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此一心法門。是諸佛祕藏。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唯應親省。莫能知之。故祖師傳法偈云。認得心性時。可說不思議。了了無所得。得時不說知。如般若無知論云。直言以真諦之所徵求般若之智。即般若之智非是有知。何者。為真諦之緣。唯是中道第一義空無相之理。所知之緣。既是無相。能知之智。安得有知耶。故不然也。惑人皆緣色生識者。當對色時。率爾眼識同時意識剎那起時見色。此色即是第八識中相分依他似有境之色。此色當現時。未有一切相。由此色境為緣。引生第二念尋求心。此尋求心。即是第六意識。故云緣色生識。是名見色者。由有尋求心生故。即此尋求心。緣本色境不著。便即變影而緣。即變出一切森羅萬像之相。遂於此影像相上。起其現量之心。不了本空。執為實有。取色分劑。計從外來。故云是識見色。此即惑境有相。惑智有知也。反此真智即不緣者。此明悟人。不緣色生識也。何者。由其悟之人。達其諸法本體皆空。猶如幻夢。無有真實。但從自識所變。畢竟無前境界可得。故起信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為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當知萬法。唯是自心現量見。妄計為有。若能心無妄念。了法本空。即無一切境界之相。何有於色可緣。既無有色可緣。即不緣色生識。故即無取相。無色可緣。故即無有相。既無有相之惑境。即是無相之真境。既無取相之惑智。即是無知之真智。此乃真境無相。真智無知。為斯義故。以緣求智。智即非知也。
化人舞而幻士歌。誰當斷送。木馬奔而泥牛鬭。孰定輸贏。
有學人問新豐价和尚。得何道理。便住此山。答曰。見兩泥牛鬭入海。直至如今無消息。木馬泥牛。此非心識思量之境界。
故知唯識唯心。無二無別。
般若經云。一切智智清淨。乃至一切法清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故。是知諸法與心。全同非分同。體用無別。相連不斷。似分能所。徹底無差。
一旨而已絕詮量。
萬法浩然。皆宗無相。舉一例諸。言思頓絕。
萬法而但空施設。
諸法無體。但空生空滅。設標名立體。皆是眾生想成。故經云。若知一切國土皆想持之。如是得名初發心菩薩。何者。悟心為入道之始。又融大師云。擾擾萬物空生死。如先德云。安立水月道場。修習空華萬行。降伏鏡像魔軍。成就夢中佛事。
虗生虗滅。唯情想而成持。
首楞嚴經云。想相為塵。識情為垢。二俱遠離。則汝法眼應時清明。云何不成無上知覺。是知一切生死。皆從情想而生。情想若無。心道自現。故經云。識停閑靜。想滅無為。
似義似名。但意言而分別。
如金剛三味經云。佛言。善不善法。從心化生。一切境界。意言分別。制之一處。眾緣斷滅。何以故。一本不起。三用無施。住於如理。六道門杜。又攝論云。從願樂位。乃至究竟位。若欲入唯識觀修如行。緣何境界。緣意言分別為境。離此無別外境。何以故。此意言分別。似文字言說及義顯現。唯有意言分別。無別有名言。菩薩能通達名無所有。則離外塵邪執。又此義依名言。唯意言分別。前以遣名。此下依名遣義。義者即六識所緣境。離名無別此境。名言既唯意分別。故義亦無別體。菩薩通達無所有。亦離外塵邪執。又此名義自性差別。唯假說為量。前已遣名義。名義既無。自性及差別云何可立。若離假說。無別名義自性及名義差別。由證見此二法不可得故。名為通達。又六行集引識論云。凡夫從本來意言分別有二種。一似名。二似義。名義攝一切法皆盡。此名義俱是意言分別所作。離此無別餘法。以此文證。故知凡夫妄見境界。或名或義。皆是當時意言分別。如食浪蕩。妄見針火。據彼妄情。意謂是實。不知妄見。謂有外火。據實唯是意作火解。火則唯是意言分別。謂有火名。名是意言。謂有火事。事是意言。眾生妄見自身他身地水火風等。皆亦似彼。雖復就實唯識無外。據凡妄情。謂有能所。如古德云。謂色等五塵界。是現量境。五識親證。都無塵相。如來藏中頓現身器無塵相。六七妄想謂有我法。想所現相。是分別變。分別變相。但可為境。而無實用。如日發燄。帶微塵而共紅。非實紅也。如水澄清。含輕雲而俱綠。非實綠也。如觀知畫像而非真。若了藏性。了塵境而為妄。故經云。非不證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似有而非真。
