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调查及对策建议
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王正伟同志的批示精神,我室在认真参考和充分吸收自治区统计局《统计专报》有关情况分析和对策建议的基础上,到银川、石嘴山、吴忠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就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提出如下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位次后移原因分析
(一)从可支配收入的构成上分析,工薪收入所占比例大,水平低,拉低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其中工薪收入占72%,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2003年我区工薪收入比全国水平低1739元。银川市统计数据表明:2002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奖金)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06元,按当年2.08负担系数测算,城市居民人均少收入147元。工薪收入平均水平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企业效益不好,企业职工收入低是主要原因。由于劳动力供给过剩,需求不足,企业可以以较低工资雇用工人,使得自治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实难度较大,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从就业人员分布结构分析,低收入人员多,拉低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
从行业看,低收入行业从业人员多。据石嘴山市城调队2003年对16个行业的调查,从业人员年均收入为11558元,低于这个水平的7个行业中从业人员占整个从业人员的56.4%。社会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收入不到平均水平的一半。这种情况在全区具有普遍性。
从城镇居民群体分布情况看,低收入人群数额庞大。据石嘴山市城调队调查,在350户居民中,处于收入平均线以下的205户,占58.57%,平均线以上的145户,占41.43%。有5.26%的家庭处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53元;有34.83%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平均水平的59.77%;有18.48%的家庭接近平均水平;以上三项合计为58.57%,也就是说,有近六成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处在平均线以下。低收入家庭比例很大,中高收入家庭很少。由于高收入家庭对“人均”指标的拉动,使得平均数掩盖了贫富差距。
(三)从家庭就业现状分析,就业率偏低,直接影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据自治区城调队提供的资料显示,宁夏城镇居民家庭人口中,有收入人口为1.91人,就业人口为1.37人,而全国平均数为有收入人口为2.10人,就业人口为1.68人,分别高出我区0.19和0.31个百分点。据银川市调查,2003年银川城市居民家庭就业率为45.3%,比西部12个省会城市平均低5.3个百分点,比全国低6.5个百分点。石嘴山市2003年平均每户家庭人口2.98人,户均就业1.34人,就业率45%,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据吴忠市利通区150户家庭调查资料显示,2003年最低收入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873元,比吴忠市区平均水平6126元少4253元,比全区平均水平少4657元。这一方面由于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高,户均人数偏大,需要赡养的人数多;另一方面由于就业机会少,社会总体就业率较低,导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
(四)从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现状分析,保障能力弱,覆盖面小,救助标准低,降低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离退休金、社会救济等。我区退休金标准、城市低保水平都很低。据调查,银川市人均月退休金593元,石嘴山市仅为540元。而离退休金占转移性收入的90%左右。2003年银川城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299.92元,上海和浙江2001年就已分别达4791.53元和2607.68元,说明我区离退休金标准偏低,且调整的步伐慢,幅度小。养老保险目前只能覆盖国有和集体企业,且欠缴情况严重,资金缺口大,有的市县(区)甚至入不敷出。非公有制企业参保面不到10%,居民参保比例与就业面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在社会救助方面,需要享受低保的面在逐年增大,2003年全区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达20.26万人,占城镇人口的9%还多。银川市1998年只有3000人享受低保,标准是每月100元,到2003年已达7万人,标准是月均160元,补差发放人均只有43元。石嘴山市由于煤炭资源枯竭,企业破产,仅两个市区享受低保的就近3万人,石炭井的很多煤炭职工家庭生活极度贫困,却有很多人由于低保标准低而进不了低保范围。吴忠市低保人员达5万多人,低保标准只有130元。据各市调查分析,随着下岗失业人员的增加及失地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城市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的压力还会加大,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不能有效增加,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就很难有大幅度提高。
(五)从财政供给能力分析,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对居民收入增长支持力度较弱
我区全社会从业人员中财政供养人员约占10%,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薪收入水平直接影响和拉动着全社会的收入水平,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主要是由地方财政实力的强弱决定的。许多兄弟省区在增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在全国的排位发生了变化。如内蒙古、安徽、山西等省区都出台了相应政策,行政事业人员增加了100~400元不等的补贴或津贴,使2003年在全国的排位比2002年分别提前了8位、3位和2位。我区去年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调资,拉动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据石嘴山市测算,提高了2个百分点。但限于财政实力,我区及各市县无力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已出台的一些措施也不能完全兑现,如风沙费、误餐费、艰苦地区津贴等,很多市县都无力发放。大幅度调资不可能年年有,即使有,地方财力也无法承受,所以,以后增加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难度将更大。调查中,各市县(区)都希望自治区多出台增资措施,但又要求自治区财政给予更多的支持,这就陷入了两难选择,既要保吃饭,又要搞建设,还要增加居民收入。这种两难困境的摆脱最根本的要靠加快发展,做大地方收入蛋糕,增加政府可用财力。
二、增加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努力聚集财力,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与发达省份相比,我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综合实力不强,经济运行质量不高,财政对城镇居民增收的支持较弱。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才能扩大财税来源,增强我区的综合经济实力,才能相应地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积累、建设与分配的关系。在强调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必须特别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只有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才能有效地聚集财力并用于居民收入分配,使人民群众从经济增长中真正得到实惠。与此同时,还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城镇居民增收的支持力度,抓住中央对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机遇,锲而不舍地争取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努力实现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的目标。
(二)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提高城镇家庭人口中就业人口和有收入人口的比例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把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结构调整、体制改革、扩大开放等各项工作的中心目标来贯彻。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城镇第三产业,重点是第三产业中的各类社会服务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和领域。一要狠抓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劳务输出,使“4050”人员基本实现再就业;二要狠抓大中专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三要狠抓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银川和吴忠两市2003年加快中心城市建设,使一大部分农民失去土地,成为城市居民。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对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以及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
