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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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提要

宁夏是我国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地处西北内陆,三面为沙漠包围,干旱少雨,当地水资源匮乏,生产生活用水主要依靠过境黄河水。20世纪90年代以来,黄河上游来水持续偏枯,随着宁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针对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及时作出在全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战略决策,受到了国家及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04年底,自治区颁布实施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宁夏代表团提出的“将宁夏作为全国第一个省区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10大重点建议之一。2005年6月,国务院将“重点抓好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建设”写入《国务院关于做好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中,水利部对此也给予了适时有效的关注和指导。为加速建设宁夏节水型社会,需要从社会的高度科学制定规划,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自治区组织区内外技术力量,编制了《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06年3月2日,通过了水利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宁夏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选择

21世纪头20年,是宁夏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关键阶段。自治区计划通过15年左右的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体制转轨、经济转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达到国内中等发达水平,实现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必然选择。

(一)区域自然水资源条件的客观要求

首先,宁夏主要依靠过境黄河水,可耗用水资源总量受到严格限制,正常年份人均允许耗用水资源量约700m3,属资源性缺水地区;其次,宁夏有效降水稀少,是典型灌溉农业区,区内缺乏骨干调蓄工程,用水缓冲弹性小;其三,综合多方因素分析,近期宁夏大规模开源的可能性很小,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区域宏观水资源背景的客观要求。

(二)解决区域水资源问题的根本举措

宁夏目前正面临着严重缺水、饮水不安全、水污染、水生态退化以及地下水超采等诸多水问题,上述问题的解决必须立足于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上述有效措施的综合集成,因此也是系统解决区域水资源问题的根本举措。

(三)保障区域经济社会转型的前提基础

宁夏是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未来全面小康的历程也是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核心是实现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工业经济,传统农村化农业向现代城市化农业以及农村向城市的战略转型,这对供水量、供水保证率、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保障区域经济社会转型的基础。

(四)实现区域人水和谐的必由之路

人水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它要求人们在提高供水保证的同时,更加注重用水的需求管理;在利用水资源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保护;在满足经济社会用水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用水的基本保障。需水管理、水资源保护和生态需水配置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实现宁夏人水和谐的必由之路。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多方重大战略意义

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在区域、流域和全国三个层次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和社会文明程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能有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满足各业用水安全,同时实现公众资源环境理念、生产和消费方式、制度设计与安排等方面的系统变革,从而全面提升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安全保障及社会文明程度。

第二,系统推进全区节约型社会建设进程。节水型社会建设不仅是宁夏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主体内容,同时还可以节省出扬黄和机井灌区的提水耗能,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减少农民水费支出和增加收益,从而系统推进宁夏节约型社会建设。

第三,有效促进黄河健康生命的维持。节水型社会建设将减少宁夏从黄河取引水量,以及对黄河的退水和排污量,不仅利于黄河水量统一调度与管理,同时对于黄河水质不超标有积极的贡献。

第四,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多方示范。宁夏三大地带单元分异特征鲜明,经济脉络清晰,并且在水管理体制改革和水权制度建设等方面也具有很好的基础,能够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多方面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设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加快转变传统粗放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在积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深化水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水资源和用水管理制度建设,培育和规范水市场,加大节水自主创新力度,强化水资源合理配置与有效管理。推进农业为主体的各业节水,增强全民节水与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的文明理性消费和持续利用,维系友好的水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为宁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科学发展、人水和谐的原则。

第二,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三,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

第四,坚持采取综合措施、突出制度建设的原则。

第五,坚持分类指导、分区实施的原则。

第六,坚持注重实效、兼顾示范的原则。

(三)总体思路

1.以水定产

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确定三次产业发展主导方向与规模,重点放在控制灌溉面积发展规模和种植结构调整等方面,合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协调安排产业布局和生态建设重点,实现自治区内水量平衡、水化学平衡和水土平衡等。

