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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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三少帝紀第四

齊王諱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宮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來者。魏氏春秋曰:或雲任城王楷子。青龍三年,立為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塚宰、元輔總率百寮,以寧社稷,其與群卿大夫勉勖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異物志曰:斯調國有火州,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於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活,秋冬火死則皆枯瘁。其俗常冬采其皮以為布,色小青黑;若塵垢汙之,便投火中,則更鮮明也。傅子曰:漢桓帝時,大將軍梁冀以火浣布為單衣,常大會賓客,冀陽爭酒,失杯而汙之,偽怒,解衣曰:「燒之。」布得火,煒曄赫然,如燒凡布,垢盡火滅,粲然絜白,若用灰水焉。搜神記曰:昆侖之墟,有炎火之山,山上有鳥獸草木,皆生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則其鳥獸之毛也。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久絕;至魏初,時人疑其無有。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著之典論,明其不然之事,絕智者之聽。及明帝立,詔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於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並,以永示來世。」至是西域使至而獻火浣布焉,於是刊滅此論,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從征西至洛陽,曆觀舊物,見典論石在太學者尚存,而廟門外無之,問諸長老,雲晉初受禪,即用魏廟,移此石於太學,非兩處立也。竊謂此言為不然。又東方朔神異經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長三十裏,廣五十裏,其中皆生不燼之木,晝夜火燒,得暴風不猛,猛雨不滅。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長二尺餘,細如絲,可以作布。常居火中,色洞赤,時時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續其毛,織以為布。

丁醜詔曰:「太尉體道正直,盡忠三世,南擒孟達,西破蜀虜,東滅公孫淵,功蓋海內。昔周成建保傅之官,近漢顯宗崇寵鄧禹,所以優隆雋乂,必有尊也。其以太尉為太傅,持節統兵都督諸軍事如故。」三月,以征東將軍滿寵為太尉。夏六月,以遼東東遝縣吏民渡海居齊郡界,以故縱城為新遝縣以居徙民。秋七月,上始親臨朝,聽公卿奏事。八月,大赦。冬十月,鎮南將軍黃權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複用夏正;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醜月為後十二月。」

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加侍中中書監劉放、侍中中書令孫資為左右光祿大夫。丙戌,以遼東汶、北豐縣民流徙渡海,規齊郡之西安、臨菑、昌國縣界為新汶、南豐縣,以居流民。

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丙寅,詔令獄官亟平冤枉,理出輕微;群公卿士讜言嘉謀,各悉乃心。夏四月,車騎將軍黃權薨。秋七月,詔曰:「易稱損上益下,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方今百姓不足而禦府多作金銀雜物,將奚以為?今出黃金銀物百五十種,千八百餘斤,銷冶以供軍用」八月,車駕巡省洛陽界秋稼,賜高年力田各有差。

二年春二月,帝初通論語,使太常乙太牢祭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

夏五月,吳將硃然等圍襄陽之樊城,太傅司馬宣王率眾拒之。幹寶晉紀曰:吳將全琮寇芍陂,硃然、孫倫五萬人圍樊城,諸葛瑾、步騭寇柤中;琮已破走而樊圍急。宣王曰:「柤中民夷十萬,隔在水南,流離無主,樊城被攻,曆月不解,此危事也,請自討之。」議者鹹言:「賊遠圍樊城不可拔,挫於堅城之下,有自破之勢,宜長策以禦之。」宣王曰:「軍志有之:將能而禦之,此為縻軍;不能而任之,此為覆軍。今疆埸騷動,民心疑惑,是社稷之大憂也。」六月,督諸軍南征,車駕送津陽城門外。宣王以南方暑濕,不宜持久,使輕騎挑之,然不敢動。於是乃令諸軍休息洗沐,簡精銳,募先登,申號令,示必攻之勢。然等聞之,乃夜遁。追至三州口,大殺獲。六月辛醜,退。己卯,

以征東將軍王淩為車騎將軍。冬十二月,南安郡地震。

三年春正月,東平王徽薨。三月,太尉滿寵薨。秋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乙酉,以領軍將軍蔣濟為太尉。冬十二月,魏郡地震。

四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賜群臣各有差。夏四月乙卯,立皇后甄氏,大赦。五月朔,日有食之,既。秋七月,詔祀故大司馬曹真、曹休、征南大將軍夏侯尚、太常桓階、司空陳群、太傅鍾繇、車騎將軍張郃、左將軍徐晃、前將軍張遼、右將軍樂進、太尉華歆、司徒王朗、驃騎將軍曹洪、征西將軍夏侯淵、後將軍硃靈、文聘、執金吾臧霸、破虜將軍李典、立義將軍龐德、武猛校尉典韋於太祖廟庭。冬十二月,倭國女王俾彌呼遣使奉獻。

