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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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言(2)

在欧洲与中国之间的大部分地区,伊斯兰教的世界秩序观占统治地位。伊斯兰教也憧憬建立一个一统天下、消除战乱的单一的神授政权。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跨越各大陆,开始了一波前所未有的弘扬宗教运动和帝国扩张,先后统一了阿拉伯世界,吞并了罗马帝国的残山剩水并降服了波斯帝国,继而把中东、北非、亚洲大片地区和欧洲部分地区收归翼下。伊斯兰教的普世秩序观认为,它命中注定要在“征伐之地”——不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居住的所有地区——实现扩张,直到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训把全世界变成一个完整统一的和谐体系。正当欧洲建立了一个基于多国之上的秩序时,以土耳其人为主的奥斯曼帝国也声称自己代表唯一的合法统治,在阿拉伯世界的腹地、地中海、巴尔干半岛和东欧确立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奥斯曼帝国对欧洲基于各国关系的新生秩序并不陌生,认为它不仅不值得仿效,而且是孕育分裂的根源,奥斯曼帝国可以借此向西扩张。15世纪,征服者穆罕默德告诫实行多极秩序的意大利诸城邦:“你们一共有20个国家……彼此争执不休……世界上只能有一个帝国,一种信仰,一个世界主权。”与此同时,在大西洋彼岸,一种新的世界秩序的基础正在“新大陆”形成。17世纪,就在欧洲的政治和宗教冲突如火如荼时,一批清教徒开始了“荒野之旅”,去实现上帝的计划,挣脱既有的(在他们眼里也是腐败的)权力结构。正如1630年约翰·温思罗普总督在一艘驶往马萨诸塞定居点的船上布道时所说,他们要建立一座“山巅之城”,运用其正义的原则和榜样的力量激励整个世界。美国人的世界秩序观认为,一旦其他民族像美国人一样获得了自治权,和平与均势就会自然降临,昔日的宿敌也会捐弃前嫌。因此,外交政策的任务不是追求美国特有的利益,而是培育共同的原则。日后对于欧洲构建的秩序,美国将成为不可或缺的捍卫者。然而,虽然强大的美国支持这一秩序,却始终心情矛盾,因为美国人的愿景不是接受欧洲的均势体系,而是希望通过传播民主原则来实现和平。

我撰写本书时,以上所有秩序概念中,唯有威斯特伐利亚原则被普遍认为是构成世界秩序的基础。随着欧洲国家扩张时把自己的国际秩序蓝图带到了世界各地,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这个基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秩序框架现在已延至全世界,涵盖了不同的文明和地区。虽然欧洲国家往往不对殖民地及其人民使用主权概念,但当殖民地人民开始争取独立时,却套用了威斯特伐利亚原则。在争取独立及此后维护国家独立的斗争期间,民族独立、主权国家、国家利益和不干涉内政等原则证明是对付殖民者的有力理论依据。

当代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已通行全球,被俗称为“国际社会”。它力图通过一整套国际法律和组织结构抑制世界的无序性。这套体系旨在促进自由贸易和稳定的国际金融体系,确立可以接受的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并在一旦爆发战争时对交战行为施加一定的限制。由各国组成的这一体系现在涵盖了所有文化和地区。它的各种机构为不同社会之间的交往提供了一个中立的框架,而且这一框架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不同社会各自的价值观。

然而,威斯特伐利亚原则现在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挑战,有的挑战还打着世界秩序的旗号。欧洲与它当初构建的国家体系渐行渐远,想通过主权共享概念超越这一体系。不无讽刺的是,虽然均势概念出自欧洲,但它却有意识地严格限制新成立的欧洲机构的权力。由于欧洲已经削减了自己的军事能力,一旦普遍准则受到践踏,它几乎没有回旋的空间。

在中东地区,逊尼派和什叶派的“圣战者”追求基于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全球革命,造成了社会的分裂和国家的解体。国家本身——以及基于国家的区域体系——岌岌可危,既受到种种意识形态的攻击(这些意识形态拒绝接受国家的限制,认为其限制是不合法的),又受到恐怖主义民兵组织的攻击。有几个国家的民兵组织比政府军还要强大。

