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抗战胜利内战孕育待发(1)
1945年8月9日,苏联红军的后贝加尔军区、远东第一方面军、第二方面军、太平洋舰队和黑龙江区舰队,编组成十一个合成集团军、一个坦克集团军、一个骑兵机械集团军、三个空军集团军、三个防空集团军,总兵力150多万,大炮26000多门,坦克5500辆,飞机3800架,舰艇500艘,从东、北、西三个方向同时攻入中国东北境内,向盘踞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发动攻势:东路,麦列茨科夫元帅率远东第一方面军与日本关东军主力交战,8月17日攻占勃利、图们,8月19日攻占敦化、汪清;西路,马利诺夫斯基元帅率后贝加尔方面军主力由蒙古东部出击,横穿沙漠,越大兴安岭,8月19日前锋进抵长春、沈阳近郊,左翼攻占齐齐哈尔,右翼进抵张北、承德、赤峰等地,切断了东北与华北日军联系;北路,普尔卡耶夫大将率远东第二方面军,强渡乌苏里江和黑龙江,主力在黑龙江区舰队配合下,沿松花江南下,右翼攻占瑷珲后,直指嫩江,左翼逼近宝清,8月19日攻克佳木斯、依兰后,逼近哈尔滨、北安、齐齐哈尔。苏军伞兵部队于8月19日在哈尔滨、长春、沈阳三大城市空降;20日在双辽、辽源、延吉、吉林、大连、旅顺、平壤、元山、咸兴等城市空降。东路和西路苏军在哈尔滨、长春、沈阳胜利会师。8月31日,中国东北全部解放,到10月上旬解放了朝鲜北部地区,计毙伤俘日本军67.4万多人。
就在苏军参加对日作战的8月9日,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的声明。10日,延安总部朱德总司令发布战略大反攻的第一号命令,命令八路军、新四军以及人民抗日军队向其附近各城镇、交通要道之敌伪军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向我附近部队缴出全部武装”,“如遇敌伪武装拒绝投降缴械,即应予以坚决消灭。”11日,延安总部又接连发出六道命令。第二号命令,命令吕正操、张学诗、万毅、李运昌所部即向察哈尔、热河、辽宁、吉林进发。第三号命令,命令贺龙、聂荣臻部由绥远、察哈尔、热河现地向北行动。第四号命令,确定由贺龙统一指挥山西八路军各部,肃清同蒲路沿线及汾河流域的敌伪军,并准备接受敌伪军投降。第五号命令,命令各解放区的武装部队,向一切敌占交通要道展开积极进攻,迫使日伪军投降。第六号命令,命令在华北对日作战的朝鲜义勇军司令武亭、副司令朴孝三、朴一禹立即率部向朝鲜进军,配合苏军解放朝鲜。第七号命令,命令我军所部在进入敌伪侵占的城镇要塞后,立即实行紧急军事管制,维持秩序,保护居民,严防反动破坏分子及残留敌探奸细活动。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在8月11日作出《关于日本投降后我党任务的决定》,首先分析了国内形势,认为在日本投降后,蒋介石国民党将积极准备向我解放区“收复失地”,夺取抗日胜利果实,“这一争夺战,将是极猛烈的”。对现阶段党的任务提出:“应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敌伪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体情况发动进攻,逐一消灭之,猛力扩大解放区,占领一切可能与必须占领的大小城市与交通要道,夺取武器与资源,并放手武装基本群众,不应稍有犹豫。”为此目的,“各地应将部队迅速集中,脱离分散游击状态,分甲、乙、丙三等组成团、旅、师,集中行动,以便在解决敌伪时,保证我军取得胜利。但各地均应保留必要数量之地方兵团与游击队,决不可一切皆集中,用以保卫地方。”《决定》明确规定:“陕甘宁、晋绥、太岳、河南、湖北、皖中、浙西、湘粤等地应有必要兵力防御国民党进攻,其余均用于解决敌伪。”
在作出上述部署之后,8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必须占领主要交通线问题给各中央局、各区党委的指示》,要求“各地均应依据国共两党实力对比,确定我党必须力争占领的交通线及沿线大小城市如下:1.太原以北之同蒲线;2.归绥以东之平绥线;3.北宁路;4.正太路;5.道清路;6.白晋路;7.德石路;8.郑州以北之平汉路;9.郑州以东之陇海路;10.津浦路;11.胶济路。以上应力争占领之。平绥路两端,太原以南的同蒲路,郑州以西的陇海路及以南的平汉路,长江以南各要道及大城市根本不作占领计划,而置重点于占领广大乡村并须积极准备对付蒋介石的进攻。城市及要道未取得前,乡村仍是我党的根据地。”接着在8月13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应以各种方法迫使敌伪缴械问题给各中央局、各区党委的指示》,要求各地应向敌伪宣传,在解放区,特别在华北和华中解放区,只有八路军和新四军才有权接受日伪投降,并在他们投降后,保证遣返回国;各地将我延安总部命令、冈野进(即日本共产党领导人野板参三)日人解放联盟的宣言,普遍向日军散发;各地可以派出日人解放联盟的成员,或将系扣留之日本间谍放回,或者经过伪军组织等方法,向日军接洽,令其对我投降缴械,以便将功赎罪;并明确规定:必须执行对于已经缴械的敌伪军,均应尊重其人格,不加侮辱、不去军服、不搜腰包等等俘虏政策。8月11日,日人解放联盟即发出通电,声明“我们日本人民解放联盟始终为了反对这一诅咒的战争,打倒军部而奋斗”,现在“可恶的战争结束了”,号召日本士兵们:“停止徒然的抵抗,立即带着武器到八路军、新四军和解放联盟来。”同日,朝鲜独立同盟总部也发出通电,号召“所有敌军内的朝鲜士兵,不管长官有何命令,应立即携带武器,向附近的八路军、新四军投降,本同盟将保证其安全”。