2.以调增效

优化三次产业比例,提高经济用水的宏观整体效益;优化粮经草种植结构,提高单方农业用水的经济产出;调整生态用水的结构和布局,提高单方用水的生态服务功能。

3.以节保供

通过社会经济节水保障生态环境用水需求,通过农业节水保障工业和生活用水需求,通过引黄地区节水保障扬黄地区用水适度增长的需求。

4.以转促配

推进农村向城市、农业向工业、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的水权有偿转换,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实现水资源的二次优化配置,促进“水往高处走”,实现农业支持工业,工业反哺农业。

5.以联补缺

引黄灌区实施多水源联合调配、多工程的联合运用,缓解枯水年和季节性缺水问题;扬黄灌区通过供水目标的系统整合,解决扬黄工程可持续运营问题;南部山区,推进水利水保工程的联合调配,提高供水保证率。

四、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是构筑一个现代和谐的社会

(一)总体目标

通过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完善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工程设施技术体系,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形成发达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力;通过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建立良性自我运行的节水和保护机制,形成以人水和谐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生产关系;通过完善地方水法规,增强公众节水意识、培育特色水文化,形成与节水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逐步构建一个安全、合理、高效、可持续用水的现代和谐社会,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二)近期目标

到2010年,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达到以下目标。

第一,水权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形成,水市场雏形基本形成;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框架基本确立;节水型社会的地方性法规,行政、经济技术政策,宣传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全民节水和公众参与意识明显增强。

第二,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用水结构得到优化。万元GDP用水量年均下降8%,万元GDP耗水量年均下降8%;农业用水量年均下降2%,农业耗水量年均下降1.5%;工业和服务业用水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

第三,全区年耗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引、扬黄水量控制在65亿立方米以内,人饮安全保障程度显著提高,一般年份供需基本平衡,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水生态系统得到保护。

(三)远景目标

2020年,进一步达到以下目标。

第一,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节水制度与水资源合理配置工程技术体系较为完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互适应,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权制度,培育出相对成熟的水市场,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的风尚。

第二,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用水结构趋于合理,万元GDP用水量和耗水量达到全国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农业用水效率和单位农产品产出耗水量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工业用水效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耗水量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服务业和生活用水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三,全区年耗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人饮安全得到保障,一般年份供需基本平衡,维系友好的水生态环境,初步实现人水和谐。

五、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系统变革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系统变革,包括发展节水型生产力和节水生产力,理顺并形成节水型社会生产关系,培育与节水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规划将从以下十个方面全面建设宁夏节水型社会。

(一)水权制度建设与水市场培育

通过“有偿使用—初始分配—水权转让—调度管理”四个步骤,实现水资源所有权到使用权、使用权到使用的转化。

1.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执行现行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适时修订。同时,科学调整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与征收标准,对不同水源、不同用水户和不同区域执行不同的征收标准,暂缓征收农业水资源费。

2.科学分配初始用水权

将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纳入初始水权分配的范畴,形成全口径的初始水权分配,修订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制定《宁夏初始水权管理办法》,规范初始水权分配。

3.健全水权有偿转让制度

制定《宁夏水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规章,建立初始水权分配管理制度,完善水权有偿转让和水权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深化引黄灌区水权有偿转让试点,开展扬黄灌区水权转换试点工作,推进水权转换总体规划实施。

4.完善水量调度与监管体系

在水权分配的框架下,科学制订水量调度预案,重点是灌溉水量调度预案,同时完善取、用、排水监控体系,加强地下水开采的计量与监管,完善用水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对水权有偿转让的监管,保障水权分配方案实施。

(二)管理体系建设

以体制改革为保障,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技术建设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依托,建立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现代水资源管理体系。

1.深化水管体制改革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涉水事务统筹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多元化的农村水利工程投资与管理体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工业城市供水工程管理体制。同时,建立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节水管理体制。

2.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围绕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开展大规模制度建设。主要包括计划用水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计量和统计制度、节水产品认证制度以及其他配套制度。

3.完善水管理基础设施体系

一是完善基础水情信息监测设施体系,包括地表水情与旱情、地下水、水环境、盐渍化、水库和水土保持信息监测与管理等;二是完善农业、工业、生活取水、用水和排水计量体系建设;三是水管理信息化建设,包括基础信息平台和专业决策与管理系统等。

