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可替代更不可动摇
“民以食为天”这是一条最朴实而又永恒的真理。但仅仅从这个层面上理解农业,是远远不够的。农业不只是为了解决吃饭穿衣问题,应当从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更高角度,更深层次来认识农业。
一、农业是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基础
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这是一条为实践一再证明了的实实在在的真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大国,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尤为重要。农业滑坡,全面动摇。中国经济建设的历史表明,哪个时期重视农业,农业发展了,整个经济发展就比较顺利;哪个时期农业出了问题,整个经济发展就受到挫折。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经济发生的几次大的波动。都是由于农业受到削弱引起的,而每一次经济调整也都是首先加强农业。历史经验一再告诫我们: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保持工农业的协调发展,事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现在该是下决心,花力气,下本钱发展农业的时候了。根据中央的政策,我们必须统一认识,认识越早越主动,认识越深刻行动越自觉。如果等到农业出现全面萎缩时被迫进行调整,那就更为艰难,所需时间会更长,付出的代价要更大,就可能发生历史性的失误。甚至还会出现一时难以弥补的过错。
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更需要加强保护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国农村人口比重大的基本国情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全国人口的大头仍旧在农村。海原县农业人口占93%,从现在到将来都凭的是依靠农业立县,现市场经济的体制代替计划经济体制,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城乡上下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并没有改变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对农业的依赖关系,所有的人都要吃饭,离开了农业将根本无法生活下去。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又是经济再生产的过程,这两种生产交织在一起,使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具有自然条件依赖性强,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等不同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农业既是社会效益高,自身效益低的基础产业,又是自然风险大,市场风险多的弱质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这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价值规律的作用,生产要素往往会过多过快地从农业流回效益高的非农产业,导致农业衰退;二是受市场调节盲目性和信息不灵通的影响,农业生产容易出现“多了多,少了少”的波动,影响农业的发展和农产品的供求平衡。所以,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
三、发展进入新阶段仍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目前我国农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主要标志是,伴随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供给状况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供求总体基本平衡。
但宁夏中南部山区由于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却是另外一种实际情况:首先是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居民尤其是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还不高,还有一部分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其次,山区人均耕地保灌面积有限和水资源特别短缺,是农业发展的长期制约因素。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加剧,草地退化、沙化、碱化面积扩大,植被减少和河水断流,导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对农业持续发展构成直接威胁。第三,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农户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仍然需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