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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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血字的研究(6)

《每日新闻报》报道:“无疑这是政治性犯罪。由于大陆各国政府的专制以及对自由主义的限制,许多人来到我们国家。如果对这些人的过去不予追究,他们很可能变为遵纪守法的公民。这些流亡人士共同遵守着一种法规。如有人敢以身试‘法’,必受严惩。眼下首当其冲的任务是找到他的秘书斯坦杰森,只有这样才能得知死者生前的生活特点。现已找到死者生前在伦敦的寓址,因此案情也有所进展。这些成绩应归功于苏格兰场葛莱森侦探。”等等。

我和福尔摩斯一边吃早饭,一边读着这些报纸。福尔摩斯觉得这些文字十分有趣。“真的被我不幸言中了,不论如何,雷斯德和葛莱森总是最有成绩的。”

“那得看最后的结果。”“这有什么。凶手一旦被缉拿归案,那当然是他们勤奋工作的结果;找不到凶手,他们又会说:我的确历尽千辛万苦,但……唉,算了,不管怎样,功劳总是他们的,而过失永远有别人顶着。并且总有些无耻文人为他们吹捧。还是那句法国的老话:‘不管笨蛋有多笨,总有更笨的家伙为其喝彩。’”

说话问,门外一阵骚乱,房东太太开始大声抱怨,我大叫:“怎么回事?”“是侦缉队贝克街行动组。”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话音未落,六个街头流浪儿冲进屋来,我还没见过这么脏乱的孩子。

“站住!”随着福尔摩斯的一声断喝,这些小流氓木雕泥塑般地站成了一条线。“以后只有维金斯可以上来报告,其他人都在外面等候。有线索吗?”“没有,先生。”一个孩子立正回答。“我早知道不会有,继续工作。给你们的工资,每人一先令。好了,去想办法吧,我一直在等你们的好消息。”

随着福尔摩斯的手势,孩子们一哄而散,很快楼下传来他们的吵闹声。福尔摩斯说:“这群小东西能量巨大,如同空气,无孔不入,什么事都能打听到,隐蔽性又强。而官方侦探一露面,人们就会沉默了。把他们组织起来对破案有好处。”我问道:“是布瑞克斯顿路的这件案子促使你雇佣他们的吗?”“没错,还有一件事没弄明白,但也是时间问题。啊!我想,咱们马上就会听到一些新鲜事了!瞧,葛莱森正朝着咱们走过来。看他那得意洋洋的神色,我就知道他是冲咱们来的。你看,他站住了。就是他!”

一阵急促的门铃声过后,转眼间,留着漂亮发式的侦探便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楼,来到我们的客厅。“亲爱的朋友,”他一把抓住福尔摩斯冷冷的手大声说道,“向我贺喜吧!我已经把这个案子调查得水落石出了。”

我仿佛看出,福尔摩斯富于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焦急的神色。

他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已经都搞清楚了吗?”“对了!我的老兄,凶手都已经落网了!”“是谁?”“阿瑟·夏朋杰,皇家海军的中尉。”葛莱森一双胖手来回搓着,表情得意,抬起头傲慢地揭开谜底。福尔摩斯听完以后,轻松地出了一口气,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请坐,来支雪茄怎么样?”他说,“我们很感兴趣你是如何办到的。喝点什么?威士忌要加冰吗?”“那也好,”这位侦探耸耸肩说,“这两天没少费神儿,我真是有些精疲力尽了。你知道,这虽不是体力劳动,但神经绷得太紧。其中甘苦你会深有体会,福尔摩斯先生,因为咱们都是干这一行的。”

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过谦了。让我们听听,你是怎样获此佳绩的。”葛莱森带着无法抑制的兴奋坐在扶椅上,不停地吸着雪茄,然后拍了一下大腿,兴奋地说:“你看雷斯德这个傻瓜,他犯了错误还以为是高明呢,他正在为查明那位斯坦杰森的下落大伤脑筋呢。那家伙与此案毫无关系,如同未出世的孩子一样与现世隔绝。我敢打赌,他现在可能已将那家伙缉拿归案了。”他讲到得意处大笑起来,直笑得弯下了腰。

“那么,你是怎样获取线索的呢?”“啊,听我慢慢道来。当然啰,华生医生,这是绝密,只有咱们之间可以谈谈。最重要的,也是最困难的是搞清楚那个美国人的事。对此,有的人靠登广告,有的人会找死者的亲友,以此获取信息。葛莱森可不那么蠢。你没忘记发案当天死者身边的帽子吧?”“记得,”福尔摩斯说道,“是从坎伯维尔路229号的约翰·安德乌父子帽店买来的。”

葛莱森脸上显露出沮丧万分的神情。他说:“你也注意那顶帽子了?你去过帽店了吗?”“没有。”“哈!”

