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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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们踮着脚尖轻手轻脚顺着树丛里的小道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去,一路弯着腰,防止树枝把脑袋划伤。路过厨房的时候,有半截树桩绊了我一下,弄出了一点声音,我们立刻卧倒不动。这时沃森小姐的仆人名叫吉姆的大个子黑人正在锁厨房门,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见他,因为他背后亮着一盏灯。他站在那里伸长脖子朝门外看了看,听了听,忽然说:

“是谁?”他又听了一下,接着踮着脚尖走下台阶,正好走到了我俩中间。我们几乎能摸到他。过了好久都没有什么声响,我们三个就那样挨得很近,都动也不动。不巧的是我的脚脖子突然很痒,可我不敢伸手去挠。一会儿耳朵也痒了起来,接着是脊背,那是在两个肩膀中间那块儿。如果不挠一挠,简直痒得要死。唉,这情形我可是经历过千百遍了。要是你和那些高贵的人在一齐,或者在葬礼上,或者想睡又睡不着的时候——就在那种无法挠痒痒的场合,莫名其妙地你全身上下就会有千百个地方一起发起痒来。这时吉姆又说:

“嗨,是谁啊?干吗的?怎么没声了。好吧,咱们等着瞧。我可就一直坐在这儿了。”

于是他就在我和汤姆中间坐了下来。他靠着一棵树干,把两条腿伸开,有一条几乎快碰到我的腿了。我的鼻子也开始发痒,我流出了眼泪。但我竭力忍住没有抓挠。可是鼻孔里面又痒开了。接着屁股也开始痒了。我实在不知道还能呆多久。就这么尽力坚持了六七分钟,感觉似乎过了几年。这时候我身上已经有十一处在发痒,我觉得如果再多呆一分钟,我就要忍不下去了。但是我还是竭力按捺,准备坚持下去。恰在此时,我感觉到吉姆的呼吸声变重了。不久,他还打起了呼噜,我立刻就感觉舒服多了。

汤姆嘴里轻轻发出了一点声音,示意我立刻走人,于是我们手脚并用,朝别处爬去。爬了约摸十英尺的距离,汤姆小声对我说想跟吉姆开个玩笑,把他捆在树上。我不同意,如果他醒过来大声叫喊的话,他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家。汤姆又说他拿的蜡烛不够用,需要去厨房再取几根。我不希望他去,就说吉姆说不定到时会醒过来,回到厨房我们就麻烦了。可是汤姆坚持要冒这个险,我只好跟他溜进厨房拿了三根蜡烛,汤姆掏出五分钱放在餐桌上,表示不是白拿蜡烛。之后我俩出了厨房,我紧张得出了一身汗,可是汤姆却一点儿都不害怕,他还要爬到吉姆那里去戏弄他一番。我只好随他去了,过了好久,周围很安静,一点声响也没有。等汤姆一回来,我们立刻沿着栅栏周围的小路离开,一直走到房子对面那座小山陡峭的山顶上。汤姆说他把吉姆头上的帽子摘下来,挂在了他脑袋上边的一根树枝上。吉姆那时虽然动了一下,但却没有醒。后来,吉姆说到这件事的时候说他当时是妖魔附体,神志不清,他被身上的妖魔驱赶着在州里乱跑,又被禁锢在那棵树下,帽子被悬挂在树枝上,也是妖魔干的。又一次谈起这事的时候,吉姆说附在他身上的妖魔骑着他还到了新奥尔良。甚至以后每次说起来,他总要再夸大一点儿,因此越说越神,及至说到妖魔骑着他跑遍了全世界,差点把他累死,马鞍把他的背磨得伤痕累累。吉姆因为这件事变得傲慢起来,神气十足,对别的黑人都不屑一顾。有的黑人甚至大老远跑来听他讲这个故事,这件事让他成了当地最傲慢的黑人。不认识他的黑人嘴巴张着眼睛敬佩地望着他,就好像他是神话中的人物似的。黑人们晚上在炉边聊天的时候,总会谈起妖魔,可是不管什么时刻,谁如果是谈到这事,吉姆就会碰巧出现在那里,那时他会不屑地说:“哼!说起妖怪,你知道个什么?”那时那个黑人就会立刻吞吞吐吐,缩到后面不敢再说什么了。吉姆脖子里总挂着那个五分钱的硬币,他说是魔鬼亲手交给他的护身符,还对他说用这个护身符可以给人治病,并且只要对着护身符说一句话就能引来妖魔,只是他从来不告诉人那句话是什么。附近的黑人都愿意来这个地方,甚至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看一眼这个五分硬币,但从不敢碰它,因为它曾被魔鬼的手拿过。作为一个仆人,吉姆真算得上得意忘形了,因为他总是唠叨个不停,说他怎样看见了魔鬼,又怎样被妖怪骑着到处跑。

再说汤姆和我来到了山顶之后,望着山下的村庄,看到还有三四处亮着灯光,也许那几间屋子里有人病了。头顶上,星星闪闪烁烁。村边有条河,足有一里宽,此时显得寂静而庄严。我们下了山,找到那座破旧的制革厂,与藏在那里的乔·哈珀和本·罗杰斯,还有另外两三个男孩见了面。我们解开一条小船,顺流划了二里半,在山边那块岩石那里,把船停住上了岸。

我们上岸后就钻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发誓保守秘密,然后把我们领到一个山洞口,洞口被茂密的树丛掩盖着。接着我们端着蜡烛爬了进去。大概爬了有二百码,洞里忽然变得很开阔。汤姆摸索着洞壁,忽然头一低钻到了一面石壁底下,原来那里有个完全注意不到的小洞。我们都钻进了这个洞,穿过一段狭小的通道,最后到一间石屋,里面潮湿阴冷。我们在这儿停住,这时汤姆说:

