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八十一难经纂图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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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二十四難曰:

手足三陰三陽氣已絕,何以為候,可知其吉凶不?

手三陰三陽,足三陰三陽,其氣死絕,何者為證侯,可以知其吉凶生死否。

然:足少陰氣絕,即骨枯。

答足少陰腎之經,內榮骨髓,腎氣死絕,則枯隨枯槁。

少陰者,冬脈也。

足少陰腎,乃冬之脈。

伏行而溫於骨髓。

腎氣隱伏流行,骨髓自然溫和。

故骨髓不溫,即肉不著骨。

骨髓無腎氣以溫養,故肉肌不著於骨。

骨肉不相親,即肉濡而卻。

骨肉相離而不相親,則肉濡滯而卻縮。

肉濡而卻,故齒長而枯。

齒,骨之餘。齒斷之肉結縮,故齒漸長而枯燥,謂齒乾燥,色不澤。

髮無潤澤。

腦者,髓之海,腎主骨髓。髮者,腦之所養,故華在髮。今骨髓既枯,故髮不潤。

無潤澤者,骨先死。

髮無潤澤,是骨先死之證。

戊日篤,己日死。

戊己,土也;腎,水也。土能剋水,故云戊篤己死。

足太陰氣絕,則脈不營其口層。

足太陰脾之經,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脾氣既絕,故血豚不榮口唇。

口唇者,肌肉之本也。

脾,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口唇肉之所終,脾氣內養肌肉,外華於口唇。

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

血豚不榮,則肌肉粗澀不滑澤。

肌肉不滑澤,則肉滿。

肌肉粗澀不滑,則脾滿無文。

肉滿則唇反。

肉腫滿則唇反無文。

唇反則肉先死。

唇反無文,是肉先死之絕。

甲日篤,乙日死。

甲乙木也,脾土也,木能剋土,故云甲篤乙死。

足厥陰氣絕,即筋縮引卵與舌卷。

足厥陰肝之經,肝主筋,人之運動皆筋力之所為。又上通於舌,下關於卯;肝氣死絕,則諸筋縮急,舌巷卵縮。

厥陰者,肝脈也。

足厥陰屬肝。

肝者,筋之合也。

肝之精氣,生#3養筋也。

筋者聚於陰器。

陰毛中橫骨上下之豎筋,謂之宗筋,故筋聚於陰器。

而絡於舌本。

肝之絡豚,出於舌根。

故脈不榮,則筋縮急。

肝詠不榮,則筋縮短而於急。

筋縮急,即卵與舌。

筋一縮急,卯舌於縮。

故舌卷卵縮,此筋先死。

舌卷卯縮,是筋先死之證。

庚日篤,辛日死。

庚辛金也,肝木也,金能剋木,故云庚篤辛死。

手太陰氣絕,即皮毛焦。

手太陰肺之經,肺之合皮也,其榮毛色,肺氣陰絕,則皮毛焦枯。

太陰者,肺也。

太陰屬肺。

行氣溫於皮毛者也。

肺之精氣生養皮毛,使之氣溫。

氣弗榮,則皮毛焦。

肺氣不榮,則皮毛焦。

皮毛焦,則津液去。

勝理發泄,汗出勝理,是謂津;液之滲於空竅,津則不行,是謂液。皮毛焦枯,津液皆去。

津液去,則皮節傷。

津液皆去,則皮腎.骨節皆傷損。

皮節傷,則皮枯毛折。

皮節既傷,皮毛枯折。

毛折者,則毛先死。

毛羽損折,是謂毛先死之證。

丙日篤,丁日死。

丙丁火也,肺金也,火剋金,故丙篤丁死。

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

手少陰心之經,心主脈,真心氣絕則血脈不通。

脈不通,則血不流。

心豚已絕,血乃不行。

血不流,則色澤去。

血所以榮,榮華人身,有光華之色澤。血不流行,則身之顏色潤澤皆去。