於一圓湛。折出根塵。外摶地水而成境。內聚風火而為身。
首楞嚴經云。元於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內外四大。合成其身。眾生第八藏識相分之中。半為外器。不執受故。半為內身。執為自性生覺受故。如來藏識何緣如此。法如是故。行業引故。如云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楞嚴經鈔云。且妄見心動故外感風輪。由愛心發故外感水輪。由堅執心故外感地輪。由研求懆心故外感火輪。由四大故起六根。起六根故見六塵。故知三界離有情心更無別體。若了無明根本一念妄心無體。則知從心所生三界畢竟無有。
持種之門。
第八識。亦名本識。一切有為法種子所依止。亦名宅識。一切種子之所棲處。亦名藏識。一切種子隱伏之處。
作生死之元始。
顯揚論云。阿賴耶識者。謂先世所作增上業煩惱為緣。無始時來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為體。此識能執受了別色根。根所依處及戲論熏習。於一切時。一類生死不可了知。
總報之主。
第八識為一切眾生總報之主。此識相及境不可分報。一體無異。此識能生一切煩惱業果報事。又總報業者。如受戒招得人身。是總報業。由於因中有瞋有忍等。於人總報中而有妍醜。名別報業。
為涅槃之正因。
阿毗達經頌云。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傳。
標實慧宗。
法華經云。於眾生心中開佛知見。古釋云。佛知見者。即眾生真心。此心亦名實慧。亦名佛慧。
成真性軌。
台教於一心說三軌。一真性軌。二觀照軌。三資成軌。即是一心三德。以真性軌為一乘體。即是法身。觀照軌為般若。祇點真性寂而常照。名為報身。以資成軌為解脫。祇點真性法界含藏無量眾善。名為應身。
具體而有法皆宗。
真心為湛然常住不空之體。與萬法為宗。故首楞嚴經云。諸法所生。唯心所現。
絕待而無塵可比。
神性獨立。絕待無比。
高高法座。非聲聞矬短之能昇。
淨名經云。須彌燈王師子座。高八萬四千由旬。入居士室。諸新發意菩薩。及大弟子。皆不能昇。況悟一乘圓教。非淺根所解。
赫赫日輪。豈外道嬰兒之所視。
經云。如朝日初生。七日嬰兒若視。即失眼光。況外道無目。不能見如來智日。失正見之光。
無偏無黨。至極至尊。總千岐而得旨。搜一切而歸根。
絕觀論云。云何為宗。答。心為宗。云何為本。答。心為本。云何為體。云何為用。答。虗空為法體。森羅為法用。如頓教五位門云。第一識心者。語是心。見是心。聞是心。覺是心。知是心。此是第一悟。一一能知。如許多心皆是一心。一心能遍一切處。第二知身同無情身。不知痛痒好惡。一切皆是心。不干身事。心能作人。心能作畜。心能作魚。心能作鳥。第三破四大身。身即是空。空即是無生。空無內外中間。離一切相。第四破五陰。色陰若有。四陰不虗。色陰若無。四陰何有。第五見性成佛。湛然常住。
眼底放光。照破十方之剎土。
法華經云。放一淨光。照無量國。心光普照。寧有邊耶。
意根演教。碾開一代之法門。
如來一代時教。並按眾生心說。離心更無一字可說。故金剛經云。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觸目相應。盈懷周匝。清白混同。水乳無雜。理從事變。存泯而盡逐緣分。事得理融。一多而常隨性合。意網彌布。心輪遍生。
意網彌布者。一切諸法從意生形。則知意如密網。一切眾生不能出故。如經頌云。諸法不牢固。但立在於念。善解見空者。一切無想念。若了法空。意地亦寂。則妄心幻境既虗。一道真心自現。心輪遍生者。上塵部師立九心輪。一有分。二能引發。三見。四等尋求。五等觀徹。六安立。七勢用。八返緣。九有分。然實但有八心。以周匝而言。總說有九。故成九心輪。一且如初受生時。未能分別。心但任運緣於境轉。名有分。二心若有境至。心欲緣時。便生警覺。名能引發。三其心覺已。於此境上轉。見照屬彼。四既見彼已。便等尋求其善惡。五既察彼已。遂等觀徹。六識其善惡。而安立心。起語分別。語其善惡。七隨其善惡。便有動作。勢用心生。八動作既興。善惡而廢。遂更返緣前所作事。九既返緣已。退歸有分。任運緣故。名為九心。方成輪義。