葛莱森松了口气,“不管可能性有多么小,你也不应让任何机会溜走。”“对于伟人,没有微不足道的事物。”福尔摩斯像引用什么格言录上的话。“说得好,我找到了店主安德乌,问他是不是卖过一顶同样的帽子。他仔细查了售货清单,并很快查明这帽子送到了一位叫垂伯的人的住处,此人住在陶尔魁里,夏朋杰公寓。于是我按图索骥,找到了那里。”

“漂亮,干得相当漂亮!”福尔摩斯低声称赞着。“我紧接着就去拜访了夏朋杰太太,”这位侦探接着说,“我注意到她的脸色苍白异常,神情紧张。她的女儿也在房里——一位美丽迷人的姑娘。在我们谈话期间,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不停地抖动着,这些细节自然难逃我的眼睛,也增加了我的疑心。我的先生,你很清楚在侦探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时的兴奋劲儿,让人周身舒畅得发颤。我于是问:‘你们听说过前房客垂伯先生遇害的消息了吗?’”这位太太点了点头,似乎说不出话来了。她女儿却禁不住流下眼泪来。我越发感到她们对于这个案子必有隐情。

“我问道:‘垂伯先生几点钟从你们这里前往车站的?’”

“‘是八点,’她掩饰着激动,咽着唾沫说,‘据他的秘书斯坦杰森说,当天去利物浦的火车有两班,时间分别是九点十五和十一点。他乘的是头班车。’”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这个问题一提出,那个女人顿时面如死灰。好长时间,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声音沙哑,极不自然。一阵沉默过后,年轻的姑娘说话了,她显得平稳镇静,口齿清晰。她说:‘说谎是毫无益处的,妈妈,咱们还是实话实说吧。后来我们的确又见到过垂伯先生。’‘啊,上帝啊,宽恕她吧!’夏朋杰太太摊开两臂,靠在椅背上,‘你哥哥被你害了!’‘阿瑟也不喜欢我们说谎。’姑娘说话态度坚决。于是我说:‘现在你们应该将全部情况都说出来,这样遮遮掩掩完全没有必要。而我们对此案了解多少你们知道吗?’”

“‘都怪你,艾莉丝!’夏朋杰太太生气地说,接着又对我说,‘都对你说了也没什么。先生,我这样你不要以为我儿子与这个命案有什么干系。他与此案扯不到一起。我只不过怕你们怀疑他,给他带来不便。但是,这绝不可能。他的一贯表现和他的职业能证明一切。’我说:‘我需要全部细节,相信我,如果你的儿子果真清白无辜,他决不会受到半点伤害的。’她说:‘艾莉丝,你最好回避一下,让我们单独谈吧。’于是她的女儿就走开了。她接着说:‘唉,先生,我不想跟你说什么,既然我女儿已说了,现在已经毫无办法,我也只好说出来了。我既然决定说,那就毫无保留。’我说:‘这才是明智之举。’‘垂伯先生在这里住了有三周,此前,他和他的秘书在欧洲旅行。我曾见他的箱子贴着哥本哈根的标签,那是他们来这里之前的最后一站。他的秘书斯坦杰森倒是一个不善言谈、素有教养的人;可是他的主人——真糟糕,完全两样。这个人简直无耻下流。入住的当天晚上,垂伯便喝得烂醉如泥,第二天中午才清醒。最可气的是他对女仆的轻佻、下流的态度,令人作呕。最无耻的是,他竟然像对待女仆一样对待我女儿,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言乱语。所幸我女儿不懂这些。有一次,他居然紧紧地搂抱我女儿。他这种恬不知耻的行为,斯坦杰森先生也气愤不已,骂他简直是禽兽。’”

“‘你为什么不撵走他呢?’我说,‘他住的可是你的房子呀。’”

“这女人被我突然的发问弄得不好意思。她说:‘他来的当天我拒绝他好了。可他出的房租太诱人了,每人每天一镑,一星期十四镑;而且当时又是租房淡季。我没有别的来源,儿子在军队服役,开销很大。于是为这笔租金便忍受下来。前些天他闹得简直无法容忍,我这才撵走他。’”

