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有一名商人在一团漆黑的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心里懊悔自己出门时为什么不带上照明的工具。忽然,前面出现了一点光亮,并渐渐地朝他靠近。灯光照亮了附近的路,商人走起路来也顺畅了一些。待到他走近灯光时,才发现那个提着灯笼走路的人竟然是一位盲人。
商人十分奇怪地问那位盲人说:“你双目失明,灯笼对你一点用处也没有,你为什么要打灯笼呢?不怕浪费灯油吗?”
盲人听了他的问话后,慢条斯理地回答:“我打灯笼是为了给别人照路,因为在黑暗中行走,别人看不见我,我便很容易被人撞倒。而我提着灯笼走路,灯光虽不能帮我看清前面的路,却能让别人看见我。这样,我就不会被别人撞倒了。”
这位盲人用灯火为他人照亮了原本漆黑的路,帮助了他人,同时也保护了自己。正如印度谚语所说:“帮助你的兄弟划船过河吧!瞧,你自己不也过河了?”
在工作中,我们也要像这位盲人一样,多多注意安全防范工作,在你保护身边人们的安全的同时,你也是在保护自己。
安全不是某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的链,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翻开历年的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我们会发现像公式一样的事故发生“标准”,即某人因为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某人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某企业安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岗位责任不明,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等。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安全责任意识的缺失。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是一致的,企业损失,员工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保障企业安全就是维护员工自身利益。
安全问题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该时时关注安全,要将“安全”二字铭记心中。在战斗中,最容易出现危险的地方是第一线,最容易发现危险的也是在第一线。同样,在企业中,最容易出现危机和发现危机的也是在我们具体的工作中。
但是,在日常的生产工作中,由于管理上的失误,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有效的安全制度执行不力等主客观原因,致使一些工伤事故频频发生。
十起事故,九起违章。但一些员工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把危险当回事,把操作规程和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任何时候,那些担负起岗位责任,并且不忘安全责任的人,总是会得到更高的褒奖,他们保证了企业和个人的安全,实现了高于岗位的价值。
在2012年上半年实现大幅赢利的良好局面下,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乘胜追击,自我加压、自我超越,瞄准更高目标,以盈利为核心,以管理提升为手段,向安全、生产、成本、管理4方面要效益,实现了企业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截至8月底,该公司完成发电量53.8亿千瓦时,实现利润1.65亿元。
向安全要效益。该公司把安全作为保证企业效益的关键环节,在检修各班组中扎实推进“三讲一落实”活动。通过各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序化排名、“三讲一落实”班组长观摩会等具体工作的开展,有效规范各级人员的生产行为。大力推进点检定修工作,强化点检队伍素质和责任心,保证设备可靠、在线运行。将“文明生产上水平”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工作贯穿始终,以“安全文明生产”和“标准化作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设备无渗漏治理工作。与此同时,积极依托全面责任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定、办法,强化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安全工作“零死角”。
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员工的高度的责任心保证了工作的安全。在工作中,任何一点安全上疏漏都是不允许的,“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好的手段。
安全是人们的生命线,认真从事安全防范工作是对企业的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对我们的家庭负责。所以,对安全责任的强调再怎样都不为过,作为工作在一线的人员,一定要将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中,坚决杜绝作业过程中失职、失责、失控、失管现象,检点自身,排查治理隐患,而等亡羊再去补牢,代价就太大了。
人人讲安全,隐患无处藏
如果能将安全规定落到实处,将安全责任放在心上,相信很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责任担负着生命安全的重担,责任大于天。我们平时在强调安全生产时,总有一句口头禅:人命关天。然而我们周围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揪心。
调查表明,思想意识上的轻视、疏忽,没有在心中树立起“责任大于天”的意识是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每次灾难发生以后,都会有一批人被处理,一些企业被处罚,可是即使这样,我们能唤回那些逝去的生命吗?我们能分担那些伤残者的痛苦吗?都不能。管理者只有重视起来,从安全生产的每个细节抓起,才能把人身伤亡数字降下来。“责任追究要有切肤之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前任局长李毅中针对一次又一次发生的恶性生产事故提出的这一要求,十分值得我们重视。
我国原煤产量是世界产量的35%,却占了世界煤矿工人死亡人数的80%。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041,现在发展中的煤炭大国,比如印度、南非、波兰,他们在0.5左右,我们是2.04,他们是0.5,也就是他们的4倍。先进国家,像美国、澳大利亚就更低了。大概是0.01—0.05,我们现在是它的40倍—150倍,英国矿工自2002年至今一直保持0死亡率。
我们的企业一定也有很多的规章制度,然而仍然无法避免恶性生产事故的发生,其关键原因就在于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在心中树立起“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另外,有些人在责任面前还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没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自己也没有必要去承担责任,这种错误心理的滋生主要源自我们的管理部门和相关领导者“以结果论责任”,没有建立起正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
2012年8月29日,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5人死亡、1人失踪、54人受伤。