由于华北和华中广大敌后地区的主要抗日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和抗日军队,他们在8年抗战中长期坚持在斗争的第一线,同敌伪军队的控制区密切相接。因此,八路军和新四军在这次大反攻中,率先从敌伪手中光复国土31万平方公里,包括张家口、邯郸、邢台、烟台、威海卫、临沂、淮阴等中小城市280多座,使解放区扩及19个省市,面积近百万平方公里,人口达1亿人,抗日军队发展到130余万人,民兵发展到220多万人,中共在全国的政治生活中,更加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日本,8月9日10时30分,在皇宫的防空洞里,日本政府召开最高战争领导紧急会议,对《波茨坦公告》进行讨论。铃木首相等认为“战争的将来没有胜利的希望,归根到底,只有接受三国提案的条件,设法结束战争”;以外相东乡茂德派,极力主张在维护国体,即“在保存天皇制度的前提下,接受无条件投降”。而陆相阿南惟几、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军令部总长丰田副武等则坚决反对,主张实行“本土决战”。各方争论激烈,迄无结果。接着连续开两次内阁会议,仍争论不休。将近午夜时分,又在皇宫防空洞召开御前会议,讨论达两小时多,最后还是天皇裕仁决定接受《波茨坦公告》。10日上午6时45分,日本外务省打电报给日本驻中立国瑞士的加濑公使和瑞典的冈本公使,请驻在国政府把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照会转交给美、英、中、苏四国政府,表示日本帝国政府接受此宣言。由于当时统治集团内部意见分歧,日本国内没公布政府此项决定。而陆相阿南却仍发表《告全军将士》训示,叫嚷:“事已至此,夫复何言,只有毅然决然将护持神州之圣战到底。”12日凌晨(东京时间),美国广播同盟国的答复:“自投降之时刻起,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即须听从于盟国最高司令官……按照《波茨坦公告》,日本政府之最后形式,将依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愿确定之。”12日下午6时后,日本驻瑞士和瑞典公使相继发回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代表美英中苏四国政府的正式复照。13日凌晨2时许,日本驻瑞典公使冈本,又发回背景报告,说明关于天皇制度问题,经美英与苏联交涉折中,实质上承认了日本条件。8月14日上午,日本天皇裕仁发表讲话,说:“关于敌方的保障占领,虽然不是没有一点不安情绪,可是,如果继续战争,无论国体或是国家的将来都会消失,就是母子都会失掉。”当天皇讲话时,会场上时有呜咽之声,甚至放声大哭。这是穷兵黩武的法西斯侵略者,自食恶果的必然下场,而至死不悟的军国主义大头目阿南,还在鼓动一些法西斯分子策划政变,企图占领皇宫,“挟天子以令诸侯”,迫使天皇出面支持他们的反扑要求;但因参谋总长梅津不同意而未能蠢动。8月14日夜,阿南为阻止天皇无条件投降诏书的公布,曾闯进皇宫,企图劫走天皇广播诏书的录音唱片,阴谋未得逞。阿南意识到末日来临,当天夜里在官邸剖腹自杀。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向全国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的诏书。8月17日,天皇向国外武装部队发布敕谕,命令他们和平地缴械投降。从这时起到9月中旬止,散驻在远东、南亚各国、南洋地区和太平洋诸岛屿的330多万日本军队,陆续向盟国无条件投降。9月3日上午9时许,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举行了签字仪式。先由战败国日本外相重光癸代表日本天皇政府、陆军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然后,由受降国的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上将、美国代表尼米兹海军上将、中国代表徐永昌将军、英国代表福莱塞海军上将、苏联代表杰列维亚科中将以及澳、加、荷、新西兰等国代表依次签字。在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仪式于9月9日在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军校大礼堂举行,应邀参观的外宾及中方高级官员、中外记者,厅外仪仗队和担任警卫的官兵近千人。8时51分,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率受降官4人入场,他们是第三战区司令官顾祝同、陆军参谋长肖毅肃、海军总司令陈绍宽、空军第一路司令张廷孟。日本投降代表是驻华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陆军大将、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小林浅三郎陆军中将、中国派遣军总副参谋长今井武夫陆军少将、中国派遣军参谋小笠原清陆军中佐、中国派遣军舰队司令福田良三海军中将、台湾军参谋长谏山春树陆军中将、第三十八军参谋长三泽昌雄陆军大佐等7人。受降仪式历时20分钟,侵略者自食其果,落个可耻下场,设在东京的远东军事法庭,于1946年5月3日开始审判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犯,直到1948年11月12日宣布审判结果,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垠、武藤章、东条英机等7人,因负有侵略战争责任,判决处以绞刑。据《日本近代史》(井上清等著)记载:日本侵略者自身付出了重大代价,侵略中国东北四省阶段,日军战、病死伤者约17.2万余人;从1937年7月7日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开始,至战败投降止,军人、军事人员及附属人员,战、病死伤约233万余人,下落不明和仍留外国者(至1956年)为6.3万余人;在太平洋和亚洲其他国家战场上,日军被美、英、澳、荷等国军队击毙和伤、病死者约89万余人;苏军在中国东北、朝鲜北部、库页岛和千岛群岛等地,共击毙日军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