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通过制定地方法规和完善的政策,逐步将社会保障覆盖到城镇个体、私营经济的劳动者和所有正常营业的单位。要认真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市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低保范围,建立健全低保人员的进入退出机制,确保各项低保政策落实到位。对城市贫困人口,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贫困人口中已经脱贫的要及时退出低保,能够通过就业增加收入的要帮助他们通过劳动自食其力。
(四)完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网络,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列入市、县目标责任制考核
城镇居民收入是反映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就的具体体现,也是考核市、县经济发展成就的综合性指标。为了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增强地区代表性,创造目标监测条件,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列入市、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衡量市县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目标责任进行两级分解,一级分解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五个地级市;二级由五市再行分解到所辖市县(区)。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调查经费,使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五)采取各项配套措施,想方设法提高我区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
我区企业城镇职工占城镇从业人员的大多数,企业职工的收入对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十分明显。建议各级政府劳动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大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执行力度;二是监督企业落实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查处企业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的不法行为;三是督促企业落实职工的各项劳保福利待遇;四是督促效益较好的企业落实工效挂钩的政策,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下相应提高职工的工资水平;五是制定行业工种工资标准,对冶金、机械、建材等重工行业苦、赃、累工种提高工资标准,保证在这些岗位工作的职工有一个合理的工资收入。
(六)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创新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及分配的政策环境
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制度向合同用人制度的转变,激发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及他们的聪明才智,催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活力。鼓励事业单位的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从事第二职业,通过自己的劳动提高收入;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到企业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提高其收入水平。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费自理,努力减少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
(七)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
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和消费情况,原来制定的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明显偏低,全国已有不少省市先后提高了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建议自治区政府将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至1600元。
(八)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积极督促自治区已出台的增资政策落到实处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的收入水平,自治区政府近几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的增收政策。增收的项目分别有风沙费、误餐费、艰苦地区津贴、城市津贴等。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以上政策仅在部分市县(区)兑现。据自治区城调队调查统计,有9个市县未完全发放风沙补贴,有13个市县未完全发放误餐津贴,有7个市县未完全发放艰苦地区津贴。本着“保改革、保吃饭、保发展”的原则,建议自治区政府对上述补贴政策作出明确规定,责成有关市县(区)政府务必落实除城市津贴以外的各项补贴。自治区去年出台的住房补贴政策各市县也应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兑现,城市津贴按照现在分级负担的办法由各中心城市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自行决定。
(九)赋予首府城市一定的自主权,允许其在财政收入许可的情况下出台有关增资政策
200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要把银川建设成为西北现代化的区域中心城市。近两年银川市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具备了提高银川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水平的条件。为了适应“大银川”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外来人才参与银川的建设,充分调动银川市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建议自治区政府赋予银川市政府一定的自主权,允许银川市根据本级财政状况出台相应增资政策。银川市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会有明显的拉动和示范作用。
(十)自治区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把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些暗补变为明补,改变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低的现状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构成。我区和西部落后省区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构成中的共同特点是,对工薪收入依赖较大。建议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借鉴邻近省区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各级财政分级负担或部门自筹或给政策不给钱等有效方法,出台相应的符合我区实际、积极灵活的增资政策。具体建议:一是参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有关省市给国家公务员增发移动通讯费的做法,给我区公务员按照不同职级发放一定的移动通讯费;二是参照有关省区的做法,给我区国家公务员发放100元生活补贴(也可称为早餐补贴),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三是允许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每年给职工发放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金。以上几项具体增资政策将会对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拉动消费,推动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我们认为,以上意见如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不仅能够超额完成自治区党委确定的2004年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目标是7%)的考核目标,而且对我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保持长期稳定的增长都能够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200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