與羣徒而作體。向萬物以安名。初居圓成現量之中。浮塵未起。
前五轉識。及第八識。俱在現量。現量者。得法自性。不帶名言。無籌度心。是圓成語。不作外解。不落比非之量。媚慈又論云。五識現量。總無二種顛倒。猶如明鏡現眾色相。第七染識。有想倒見倒。第六意識。具有三倒。取我法相。名為想倒。於想愛樂。復名心倒。於想計著建立。名見倒。
後落明了意根之地。外狀潛呈。
眼識與同時明了意識緣時。起分別心。作外量解。便成比量。則心外見法。
原夫業識之宗。何成教訓。能所不分。是非焉運。
三細識中。第一業識。未分能所。智解不生。如起信論云。第一業識。以最微細作諸識本故。如是業識。見相未分。然諸菩薩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了一切法唯是識量。捨前外執。順業識義。說名業識。心不見心無相可得者。是明諸法非有之義。又楞伽經偈云。身資生住持。若如夢中生。應有二種心。而心無二相。如刀不自割。如指不自觸。如心不自見。其事亦如是。若如夢中所見諸事是實有者。即有能見所見二相。而其夢中實無二法。三界諸心皆如此夢。離心之外無可分別。故言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而就自心不能自見。如刀指等。故言心不見心。既無他可見。亦不能自見。所見無故。能見不成。能所二相皆無所得。故言無相可得。
因依轉相之內。倏起見心。
於此第二轉識中。初起見分。
俄關現識之間。忽陳相分。
至第三現識。便立相分。如境現像。諸師所明一心法中。總有四分義。一相分。二見分。三自證分。四證自證分。相分有四。一實相名相。體即真如。是真實相故。二境相名相。為能與根心而為境故。三相狀名相。此唯有為法有相狀故。通影及質。唯是識之所變。四義相名相。即能詮下所詮義相分是。於上四種相中。唯取後三相而為相分相。又相分有二。一識所頓變。即是本質。二識等緣境。唯變影緣。不得本質。二見分者。唯識論云。於自所緣有了別用。此見分有五類。一證見名見。即三根本智見分是。二照燭名見。此通根心俱有照燭義故。三能緣名見。即通內三分俱能緣故。四念解名見。以念解所詮義故。五推度名見。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於此五種見中。除五色根及內二分。餘皆見分所攝。三自證分。為能親證自見分緣相分不謬。能作證故。四證自證分。謂能親證第三自證分緣見分不謬故。從所證處得名。此四分義。總以鏡喻。鏡如自證分。鏡明如見分。鏡像如相分。鏡後弝如證自證分。故云四分成心。
光消積曀。影射重昏。
今所悟者頓豁自心。方省其所知境各從心現者。如翳目見明珠有纇。今淨眼觀瑩淨無瑕。美惡唯自見殊。珠體本末如一。當悟之時。如開藏取寶。剖蚌得珠。光發襟懷。影含法界。
徹古而真源不散。該今而妙用常存。八萬四千之教乘。苗抽性地。三十七品之道樹。果秀靈根。
三十七品法者。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此是一切菩薩助道之法。一一修習並從心起。何者。夫身受心法。俱無自性。了不可得。即四念處。觀善不善法。從心化生。即四正勤。心性靈通。隱顯自在。即四神足。信心堅固。湛若虗空。即五根五力。覺心不起。即七覺支。直了心性。邪正不干。即八正道。不唯三十七品助道之法。塵沙佛法悉從心起。如入楞伽經偈云。爾時佛神力。復化作山城。所有諸眾等。皆悉見自身。入化楞伽中。如來神力作。亦同彼楞伽。諸山及園林。寶莊嚴亦爾。一一山中佛。皆有大慧問。如來悉為說。內身所證法。出百千妙聲。說此經法已。佛及諸佛子。一切隱不現。羅婆那夜叉。忽然見自身。在己本宮殿。更不見餘物。而作是思惟。向見者誰作。說法者為誰。是誰而聽聞。我所見何法。而有此等事。彼諸佛國土。及諸如來身。如此諸妙事。今皆何處去。為是夢所憶。為是幻所作。為是實城邑。為乾闥婆城。為是翳妄見。為是陽燄起。為夢石女生。為我見火輪。為見火輪烟。我所見云何。復自深思惟。諸法體如是。唯自心境界。內心能證知。而諸凡夫等。無明所覆障。虗妄心分別。而不能覺知。能見及所見。一切不可得。說者及所說。如是等亦無。佛法真實體。非有亦非無。法相恒如是。唯自心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