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心理测量概论(2)
一般说来,心理测量是在次序量表上进行的。因为对于人的智力、性格、兴趣、态度等来说,绝对零点是难以确定的。有人从智力发展曲线推定出智力的绝对零点是在出生前三个月,亦即受孕后六个月,这个时期恰恰相当于胎儿开始活动、中枢神经系统开始控制肌肉运动这样一个成熟的时期。但此说尚未得到普遍承认。即便在某一学科的考试中得了零分,也不能认为被试在此学科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为零。而且,在心理测量中,相等单位是很难获得的,例如,假定一个测验包含50个难度不同的题目,每题1分,我们能否说10分和15分的差别与45分和50分的差别相等?表面看来,都是5分之差,似乎是相等的,但仔细考虑一下就会发现,45-50之差比10-15之差要大些,因为从45分提高到50分,要求再答对5个较难的题目,而从10分提高到15分却只要求再做对5个相对容易的题目。所以此量表实际上并没有相等间隔或单位。
虽然心理现象适合在次序量表上进行测量,但大多数心理学家喜欢把测验成绩表现在等距量表上。尽管目前在心理测验中还无法直接制定出等距量表,但可以采用统计方法把测验分数转换到一个有相等单位的量表上,最通常的转换方法是转换成标准分数,即把次序量表转变成以标准差为单位的等距量表。
三、心理测验的性质
把心理测量同物理测量等量齐观,是导致人们对心理测量产生种种误解的原因,由于心理现象比物理现象更加复杂,测量起来也更困难,因此,心理测量具有独特的性质。
(一)间接性
科学发展到今天,我们还无法直接测量人的心理,只能通过测量人的外显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只能通过一个人对测验题目的反应(response)来推论出他的心理特质。
所谓特质是用来描述一组内部相关或有内在联系的行为时所使用的术语,是个人对刺激作反应的一种内在倾向。例如一个人喜欢修理自行车,喜欢观看机器运转,喜欢阅读机械方面杂志等等,我们就可以推论此人具有“机械兴趣”的特质。智力也是一种特质,如果某人广闻博见,谈吐流畅,计算敏捷,动作灵活,学习成绩优秀等,我们就可以说此人有较高的智力特质。可见,特质乃是个体特有的、稳定的、可辨别的特征。但它又是一个抽象的产物、一个构思,而不是一个直接测量到的有实体的个人特点。由于特质是从行为模式中推论出来的,所以心理测量永远是间接的。
(二)相对性
在对人的行为做比较时,没有绝对的标准,也没有绝对的零点,有的只是一个连续的行为序列。所谓测量就是看每个人处在这个序列的什么位置上,由此测得一个人智力的高低、兴趣的大小或性格的特征等。而这一连续序列是由某一团体或一群人的某类行为特点或心理特征构成的,所以每个人被测得的结果都是与所在团体或人群的大多数人的行为或某种人为确定的标准相比较而言的。
(三)客观性
测验的客观性实际上就是测验的标准化问题。量具必须标准化,这是对一切测量的共同要求。心理测量的标准化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测验用的项目或作业、施测说明、施测者的言语态度及施测时的物理环境等,均经过标准化,测验的刺激是客观的。特别是对测验题目的选择不是随意的,而是在预测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确定的。
其次,评分记分的原则和手续经过了标准化,对反应的量化是客观的。评分方面的客观性随测验种类和项目类型而异。一般来说,投射测验的客观性差些,而选择题的客观性较好。
最后,分数转换和解释经过了标准化,对结果的推论是客观的。测验常模是通过对总体的代表性样本的预测确定的,测验的有效性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经过实践的检验,依据这些资料所做出的推论,自然较为可靠和客观。
第三节 正确对待和使用测验
一、错误的测验观
关于心理测验,人们对其毁誉不一。其主要原因是对它缺乏客观的态度。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测验完美无缺,另一是测验无用且有害。
(一)测验万能论
自测验问世以来,有人认为心理测验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对测验甚至奉若神明。他们迷信测验,把测验分数绝对化,例如IQ的差别只有1分,也会认为这种差别很有意义。20世纪20年代,心理测验风靡西方世界,在人们狂热地编制心理测验的同时,却忽视了心理测验还只是个粗糙的工具。当测验结果与那些毫无根据的期望大相径庭的时候,对测验的失望、怀疑乃至敌视情绪便油然而生。
(二)测验无用论
随着心理测验的不断应用,人们逐渐认识到测验的局限性和不足,有些人甚至反对使用心理测验。
第一,某些人格测验侵犯了个人隐私,违背民主原则。他们认为,人的个性和态度是自己的事,与学习或工作的成功无关,不应在做实际决定时加以考虑。
第二,测验为宿命论和种族歧视提供了心理学依据。如早期智力测验的结果表明,黑人的平均IQ低于白人,于是下结论说黑人确实比白人差。但这种观点很快就受到正直的心理学家的批评。
(三)心理测验即智力测验
过去,有些人脑子中有这样一个公式:心理测验=智力测验+智商(IQ)=遗传决定论。这也是一种误解,心理测验长期受这一误解的影响,蒙受了不少“不白之冤”。
其实,心理测验和其他科学工具一样,必须加以适当的运用才能发挥其功能,如果滥用或由不够资格的人员实施、解释,则会引起不良后果。
二、正确的测验观
(一)心理测验是重要的心理学研究方法之一,是决定的辅助工具