4.加强规划与定额体系建设

以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总纲,科学编制人饮、节水、水资源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水生态修复等规划,形成完整的规划支撑体系。加紧制定农业、生态和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形成完整的定额标准体系。

5.加强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切实增强政府对社会经济转型的调控与管理能力,提高水管单位人员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三)多元经济调控体系建设

以水价机制改革为龙头,以激励制度建设为引导,以节水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节水经济调控体系。

1.科学的水价制度建设

在系统开展全区水价核算和制定水费调整规划的基础上,建立水费收补两条线制度,深化水价制度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一是深化农村水费制度改革,制订宁夏农村水费改革方案,依据不同灌区供水成本,结合农业增收,建立农业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定价制度,将排水费计入水价成本当中,建立定额水费和分类水费收取制度,制定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用水权的经济补助政策。试点期间将选择有条件的高扬水灌区,结合种植结构的调整,水价逐步调整,新开灌区水价争取一步到位;二是推进城镇与工业水费制度改革,科学制定排污费,实行全成本供水价格,推行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尽快将水价调整到位,制定城市和工业再生水价格,明确水费支出管理办法。

2.节水激励制度建设

制定节水的鼓励政策和浪费水处罚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出台节约用水优惠鼓励政策,建立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鼓励政策框架体系。

3.推进节水资金的市场化运作

拓宽节水投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场运作,改变传统节水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的局面。

(四)公众参与体系建设

以农村为主体,以城市为补充,以平台建设为基础,整体推进公众参与式管理。

1.健全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

全面推行农业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以农民用水者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供用水管理体制,理顺协会、水管单位和乡村组织的关系,建立用水者协会自主可持续运行的良性机制,形成“农民自主全面管水—乡村两级监督协调—水管单位延伸服务”的新型管水模式,推进公众参与式管理,建立农业节水内在激励机制。

2.建立城市用水行业协会

成立城市行业用水者协会,作为用水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参与用水计划下达、定额标准制定、行业用水价格的制定以及行业用水管理。

3.搭建公众参与平台

以网络为平台,建立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网站,及时与社会进行信息交互,同时建立重大水情、水事公示与质询制度。

(五)社会经济结构调整

按照所确定的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大空间功能区划,立足煤炭和土地两大优势资源,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和调整三次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

1.实施工业化战略,优化产业结构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强以宁东为重点的能源化工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振兴机械装备制造业。同时,进一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和宏观用水结构。

2.发展畜牧业,优化农业经济结构

把加快畜牧业发展作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点,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节粮型畜牧业,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养殖水平,提高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形成以种植业为基础、畜牧业为主导、林果园艺业为重点的农业产业结构。

3.提高经草比例,优化种植结构

在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确保自治区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粮—经—草”种植比例。扩大优质牧草和饲料种植面积,实行草田轮作。发展枸杞、酿酒葡萄、瓜菜、经果林等特色经济作物,实现区域的粮食平衡、草畜平衡和水土平衡。

4.推进城镇化建设,优化社会结构

全区统筹,分级规划,突出重点,在打造“大银川”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小城镇,推进层次化的城市体系建设。同时,鼓励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人口的产业转移和空间转移。

5.调整虚拟水商品,优化贸易结构

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调整贸易商品种类与额度,逐步减少原粮出口,改以工业产品、深加工产品和高效益农业产品贸易输出为主,适当增加水密集型产品进口额,提高虚拟水贸易收益并缩小贸易逆差。

(六)水资源联合调配体系建设

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常规水和非常规水等不同水源的统一调配,水利工程和水保工程的联合运用,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供水目标的系统整合,提高用水安全保障。

1.多水源联合调配

在配套相应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北部引黄灌区农业浅层地下水利用量。并针对引黄灌区调蓄能力不足及灌溉期缺水问题,利用蓄滞洪区与湖泊湿地实现季节性调蓄。同时,适当修建一些地表水调蓄工程,增加水资源调控能力,实现地表与地下、常规与非常规水资源的联合调度。