五年春二月,詔大將軍曹爽率眾征蜀。夏四月朔,日有蝕之。五月癸巳,講尚書經通,使太常乙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賜太傳、大將軍及侍講者各有差。丙午,大將軍曹爽引軍還。秋八月,秦王詢薨。九月,鮮卑內附,置遼東屬國,立昌黎縣以居之。冬十一月癸卯,詔祀故尚書令荀攸于太祖廟庭。臣松之以為故魏氏配饗不及荀彧,蓋以其末年異議,又位非魏臣故也。至於升程昱而遺郭嘉,先鍾繇而後荀攸,則未詳厥趣也。(徐佗)〔徐他〕謀逆而許褚心動,忠誠之至遠同於日磾,且潼關之危,非褚不濟,褚之功烈有過典韋,今祀韋而不及褚,又所未達也。己酉,複秦國為京兆郡。十二月,司空崔林薨。

六年春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丙子,以驃騎將軍趙儼為司空;夏六月,儼薨。八月丁卯,乙太常高柔為司空。癸巳,以左光祿大夫劉放為驃騎將軍,右光祿大夫孫資為衛將軍。冬十一月,祫祭太祖廟,始祀前所論佐命臣二十一人。十二月辛亥,詔故司徒王朗所作易傳,令學者得以課試。乙亥,詔曰:「明日大會群臣,其令太傅乘輿上殿。」

七年春二月,幽州刺史毌丘儉討高句驪,夏五月,討濊貊,皆破之。韓那奚等數十國各率種落降。秋八月戊申,詔曰:「屬到巿觀見所斥賣官奴婢,年皆七十,或癃疾殘病,所謂天民之窮者也。且官以其力竭而複鬻之,進退無謂,其悉遣為良民。若有不能自存者,郡縣振給之。」臣松之案:帝初即位,有詔「官奴婢六十以上免為良人」。既有此詔,則宜遂為永制。七八年間,而複貨年七十者,且七十奴婢及癃疾殘病,並非可售之物,而鬻之於巿,此皆事之難解。

己酉,詔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而昨出已見治道,得雨當複更治,徒棄功夫。每念百姓力少役多,夙夜存心。道路但當期於通利,聞乃撾捶老小,務崇脩飾,疲困流離,以至哀歎,吾豈安乘此而行,致馨德於宗廟邪?自今已後,明申敕之。」冬十二月,講禮記通,使太常乙太牢祀孔子於辟雍,以顏淵配。習鑿齒漢晉春秋曰:是年,吳將硃然入柤中,斬獲數千;柤中民吏萬餘家渡沔。司馬宣王謂曹爽曰:「若便令還,必複致寇,宜權留之。」爽曰:「今不脩守沔南,留民沔北,非長策也。」宣王曰:「不然。凡物置之安地則安,危地則危,故兵書曰,成敗,形也,安危,勢也,形勢禦眾之要,不可不審。設令賊二萬人斷沔水,三萬人與沔南諸軍相持,萬人陸鈔柤中,君將何以救之?」爽不聽,卒令還。然後襲破之。袁淮言於爽曰:「吳楚之民脃弱寡能,英才大賢不出其土,比技量力,不足與中國相抗,然自上世以來常為中國患者,蓋以江漢為池,舟楫為用,利則陸鈔,不利則入水,攻之道遠,中國之長技無所用之也。孫權自十數年以來,大畋江北,繕治甲兵,精其守禦,數出盜竊,敢遠其水,陸次平土,此中國所原聞也。夫用兵者,貴以飽待饑,以逸擊勞,師不欲久,行不欲遠,守少則固,力專則強。當今宜捐淮、漢以南,退卻避之。若賊能入居中央,來侵邊境,則隨其所短,中國之長技得用矣。若不敢來,則邊境得安,無鈔盜之憂矣。使我國富兵強,政脩民一,陵其國不足為遠矣。今襄陽孤在漢南,賊循漢而上,則斷而不通,一戰而勝,則不攻而自服,故置之無益于國,亡之不足為辱。自江夏已東,淮南諸郡,三後已來,其所亡幾何,以近賊疆界易鈔掠之故哉!若徙之淮北,遠絕其間,則民人安樂,何鳴吠之驚乎?」遂不徙。