故面黑如梨,此血先死。

梨乃人所食之果,其色黃黑,心血既散,故面無血所養,有如梨之黃黑,此血先死之證。

壬日篤,癸日死。

壬癸水也,心火也,水剋火,故心病則壬篤癸死。

三陰氣俱絕,則目眩轉目暝。

三陰者,手足三陰也。眩,亂也;暝,閉也。五藏之豚皆屬三陰,皆會於目,三陰氣絕,故目眩目暝。

目瞑者,為失志。

人之五志皆屬於陰,肝志怒,心志喜,脾志思,腎志恐,肺志憂。三陰已絕,五藏皆失其志,故無喜怒思憂恐,五志俱亡,故日失志。

失志者,則志先死。

陰陽相離,悵然失志。

死即目眩#5也。

欲觀五志之死,但觀目眩亂。

六陽氣俱絕,則陰與陽相離。

六陽者,手足三陽也。手三陽通天氣,日陽。足三陽通地氣,日陰。天地陰陽否隔,故日相離。

陰陽相離,則勝理泄。

勝者,津液滲泄之所;理者,文理逢會之中。陰陽隔絕,則勝理開泄而不閉。

絕汗乃出,汗#6如貫珠,轉出不流。

勝理即汗空也,汗空既開,故汗出著肉如綴,而不流散。

即氣先死。

汗出不流,是氣先死之證。

旦古夕死,夕占旦死,此之謂也。

凡得此證而死,不離當日。

經絡大數第二一首#7

二十五難曰:

有十二經。

注見一難。

五藏六府十一耳,其一經者,何等經也?

總計五藏六府,共奏十一經,外一經不知是何經。

然:一經者,手少陰與心主別脈也。

五藏各一豚,為十一豚,心有兩豚,合為十二經。手少陰是真心豚,為君火;手心主是心包絡豚,為相火。

心主與三焦為表裹。

心主者,手厭陰也。三焦者,手少陽也。二經合為表裹。

俱有名而無形。

心包絡乃漫脂之外,有細筋膜如絲,與心肺相連。三焦,詳見三十一難中。俱有其名無其形。

故言經有十二也。

以手心主奏五藏六府,為十二#8經。

二十六難曰: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餘三絡者,是何等絡也?

每一經各有一絡,有十二經,止當有十二絡,今云十五絡,不知三絡是何等絡。

然:有陽絡,有陰絡。

陽踏經在左足外踝,絡在右足內踝,陰踏經在右足內踝,絡在左足外踝。

有脾之大絡。

脾之大絡起自於脾,名日大包,穴在臍下。

陽絡者,陽矯之絡也。陰絡者,陰矯之絡也。

分明說陽絡、陰絡之實。

故絡有十五焉。

以此三絡奏成十五絡。

奇經八豚第三三首

二十七難曰:

脈有奇經八脈,不拘於十二經,何謂也?

奇,絡也,零也#9不偶之義。謂此八豚,不係正經陰陽而表裹配合,別道奇行,故日奇經。

然:有陽維。

維,持也。維持諸陽。

有陰維。

維持諸陰。

有陽嬌。

踏,捷疾也,健也。言此豚行步之機要,動足之所由。

有陰嬌。

同上。

有衝。

衝脈,十二經豚之海。衝者,通也。言此豚下至於足,上至於頭,通受十二經氣血。

有督。

督,都也。陽豚之都綱。

有任。

任者,?#10也。是人生養之本。

有帶之脈。

帶,束也。總束諸脈,使得調和。

凡此八脈,皆不拘於經,故日奇經八脈。

此八般脈,與十二經不相故制#11,別道而行,故日奇經。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氣。

總經絡共二十七氣。

相隨上下。

經絡流行,相隨上下。

何獨不拘於經?

問日絡與十二經不相拘制。

然:聖人圖設溝渠,通利水道,以備不然。

答地有二十四水,配二十四經絡。聖人又於二十四經水之外,再設溝渠,以喻奇經八豚。溝渠乃通利諸水之道路,以防備不測之用。

天雨降下,溝渠滿溢。

天降時雨,溝渠皆滿。

當此之時,霧需妄行,聖人不能復圖也。

當天雨霧需之時,妄行於溝渠,聖人聽其流行,皆不復圖謀也。

此絡脈滿溢,諸經不能復拘也。

奇經八豚充滿盈溢,雖十二經不復拘制,聽其別道而行。

二十八難曰:其奇經八脈者,既不拘於十二經,皆何始何繼也?