2.多工程联合运用

变扬黄工程单一农业供水为向工业、生活和农业综合供水,变灌溉期供水为常年供水,发挥扬黄工程的综合效益。加大南部山区水利工程与水保工程联合运用体系,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3.人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北部灌区以黄河水为主要水源,辅以深层地下水,以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为主要手段,辅以水处理设施建设;中部干旱带依托于扬黄工程,结合雨洪水利用和劣质水处理工程,采取“水随人走”和“人随水走”相结合的思路;南部山区依靠多水源多工程联合调配,结合必要的引水工程,综合解决农村人饮不安全问题。

4.区内外联合调配

建议利用黄河干流骨干工程的调蓄能力,由流域机构设立流域“水银行”。同时,科学调整上游骨干工程水库应急状态下的调度方案,实现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一调配。

(七)节水工程技术体系建设

以农业节水为主体、以工业节水为保障、以生活节水和非常规水利用为补充,抑制需水总量增长,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1.大力推进非工程农业节水措施

一是按照“引黄不增,扬黄就低,库井挖潜”的分区准则,严格控制灌溉面积。2010年灌溉面积控制在790万亩以内,2020年控制在820万亩以内;二是采取“稳粮扩经扩草、压水田增水地、套种改复种、夏粮改秋粮”等措施,优化灌溉种植结构。2010和2020年粮食作物灌溉面积基本维持在500万亩左右,经果面积由现在的107万亩增加为112万亩和124万亩,饲草灌溉面积则由现在的9万亩增加到65万亩和75万亩,水田面积由现在的115万亩调整到80万亩,玉米套小麦种植面积将由现在的161万亩压缩到120万亩和80万亩,并在扬黄灌区逐步减少夏粮面积;三是分区域有重点改进灌溉制度。引黄灌区重点将漫灌改为控制灌溉和精细灌溉,南部山区要充分利用有效降水,实施补充灌溉。

2.农业节水工程技术体系

一是加大骨干渠系和末级渠系改造力度。2010年和2020年全区渠系水利用系数分别达到0.50和0.56。试点期间,将开工建设“两两合并”农业节水标志性工程;二是推进田间节水改造,改进畦田灌溉技术,加强田间管理。2010年和2020年田间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85和0.9以上;三是结合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喷灌、低压管灌和微灌设施节水面积。2010年和2020年分别由现在的38万亩增长到100万亩和170万亩。在南部山区进一步推广坐水种和压砂地等特色节水技术。

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

按照“以工艺改进为基础,以循环再生为重点,以强化管理为保障”的思路,系统推进工业节水。重点抓好火电、化工、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的工业节水技改,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同时,确定主要产品用水标准和节水目标,加强工业用水的计划管理,2010年和2020年工业水重复利用率由现在的75%提高到85%。

4.强化生活节水和公共节水

结合市场准入,推行使用节水生活器具。试点期末,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65%, 2020年基本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试点期末管网漏失率降为13%。进一步加大供水企业节水改造,提高中水利用率。

5.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

一是南部和中部地区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充分利用有效降水;二是将苦咸水处理后用于人饮,掺淡后用于灌溉;三是在配套完善相应制度政策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回用和分散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将处理后的污水主要用于市政绿化、低标准工业用水、农业灌溉和湖泊湿地补水等,加大污水处理回用的力度。2020年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95%。

(八)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以排污总量控制为主要手段,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监控管理为保障,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实现水功能区达标。针对盐碱化、湖泊湿地退化、地下水超采等问题,按照以人为本、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原则,实现水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和适度修复。

1.确定排污总量控制指标

建立水功能区划管理制度,根据颁布实施的水功能区划,确定排污总量控制指标。计划到2010年和2020年全区COD排放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排污指标以内,水功能区达标率由现状的35%提高至65%和95%以上。

2.建立排污总量控制与管理制度

制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控制指标分配方案》,将排污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配到各个行政区,直到各个企业,并由企业进一步落实到各个排污口,以此为依据发放排污许可证。同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严格排污管理。随着工业化进程推进和排污权交易的市场基础成熟,适时出台排污交易制度。