从某些方面看,亚洲是采用主权国家概念最成功的地区,但依然向往其他的秩序概念。亚洲因其成员之间的角逐和相互提出的历史诉求而动荡不止。100年前类似的角逐和历史诉求把欧洲秩序击得粉碎。几乎每一个亚洲国家都认为自己正在“崛起”,把彼此之间的分歧推向对抗的边缘。

美国则摇摆不定,时而捍卫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时而抨击它的均势和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前提不道德,而且落伍于时代,时而两种态度兼而有之。美国仍然坚持认为,它信奉的价值观在建立一个和平的世界秩序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并保留在全球范围内捍卫这些价值观的权利。然而,在两代人的时间里从三场战争中抽身后——每一场战争都始于理想主义愿望并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但都以国家蒙受创伤而告终——美国正在探寻如何诠释自己拥有的(依然巨大的)权力和信奉的原则之间的关系。

所有的主要权力中心都在一定程度上遵守威斯特伐利亚秩序的某些规则,但没有一个把自己视为这一体系理所当然的卫士。所有这些权力中心的内部都在发生重大的变化。具有不同文化、历史和传统秩序理论的各个地区能够维护任何共同体系的合法性吗?

若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采取一种既尊重人类社会异彩纷呈的特点,又尊重人与生俱来对自由的渴望的做法。建立此种意义上的秩序必须靠长期培育,而不能强加于人。在一个即时通信和政治剧变的时代尤其如此。任何一种世界秩序体系若要持久,必须被视为是正义的,不仅被各国领导人所接受,也被各国公民所接受。它必须反映两条真理:第一,没有自由的秩序即使靠一时的鼓噪得以维持,最终也会制造出反对自己的力量;第二,没有一个维持和平的秩序框架,就不会有自由,即使有也难以长久。秩序和自由有时被说成是人类体验的两个极端。其实二者应被视为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当今的领导人能否高瞻远瞩,不拘泥于处理紧迫的日常事件而去实现这种平衡呢?

合法性与权力

回答以上问题需要解决三个层面的秩序问题。世界秩序反映了一个地区或一种文明对它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正安排和实力分布的本质所持的理念。国际秩序是指在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区——大到足以影响全球均势——应用这些理念。区域秩序指同样的原则用于某一具体的地理区域。

以上秩序中的任何一个均建立在两个因素之上:一套明确规定了允许采取行动的界限且被各国接受的规则,以及规则受到破坏时强制各方自我克制的一种均势。无论现在还是过去,对现有安排的合法性达成的共识并不能预先阻止竞争或对抗,但有助于确保竞争或对抗是在现有秩序范围内做出的调整,而不是对现有秩序构成根本性挑战。均势本身并不能确保和平,但均势若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并运用得当,可以限制根本性挑战的规模和频率,并在出现根本性挑战时加以抑制。

没有一本书能够涵盖历史上建立国际秩序的所有做法,或涉及现在正在积极对世界事务施加影响的所有国家。本书试图探讨一些地区的秩序理念,这些理念对近代演变产生了最大影响。

合法性与权力之间的平衡极其复杂,地理范围越小,该地域的文化观念越一致,达成可行的共识也就越容易。然而在当今世界,需要有一个全球性的世界秩序。一些历史上素不相干、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只是彼此保持距离而已)、只认自己实力的实体更有可能带来冲突,而不是秩序。

中美之间经历了20年的敌对后,1971年我首次访问北京恢复与中国的联系时曾表示,对于美国代表团而言,中国是一片“神秘的土地”。周恩来总理回答说:“你们会发现它并不神秘。一旦你们熟悉了它之后,它就不会像以前看起来那样神秘了。”他说中国有9亿人,他们觉得自己的社会很正常。当今时代,探寻世界新秩序需要我们首先了解那些基本上不为外界所知的社会。所有国家的人民都需要克服这种神秘感——如何将迥然不同的历史和价值观塑造成为一个共同的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