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外政府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经验
根据政务公开的发展规律,各国的政务公开具有共同性,我国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正处于大力发展时期,为提高其发展效率与效能,美国等国的政府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经验值得借鉴。
1.将信息管理与开发作为发展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基础
政务公开不仅需要数据收集与储备,还要有各种形式的信息分类、组合及其呈现路径设计,即政务公开需要有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开发作基础。如美国很早就意识到了信息资源的重要性,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树立了“信息资源超级大国”的地位。1980年,美国政府在《文书削减法》中就首次提出了“信息资源管理”的概念,开始关注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开发。“1985年,OMB联邦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发布了《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书削减法》配合,试图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1986年,众院政府运作委员会编写了一份政策综述《联邦机构的电子化信息采集与传播》,1987年,OMB又发表了《电子信息收集政策指南》,进一步加强对信息资源的管理”。“1993年提出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NII),1994年提出了全球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GII),1996年提出了下一代互联网五年计划(NGI), 1999年提出了《21世纪的信息技术:对美国未来的一项大胆投资(IT21)》”。另外,与NII和GII同步,美国政府确立了“建设数据库,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战略发展重点,目前在册的数据库已有3万多个,且数据库的规模大、容量大、功能齐全,更新速度快。高质量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与开发成就了美国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高水平。在此大背景下,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也具有良好的实践效果。因此,我国要发展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也应加强人事部门的信息资源管理与开发,以此支撑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深入发展。
2.加强网站建设,提高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效率与效能
与其电子政务的发展水平相关,美国、加拿大、韩国、新加坡等国政府公务员管理机构网站建设的水平都较高,为其公务员管理事务公开提供了良好平台。
(1)建立较好的网站内容供应机制。美国、加拿大等国的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了政府网站建设的责任机构与工作机制,网站内容公开框架和更新要求、网站具体工作程序与流程等,除此之外,美国还详细规定了政务公开的优先级别,从而建立起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之间的联动机制。我国在发展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过程中,也应建立此类机制,保证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内容的全面、丰富、深入、及时。
(2)加强网站内容特色建设。各国政府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都有鲜明的部门特色,这是其不可替代性和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我国要提高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水平,强化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网站建设的内容特色是必然选择。明确人事行政部门网站与一般综合性门户网站的差别,明确人事行政部门网站与政府其他部门网站的差异,明确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重点。
(3)提高网站信息构建水平。建立网站建设标准体系是美国联邦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经验之一。该标准体系使其网站信息构建的对象化取向更为突出,人性化水平更高。我国在发展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过程中,在设计信息组织、标识、导航、搜索等功能时,应特别关注对象的心理体验,以提高公开对象对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关注程度和利用率。
3.健全约束机制,强化人事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责任
就各国的人事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实践看,保障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高水平除了信息管理的良好基础和完善的网站建设规范外,具有健全的约束机制也是其重要因素。这些约束机制主要包括网上政务公开的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司法救济等制度。
(1)网上政务公开评估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与公众在线参与水平;二是网站信息构建的水平。
(2)责任追究根据网上政务公开的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进行。
(3)司法救济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如美国,司法救济根据“情报自由法诉讼”进行,即公众有权针对行政机关的不公开行为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行政机关公开。据统计,自美国《信息自由法》第一次修正案1975年生效到1976年6月为止的一年多时间内,美国州法院受理的适用该法的诉讼案件就有140余起。
目前,我国人事管理政务公开已经被纳入人事部门的组织考核与人员考核、行政监督的范围,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已经开始每年制作并发布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提出了建立人事管理政务的绩效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救济制度的要求。但目前,具体制度仍没有建立起来,因此,要发展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需尽快制定并不断完善上述制度。
4.设立政府首席信息官职位,优化人事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管理体制
实行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是各国信息资源管理与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体制保障。美国的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6年制定的《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要求联邦政府及其各部门设立首席信息官职位,规定了政府首席信息官的地位与级别、基本职责、核心能力、培养的知识体系等,首席信息官制度由此建立并得以推行。目前,美国联邦政府及其各部门都设有首席信息官办公室,全权负责联邦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管理与电子政务建设事务,其首脑为首席信息官,地位较高,直接向行政首长负责。在首席信息官的素质构成方面,强调管理、政务、信息技术兼具的综合素质。目前包括加拿大、英国等国在内,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实行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
在我国发展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过程中,针对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并行的现状,结合网站建设的专业性,可借鉴美国的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优化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管理体制。
5.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保证人事管理事务网上公开规范进行
各国政府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良性发展得益于相关政策法规的健全与完善。一是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健全。二是法律法规结构较为合理。三是法律法规有效性高。如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管理事务网上公开的依据就包括《信息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电子化信息自由强化法》、《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2002电子政府法案》、《人事管理署政务公开目录》等法律。《信息自由法》、《阳光下的政府法》、《电子化信息自由法案》等重点关注公开的内容,《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重点关注公开的组织管理体制,《2002电子政府法案》重点关注网站建设即信息构建的标准,《人事管理署政务公开目录》重点关注人事管理署的政务公开内容。在这些依据中,法律与法规相互配套,法律占绝对主体。以此为鉴,要提高我国人事管理政务网上公开的水平,就必须加强相关的政策法规建设,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提高政策法规的效用,提升政策法规的法律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