“‘后来呢?’”“后来我看到他坐车走了,悬着的心才放下来。我的儿子现在正在休假。可是,此事我一直瞒着他,因为他脾气暴躁,又非常疼爱他的妹妹。房客们搬走后,我关上了门,才算去了一块心病。天哪,还不到一个小时,又响起了敲门声,是垂伯去而复返。他的样子亢奋,显然又喝多了。他闯进门来,当时我正和女儿坐在屋里,他就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他错过了火车。后来,他就无视我的存在和艾莉丝说起话来,建议她与他私奔。他对我女儿说:‘你已经是成人了,任何法律都无法限制你。我有许多钱,别管这个老婆子了,赶快跟我走吧,你可以幸福得像个公主。’可怜的艾莉丝吓得缩在一旁。可是他却抓住她,向门口拉去,我吓得惊叫起来。正在这时,我儿子阿瑟回来了,以后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只听打骂声混成一片,吓得我不敢抬头瞧。后来抬头一看,只见阿瑟手里拿着一根木棍站在门口大笑着。他说:‘我看这个恶棍再也不敢来惹事了。我跟他走走,看看他究竟做些什么勾当。’说完,他就拿着帽子跑了出去。次日清晨,我们就得知垂伯先生遭人杀害的消息。”

“这就是我得到的直接证词。她的讲述时常因呼吸不畅被打断,有时她的话音很低,我甚至听不清楚。但她说的话我是用速记的方法记的,出入不大。”

福尔摩斯伸了个懒腰,说道:“这故事很动听,那么后来呢?”葛莱森接着说:“这女人说话的间歇,我认为案子的关键点是她儿子回家的时间,于是我用一种令女人无法抗拒的眼神紧盯着她,不断追问。”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他有钥匙,自己会进来的。’”

“‘他是在你入睡后回来的吗?’”“‘是的。’”

“‘你几点睡的?’”

“‘大概十一点。’”“‘这样说来,你儿子出去最少有两个小时。’”“‘是的。’”

“‘有可能出去四五个小时吗?’”“‘也有可能。’”“‘在这段时间他都干了些什么?’”“‘我不知道。’”她回答时嘴唇吓得发白。

“当然,到这个地步,就什么也不用问了。我带着两个警官,逮捕了夏朋杰中尉。当我拍拍他的肩头,要他乖乖地跟我们走时,他竟有恃无恐地说:‘你们认为我与那个恶棍垂伯被杀有关吧。’我没向他询问此事,他倒直入主题了,这就更蹊跷了。”

“十分蹊跷。”福尔摩斯说。“当时他拿着一根大棍子,那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子,是追垂伯时拿的那根。”“那么你有何高见?”“我认为,他一直将垂伯追到布瑞克斯顿路。二人发生争吵,发展为打斗,或许一棍打在胸口,致使垂伯一命呜呼,但却没有外伤。当时天下着雨,所以路上没人,夏朋杰便把死尸送到了那间房子里。其他的什么蜡烛、血迹和墙上的字以及戒指等等,不过是凶犯制造的假象,借以造成混乱。”

福尔摩斯用赞叹的口吻说:“干得好!葛莱森,你实在大有长进,看来出人头地是迟早的事。”这位侦探自豪地答道:“我自认为,这案子办得很利索。可夏朋杰却矢口否认他是凶犯,他说当时他并没追上垂伯,垂伯是乘一辆马车逃掉的。在返回的路上,他遇上了从前的同事,所以误了回去的时间。可我认为这案子的发生与夏朋杰的行止很吻合。而可怜的雷斯德误入歧途,自己却不知道。嗬!说曹操,曹操到。”

来人果然是雷斯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了楼,跟着就走进屋来。若在平时,无论在服饰还是行动上,都能看出他的得意非凡和信心十足的气派,现在都消失殆尽了。只见他衣衫不整,神情沮丧。他到这儿来,显然有事相求,所以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有些张皇失措起来。他笨拙地站在屋子中央,两手不停地摆弄帽子。最后,他说:“这真是个令人头疼的案子,稀奇古怪,不可思议。”

葛莱森更加得意,说:“啊,雷斯德先生,我知道你会这样想。你找到垂伯的秘书了吗?”雷斯德万分沉重地说:“那个倒霉的家伙今晨六点被人杀死在旅馆里了。”

七、一线光明

这个消息犹如一枚炸弹,炸得我们目瞪口呆。葛莱森猛地站了起来,剩在杯中的威士忌酒泼了出来。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双唇紧闭,双眉皱得不能再皱。

福尔摩斯喃喃地说:“这家伙一被害,事情就更没有头绪了。”“已经够复杂了,”雷斯德一边抱怨着,一边坐了下来,“我简直像是在云里雾里,完全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