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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20年的BAT与互联网
互联网在中国从出现到现在已接近20年,这20年里,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公司,有些公司出现又消亡了。但提到中国的互联网,就不得不提BAT。
虽然前后有很多企业有机会进入代表巨头的阵营,但最后还是这3家领衔了中国互联网。这是为什么呢?
我曾经被很多人问过一个问题,就是互联网的盈利模式是什么。在我长期的苦恼和不解之后,终于发现了答案。所谓盈利模式,就是向谁收钱!无非就是向企业收费(to B),向用户收费(to C)和企业用户交易,我收佣金(B to C)。
于是向企业收费的公司就是百度,百度本质上是一家广告公司(从盈利模式来看),并且是中国最大的广告公司。
向用户收费就是腾讯,腾讯的游戏和增值服务收入占据了其总收入的60%以上,腾讯本质上是一家游戏公司(从盈利模式来看),而且是中国最大的游戏公司,一家占据半壁江山。
企业和用户交易,我来收取佣金,就是阿里。淘宝和支付宝都是这样的模式。所以阿里天然就有平台属性。
所以之所以称BAT为BAT,大概是它们各自守住了一个盈利模式,并且做到了极致。百度通过技术,让企业的广告投入降到最低限度;腾讯通过产品把用户体验做到极致;阿里巴巴通过运营能力、诚信和生态整合让平台交易更加顺利、高效。
所以,很多时候我们说基因,比如说腾讯有产品文化基因,阿里是运营的基因,百度是技术的基因,其实回到商业模式和核心价值这个点上,这些基因是必然产生的。腾讯需要用户埋单,必然要做好产品;阿里需要撮合交易,肯定要加强运营;百度要让广告更加精准、高效,毫无疑问需要更强大的技术能力。
所以说,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