八脈既與十二經不相拘制,始何所起,終何所繼。

然:督脈者。

奇經一脈。

起於下極之俞。

長強穴在脊骸,是督豚所起。

并於脊裹。

督豚結壬#12豚之會,并於脊裹。

上至風府。

上至風府穴,在髮上三寸。

入屬於腦。

上入於腦。

任脈者。

奇經二豚。

起於中極之下。

任豚當臍中而上行。中極者,穴客,在臍下四寸。中極之下者,曲骨穴,是任豚所起。

以上毛際。

中極從少腹之內上行,而外極於毛際。

循腹裹,上關元。

循行於腹內,上至關元穴,在臍下三寸。

至喉咽。

上至喉咽。

衝脈者。

奇經三詠。

起於氣衝,并足陽明之經。

氣行#13在小腹毛中,兩旁各二寸是穴,乃足陽明豚氣所發。

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也。

夾臍兩旁而上行,散於胸中。

帶脈者。

奇經四豚。

起於季脅。

季脅在筋#14下,下接於體骨之問,是帶豚之所起。

回周一身。

回,繞也。繞身一周,猶如束帶。

陽嬌脈者。

奇經五豚。

起於跟中。

自足跟起。

循外踝。

循行足外踝骨中衝穴。

上行入風池。

上入風池,穴在項後髮際陷中。

陰嬌脈者。

奇經六豚。

亦起於跟中。

自足跟起。

循內踝。

循行足內踝骨照海穴。

上行至咽喉。

上至於咽喉。

交貫衝脈。

與衝豚交接貫通。

陽維、陰維者。

是陰陽之綱維,主持陰陽之豚,此二豚乃奇經八豚。

維絡於身。

絡#15持經絡乎此身。

溢畜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

二豚盈溢積畜,不能循環周流,灌溉於十二經中。

故陽維起於諸陽會也。

陽維豚起於諸陽所會之地。

陰維起於諸陰交也。

陰維豚起於諸陰所交之地。

聖人圖設溝渠,溝渠滿溢流於深湖,故聖人不能拘通也。

聖人設溝渠以通水道,溝渠滿溢,然後流入於深湖,雖聖人亦不復拘制。溝渠之流通也,譬如下文奇經八豚。

而人脈隆盛,入於八脈,而不環周,故十二經亦不能拘之。

人身經豚隆盛,入於奇經八豚,別道而行,臣#16十二經亦不拘制。

其受邪氣,畜則腫熱。

八豚受外邪氣,才一積畜,則成腫熱。

砭射之也。

以砭石射刻之。

二十九難曰:

奇經之為病何如?

