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历次全国公务接待工作会议
第一节 全国各大行政区政府交际工作座谈会
1952年8月25日,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余心清局长主持召开全国各大行政区政府交际工作座谈会。出席会议的有辛志超、张效曾、廖寒飞、梁隆泰、方荣欣、王志甲、荣光、杨汉章、林成、周克平、吴茂荪,以及贺廷俊(西北)、黄可(天津)、孙天胤(天津)、林蒙(西南)、梅达君(上海)、管易文(上海)、茅於一(南京)、唐为平(杭州)、李桂森(东北)、李隶华(中南)、史林峰(中南)。会上,余心清局长针对各地区反映的问题提出:第一,交际处的工作日渐繁重,机构不能取消,此意见将反映到政务院和人事部。第二,交际处与外事处的分工问题及对外宾招待问题应由外交部办公厅草拟办法。第三,宴会招待办法、赴宴办法将统一制定,分发各地区参考。第四,客人所带费用不足,及客人未带费用,由各地区交际处在事业费预算中增加补贴报销。第五,希望各大行政区大批训练招待工作干部,以备工作调用。中央一级的招待所、饭店已成立统一管理委员会集中调配,招待员、厨师在大宴会时亦集中使用。
第二节 全国交际接待工作会议
1958年3月15—25日,全国交际接待工作会议在北京前门饭店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交际处处长、中国国际旅行社分支社经理以及中央各部门的交际接待工作负责人等,共170余人。
会上,陈毅副总理和习仲勋秘书长讲了话,国管局犹凤岐副局长做了《反浪费、反保守,为进一步加强交际接待工作而努力》的报告,中国国际旅行社袁超俊经理做了《关于中国国际旅行社工作的报告》。在大会上发言的还有14个省市的22人。外交部、公安部、外国专家局和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做了专题发言。齐燕铭副秘书长做了总结讲话。
陈毅副总理在讲话中阐述了当前我国政治活动的方针与政策,着重讲了交际接待工作的政治性、交际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做到红与专的问题。习仲勋秘书长在讲话中强调交际接待工作是事务工作,也是政治工作,事务不是事务主义,对外宾的衣、食、住、行,对民主人士的统战工作做好了,本身是事务,效果是政治,做不好就有政治影响。这使会议的思想性、目的性更加明确,给与会人员以很大的教育和鼓舞。
这次会议自始至终贯彻了整改和“双反”(反浪费、反保守)精神。这次会议组织参观了北京饭店、和平宾馆、友谊宾馆和北京饭店的反浪费展览;对各地高级招待所的收费问题和高级宾馆、汽车成本核算及定价问题进行了研究,分别提出了方案;对交际部门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招待标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明确了一些原则,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具体解决。关于建立全国交际接待领导体制问题,齐燕铭副秘书长在会上发言时强调,各地方交际接待部门要在当地秘书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不宜形成上下对口关系,国管局交际处可与各省市交际接待部门建立业务联系。
这次会议是第一次全国招待工作会议,是由国务院召开、国管局承办的。会议筹备工作小组由齐燕铭(国务院)、张永厉(二商部)、岳欣(公安部)、陈忠经(对外文委)、艾楚南(财政部)、殷玉昆(北京市人委)、高登榜(国管局)、袁超俊(中国国际旅行社)、犹风岐(国管局)9人组成,齐燕铭为召集人。3月25日,新华社播发了会议召开的消息。4月15日,国务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转了齐燕铭副秘书长《关于全国交际接待工作会议的报告》及两个附件《反浪费、反保守,为进一步加强交际接待工作而努力》的报告和《关于中国旅行社工作的报告》,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参照执行。
第三节 全国交际处处长会议
1959年3月12日至14日,为保证国庆10周年交际接待任务的顺利完成,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在北京饭店召开全国交际处处长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及中央各有关部门的交际处处长共98人。会前,与会同志参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外事工作会议,听了陈毅副总理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廖承志副主任的报告,了解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今年外事工作的任务,受到了很大的鼓舞。会上,国管局高登榜局长做了关于保证完成国庆10周年交际接待任务的报告,国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讲了话。国家民委、侨委和武汉、北京、河南、江苏、长春等地的同志在大会上发了言。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交际接待工作必须为政治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二是交流了经验,增强了完成今年繁重任务的信心;三是充分强调了贯彻全国一盘棋的精神和勤俭办交际接待工作的作风,为进一步发扬协作和贯彻多快好省的精神创造了条件;四是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为更好地完成今年繁重的交际接待任务,必须以做好国庆10周年的交际接待工作为重点,整顿工作,提高业务,加强联系,互相支援,不断地加强经验交流工作,以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此外,这次会议还反映了许多地方接待部门感到执行收费制度有困难和汽车不足等问题。这次会议亦称为“第二次全国招待工作会议。”
第四节 全国第三次招待工作会议
1961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批转习仲勋副总理《关于改进对内招待工作的报告》,并批示:中央责成国务院召集一次全国招待工作会议,制定对内招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外招待工作也本此精神办理。
习仲勋副总理的报告说,国务院最近根据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的指示,派工作组分赴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二十几个城市,对招待工作进行了调查。几年来,各级招待工作的成绩很大,完成了繁重的任务,给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累了经验,基本保持了艰苦朴素的作风。1957年以来,铺张浪费和特殊化的风气有所滋长,1958年以来发展得更为严重。主要表现在:第一,修建的高级干部招待所和宾馆过多,标准过高。第二,铺张浪费和特殊化的风气很严重。第三,有些招待所和宾馆没有实行经济核算。第四,招待休养、治病的人占了很大比例。为此习仲勋的报告提出如下改进意见:招待工作必须适应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七年内一律不准新建非生产性建筑的指示;对现有的高级干部招待所和宾馆进行统一安排,合理调整;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加强物资管理,建立责任制;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不准迎送的指示;严格控制到外地休养、治病的人员。
12月11—22日,第三次全国招待工作会议在北京民族饭店举行(大会会场设在人民大会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这次会议的议题是: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历次指示精神,对招待工作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和整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对内招待工作、对外招待工作、军队招待工作和有关的警卫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区)主管招待工作的副省(市)长(副主席)、秘书长、交际处处长和中央党、政、军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203人。
