者确实是没有多大区别的,除了收费不同。这就是犹太商人在思维方式上用的所谓“反向思维”。
一般情况下,人们抵押是为借债,而且总是希望以尽可能少的抵押借来尽可能多的款项。而银行为了保证贷款不受损失,从不肯让借款额与抵押物的实际价值相符,因此,一般只有关于借款额的上限,而没有下限,因为这是借款者自己能管好的问题。然而,就是这个银行“委托”借款者自己管理的细节,犹太商人的“反向思维”产生了:犹太商人是为抵押而借款的,借款利息是他不得不付出的“保管费”,既然现在没有关于借款额下限的规定,犹太商人当然可以只借1美元,从而将他们观念中的“保管费”降低至“6美分”。这样一来,银行在1美元借款上几乎无利可图,而原先可由利息或罚没抵押物上获得的抵押物保管费也微不足道,银行纯粹是为犹太商人提供义务服务,且责任重大。这当然是个幽默,但拥有50万美元资产的犹太商人在寄存保管费上精打细算的做法,绝不是笑话,而是借“反向思维”来达到“巧用法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