何言奇經之豚,當問奇經之病。

然:陽維#17於陽。

陽維脈能維其諸陽。

陰維#18於陰。

陰維豚能維持諸陰。

陰陽不能相維。

陽不能主符諸陽,陰不能主符諸陰。

則悵然失志。

悵然者,驚也。驚則失志恍惚。

溶溶不能自收持。

溶溶者,緩慢。故不能收拾維持。

陰嬌為病。

諸陰豚盛,散入陰踏,則陰踏病。

陽緩而陰急。

緩急即虛實之義。陰踏在內踝,病則其豚從內踝上急,外踝上緩。又病足勁直而五絡不通。

陽嬌為病。

諸陽詠盛,散入陽踏,則陽踏病。

陰緩而陽急。

陽絡在外踝,病則其豚從外踝急,內踝上緩。又病狂走不外。

衝之為病。

衝脈受病。

逆氣而裹急。

腎氣不足,傷於衝脈,故逆氣者,脹逆也,裹急者,腹痛也。

督之為病。

督脈受病。

脊強而厥。

督脈在脊,故脊強而厥逆。

任之為病。

任豚受病。

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

氣血虛弱,寒溫不調,故其內苦結。男子七疝者,鎚疝、盤疝、寒疝、癥疝、附疝、狼疝、氣疝是也。

女子為痕聚。

痕脊#19假於物形也。八痕者,蛇痕、脂痕、青痕、黃痕、燥癡、血痕、狐痕、鱉痕是也。

帶之為病。

帶豚受病。

腹滿。

腹肚膨滿。

腰溶溶若坐水中。

腰溶溶然緩慢,若坐於水中。

陽維為病,苦寒熱。

陽維脈受病,陽為衛,故寒熱。

陰維為病,苦心痛。

陰維豚受病,陰為榮,榮為血,心生血,故痛。

此奇經八脈之為病也。

此句總言八脈受病。

榮衛三焦第四二首

三十難曰:

榮氣之行,常與衛氣相隨不?

榮,華也。百骸九竅,由此血氣以榮華也。衛,護也。人慄悍之氣行於經豚之外,晝行於身,夜行於藏,護衛身體也。問榮氣與衛氣相隨不。

然:經言人受氣於穀。

人無根株,飲食為命,故人受氣於穀。

穀入於胃。

胃者,水穀之海。胃為市#20,所以穀入於胃。

乃傳與五藏六府。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腎氣#21歸心,淫精於豚。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下通膀胱。

五藏六府皆受於氣。

五藏六府,皆受穀氣。

其清者為榮。

胃化水,上傳與心生血,血為榮,故穀氣清者為榮。

濁者為衛。

胃化穀為氣,上傳與肺,肺主氣,氣為衛,故穀氣之濁者為衛。

榮行脈中。

榮血屬陰,陰主#22內,故榮行於血脈之中。

衛行脈外。

衛氣屬陽,陽主外,故衛行於血豚之外。

榮周不息。

榮衛周流,曾無休息。

五十而復大會。

人一日一夜,榮衛五十周,明日艮時,復大會於手太陰。

陰陽相貫。

陰陽更相貫串流通。

如環無端。

如環無有端倪。

故知榮衛相從也。

故知榮衛相與流行。

三十一難曰:

三焦者。

上焦、中焦、下焦。

何察?

何所稟賦。

何生?

何所發生。

何始?

始於何所。

何終?

終於何所。

其治常在何許?

治療之法,常在何所。

可曉以不?

可通曉此理否。

然:三焦者,水穀之道路。

三焦與#23次瀆#24之官,水道出焉。水行自上焦入,自下焦出。

氣之所終始也。

膾中為氣海。又氣海在臍下三寸,與#25知氣之終始。

上焦者在心下,下鬲,在胃上口。

此指上焦所在去處。

主內而不出。

主容納水穀#26而不出。

其治在羶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問陷者是。

臚中,穴名。直兩乳中是穴。羶中為臣使之官,主氣,布陰陽,和志達,喜樂由生。

中焦者,在胃中院,不上不下。

飲清中焦所在去處。

主腐熟水穀。

主腐順#27變化水穀,以為氣血。

其治在齊傍。

齊傍左右各一寸,名天樞穴。

下焦者,當膀胱上口。

此指下焦所在去處。

主分別清濁,出而不內,以傳導也。

以上應#28所納水穀者,分而別之,清為小便,濁為大便,傳導於其外。

其治在臍下一寸。

名陰交穴。

故名日三焦。

又總言之。

其府在氣街。

氣街者,陰陽道路也,在少腹毛中各二寸。是穴乃足陽明脈氣所發,足陽明胃化穀為氣,三焦又主三元之氣,故其府在氣街。

一本云衝。

此非扁鵲之語,蓋呂氏再錄之,云別本有此言也。氣衝者,十二經根本,諸經行氣之府,此義亦通。

藏府配像第五凡六首#29

三十二難曰:

五藏俱等。

五藏皆在腹肚中。

而心肺獨在一鬲上者,何也?

