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的希望: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实践与创新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6章 研究指导篇(5)

二、推进家庭农场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规范土地流转。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原则,推行农民将承包土地委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方式,从而集中农民土地,将土地交给真正有志于从事、有能力从事规模化农业生产的农民经营。

二是对老年农民实行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只要老年农民将承包土地交给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可增加享受每月150元的到龄退养补助。此项政策吸引了2.9万多名老年农民的积极响应(其利益超过自己耕种)。

三是加强对直接种粮农民的政策扶持。其中,在中央、市级水稻种植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粮食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费补贴(根据粮食价格和农资成本等情况,目前为每亩150元,其中100元为生产管理考核奖励,50元为农资涨价补贴)。

四是切实维护土地转出方的合法权益。区政府实行土地流转最低指导价格(以250公斤稻谷实物折价),并随粮食市场价格变化而浮动。目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99.8%。全区粮食种植户由2007年的4900户减少到目前的1206户,户均经营面积由33.3亩上升到113.27亩,相当于过去一个较小生产队的土地规模,实现了现有生产条件和机械化水平下劳动力与耕地的合理配置。

(二)选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培养职业农民

一是明确准入条件。规定只能由本地农民经营(本地有足够数量愿意从事农业的农民),面积一般控制在100—150亩之间,主要从事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禁止转包土地、改变土地用途,从而既确保家庭能独立完成绝大部分农业生产劳动,又尽可能多地满足申请农民的承包愿望。

二是公开透明选拔。在农民自愿提出经营申请的基础上,由本村老干部、老党员、老队长民主评定,择优选择,每年3次考核并实行淘汰退出机制。

三是稳定经营者队伍。在坚持100—150亩规模基础上,延长家庭农场承包期,要求不少于3年。经过2012年秋季调整,全区家庭农场承包期在3年及以上的有1026户,占85%。

(三)加强社会服务,实现专业化生产、机械化耕作一是强化社会服务,围绕家庭农场的生产需求,建立了涵盖良种供繁、农资配送、烘干销售、农技指导、农业金融和气象信息等内容的专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全区水稻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农资超市门店14家,粮食烘干设施的装备能力达到2200吨。

二是扎实推进设施农田和高水平农田建设。2004—2008年共投资7276.5万元,建成设施农田5.33万亩;2010年后,共投资6672.9万元,建设高水平粮田1.46万亩。

三是积极推进“机农一体”。避免农业生产中的“二房东”现象,培养能自行驾驶农机具、靠自己劳动为主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四是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在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饲养生猪,既可以解决土地的有机肥供给,又能有效解决农闲时农场经营者有活可干的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通过“公司+农户”合作模式运作,做到“七个统一”,即统一供苗、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结算、统一处置,有效控制生猪生产过程,确保上市生猪的质量。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和主要体会

一是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衡量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准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在粮食亩产基本稳定、土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要提高种地农民的劳动生产效率,只能在提高农业规模、减少直接种地农民数量上做文章,这是世界各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路径。通过组建粮食家庭农场,充分利用了现有的机械化生产能力,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松江种粮农民的户均粮食产量从2007年的1.8万公斤提高到2012年的6.6万公斤,提高了2.5倍,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了大幅度增长。

二是家庭农场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提升,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者队伍。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留住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业劳动力。留住人的关键是让农民有体面的收入和对未来的良好预期。只有让农民通过农业劳动获得比出外普通打工高一点的体面收入,相对高素质的青壮年农业劳动力才会对农业生产产生持久的热情。目前,松江粮食家庭农场户均年收入已近10万元,部分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甚至可以达到15.6万元的年收入水平。在松江,种地已成为一份比较体面的职业,农民从犹豫观望到争先承包组建家庭农场,自行驾驶农机耕种规模农田、辅以规模化养猪增加收入的现代农民队伍正在形成。

三是较好地发挥了郊区农业的农产品供给保障功能和生态屏障功能。发展粮食家庭农场后,全区粮田由本地农民规范精心种植,农民不再让土地抛荒,不再焚烧秸秆,不再滥用化肥和农药,不会掠夺式利用土地,而会充分考虑土壤保护和肥力,特别是秸秆还田、有机物还田、“三三制”茬口轮作的实行,化肥使用量大幅度减少,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化肥使用量折纯氮减少30%以上,对保护基本农田作用明显,也有利于农业安全和食品安全,还有效促进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持了江南田园的风貌。

四、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坚持农业现代化方向不动摇家庭农场是我国现代农业新的经营方式,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松江将坚持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不动摇,紧紧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效率这个目标,深入推进粮食家庭农场发展。

首先,要加快推广“机农一体”,2013年计划新推进28户“机农一体”,计划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区“机农一体”。

其次,要继续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在种植的基础上通过发展养殖来提高生产效率,2013年计划新推进7户。

第三,有序逐步扩大家庭农场规模,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未来松江的家庭农场将全部由“机农一体”家庭农场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构成,农场规模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将进一步增加,农田连片、生态循环的农业生产风貌将进一步展现。