该矿为乡镇煤矿、资源整合主体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事故发生前该矿已正式投产,证照齐全,属瓦斯矿井。该事故暴露出该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内幕,原本该矿恢复生产时核定允许生产的区域为+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上,而该矿擅自在+1277米(主平峒)水平以下非法组织生产,采用非正规的巷道采煤方法,为提高产量,井下布置了多头面同时作业,违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甚至是家庭承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未按规定安装人员定位系统,未严格执行出入井登记等管理制度,发生事故后难以及时核清井下实际人数,增大了抢险救援的难度。
这起事故也暴露出当地政府“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有关部门没有认真检查该矿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验收工作把关不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不到位,对非法违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未依法实施关闭。
稍有一点安全意识的人都知道,未遂事故和某些重大事故相比,发生、发展的机理都是一样的,所差的仅仅是一点点的偶然因素。这次事故的发生也是偶然中的必然,由于当地政府对于煤矿管理责任的疏漏,以及矿主对于矿工安全的疏漏,使得肖家河矿难的结果惨不忍睹,很多矿工因此无辜丧命。
在一个企业组织中,责任应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这样才能避免案例中化工厂疏忽和懈怠安全责任的现象。责任重于泰山,意味着责任既要“各就各位”,又要互相衔接,形成环环相扣的链条式的风险责任链。这种链条式的责任体系涵盖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法律范畴。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就应及时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企业管理者的责任、企业承包者的责任,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撤销、开除或罢免有关领导的官职,追究有关涉嫌严重渎职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履行赔付有关伤亡人员的医疗、生活、抚恤、丧葬等费用。换言之,各种责任一个也不能遗漏,各类责任人员一个也不能放过。责任落实到人,才能够避免责任在集体中悄然“分解”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每一个企业都必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核心。有了这项制度,就能把安全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这样,劳动保护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使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分工协作,共同努力,认真负责地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其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实施的基本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奖惩制度的结合,也是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对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性的作用是很大的。同时,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出了工伤事故以后,就能比较清楚地分析事故,弄清从管理到操作各方面的责任,对吸取教训、搞好整改、避免事故重复发生,是一项制度保证。
当然,制度固然重要,然而责任的落实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的行为问题。据一项调查数据显示,60%—75%的安全生产事件都归因于人的行为失效(简称“人因失效”),只有当每一个员工都能自觉主动地负起自己的安全责任,使自己成为一道安全屏障时,安全生产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远离了责任,事故将无法避免
无数事故的背后,往往是责任的缺失。只有责任才能保证安全,才能让安全长久地存在。失去了责任,哪怕只是一次,甚至几分钟,带来的就有可能是灭顶之灾。
2003年12月23日夜,重庆市开县高桥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在起钻时,突然发生井喷,富含硫化氢的气体从钻井喷出达30米高,失控的有毒气体随空气迅速扩散,导致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大面积的灾害。井喷事故波及30个村庄,其中最严重的是高桥镇的两个村。重庆的山区道路崎岖、泥泞,通讯落后,在16H井的井喷事故发生后,一些村民来不及逃离就被毒气夺去了生命,有的倒在了逃离的路途上。这次事故共造成243人死亡、4000人受伤、近9万人受灾的恶劣后果。
经过相关调查。发现事故原因如下:
——有关人员对罗家16H井的特高出气量估计不足;
——高含硫高产天然气水平井的钻井工艺不成熟;
——在起钻前,钻井液循环时间严重不够;
——在起钻过程中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
——未能及时发现事故征兆;
——有关人员违章卸掉钻术上的回压阀,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
——没有及时采取井喷管线点火,大量含有高浓度废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散开。
正是因为当班人员玩忽职守,没有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才最终酿成了惨剧。开县罗家16H井现场负责人强令工人卸下钻具内的回压阀,对这一毫无责任心的指挥行为,那些在场的人却认为事不关己,无人提出异议;在灌注钻井液的操作中,明显地背离了操作规程,其他人却熟视无睹,无人加以制止。知者、见者都麻木不仁,听之任之,毫无丝毫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最后导致243人死亡和数百人住院治疗、几千人受伤的特大井喷事故。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或是任何环境下,责任永远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因素,安全更是如此。一旦责任心缺失,安全就不可能再有保障,事故也就不可避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2011年7月10日,俄罗斯鞑靼斯坦共和国伏尔加河河段10日发生沉船事故,造成100多人死亡或失踪。根据有关部门的初步调查结果和俄媒体透露的信息,除天气原因,交通工具老化外,从业人员责任心缺失以及监管部门不作为,是造成此次重大灾难事故的重要原因。
俄罗斯媒体还认为,严重超载和责任心不够也是酿成这次惨祸的原因之一。据悉,事发前这艘船上共载有208人。而这艘船的设计载客能力是120到140人,存在严重超载现象。