心肺獨在胸鬲之上者如何。

然:心者血,肺者氣,血為榮,氣為衛。

心為帝王,高居遠視,心生血,血為榮。肺為華蓋,位亦居高,肺生氣,氣為衛。

相隨上下,謂之榮衛。

血流據氣,氣動依而#30或上或下,相隨而行。

通行經絡,榮周於身。

流通往來於十二#31經十五絡中,周遍而不均。

故令心肺在鬲上也。

心肺乃血氣之主,又通天氣,故在鬲上。

三十三難日:

肝青象木。

肝色青,象東甲乙木。

肺白象金。

肺色白,象西庚辛金。

肝得水而沉。

肝遇水即沉。

木得水而浮。

木乃肝之氣,遇水反浮而不沉。

肺得水而浮。

肺遇水即浮。

金得水而沉。

金乃肺之氣,遇水反況而不浮。

其意何也?

肝木、肺金,況浮如何。

然:肝者,非為純木也。

東方甲乙木,肝屬木,非純稟木之氣。

乙角也。

甲為陽,乙為陰,乙帶金#32非#33木音也。木為陽,金為陰,陰陽交錯。

庚之柔。

東方甲乙木,畏西方庚辛金,乙嫁庚為婦,庚為陽,乙為陰,柔陰也。

大言陰與陽。

以陽#34木之大者言之,庚共#35陰陽,甲為陽,乙為陰。

小言夫與婦。

以用#36木之小者言之,莫若夫婦。甲乙木畏庚辛金,故釋其妹乙嫁庚為婦,乙為婦陰,庚為夫陽。

釋其微陽。

甲為陽,釋甲之氣。

而吸其微陰之氣。

乙為陰,又懷金性,吸受乙陰之氣。

其意樂金。

甲之意思,喜樂金性。

又行陰道多。

木七月受氣,十月長,生自七月至十二月,多是陰道,正月臨官,二月帝旺,方是陽道。

故肝得水而沉也。

乙與庚合,從夫之性,故肝得水而沉也。

肺者,非為純金也。

西方庚辛金,肺屬金,非純金氣。

辛商也。

庚為陽,辛為陰,辛帶火性。商,金音也。火為陽,金為陰,陰陽交錯。

丙之柔。

西方庚辛金畏南方丙丁火,辛嫁丙為婦,丙為陽,辛為陰,柔陰也。

大言陰與陽。

以肺金之大者言之,莫若陰陽,庚為陽,辛為陰。

小言夫與婦。

以肺金之小者言之,莫若夫婦,庚辛金畏丙丁火,故釋其妹辛嫁丙為婦,辛為嫁#37陰,丙為夫陽。

釋其微陰。

辛為陰,釋夫微陰之氣。

婚而就火。

辛金就丙火,為婚姻。

其意樂火。

肺金之意,喜樂火性。

又行陽道多。

金正月受氣,四月長生,自正月至六月,多是行陽道,至七月臨官,八月帝旺,乃是行陰道。

故令肺得水而浮也。

丙與辛合,從夫之性,故肺遇水而浮。

肺熟而復沈。

肺生浮而熟沈。

肝熟而復浮,何也?

肝生況而復浮。

故知辛當歸庚。

庚純金性,辛帶火性,故肺生則浮,至肺熟而復沉者,是知辛帶火性,復還庚金之性。

乙當歸甲也。

甲純木性,乙帶金性,故肝生則況,至肝熟而復浮者,是知乙帶金性,復還甲木之性。

三十四難曰:

五藏各有聲、色、臭、味;可曉知以不?

