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土地之我见
日前,几位在村工作的老同学光临,寒暄之后,道出了苦衷,都说乡村工作难搞,尤其是群众的承包土地,现在已经10个年头了,生死嫁娶,人口变动很大,有的户一人种着几十亩地,有的户四五口人种着几亩地。按说也该调一调了,可是,调整也有意见,不调整也有意见,颇感棘手。
笔者不敢妄言有什么妙招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笔者认为,只要学会运用辩证法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个难题是可以解决的。
首先,必须吃透情况,摸准原因,抓住症结。农民是最讲实惠的,土地问题是农民最敏感的一根神经。要认真分析部分农户要求调整土地的原因,除少数确因近年来增加了人口,生活没有保障外,也有一些人,看到别人种地得了利,想通过调整再要几亩地;或者自己土地质量不高,肥力不大,想调几亩好地;或者是嫌自己的地远,经营不便,想换近地。而反对调整土地的农户,一般是靠种田谋生,对土地投入多,收入高,怕把好地换成坏地,或者是由于嫁丧减人,造成人少地多,但有劳力耕种;或者是由于农转非,私下有偿转让。当然也有部分农户从事二、三产业或经商致富,对调整土地持无所谓态度等。什么样的锁用什么样的钥匙。
其次,掌握政策界限,治根治本。应当向农民讲清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不变,是指农村的大方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发生改变,也就是政策的连续性和渐进性不会中断,它的内涵和本质不变。而对承包土地的部分调整是政策在这一限度内具体的、局部的变化,即量的变化,不会改变方针政策的本质和主流。因此,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无田农户和不想种田的农户的土地多而且管理不善,不以经营土地为主的农户,应调出部分土地;对土地超过人均标准且无劳力的农户,应调出部分土地;对确实人多地少的农户,应通过调整增加土地;对土地投入多,会经营善管理且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户,或土地多但劳力也多经营好的农户,可以不作调整。总之,一定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把调整土地工作建立在群众自觉自愿的基础上。
(原载《宁夏日报》1991年6月10日第二版)
1999年7月,作者(右一,时任中共同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陪同吴忠电视台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