另外,有关调查和媒体报道都指出,这艘船在出发时就出现船体向右侧倾斜约4度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右侧油箱加满了油,而左侧油箱是空的。俄运输部门官员认为,这是船长的直接责任。俄罗斯媒体也认为,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利欲熏心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他们为了赚钱,根本不考虑游客生命安全,在明明知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还执意让这艘船承担运营业务。
这起事故就是典型的安全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惨痛事故,船长、船员、旅游项目经营者等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责任心丧失让事故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责任心是安全生产的基石!责任至高无上,责任决定安全。所以,每一个员工时时把安全放在心上,着力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责任心,把安全责任当成自己的职业使命,任何时候把安全责任牢牢地守住。只要这样,一定可以防范工作中的安全隐患,保证生产安全,产品安全,质量安全。员工的主要安全责任有以下几方面: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从要我安全,到我会安全
我们都知道,安全问题是天大的问题,员工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因此,每一名员工都应做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到“我会安全”,自觉将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现场作业中,认真细致地检查生产工作中设备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做到防微杜渐。
重庆籍矿工唐艳平带着“多赚点钱回家盖房”的希望,在2008年6月13日这一天,将生命永远地“留”在了异乡的矿井下,这也是他和父亲及哥哥三人一起来孝义煤矿打工时的美好憧憬。现在只剩下父亲和大儿子踏上回家的路。一切源于6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安信煤矿发生在井底的炸药爆炸事故,此次事故共有34人遇难,这是2008年截止到此,全国煤矿死亡人数最多的一次事故。
据查,井下存放了非法私制炸药自燃引起了剧烈的爆炸,导致井下人员伤亡。 在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搜救过程中,救援人员在井下发现大量未爆炸的炸药和雷管,而且部分炸药和雷管提前装配,严重违反规程。在排爆专家的指挥下,井下未爆炸的炸药和雷管被运送到地面,共有炸药约800公斤、雷管541枚。可以说工人们都是在“踩着地雷”作业,而救援人员当时也是这种情况,如果救援中再次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说,经初步核查,孝义安信煤业公司购买、储存非法私制炸药,没有井下火工品领用制度,没有专职放炮员,随意领取火工品,管理极度混乱;而且井下没有合规的炸药库,是利用废弃的巷道作为炸药存放点。
据专家讲,如果煤矿超能力生产,那么从合法渠道获得的炸药量就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煤矿就可能购买非正规渠道的炸药。这些炸药性能不稳定,极易自燃爆炸,有的劣质炸药甚至在湿度较大的环境中也能自燃或爆炸。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最为珍贵的,它不可复制,同时它关系着你身边每个亲人、朋友的幸福。作为一名生产一线的员工,也要分辨你的生产环境是否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如果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要你用生命去换取财富,这样是否值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劳动为我们创造了财富,而你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中才能够享受财富为你带来的幸福。
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需要企业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个人都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不留任何安全隐患,这样,企业的安全才会有保障,员工也会在这种安全责任的承担中收获一种平安的幸福。
承担责任,首先要明白责任的重要性,责任是缔造名牌企业的主要力量。责任可以保证企业之树常青,保证员工的职业之树常青。因此我们应落实好一切责任,因为我们的责任心是推动公司和个人共同发展的强大动力。
刘期彦是宁化质检中心的一名分析员,她工作勤奋踏实。“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从多年的分析工作经验中,刘期彦悟出了这句话的道理。岗位的操作规程、操作卡片是多年来从事分析工作人员经验的积累,能写到纸上,说明就不是废话,有它的道理所在。刘期彦看操作规程,一个字、一句话,就连括号里的注释也不放过。
在分析过程中就是这些注释经常帮刘期彦走出出现分析结果异常的误区。所以,在分析每一个样品时,刘期彦从不偷懒,严格按步骤。因此,在她多年的分析工作中,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严格、准确地执行操作规程是班组员工必备的素质,是质量和安全的保证。也是责任落实的体现。正是由于刘期彦拥有高度的责任心,才把操作规程记在心里,一点都不差的落实到工作中。因为她明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安全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卸下。
但是有些人就缺乏这种承担安全责任的意识,这是一种于企业有害,于己无益的不明智行为。
2012年9月14日上午,在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一镁盐厂内,一辆硫酸车卸货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大量硫酸顺坡一直流到100多米外的工厂大门口,又流向马路,致使经过的多辆摩托车滑倒,至少6人被烧伤。
西龙村委会负责安全生产的安全员雷先生说,此次事故是由于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事发时,并没有人在现场值守,导致事态严重,“如果能早发现,不至于变成这样”。雷先生的说法得到了刘厂长的认同。刘说,运输公司人员卸货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卸货前要先确保接好管子,才能开启阀门。在整个卸货过程中,必须一直有人值守。”刘厂长说,据他调查,操作员在打开阀门后,就擅自离开了,当时由于管子没有接好,等到发现时,已经太迟了。下一步,镁盐场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善后处理,并就安全生产问题展开整顿。
镁盐场操作员的责任缺失不但会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链条上出现问题,一旦液体泄漏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那么造成的危害就不仅仅是造成多名路人摔伤这么简单。一旦危及路人或者其他员工的生命,那时候再谈什么责任已经晚了。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对安全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对你的家庭负责,你就是安全的负责人,只要牢记自己的安全责任,在心中树立起“我要安全”的意识,在工作的过程中承担并落实安全责任,那么平安就会常伴你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