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礼宾与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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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后的公务接待工作

第一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65)

这一阶段,我国公务接待工作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在机构设置上,1950年12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62次政府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任命余心清为局长(同时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典礼局局长)。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交际处,其他机关内部也设有交际处,全国各地方大都成立了交际处和招待所。在接待范围上,既接待内宾又接待外宾;在接待体制上,地方交际处归党委、政府秘书长统一领导;在工作重心上,主要是全力以赴做好党中央重大政治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重大节庆、国事活动等)。公务接待工作为新中国政权的巩固和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公务接待工作中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铺张浪费现象,表现在:一是宴请“四多一高”,即次数多、桌数多、陪客多、工作人员多和标准高;二是赠送礼品的面过宽,数量过多,标准过高,而且有层层加码的现象;三是迎送铺张,对一般外宾的迎送也往往是超过一般礼节,很多单位是迎时献花,送时也献花;四是租用饭店房间往往宽打宽用,心中无数,也有很大浪费。参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事记编撰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事记(1950—1995)》,222页。

为了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领导,政务院1952年8月25日召开各大区政府交际工作座谈会,国务院于1958年、1959年、1961年、1964年四次召开全国招待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国内公务接待工作。1962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对内招待工作的规定》(简称《规定》)。这个规定是由习仲勋副总理亲自主持、亲自修改定稿报送中央,以国务院名义发布实施的。《规定》共26条,对公务接待的方针、原则、性质、作风建设、公款请客、送礼、迎送、公务接待管理等进行了制度规定[详见本书第五编《公务接待政策法规(部分)》],为我国公务接待工作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一阶段,在礼宾接待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49年10月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典礼局(1958年撤销),专门负责国事礼宾活动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以下10项:

(1)会同外交部参照各国外交礼仪,制订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礼仪。

(2)负责外国大使呈递国书的礼仪。

(3)负责国家庆典的礼仪。

(4)负责国家授勋典礼的礼仪。

(5)负责国家领导人新年、春节聚会活动的礼仪。

(6)负责国家集会、宴会、晚会的礼仪。

(7)负责接待外国元首来访的礼仪。

(8)负责国家主要领导人出访欢送、迎接的礼仪。

(9)负责国家主席会见少数民族领袖的礼仪。

(10)参与国家的其他礼宾工作。

新中国第一部礼仪典章专著《接待外宾须知》也是这一阶段完成的。该书是由余心清主持,国管局交际处、外交部礼宾司(新中国外交部礼宾司正式对外办公始于1955年1月,其前身是外交部办公厅交际处参见马保奉:《礼宾春秋》,221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有关人员参加编写的,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典礼局名义于1956年印制发行(典礼局曾两次更名)。全书分设礼貌、服装、迎送、住所、饮食、晚会、参观游览、照相、拍电影人员应注意的事项、礼品等12章33节,场地布置设计图17幅,共计4万余字。该书是我国公务礼宾接待工作的奠基之作。

余心清(1898—1966),安徽合肥人。1920年毕业于南京神学院。号称红色牧师。1927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行政系。曾任冯玉祥部开封训政学院院长、民众抗日同盟军总务处处长。1933年参加福建事变,任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经济委员会代主席。后任国民革命军第三集团军训政处处长、第十一战区政治设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4年参加中国民主革命同盟。1947年9月被国民党当局逮捕。1949年获释。同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典礼局局长,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国家民委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政协第一至第四届副主席,民革第一、第二届中央委员和第三、第四届中央常委。是第一届至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届至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在蒋牢中》。见搜狗百科。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

“文化大革命”,全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指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发生在我国的一场政治运动。这场政治运动历时10年,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国家政权遭到削弱,民主与法制遭到践踏,国民经济发展缓慢,拉大了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党和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许多公务接待领导干部受到批判和迫害;各项接待工作制度被废除,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公务接待职能被错误地改变,并造成了思想上的严重混乱;许多公务接待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下放劳动改造。“文化大革命”的10年使我国公务接待工作经历了最艰难、最困苦的岁月。

在这一时期全国公务接待工作主要是为“文化大革命”服务。从国家机关层面来看,一是成立北京市外地革命师生接待委员会。1966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规定来京师生“一律免费乘坐火车”,“生活补助费和交通费由国家财政开支”。全国各地大专院校和中学师生纷纷进行大串联。中央机关各单位在北京市外地革命师生接待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分口负责的办法,最大限度地腾出房子,大多数机关基本停止办公,全力以赴承担接待任务。据统计,中央机关104个单位,设立住宿点518个,接待住宿总人数近250余万人。住宿人数最多的一天(11月24日)为789010人。1966年8月18日至11月26日,毛泽东主席八次接见全国各地来京师生和红卫兵,共1200余万人。

二是成立中央机关文化革命外地职工接待委员会(简称中央机关接待委员会)。1966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由国管局负责组建的中央机关文化革命外地职工接待委员会成立。红卫兵大串联还没结束,紧接着在1966年12月29日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继续做好外地来京革命师生、职工、社员接待工作的通知》。接待工作实行归口的原则:凡是徒步来京进行串联和来京向中央反映情况的大、中、小学革命学生和教职工,来京向中央反映情况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和城市居民,由北京市接待;来京向中央反映情况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文艺界人员和企业单位职工,由中央各机关分别安排。

大量的来京人员使中南海陷于重重围困,北京社会秩序相当混乱。同时,全国各大中城市,以及井冈山、延安、韶山等地也都出现了人满为患的局面。为此,1967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停止全国大串联的通知》。参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事记(1950—1995)》、《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史(1941—1991)》有关章节。

据统计,中央机关接待委员会自1966年12月成立至1967年12月撤销,在“大上访”中,共接待上访群众170万人,开支经费3072万元,其中借出伙食费326万元,返程车费2013万元,其他费用64万元,借出粮票495万公斤,以及大量的生活用品。

大串联结束后,派性斗争十分激烈,全国各地基本上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1981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文化大革命”中,交际处被批判是“封资修”,公务接待工作被批判是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服务;招待所被批判成是腐朽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等。全国各地许多交际处被撤销,人员被调离,而招待所又长期处于派性斗争和“批林批孔”等政治运动之中,全国公务接待工作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

第三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八大召开以前,1978—2012)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抛开“以阶级斗争为纲”,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公务接待工作迎来新生。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各地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顺势开展起来,重新组建新的接待机构。名称也由过去单一的“交际处”发展为“接待办公室”、“接待处”、“礼宾局”、“接待局”,还有“合交办”等称谓。在机构设置上,内事接待与外事接待绝大多数省、市实行了分设。在体制上,有的是党委序列,有的是政府序列,还有的是几大班子各自成立接待机构。在接待职能上,除了做好领导和领导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以外,还要承担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保障工作。接待工作由“吃、住、行”发展到了成为城市的窗口、信息的渠道、沟通的桥梁、友谊的纽带,后来上升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接待也是生产力”的境界。在工作机制上,逐步实现了“党委统一领导,任务集中管理,工作分级负责,函电归口通知,活动对口接待,接待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上下左右联动,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机制。接待工作在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一时期公务接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仍然是:接待标准过高、接待范围过宽、铺张浪费现象普遍存在等。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发文进行治理,虽然在短期内上述问题有所收敛,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扼制住,不仅如此,这些问题还发展得越来越严重。

第四节 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党的十八大召开,2012— )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十八届一中全会认为,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同志担任副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相继出台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公务接待的法规制度性文件,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务接待改革,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公务接待工作的政治生态得到了净化,依法依规进行公务接待成为新常态,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接待工作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