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军新舰艇研发与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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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DD-21 概况

按美海军的构想,DD-21将能出现在前沿,独立近岸作战,也能作为大型海军力量如航母战斗群或两栖舰预备战斗组的一部分协同或联合作战。尽管DD-21属多功能舰,但还是突出了两大功能——获取制海权(包括反水面战、反潜战与反水雷战)和实施对陆攻击(所以取名为对陆攻击驱逐舰)。

DD-21舰员人数不超过95人(目标要求),最多不超过150人(限制要求),这与CG-47舰员约400人、DDG-51或DD-963舰员350人, FFG-7舰员约235人的规模相比大为缩减了。大量削减船员数量体现了美新型海军对减少人员需求的重视,这有利于节省舰船全寿命成本以用于海军其他需优先发展的项目。DD-21有以下特征:采用新的船体设计可大幅减弱雷达反射波、红外和声信号;拥有64~256个单元的导弹垂直发射系统(Vertical Launch System,VLS)试对比:CG-47、DDG-51、DD-963 上分别安装了122、90或96、61个垂直发射单元;FFG-7上老式(非垂直发射)滑轨式导弹发射系统携带了40枚导弹。;一种改进型5英寸远程炮及正在开发中的先进火炮系统(Advanced Gun System,AGS);声纳和其他反潜、反水雷武器装备;适当性能的防空系统(与DD-963和FFG-7上的类似)而不是高性能防空系统(类似于CG-47和DDG-51上的“宙斯盾”系统);一个用于直升机和无人驾驶飞机(Unmanded Aerial Vehicle,UAV)的机库及配套设施试对比:CG-47、后期建造的DDG-51(FlightⅡA)、DD-963、FFG-7上有供两架直升机的机库及配套设施,早期建造的DDG-51(FlightⅠ、FlightⅡ)上仅有供一架直升机的机库及配套设施。;连接C4ISR系统的设备。2000年1月美海军宣布DD-21上将装备电力推进系统和横向尺度与船宽相当的集成电力系统。当时大多数关于DD-21的新闻暗示,DD-21可能具有12000吨的满载排水量甚至更大,与美海军已有的满载排水量为8000~9500吨的巡洋舰、驱逐舰以及4000吨的FFG-7护卫舰形成对比。

后称为武库舰的美军海上火力支援舰(Maritime Fire Suport Dem-onstrator,MFSD)曾作为DD-21若干应用技术的海上测试平台。1997年10月MFSD计划的终止促使美海军重构DD-21的技术开发、集成和测试计划,关于取消海上火力支援演示舰计划的讨论,参见参考文献[13]

为了使在经费预算之内每年能采办3艘DD-21,美海军希望第5艘及后续DD-21舰的单位采办费用控制在7.5亿美元(按1998财年计算), 7.95亿美元(按2001财年计算)——较DDG-51约为8.5~9亿美元的单位采办费用(按1998财年计算)和9.3亿美元(按2001财年计算)少一些。第一艘DD-21费用,包括一次性工程和详细设计的费用,按当年美元计算预计为20.3亿美元。为了减少全寿命期总费用,DD-21的年度运营及维护费用拟压缩到不超过DDG-51年度运营及维护费用(约为5200万美元)的30%。DD-21上舰员人数不超过95~150人将大为有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表3-1列出了1998—2003财年的“未来年份国防计划”中用于SC-21核心设计工作的年度经费计划。该经费计入美海军的“研究、发展、测试与评估”(Research,Development,Test and Evaluation,RDT&E)款项中。增加的研发经费拟用于支持研发DD-21上安装的一些关键系统。

表3-1 1998—2003财年FYDP对SC-21计划的供资数额(百万美元)

另外,克林顿政府曾计划在2001财年到2010财年间共投入约45亿美元用于DD-21计划的研发工作。

主管采办、技术的国防部副部长杰魁斯·甘舍尔(Jacques Gansler)同意批准DD-21计划,于1998年1月12日实施。在同意批准该计划时,甘舍尔作了说明:“在这项计划的初期阶段,恰当的竞争(特别是有关新系统概念的竞争)是能否成功开发、生产、运作和支持一个可承受的DD-21计划的关键。美海军应随时告知我在这些阶段中是否具备充分的竞争。”而美海军已将DD-21计划分为5个阶段实施。

第1阶段:概念设计阶段。这一阶段开始于1998年8月,将延续14个月。在这个阶段,两个相互竞争的工业团队(见下文)将分别提出其初步的舰船概念设计。

第2阶段:系统设计阶段。这一阶段延续19个月。两个工业团队进一步细化其总体设计,美海军评估这些设计并选择一组作为获胜团队。

第3阶段:子系统设计阶段。这一阶段延续36个月。在这一阶段,上阶段获胜的团队将开始设计船上各个分系统。

第4阶段:详细设计与建造。这一阶将延续60个月。在这一阶段,第二阶段中获胜的团队完成舰船详细设计并负责建造该级首舰。

第5阶段:后续生产和全寿命周期保障。这一阶段持续很多年。该级后续舰将建成并用某种方法确定一个全面的服务承包商,由它负责规划该级舰的全寿命周期的后勤保障。

美海军1998年上半年与工业部门和国会经过充分磋商后拟订了工作计划,根据该工作计划将有两个工业团队对DD-21计划展开竞争:

●“蓝队”。该队由巴斯钢铁公司承担舰船建造,洛克希德·马丁公司负承担作战系统设计与集成,还包括其他一些公司;

●“金队”。该队由“英格尔斯”公司承担舰船建造,“雷神”系统公司(Raytheon Systems Company)承担作战系统设计和集成,还包括其他一些公司。

1998年6月,舰船建造联盟(Shipbuilder Alliance Organization, SAO)制订了DD-21的竞争计划,舰船建造联盟是为制订DD-21项目的竞争计划而专门成立的实体,由巴斯钢铁公司和“英格尔斯”公司组成,并由BIW的母公司——通用动力公司担当主承包商。SAO于1998年7月向美海军提交了计划草案,美海军7月底批准了该计划,并在1998年08月向SAO提供了一份6850万美元的合同以资助两个工业团队的第一阶段的概念设计工作,每个小组将获得这笔资金的一半。

虽然美海军最终选择了其中一组的设计,但美海军表示BIW公司和Ingalls公司都将建造DD-21舰船,而且BIW公司和Ingalls公司将各自建造一半数量的DD-21。因此,船厂之间的竞争不是舰船建造权的竞争,而是设计权和能否成为全程服务商(负责计划和管理DD-21服役期间的维护保障工作的实体)的竞争。设计该舰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获得数亿美元的设计和工程建设经费,而作为全程服务商则可以在相当长时间里持续性地获得以百万美元计的大笔经费。可见,两船厂是否参加DD-21舰船的生产阶段与两家船厂设计阶段的竞争并无太大利害关系。负责作战系统设计和集成的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和“雷神”系统公司)及两团队中的其他相关企业在DD-21计划竞争中的利害关系则较大,因为它们能否参与到生产阶段似乎依赖于其能否成为获胜团队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