国务院习仲勋副总理亲自主持了这次会议。在开幕式上他说,这次会议是中央责成国务院召开的。刘少奇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对这次会议都非常关心。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这次会议主要抓三个问题:一抓思想,二抓制度,三抓经营管理。在整个招待工作中要提倡勤俭节约、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对每一项招待工作都要有具体的制度办法。当前不能干的事就绝对不要干了。要看生产水平,也要看群众的生活水平,要看群众是否饿肚子,生活是否改善了,不然就脱离群众,这是政治影响的问题,所以在招待工作中要坚持“政治第一、物质第二”的方针,坚持“生产第一、生活第二”的方针。这次会议的头几天要务虚,以虚带实。然后再拟订《国务院关于对内招待工作的规定》,审查和修订几个有关的规章制度,大家议,大家改,大家定,实行集体创作。
陈毅副总理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他说,招待工作是一项政治性质的工作,不是简单的事务工作,它表现我们国家的政策和我们国家的政治风格,是我们国家政策的一部分。政治是同安排生活、安排迎送、安排衣食住行、组织宴会、组织文化文娱活动、参观浏览等具体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招待工作是具体的行政事务工作,也具有政治性质。中央这次“兴师动众”召开这么大的对内招待工作会议,表示了党重视这项工作,特别是重视这项工作的思想性、政治性。现在有些人用公款请客,大吃大喝,这个钱花得令人痛心,这是对不起老百姓的。人民大会堂经常举行宴会,北京老百姓不止一次地写信来抗议,说副食品那么紧张,为什么要举行那么大的宴会。周总理说抗议是有道理的。现在我们要想办法把宴会的规格降下来,一般的招待副总统、副总理,可以改在小餐厅里,有四五桌就行了。他还强调说,内外招待工作是统一的,有的对外兼管对内,有的对内兼管对外,有的还管统战工作,不论怎样,都要看重政治性、思想性。物质上要安排适当,但要做到花钱不多,客人满意,要反映全国人民艰苦奋斗的精神,不能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差悬殊,要反对铺张浪费,反对贪污,杜绝浪费,纯洁内部。
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张彦、孔原,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执一,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高登榜的讲话。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外事、军队、公安9个会议小组代表做了大会发言。会议拟订了《国务院关于对内招待工作的暂行规定》,审查修订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的几项规定》、《卫生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和10级以上干部的疗养方法》、《卫生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和10级以上干部公费医疗的报销规定》、《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财政部、外交部关于一般外宾生活招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国家机关、团体接待外宾的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开支标准的规定》、《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关于派遣出国和邀请外宾的往来活动中节约旅费外汇开支的意见》等8个规章制度。
最后习仲勋副总理在会上做了总结报告。会议结束后,向周恩来总理报送了情况汇报,并经周恩来总理审核,刘少奇、邓小平、彭真同意,颁发了这次会议拟订的《国务院关于对内招待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五节 全国第四次招待工作会议
1964年7月27日至8月14日,第四次全国招待工作会议在北京饭店举行(大会会场设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小礼堂)。出席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主管招待工作的秘书长、交际处处长和饭店、招待所的党委书记或经理,中央机关有关单位和部队招待部门的有关人员共148人。
7月27日下午,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高登榜在会上做了《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促进招待工作的革命化》的报告。该报告在认真总结1961年第三次全国招待工作会议以来工作的基础上,就招待部门如何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问题,提出几点意见:第一,把组织职工学习毛主席著作摆在政治思想工作的首要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真正学好毛泽东思想。第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五反”运动搞深、搞透、搞彻底,要整顿组织,清理队伍,把所有人员的政治面貌搞清楚。第三,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农村进行劳动锻炼和经常参加跟班劳动,结合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基层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第四,以“五好”(政治思想工作好、业务好、作风好、经营管理好和职工生活好)为纲,开展比、学、赶、帮的革命竞赛,加强基层建设,搞好基础工作。第五,把培养接班人的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研究,全面规划,具体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落实。
会议一致同意高登榜所做的报告;同意拟定《招待工作部门工作条例(草案)》,报请国务院正式公布实施;同意树立上海的锦江饭店和北京的北京饭店两个样板。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张彦和总政宣传部副部长刘汉的报告,湖南、黑龙江、浙江、河北、吉林、贵州、湖北、重庆、宁夏、陕西和北京等11个省(区)市招待部门的大会发言,并参观了北京饭店技术练兵汇报表演。
这次会议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举行的。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两次对全国招待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做好招待工作指明了方向;7月30日晚,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彭真、李先念、谭震林、薄一波、杨尚昆等接见出席第四次全国招待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周恩来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招待部门提出五项基本要求:第一,厉行节约。第二,遵守制度。第三,爱护公务。第四,不要特殊。第五,大家要做革命的促进派,招待部门要革命化。
为了筹备这次会议,由刘冀平副局长主持在3月中旬和4月中旬,分别在上海和北京召开部分省市招待工作座谈会,起草了会议报告和《招待部门政治工作条例》(草案)。
第六节 全国政府部门对内接待工作会议
1988年1月23—25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由国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国政府部门对内接待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主管对内接待工作的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或接待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主持开幕会并讲了话,他指出:这次会议主要是解决对内接待工作中浪费大、标准高这个带全局性的问题,大家要下一番工夫,认真研究解决。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常捷在会上讲了话。他指出:要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政府部门对内接待工作的指导思想,长期坚持下去。我们一方面要反对高标准、铺张浪费,另一方面必须把接待工作搞好,服务热情周到,使客人感到满意。
国务院副秘书长白美清在会议闭幕时讲话指出: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是政府办公厅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贯彻热情周到、勤俭节约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接待服务工作改革的新路子。
