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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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当学徒的日子(1)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我在父亲的店铺里干了两年,一直到我十二岁为止。我哥哥约翰原本也是从事皂烛制造的,后来他离开父亲,独自成家立业了,而后在罗德岛开起了店铺。很明显,我父亲是有意要我接替哥哥的位置从事皂烛制造的,但我一直不喜欢这个行当。最终,他意识到如果不替我找一个更令我满意的工作,我会像哥哥约赛亚一样离家出走,从事航海,这事令他十分恼怒。为此,他会时常让我陪他去看一些木匠、瓦匠、车工、铜匠等的工作,目的是要观察我的志趣,以便把我牢牢地束缚在陆地上,而不是去驾船航海。这种细心观察还是有用的,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以致一时间找不到工人时,我便能够充当家里的小维修工。当我突发奇想想要做某种实验时,便自己动手制造器械以供实验所需。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制刃业。那时,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撒缪尔在伦敦学习这一行,并在波士顿开了业,于是我被送到他那里,跟他试学了一段时间。不过,这位堂兄想从我身上收取学徒费的做法让我父亲非常不快,很快我便被领回了家中。

其实,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手中但凡有一点儿零花钱,便都用来买书了。我迷上了《天路历程》,于是开始收集约翰·班扬单独发行的小册子。后来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购买了伯顿的《历史文集》。这些书都是从小书贩那里买来的,价格便宜,而且全套有五十集。父亲也有一些藏书,主要是关于宗教辩论方面的,虽然我已经决定不当牧师了,但还是把它们都读完了,因为那时求知欲旺盛,手头又实在没有其他适合的书籍。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本普鲁塔克写的《名人传》,我曾反复阅读,不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因为实在是受益匪浅。还有笛福的《计划论》,马太博士的《论行善》,这两本书对我的思想起到了转折性的作用,从而影响了我的一生。

我对书籍的强烈爱好,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去当印刷工,尽管他另外一个儿子(詹姆士)已经从事了这一行当。一七一七年,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在波士顿开始了印刷业。相较起来,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胜过父亲的行业,不过对于航海的向往仍无法忘怀。为了遏制这种令人担忧的想法,父亲急切地把我跟哥哥拴在了一起。父亲主意已定,我反抗了一段时间后,最终还是妥协了,在十二岁那年就签订了师徒合同。按照合同,我得充当学徒直到二十一岁,在最后一年才可以获得出师职工的工资。但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便熟悉了印刷业,很快便成为哥哥得力的助手。

最重要的是,我有机会读到一些更好的书了。我结识了书店的学徒,时常能跟他借一本小书读。当然,我必须十分小心,尽快看完奉还,同时保持书的整洁。为了避免老板或客人发现书不见了,我常常晚上借书早上归还,所以养成了通宵达旦读书的习惯。

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个聪明的书商马修·亚当斯先生因为经常来印刷店,便注意到了我,于是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十分乐意把我喜欢的书借给我读。他的藏书可真不少,很快我便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有利可图,便鼓励我写下去,还让我写了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作《灯塔的悲剧》,讲的是沃斯莱克船长和他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的是捉拿海盗铁契(黑胡子)的故事。这两首诗的格调低级粗俗,毫无价值,印好之后,哥哥叫我到镇上沿街叫卖。第一首卖得还不错,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正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甜点”。这一度使我沾沾自喜,不过却遭到了父亲的奚落,说诗人大多穷困潦倒。这让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低劣蹩脚的诗人。不过,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是十分有用的,可以说是我取得成就的主要方法,所以,我将告诉你,我是如何在那种情况下写好散文的。

镇上还有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叫约翰·柯林斯,我跟他来往甚密,我们时常争论,也乐于争论,都想驳倒对方。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爱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令人反感的坏习惯。为了争辩,你必须提出相反的论点,而这往往令人生厌,甚至产生敌意,因此它不但妨碍谈话,更会破坏本来很有可能发展融洽的友情。我好争辩的毛病是在阅读我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时形成的。从那时起我才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种各样的人以外,具有良好兴致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有一次,不知怎的,我跟柯林斯就妇女是否应该接受教育,以及她们的学习能力问题展开了争论。他认为妇女不应该接受高等教育,因为女人不具备学习的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点儿争辩之心,我则持相反意见。柯斯林天生雄辩,言辞丰富。有时我会想,他之所以能够压倒我,不是因为他有理,而是他口若悬河的辩辞起了作用。有段时间我们分隔两地,不能相见,于是我便坐下来将自己的观点付诸文字,然后寄给他,他也总是认真地回信辩驳。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而后碰巧被我父亲发现,他读了一遍之后,虽没有参加我们的论战,但趁机讨论了一下我的文章体裁问题。他这样分析,说我在拼写和标点方面胜过对手,但在措辞、叙述方法以及主题的清晰等方面要远远逊于对手。他还举例说明使我信服,由此,我开始关注文章体裁风格方面的问题,并下决心要努力改进。

这时,我偶然发现一本单卷本的《旁观者》,是其中的第三卷,在此之前,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刊物。于是我把它买下来,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趣味无穷。文章写得好极了,这让我萌生了模仿它的风格的想法。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将其中的概要简单抽出来,然后搁置几天后,在不看原书的情况下,用我自己的词句,将每一点概要完整地表达出来,重新凑成整篇论文,尽量使它像之前一样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文作比较,从中发现自己的缺点,并予以修正。

我发现我最大的问题是词汇贫乏,或是不能很快地想起更为适当的词语来,我想假如之前我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坚持到现在,词汇量一定会丰富得多。因为在写诗的过程中,你会不断地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长度不同的词去适合韵律,或用不同音素的词去凑节奏,这有助于掌握大量的同义词。基于这个原因,我又将《旁观者》中的一些散文改写成诗,等过一段时间,我几乎遗忘了原来的散文时,又把它们复原成散文。有时候,我还会把我摘录的东西故意打乱,几个星期后,再设法将它们重新排序还原,然后再组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让我学会了如何整理思路,每当我把复原的文章同原文比较时,都会发现许多错误,从而加以改正。

有时候,我会幻想在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如句法和词法上,我的改编是超出原文的。这种想法鼓舞了我,使我有信心成为一个很好的英语作家,这唤起了我的雄心壮志。于是,我坚持在晚间工作完成以后,或早晨工作开始之前,或在星期日,阅读书籍和做这类练习。在星期日,尽管我父亲常常逼我去做礼拜,而做礼拜也确实是我应尽的义务,但我还是尽可能避免参加这种仪式,独自留在印刷店里玩遣词造句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