肝心脾肺腎皆有聲音,皆有顏色,皆有香臭,皆有滋味,可曉知此理否。

然:十變。

論五藏止有五變,合藏府則有十變。

言肝色青。

五色之變在乎木也,五藏五色,由肝木之氣更相溉灌,故各從其類,見其色。肝者木之精,震之氣,其色青,位居束方。

其臭躁。

得火之變,故其臭則躁。

其味酸。

土受木味則酸,曲直作酸,酸取其收斂也。

其聲呼。

金木相配,發聲為呼。

其液泣。

水行氣溉灌於子,故生泣也。

心色赤。

木之布色,在火赤也。

其臭焦。

五臭之變在乎火,五藏五臭,火盛則焦苦出焉。

其味苦。

脾主甘受味,火由土受之,則炎土作苦,苦取其燥泄也。

其聲言。

金火相當,夫婦相見,發聲為言。

其液汗。

水火交泰,蒸而成汗。

脾色黃。

木之布色,在土乃黃。

其臭香。

火之化土,其臭乃香。

其味甘。

脾土味甘,甘能受味,以取寬緩,行五味以養五藏,各從其類,以配其味,在本藏則甘。

其聲歌。

金土相生,母子相見,發聲為歌。

其液涎。

水行液,在脾為涎。

肺色白。

木之布色,至肺乃白。

其臭腥。

火之變,在金則腥。

其味辛。

土之受味,主肺為辛,辛取其散閨也。

其聲哭。

五音之發在乎金,金發五音,以出五藏,各從其類,以發其聲,金在本性為哭,謂肺屬金,金商也,秋愁也,在志則愁哭。

其液涕。

水之行液,在肺或涕。

腎色黑。

木之布色,在腎乃黑。

其臭腐。

火主臭,在水為臭腐。

其味鹹。

土之受味,在水則潤下作鹹,鹹取其柔軟也。

其聲呻。

子之見母,乃發嬌呻之聲。

其液唾。

口液皆出於水,水行五液,分灌五藏,故諸藏各有液,在本官則為唾。

是五藏聲、色、臭、味也。

總言五聲、五色、五音、五液,遞相榮養。

五藏有七神,各有所藏耶?

問五藏有七神,各藏其神氣。

然:藏者,人之神氣所舍藏也。

答合宅也,藏宿也,人之神氣各藏於藏。

故肝藏魂。

隨神而往來者謂之魄,肝藏魂,神氣之輔弼也。

肺藏魄。

并精而出入者謂之魄,肺藏魄,精氣之匡輔也。

心藏神。

心者神明之舍,心藏神,精氣之化成也。

脾藏意與智。

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主所思,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智主所記。

腎藏精與志也。

兩神相薄,合而成形,謂之精,在心為志,志者心之所之乎。

黃帝八十一難經慕圖句解卷之四竟

#1合:原作『台』,據文義改。

#2卵:原作『卯』,據文義改。

#3生:據文義疑當作『主』。

#4腎:疑當作『膚』。

#5眩:《本義》、《集注》作『暝』。

#6汗:《本義》、《集注》作『大』。

#7一首:按本篇共有二難,故當為『二首』,《集注》作『凡二首』。

#8十二:原作『十一』,據文義改。

#9奇,絡也,零也:《集注》二十七難虞注作『奇,斜也;奇,零也。』

#10維:疑當作『?』。

#11故制:《集注》二十七難楊注作『拘制』。

#12壬:疑當作『任』。

#13行:疑當作『衝』。

#14筋:疑當作『肋』。

#15絡:據文義當作『維』。

#16臣:與文義不屬,疑誤。

#17維:《集注》作『維維』。

#18維:《集注》作『維維』。

#19脊:疑為『者』之誤。

#20中市:原作『肺』,《素問·刺禁論》『胃為之市』王冰注:穀所歸,五味皆入,如市雜,故為之市。』據改。

#21腎氣:《素問·經脈別論》作『濁氣』。

#22主:原作『三』,據文義改。.與:據文義當作『為』。.瀆:原作『濱』,據文義改。

#23與:文義不屬,疑誤。

#24穀:原作『名』,據文義改。

#25順:據文義當作『熟』。

#26應:疑當作『焦』。

#27藏府配像第五,凡六首:此九字原脫,據《集注》補。

#28氣動依而:《集注》三十二難虞注作『氣動依血』。

#29中十二:原作『上一』,據文義改。

#30中乙帶金:《集注》三十三難楊注作『乙帶金氣』。

#31非:文義不屬,疑誤。

#32陽:疑當作『肝』。

#33畫庚共:文義不屬,疑誤。

#34也甩:疑當作『肝』。

#35嫁:據文義當作『婦』。

#36味:此下《本義》有『液』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