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学生人身伤害案例的评析(3)

《民法通则》第133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地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由此可见,监护人对被告监护人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