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感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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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唐珍

宋唐珍。乃紹興府會稽縣押獄。日常持誦 金剛經三卷。寒暑不易。紹興八年。同楮旬諸茂偷據官錢。事覺。由縣申解本府。趙相公判送司理院再勘。唐珍等至。夜夢一金剛神。語珍曰。汝得平日持念 金剛經有感。汝但放心。臨斷之際。吾當助相公神筆。先判楮旬諸茂。各決脊杖。配隣州。汝決杖一百。回監。俟贓足日呈放還家。睡覺。再三思量。我既為首。所犯刑名。其罪是一。安有輕重哉殊。不可曉。以至臨決斷之時。逐一果應其夢。毫髮無差。所見所聞之者。咸疑其異。方知 金剛般若之功。有不可思議者也。遂感 金剛神力。冥助趙相公之筆。復何疑哉。爾後發願印施金剛般若經三百卷。盡世專精受持。壽至八十五歲。無疾而終。(出雜爼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