会议期间,国务院代总理李鹏,国务委员方毅、张劲夫、宋健会见了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
会后,国务院办公厅以内部情况通报的形式转发了会议纪要,并专门注明了李鹏代总理3月4日对该会议纪要的批示:“希望各级政府要重视这个文件,并带头严格执行。”新华社、《人民日报》、《北京日报》对这次会议分别进行了报道。
第七节 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座谈会
2006年11月17—18日,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简称中办)、国务院办公厅(简称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经验,研究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焦焕成主持会议。
华建敏传达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肯定了公务接待工作在公务活动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分析了公务接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的重要性。他指出,由于公务接待管理体制和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目前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互相攀比、公款送礼等问题还比较常见,加重了财政负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特别是滋生了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华建敏指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接待部门要围绕实现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标,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习惯的原则,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接待制度,改进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不断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切实提高公务接待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一要规范机构职能,完善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借鉴集中统一管理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改革公务接待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职能和机构,统筹公务接待资源,明确接待管理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接待服务工作流程,构建和谐的工作关系。二要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公务接待法制化。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和财政部会同国管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配套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尽快修订有关接待标准,及时制定和修订有关接待的工作流程、礼仪安排、财务经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公务接待规章制度。三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接待服务质量。公务接待要适应经济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突出地方特色。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在利用好内部宾馆招待所的接待资源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建立接待部门与接待服务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实行严格的经费结算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接待服务单位按要求完成任务。要把握公务接待特点,强化流程管理,对一些规律性、程序性的工作,通过制定科学的工作流程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四要加强接待服务单位管理,增强接待服务保障能力。要研究探索统筹利用党政机关内部宾馆招待所资源,促进接待服务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接待服务单位要加快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强化宾馆招待所资产权属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制度,合理运用直接管理、委托管理、授权管理等方式,强化对宾馆招待所资产和收益的管理。针对目前有些驻京办事机构和培训中心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规范管理的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华建敏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监管,严肃纪律。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性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收费和报销制度;取缔“小金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整合利用接待服务设施资源;审计部门要强化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协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焦焕成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华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机关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把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广泛学习宣传,使机关事务和接待部门的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及时制定和完善公务接待有关制度和标准,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加强接待服务单位的管理,严格经费结算制度,降低公务接待成本;强化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定》的各项要求。
会上,国管局副局长高翔就《规定》制定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做了说明,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介绍了中央级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重庆、吉林、安徽、深圳等四省市介绍了公务接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大家在讨论中表示,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华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抓住制度建设和严格监管两个关键,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中直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座谈会;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接待工作的副秘书长、接待部门和驻京办事处的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理事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