除实验法以外,心理测验法的出现是心理科学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是心理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研究方法之一。有许多高级心理过程目前尚无法在实验室进行研究,心理测验就是很好的办法。它可以弥补实验法的不足。
另外,我们在进行升学、就业、招聘、晋级等方面的工作时,传统的方法往往是不准确、不可靠、不科学的,以一次考试定终身已被公认为不再适合了。这时,若有相应的心理测验,就可以帮助有关部门做出科学的决策。
(二)心理测验作为研究方法和测量工具尚不完善
尽管心理测验是心理学研究的必要手段,而且实际生活中也广泛应用,但是心理测验从理论到方法都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果过分夸大心理测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是不可取的。因此,我们对心理测验的得分做出解释时要小心,尤其是拿测验预测个别人的行为或心理活动时更应慎之又慎。
心理测验的最大问题是理论基础不够坚实。例如,关于智力和人格的定义尚未争论清楚,还没有得到一个一致的定义,但智力测验和人格测验已被广泛使用。其实,任何一种工具开始时总是非常粗糙,只有在使用中才能发现它的不足,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心理测验同样有待于在使用中发展,在使用中完善。我们的态度是既要承认心理测验的不完善,又要科学地、自信地使用心理测验。
(三)为了更好发挥测验的效能,必须防止测验的乱编滥用
测验是个有用的工具,但对测验的使用必须加以控制。测验之所以遭到一些人的反对,除了测验本身的问题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测验的误用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败坏了测验的信誉。
为此,美国心理学会于1954年制定了《心理学家的道德准则》和《心理测验与诊断方法的技术建议》两个文件,对测验的发行和实施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对使用者的资格也做了严格的限制。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目前,测验在我国刚刚兴起,我们应该一开始就强调它的科学性、严肃性,使之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第四节 心理测验在心理咨询中的应用
心理咨询和咨询治疗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咨询人员对心理咨询的性质、过程的正确认识,熟练掌握心理咨询的原则、方法和技能技巧,同时还有赖于对求助者心理特性、行为问题性质的正确评估和诊断,以便于提供适当的指导、帮助和行为矫正训练。因此,心理测验在心理咨询中有重要意义。
目前,在我国心理门诊中运用较多的大致有三类心理测验:智力测验、人格测验以及心理评定量表。
(一)智力测验
目前,常用的量表有吴天敏修订的中国比内量表,龚耀先等人修订的韦氏成人智力量表(WAIS-RC)、韦氏儿童智力量表(C-WISC)和韦氏幼儿智力量表(C-WYCSI),林传鼎等人修订的韦氏儿童智力量表(WISC-CR)以及张厚粲主持修订的瑞文标准型测验(SPM)和李丹等修订的联合型瑞文测验(CRT)等。这类测验可在求助者有特殊要求时以及对方有可疑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应用。
(二)人格测验
人格测验目前应用较多的有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卡特尔16人格因素问卷(16PF)以及明尼苏达多项人格调查表(MMPl)等。人格测验有助于治疗者对求助者人格特征的了解,以便于对其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其中,明尼苏达多项人格调查表(MMPl)还有助于咨询师了解对方是否属于精神异常范围。
(三)心理评定量表
心理评定量表主要包括精神病评定量表、躁狂状态评定量表、抑郁量表、焦虑量表、恐怖量表等。这类量表用法及评分简便,多用于检查对方某方面心理障碍的存在与否或其程度如何,并可反映病情的演变。
应该说,心理测验是分析求助者心理问题的重要工具。它不但可以检验咨询人员的判断是否正确,还能帮助其对求助者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但作为咨询者,有一点必须明确,那就是心理测验在咨询和心理治疗过程中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如果通过与咨询或治疗对象的交谈,对其问题已形成明确的看法,就可放弃不必要的心理测验。有时过多使用还会影响咨询、治疗的过程和效果。
一般来讲,心理测验应在咨询关系尚未建立之前实施,进入正式的心理咨询程序之后,要尽量避免心理测验。当然也有例外,咨询过程无法进行下去,咨询者也不知如何进行下去的时候,由心理测验的结果可以再次确认与求助者的咨询关系以更好地达到对求助者的理解。这种情况下,如果可能的话,心理测验最好由其他心理学工作者、专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