3.进一步完善地表水环境、地下水水质和主要排污口监测体系

试点期间,重点完善12个水功能区、60个排污量100万吨以上的排污口,以及相关供水水源监测体系,同时建立相应的统计和报表制度。

4.完善污水处理工程体系建设

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量,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污水处理程度。2010年和2020年污水处理率提高至75%和95%以上。

5.盐碱化改良

按照“减灌、增排、降水位”的思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减少灌溉水量。确立“明排为主,井渠结合”的治理模式,加快骨干排水沟系工程建设,完善灌区排水体系。适当增加浅层地下水开采,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改良土壤盐渍化。试点期间,建设综合性的标志工程——青铜峡河西总排干工程。

6.深层地下水保护

为保护深层地下水资源,在配套完善机井管理和水资源费制度的基础上,利用黄河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对超采区部分工业用深层地下水实施替代。2010年和2020年替代量分别为2000万立方米和4000万立方米。主要配置工程是沙坡头北干渠下段(西夏渠)工程及其配套的调蓄工程。

7.重点湖泊湿地保护

在理顺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暗占明补”的思路,配套建立基本生态需水保障制度。选择包括沙湖等重点湖泊湿地,以再生水、沟水和资源化洪水为主要水源,适度加大对宁夏平原重点湖泊湿地的补水力度。2010年和2020年补水量分别达到3000万立方米和6000万立方米,维系良好的水生态。

8.城市水生态建设

在北部灌区和南部山区,利用已有的沟渠工程体系,充分拦蓄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适度建设城市水生态景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9.水土保持

按照“山上的问题山下解决,面上的问题点线解决”的思路,以点线集约开发,换取面上的保护治理。在全面禁牧和退耕的基础上,年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

(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科技队伍建设

整合现有技术力量,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合作,争取国家主管部门的支持,联合成立“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中心”。加大创新力度,为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2.夯实科学创新基础

积极开展基础专项研究,力争形成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理论与方法体系。

3.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研发与引进力度

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技术和节水技术研发,大力发展集成创新和引进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同时引入适用本地区的成熟实用技术。

4.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组织开展技术交流、推广、咨询和信息发布、宣传培训等活动,加强节水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十)节水法规与制度建设

提高公众意识,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水文化,完善节水法规体系,构筑与节水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1.提高公众节水意识

大力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结合全方位立体化节水教育,倡导和培育节水的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理性用水和自觉节水。

2.加强节水社会载体建设

推动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机关等建设与评选,通过不同层次与范围的载体建设,整体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

3.培育现代水文化

树立人水和谐的新型亲水理念,结合宁夏特色水景观的开发和悠久农田水利史的挖掘,培育具有宁夏特色的水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明水消费。

4.健全地方法规体系

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等,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将节水纳入法制化轨道。

六、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试点阶段建设重点

在整体推进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同时,试点阶段建设的重点包括:①水权制度建设;②水资源管理与调配体系建设;③农业综合节水;④水价制度改革;⑤公众参与体系建设;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试点示范项目安排

面向节水型社会阶段性建设目标和全国试点示范需求,试点期间,将开展六个方面的综合试点,包括:①引黄灌区综合节水示范项目;②扬黄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示范项目;③库井灌区水资源联合调配示范项目;④水管理体制改革示范项目;⑤多水源综合利用与管理示范项目;⑥工业综合节水示范项目。

七、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所需投资估算

据估算,2006~2020年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所需总投资约为194.77亿元。其中, 2006~2008年试点阶段所需投资60.43亿元;2009~2020年后期规划阶段所需投资134.34亿元。总投资中,工程建设项目所需投资180.35亿元,管理设施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需要投资8.75亿元,制度与能力建设项目需要投资5.67亿元。

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主要来源包括四部分,一是国家支持,二是地方财政,三是市场化运作,四是公众自筹。由于宁夏属于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力量较为薄弱,因此项目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国家支持。根据相关规划依据,结合宁夏实际情况,试点阶段(2006~2008年)所需的60.43亿元总投资中,需要国家投资38.13亿元,地方自筹和市场化运作资金22.30亿元;规划后期(2009~2020年)所需的134.34亿元投资中,需要国家投资86.85亿元,地方自筹和市场化运作资金47.49亿元。工程和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基建管理程序进行报批。