八年春二月朔,日有蝕之。夏五月,分河東之汾北十縣為平陽郡。

秋七月,尚書何晏奏曰:「善為國者必先治其身,治其身者慎其所習。所習正則其身正,其身正則不令而行;所習不正則其身不正,其身不正則雖令不從。是故為人君者,所與遊必擇正人,所觀覽必察正象,放鄭聲而弗聽,遠佞人而弗近,然後邪心不生而正道可弘也。季末闇主,不知損益,斥遠君子,引近小人,忠良疏遠,便辟褻狎,亂生近暱,譬之社鼠;考其昏明,所積以然,故聖賢諄諄以為至慮。舜戒禹曰'鄰哉鄰哉',言慎所近也,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與也。(詩)雲:'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可自今以後,禦幸式乾殿及遊豫後園,皆大臣侍從,因從容戲宴,兼省文書,詢謀政事,講論經義,為萬世法。」冬十二月,散騎常侍諫議大夫孔乂奏曰:「禮,天子之宮,有斫礱之制,無硃丹之飾,宜循禮復古。今天下已平,君臣之分明,陛下但當不懈于位,平公正之心,審賞罰以使之。可絕後園習騎乘馬,出必禦輦乘車,天下之福,臣子之原也。」晏、乂咸因闕以進規諫。

九年春二月,衛將軍中書令孫資,癸巳,驃騎將軍中書監劉放,三月甲午,司徒衛臻,各遜位,以侯就第,位特進。四月,以司空高柔為司徒;光祿大夫徐邈為司空,固辭不受。秋九月,以車騎將軍王淩為司空。冬十月,大風髮屋折樹。

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車駕謁高平陵。孫盛魏世譜曰:高平陵在洛水南大石山,去洛城九十裏。太傅司馬宣王奏免大將軍曹爽、爽弟中領軍羲、武衛將軍訓、散騎常侍彥官,以侯就第。戊戌,有司奏收黃門張當付廷尉,考實其辭,爽與謀不軌。又尚書丁謐、鄧颺、何晏、司隸校尉畢軌、荊州刺史李勝、大司農桓範皆與爽通姦謀,夷三族。語在爽傳。丙午,大赦。丁未,乙太傅司馬宣王為丞相,固讓乃止。孔衍漢魏春秋曰:詔使太常王肅冊命太傅為丞相,增邑萬戶,群臣奏事不得稱名,如漢霍光故事。太傅上書辭讓曰:「臣親受顧命,憂深責重,憑賴天威,摧弊奸凶,贖罪為幸,功不足論。又三公之官,聖王所制,著之典禮。至於丞相,始自秦政。漢氏因之,無複變改。今三公之官皆備,橫複寵臣,違越先典,革聖明之經,襲秦漢之路,雖在異人,臣所宜正,況當臣身而不固爭,四方議者將謂臣何!」書十餘上,詔乃許之,複加九錫之禮。太傅又言:「太祖有大功大德,漢氏崇重,故加九錫,此乃歷代異事,非後代之君臣所得議也。」又辭不受。

夏四月乙丑,改年。丙子,太尉蔣濟薨。冬十二月辛卯,以司空王淩為太尉。庚子,以司隸校尉孫禮為司空。

二年夏五月,以征西將軍郭淮為車騎將軍。冬十月,以特進孫資為驃騎將軍。十一月,司空孫禮薨。十二月甲辰,東海王霖薨。乙未,征南將軍王昶渡江,掩攻吳,破之。

三年春正月,荊州刺史王基、新城太守(陳泰)〔州泰〕攻吳,破之,降者數千口。二月,置南郡之夷陵縣以居降附。三月,以尚書令司馬孚為司空。四月甲申,以征南將軍王昶為征南大將軍。壬辰,大赦。丙午,聞太尉王淩謀廢帝,立楚王彪,太傅司馬宣王東征淩。五月甲寅,淩自殺。六月,彪賜死。秋七月壬戌,皇后甄氏崩。辛未,以司空司馬孚為太尉。戊寅,太傅司馬宣王薨,以衛將軍司馬景王為撫軍大將軍,錄尚書事。乙未,葬懷甄後於太清陵。庚子,驃騎將軍孫資薨。十一月,有司奏諸功臣應饗食於太祖廟者,更以官為次,太傅司馬宣王功高爵尊,最在上。十二月,以光祿勳鄭沖為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