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而上学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8章

1

在考察我们所追寻的科学时,我们应该首先探究那些最先被讨论的问题。这些包括了其他关于第一原因的不同的意见和那些碰巧被忽略了的观点。对于那些希望解除困惑的人来说,讨论这些问题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随后我们的思想之所以能够得以自由地跳跃,必须要借助于之前问题的解决。如果我们无法解决这些难题,解开事物的症结就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们思考的难点指向的就是事物的症结,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的思想还处于困境之中,好像人被捆绑着手脚一样,在这样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向前进的。所以我们应该事先考察一下所有存在的困难。这不仅仅是为了探究问题,而且对于那些探究问题的人,假如不首先弄清楚问题出在哪些地方,他们就会像那些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的赶路人一样。而且,这样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探寻的东西是否已经找到了,因为他们的目的并不明确,然而对于那些首先已经讨论过困难之所在的人来说,目的就很清楚了。更进一步来讲,就像在法庭上听双方的辩词一样,如果能够听到所有的辩词,我们做出公正判断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一个难题就是:对原因的研究属于一门还是多门科学,并且这门科学是只研究实体的第一原因,还是也研究所有人都依赖其来作为证明的本原,例如同一对象是否可以同时肯定和否定,以及类似的其他问题。如果科学是研究实体的,那么是一门科学还是多门;假如是多门的话,那么它们是相同的,还是应该将一些称为智慧的形式而另一些称为其他的东西。在那些必须被讨论的问题中,是只有感性实体存在,还是说除了它们还应该有其他的实体存在,并且这些实体只有一种还是也有许多不同的种类,例如有人就相信存在着形式,也存在着处于形式与可感事物之间的数学事物。这些问题,正如我们之前所说,是应该被研究的,我们还要研究,我们的考察仅仅是关乎实体还是也关乎实体的本质属性。此外,我们还必须研究相同和不同,相似和不相似,矛盾,在先和在后,以及所有类似的、辩证学家试图从可信的前提出发去考察的词项,然而到底应该由哪些人来回答所有这些问题呢?此外,我们还要讨论这些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我们不仅要研究这些本质属性中的每一个是什么,而且要看是不是每一个本质属性都有一个对立面。本原和元素是种还是在事物之中的、能够从事物中被分割出来的部分?假如它们是种,那么它们是被近似的表述为个别的事物呢还是最高级的种?例如,动物和人哪个是第一原因,并且更加独立于个体事物之外?然后尤其需要我们探讨的是,除了质料,是否还存在着在事物自身中的原因?它能不能离开事物而存在?它在数量上是一个还是多个?在具体的事物之外是否还存在着其他某种东西?或者对于某些事物是存在的,对另外一些东西则不存在?那么这些东西是什么样子的呢?接下来我们还要问,本原是被限制在数目上还是种类上?这里的本原包括定义中的本原和基质中的本原。可消灭事物和不可消灭事物的本原是相同还是相异的?一切本原都是不可消灭的,抑或可消灭的事物的本原是可消灭的?另外,所有问题中最困难、最复杂的一个是,是否一和存在就像毕达哥拉斯派和柏拉图说的那样,不是什么别的东西的属性而是存在物的实体?或者并非如此,基质才是某种其他的东西?比如爱情,有人说是火,有人说是水,还有人说是气。再者,本原是普遍的还是像个别事物那样的东西?它们是潜在地存在还是确切地存在?它们潜在或者确切地存在是否指在除了运动之外的其他意义上?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现在还有许多困难。更进一步来说,数目、线段、图像和点是否是某种实体呢?假如它们是实体的话,它们是与可感事物相分离呢,还是就存在于它们之中?对于所有这些难题,不仅难以求解,就算是完全发现它们也很不容易。[1]

2

首先是有关我们最先提出的问题:考察所有的原因属于一门科学还是多门科学的范畴。假如本原不都是相反的话,对于它们的研究怎么可能只是一门科学的事呢?