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效果预估

(一)节水效果显著

1.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2010年和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由现在的1608立方米降至856立方米和349立方米,耗水量由现在的829立方米降至444立方米和199立方米;农业水综合利用系数由0.38分别提高至0.45和0.5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现在的173立方米降至138立方米和98立方米,耗水量由现在的62立方米降至61立方米和53立方米。

2.宏观用水结构得到优化

2010年和2020年全区农业耗水比重由现状的93%分别降至86.4%和79.2%,工业耗水比重由现状的3.0%增长到5.8%和10.8%,生态用水比重由现状的1.1%增加到2.6%和3.1%,宏观用水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3.用耗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在上述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部到位的前提下,2010年和2020年引水口径节水量将分别达到13.9亿立方米和30亿立方米,耗水节水量为4.7亿立方米和7.2亿立方米。从而实现在人口、城镇化、GDP等快速增长的情景下,耗水总量不突破国家目前分配的总量控制指标。

(二)区域水安全保障程度大大提高

1.实现供需基本平衡

一般年份下,2010年和2020水平年全区实现供需基本平衡。在黄河来水偏枯条件下,2010年缺水形势较现状有所缓解,缺水率约12.6%。

2.安全饮水人口比例明显提高

2010年和2020年全区农村人饮达标人口比例由现在的48%增长到75%和98%以上。

(三)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1.水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2010年和2020年全区水功能区达标率由现在的35%提高到65%和95%以上。

2.基本生态需水得到满足

2010年和2020年生态补水量将达到3000万立方米和6000万立方米,城市水景观有明显改善,重点湖泊生态系统的基本生态用水基本得到保障。

3.土壤盐渍化得到改良

通过农业节水和浅层地下水开发,引黄灌区浅层地下水埋深2010年平均下降0.2~0.4米,2020年下降0.4~0.6米,盐渍化得到改良,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

4.深层地下水采补平衡

2010年和2020年压缩深层地下水开采量2000万立方米和4000万立方米,深层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水位有所恢复。

5.绿洲生态系统能够维持稳定

灌区节水引起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会给绿洲生态带来一定的影响。到2020年,灌区季节性地下水位下降幅度不超过0.7米,平原绿洲生态有一定影响,但仍然维持在系统的稳定范围以内。此外,部分湖泊湿地还会进一步退化,应加强对重点湖泊湿地保护。

(四)对维持黄河生命健康贡献明显

1.利于干流水量统一调度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正常年份2010年和2020水平年可实现年均少引黄河水量5.7亿立方米和9.4亿立方米,对黄河干流水量统一调度贡献显著。

2.对黄河水质不超标贡献显著

到2010年和2020年,宁夏农业节水将减少向黄河退水量3.9亿立方米和9.0亿立方米,加上工业和生活的污水处理和再生力度的加大,对于黄河干支流水环境的保护也有明显效果。

(五)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多方示范意义

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可在水权制度建设、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同类型区的农业综合节水、公众参与式管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水费制度改革、水资源联合调配体系建设以及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等方面为全国节水型社会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

九、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多方面保障与支持

(一)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协调机制、工作机制和合作机制,广泛调动各部门和全社会的积极性,实行节水型社会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保障节水型社会目标实现。

(二)资金保障

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要整合区内资金,拓宽投资渠道,同时更需要国家加大扶持力度,设立节水型社会专项资金,对重点水资源调配和节水工程予以适当倾斜。在试点阶段,适当增加电价补贴,以保障宁夏节水型社会取得预期成效。

(三)政策支持

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在制度和政策方面进行大量探索,因此希望国家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出发,支持全国第一个省区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对于宁夏初期工业化扶持和建立流域水权有偿转换机制等。

(四)科技支持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有许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难题亟待解决,希望国家及有关部门以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平台,加大对宁夏的技术支持与人才输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