“现在我们要成立一个强盗帮,就叫汤姆·索亚帮。如果谁想加入,就必须发个誓,用血把自己的名字写下来。”

大家都表示同意,此时汤姆掏出一张纸,上面有几句誓词,他把誓词读给大家听,内容是每个人都必须誓死效忠本帮,决不泄露秘密。如果有人欺负本帮民众,不管命令帮里的谁去杀了那家伙和他全家,他都必须严格执行。他杀死他们后,还要在他们胸口插上一个十字架,要不然就不允许他吃饭睡觉。这十字架是强盗帮的标志,帮外的任何人都不能使用这个标志,违者必咎,违反两次者予以处死。要是帮里的任何人泄露了秘密,就一定割断他的喉咙,烧毁他的尸体,还要把骨灰撒得到处都是,用血把他在名单上的名字涂掉,帮里的人谁也不准提到他的名字,只可以诅咒他,并且永远忘记他。

大家对这段流畅的誓词大加赞赏,都忍不住问汤姆是不是他一个人想出来的。他说有些是,有些是从海盗书和武侠书里学来的,他还信誓旦旦地说每个高尚的匪帮都必定有他自己的誓言。

有人提出如果有人泄露了秘密就干脆把他全家都杀光。汤姆说这是个好主意,于是掏出一根铅笔把这一条写了进去。紧接着,本·罗杰斯提出:

“但是哈克·芬没有家,他如果犯了这条我们该怎么办?”

“瞧,难道他没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

“当然,他是有个父亲,可是现在没人能找到他。他以前总是喝得大醉而归,和制革厂的猪猡睡在一起,现在都有一年多没看到他了。”他们对这个问题纠缠不休,目的就想把我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说入帮的人必须得有家和家人,这样有人犯了帮规就可以拿他们开刀,否则这样对别人很不公平。唉,没人想出解决的办法来——大家都给难住了,一时都没话说。我几乎要急哭了,忽然脑子里灵光一现,向他们提出了沃森小姐——如果我犯了帮规,他们可以杀她。大家表示赞同地说:

“好,那就她了,就是她。完全可以。哈克可以入伙。”接着,他们都用针扎破手指把自己的名字签上,我也在纸上签了字。“好了,”本·罗杰斯说,“那么我们这个帮的任务是什么?”

“是抢劫和谋杀。”汤姆说。“可是我们能抢劫什么?打家劫舍——偷牛羊——还是别的——”“抢东西!偷牛羊之类的不能算得上抢劫,那只能算是盗窃,”汤姆·索亚说,“不过我们不做盗贼。做盗贼有什么意思。我们是抢劫大盗。我们戴着面具去抢劫公路上的马车,把车上的人杀死,抢夺他们的手表和财物。”

“每次都必须杀人吗?”“噢,当然,杀掉最好。不过有些首领不这么认为,但大部分还是认为杀掉最好。当然了有些人可以不杀,把他们押回山洞,算是绑票。”

“绑票?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可他们都这么做,我在书里看到过,所以我们也要这么做。”“但是我们连它是什么都不知道啊,能怎么做呢?”“不要尽说些没用的,我们干就是了。我不是告诉过你我在书上看到过吗?难道你想背离书本另外搞一套,把事情搞糟吗?”

“唉,说起来简单,汤姆·索亚,可是我们都不懂它的意思,又怎么去绑票呢?我们需要把这个事情弄明白。你觉得我们应该怎么做?”

“唉呀,我也不清楚呀。但也许我们把他们一直关起来,直到绑了票为止,也就是说,直到他们死掉为止。”

“嗯,这还差不多。这样就没什么问题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们就是要把他们关起来,直到绑了票,死掉为止。不过这样也很麻烦,因为他们要吃东西,还总想逃跑。”

“不用担心,本·罗杰斯。有人看守,他们跑得了吗?谁敢偷跑,我们就开枪打死他。”

“有人看守,这倒不错。可是这样需要有人整夜不睡觉,一直看守他们。我觉得这有点困难。为什么我们不能刚押回来就把他们拿棒子执行绑票呢?”

“可是书上没有这么说,这就是原因。我说,本·罗杰斯,难道你想不按书上写的办事吗?难道你觉得写书的人不明白该怎么做吗?难道你认为他们该按你的想法来办吗?肯定不行,先生。我们就按书上说的去做。”

“好吧,我同意。只是我总觉得这么做很愚蠢。那么,女人也要杀掉是吗?”

“说实话,本·罗杰斯,这事我们都不明白,我不想不懂装懂。关于杀不杀女人?不——书上从来没说过这个问题。你把她们弄到山洞里,对她要礼貌,要温和体贴,她们也许会慢慢爱上你,再也不想回家了。”

“嘿,如果情况如此,那我同意,可我总认为不会这样,那样山洞里很快就会住满女人和等待被绑票的家伙。结果,我们可就没地儿住了。不过,就照你说的办吧,我无话可说了。”

这时睡着的小汤米·巴恩斯,吓得哭了起来,嚷着要回家见妈妈,再也不想做强盗了。

于是大家都开始逗他,叫他爱哭鬼,他听了勃然大怒,说他立刻把这里的秘密散播出去。汤姆赶快给了他五分钱稳住他,还说我们现在都回家去,下礼拜再聚会,开始动手抢劫杀人。

本·罗杰斯说他平时一般不能出来,只能礼拜天,所以他想下礼拜天开始。可是大家都不同意,说礼拜天做这些事太罪恶了,这个说法便被否决了。大家同意尽快再聚一次,选一个日子。我们一致推选汤姆·索亚当大帮主,乔·哈珀当二帮主。然后大家散伙回家了。

黎明时分,我爬上棚屋顶,从窗户回到了我的房间。新衣服上满是污渍,我累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