另外,许多事物并不拥有所有的本原,因为像变化的本原或者善的本性怎么可能存在于不可变化的事物中呢?既然在自身之中的任何事物以及本性是善的事物都是目的,它们就是其他事物之所以是如此的原因,而且既然一个目的是某种行为的目的,那么所有的行为就意味着变化吗?那么在不可变化的事物的例子中,这种本原就不会存在,也不可能有善自身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在数学中没办法通过这种原因来证明什么,也没有任何像这样的证明,“因为它是更好的,或者是更坏的”。确实没有任何人提起过类似的证明。正因为这个原因,一些智者例如阿里斯底波[2],就曾经嘲讽数学,因为在技艺中(他是这样宣称的)甚至在各种工艺中如木工和建筑业,所给出的原因经常是,“因为它是更好的,或者是更坏的”,但是数学根本就不探究善和恶。

但是假如存在有不同原因的科学,并且每一个不同的科学对应于一个不同的本原,那么我们应该追寻的是这些科学中的哪一门呢?[3]在追寻科学的人中,哪一位拥有最多的科学知识呢?同一事物可能拥有各种原因,例如,房子运动的原因是技师或者是它的建造者,它的目的就是它能够满足的功能,它的质料就是土和石头,它的形式就是它的定义。[4]从我们之前讨论的问题,即哪门科学应该被称为智慧来看,其他科学必须服从于它,因为它对于其他科学来讲是最富有建设性的,其他科学都像它的女奴一样,不敢顶撞它,这门有关智慧的科学就是有关目的和善的科学(因为其他事物都是以它为目的的)。但是因为它被描述为研究第一原因和最高程度的知识的科学,那么这种有关智慧的科学其实就是有关实体的科学。因为既然人们可能会从多个方面来认识一个事物,我们就会认为,通过存在来认识事物,就比通过非存在来认识事物更好,在前面这种情况中,一个人就比其他人知道得更多,而知道最多的人是知道这个事物是什么的人,而不是知道了它的数量、品质或者它凭本性可以做什么或者已经做了什么的人。另外在所有的例子中我们都认为有关事物的知识就是类似上面那样的,只有当我们知道了事物是什么的时候,对于事物的证明才是可能的,例如,证明一个图形是长方形,为何一个点是中点,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例子。当我们知道运动的来源时,我们才能够认识它的生成、运动和每一项变化。这个运动的来源是与目的不同的,甚至相对立。因此,对这些原因的考察似乎应该属于不同的科学。

但是,与关于原因的问题一样,关于证明的起始点也充满着争议:它们是一门还是多门科学的对象(所谓证明的起始点,我指的是所有人作证明时所必须依赖的公共信条)?例如,一切事物要么被肯定,要么被否定,一个事物不可能同时存在又不存在,还有所有其他这样的前提。问题在于,研究这些对象的科学与研究实体的科学属于一门科学呢还是不同的科学?如果不是一门科学的话,那么哪一门科学才是我们应该追寻的对象呢?这些主题都属于一门科学的对象,这样的想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对这些事物的理解对于几何学或者其他任何一门科学来讲都特别合适呢?假如它属于每一门相似的科学,却又不属于全体科学,那么对于研究实体的科学来讲,它就并不比其他任何研究这些对象的科学更加独特。并且同时,有关第一原因的科学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存在呢?因为现在我们已经清醒地意识到,它们中的每一个到底是什么(至少其他的科学家也把它们当作熟悉的事物)。但是假如存在一个以它们为对象的证明科学,那么一定会有一个作为基质的种,并且在它们中一定有些是可证明的属性,有些是公理(因为一定不存在一个以它们所有为对象的证明)。因为证明一定要从一些确定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定是有一个确定主题的,并且是为了证明一些确定的属性。所以一切被证明的属性都属于一个单一的种类,因为所有证明性的科学都使用公理。

但是假如关于实体的科学与关于公理的科学是不同的,那么其中哪一个在本性上是更加有权威并且更为优先的呢?公理是最普遍的,并且是所有事物的本原,考察它们或真或假的工作如果不属于哲学家的话,还能属于哪些人呢?