第四,积极探索推进蔬菜家庭农场的试点工作。蔬菜的生产销售要比粮食复杂得多,机械化的难度也明显大于粮食生产,目前成熟的蔬菜生产经营模式主要是公司加农户类或者由专业农户组成的蔬菜专业合作社,目前松江缺少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农户,实际种蔬菜的专业农户本身也就是家庭农场,只有这样组成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才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2012年10月,我们按照确定的条件,在泖港镇黄桥村选择了6户菜农进行试点,启动试点面积90亩,户均面积8—15亩,2013年春节前,蔬菜家庭农场种植的第一批蔬菜已经面市,开局良好。因此,坚持农业现代化的方向,就是要推动家庭农场向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使家庭农场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益探索——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家庭农场的实践与启示

赵 鲲 赵 海 杨凯波(农业部调研组成员)

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谁来种地”、“如何种地”问题日益凸显。2007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上海市松江区先行先试,以扶持家庭农场为重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值得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和借鉴。

一、松江区为何把家庭农场作为扶持重点?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家庭农场的本质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的农业生产。明确家庭农场为扶持重点,是松江区根据当地实际,经过反复探索和认真研究才作出的慎重选择。第一,由于农业收入占比下降,当地普通农户兼业化、粗放化经营耕地趋势明显,难以承担发展现代农业的重任。作为大城市郊区,松江区耕地资源稀缺,农民户均承包耕地不足3亩。由于经营面积小、耕种收入低,绝大多数农户把农业当副业,“老人种地、妇女种地”现象十分普遍,投入少、管理粗放,有的甚至随意抛荒,农业越来越边缘化。第二,松江区第二、三产业就业空间大,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已经具备。松江区是重要的高端制造业基地,第二、三产业发达,非农就业比重超过95%,农村居民收入来自农业的比重已低于10%,农户承包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大大减弱,为农村土地大面积流转,培育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重要前提。第三,松江区在探索规模经营模式中有过经验教训。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松江区一些乡镇也探索过由村里兴办集体农场、引入工商资本租地经营等多种模式,但效果并不理想,有的还带来了“非粮化”、“非农化”、污染环境等问题。在总结本地实践和学习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松江区认识到,家庭农场这种经营方式,既能够延续我国家庭承包制的优点,又经过了发达国家的实践检验,应当作为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的重点。2007年以来,松江先后出台《关于鼓励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巩固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发展家庭农场的5项原则,即“农民自愿有偿、经营者自耕、适度规模、土地流转费合理、经营者择优”;建立健全了家庭农场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在规范土地流转、调整补贴政策、严格经营管理、加强引导服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经过7年多的实践,松江区的家庭农场蓬勃发展,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2007—2013年,全区家庭农场从597户增加到1267户,经营耕地面积从9.05万亩增加到15.2万亩,经营领域也由最初的粮食种植扩展到种养结合、粮菜搭配、“机农一体”,在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护农田、改善生态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松江区的实践表明,家庭农场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有效经营方式之一。改革开放以来,2亿多承包农户一直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主体。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家庭经营这个基础,松江区的实践给出了回答。以家庭经营为内核,以适度规模为特征的家庭农场,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符合我国国情,能够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也有利于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能丢掉家庭经营这一内核,要把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作为重要抓手,通过提升农户经营规模、促进农户间联合与合作、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各类新型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二、松江区如何把握家庭农场的标准?

在我国,家庭农场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作为先行先试者,松江区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起步探索到发展配套,再到提高完善,在不同阶段分别出台相应的政策,逐步形成了适合当地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家庭经营。松江区明确,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坚持经营者自耕原则,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完成农田的耕、种、管、收等主要农业生产活动,除季节性、临时性聘用外,不常年雇佣外来劳动力从事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将所经营的土地再转包、转租。这一政策体现了“劳动光荣、多劳多得”的原则,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认可。2012年腰泾村有位村民申办家庭农场后转包给他人,自己不劳动却靠租金差价获益,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大家一致反对他继续经营。

第二,规模适度。松江区明确,家庭农场经营土地规模要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既不能超出经营者现有生产能力而盲目扩张,也不能放空生产能力而人为缩小。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可逐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第三,专业务农。松江区明确,家庭农场经营者原则上是本村农户家庭,常年务农人员在2人以上。目前,松江家庭农场80%的资源配置、80%的劳动支出、80%的收入来自农业。由于有一定规模,农户家庭只要专心务农就可以获得较高的收入,这使得农业在松江重新成为一种“体面的职业”,有效避免了农业的兼业化经营倾向。

第四,集约生产。松江区明确,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掌握必要的农业种植技术,能熟练使用农用机具,并明确在新一轮家庭农场经营者选用时,上一轮经营期内经营管理好、生产水平高的,积极探索并开展“种养结合”和“机农一体”的,以及获得农民培训资格证书、农机操作驾驶证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优先获得延续经营权。

认定标准制定科学、把握严格,确保了松江区家庭农场经营优势的发挥,起到了引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的作用。家庭农场的成功发展,吸引了许多年轻人返乡务农,子承父业的家庭农场目前已有32户。

与2008年相比,全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平均年龄从53岁下降到49岁,39岁以下的由35户增加到169户,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32户提高到183户。

松江区的实践表明:培育家庭农场必须准确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家庭农场有其特定的内在属性,这些属性决定了其产权关系简单、成员劳动积极、监督成本低等诸多优势,确保实现较高的土地产业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因此,在发展家庭农场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并据此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认定标准,以引导家庭农场规范发展,确保国家扶持政策有针对性,达到通过扶持家庭农场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