总之,全部实体是在一门科学之下呢,还是在多门科学之下?假如是后者的话,那么目前的这门科学是以哪种实体作为对象的呢?从另一个方面讲,只有一门科学来研究所有的实体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将会出现一门考察所有属性的证明性的科学。这个证明性的科学就会从那些公共信条出发,来考察一些事物的永久属性。因此,从一系列信条出发,来考察一类事物的本质属性,就是一门科学的事了。因为无论相同还是不同,这些事物都属于同一门科学,这些信条也都属于同一门科学。那些属性也是这样,无论它们是被这些科学来研究,还是由从这些科学中所衍生的一门科学来研究。[5]此外,我们只研究实体还是也研究它们的属性呢?我指的是,假如立方体是一种实体,而且线和面也是的话,那么来研究它们和它们的属性(数学中证明的属性)的科学是同一门科学呢,还是属于不同的科学?如果是同一门科学的话,实体科学必须也是一种证明性科学,但是人们认为并不存在对于事物本质的证明。假如存在的话,那么研究实体属性的科学应该是什么样的科学呢?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再者,只有感性实体存在,还是也有其他实体存在?这些实体只有一种呢,还是有很多种?就像某些人所宣称的形式和中间物的存在,他们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数学所研究的对象吗?就像我们第一次所做的评论那样,形式既是原因也是自我独立的实体。然而这种理论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困难,其中最具有矛盾性的是,声称除了物质世界的事物之外还存在着一些东西,它们和可感事物是相同的,除了这样的区别,即它们是永恒的而可感事物是非永恒的。因为他们说,存在着人自身、马自身、健康自身,它们没有其他的性质了,这和那些声称存在着神,只不过它们是具有人形的人是一样的。因为他们所假定的只不过是永恒的人,就像柏拉图主义者所宣称的形式也只不过是一些永恒的可感事物而已。

除此之外,假如我们在形式和可感事物之间又设定了中间物,我们就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很显然,基于相同的原因,在线自身和可感的线之间还存在一些线,其他的事物也是这样。因此既然天文学是一门数学科学,那么在可感的天之外一定还有一个天,在可感的太阳和月亮之外还有一个太阳和一个月亮(其他天体也是这样)。那么我们该如何相信这些事物呢?假设一个事物不运动是不合理的,但是假设它运动又是不可能的。相似的,光学、数学和声学所研究的事物也是这样。基于相同的原因,这些东西也不可能与可感事物相分离。因为假如在形式和个体事物之间存在着可感事物和感觉作为中间物,那么显然,在动物自身和可消灭的动物之间也存在着动物的中间物。我们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当指的是哪种存在物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去寻求有关中间物的科学?假如几何学和丈量术的区别仅仅在于,后者研究的是我们可感觉的事物,而前者研究的是不可感觉的事物,那么显然就会存在一种医学之外的科学,它就是处于医学自身和具体的医学之间的中间物,其他的每门科学也都是这样。然而这何以可能呢?在可感觉的健康事物和健康事物之外也一定会存在另外一些中间的健康事物。同时,说丈量术研究的是可感觉的、可消灭的事物是不正确的,因为当可消灭的事物消灭的时候,它也就消灭了。但是另一个方面,天文学研究的不是可感觉的大小或者我们之上的天。因为几何学所研究的线并不是可感觉的线(因为直和曲也都不是可感觉的事物,因为圆规和直尺不是在一个点上相接触,就像普罗泰戈拉[6]在反对几何学家时所宣称的那样),天体的运动和天文学家们所推出的天体的旋转轨道也不相同,几何学中的点和实际中的星辰也没有本性上的相似之处。现在有些人说中间物存在于形式和可感觉的事物之间,且不在可感觉的事物之外,而是在它们里面。要列举这种理论的不可能的结果所花费的时间太长了,考虑下面的这几点就足够了:认为只有中间物是这样是不合理的,很显然形式也可以在可感事物中存在,因为这两种说法都是同一种理论的一部分。此外,从这种理论中可以知道,在同一个地方有两个物体,并且中间物不是静止的,因为它们是在运动着的可感事物中。总之,既然这些东西存在于可感事物中,那么为什么还要假设它们存在呢?因为同样矛盾的结果将会紧跟着我们刚刚提到的那些而发生。在天之外还将会有个天,它们不是分离的而是在同一个地方,这种情况就更加不可能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