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原理与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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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风险管理原理

第1章 风险概述

本章学习目标:

● 掌握风险、风险成本的概念,了解相关概念的含义;

● 深入理解风险的特征;

● 掌握风险的基本分类方法,了解其他分类方法。

1.1 风险的概念

1.1.1 风险的含义

风险处处有,人人都在谈,不同的学科门类的专家也都在使用风险概念,但各自的风险概念及其定义不尽相同,甚至大相径庭。“风险客观说”的学者认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主观说”认同风险的不可确定性,但它强调个人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的认识与估计会同个人的知识、经验、精神和心理状态相关。不同的人对相同的风险常产生不同的判断,因而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来自主观的。心理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哲学等领域的很多学者都坚持这些观点。“风险因素结合说”则着眼于风险产生的原因与结果,认为人类的行为即人为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人类及其财产的存在,风险事故才会造成损失,才能称为风险。随着时代主题的转换和加速发展,人们统一的风险观、广义风险观正在嬗变形成之中。

风险本质上是损失的不确定性这一定义有极大的普适性和广泛的认同性。它有多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的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所谓不确定性,是指是否发生不确定;发生的时间不确定;发生的空间不确定,即在什么地点发生不确定:发生的过程和结果不确定,即损失程度不确定。损失不确定是以概率的观点对风险进行定义的。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不确定的程度可以用损失频率或概率来描述,当概率为0~0.5时,随着概率的增加,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加;当概率为0.5时,不确定性最大;当概率为0.5~1时,随着概率的增加,不确定性随之减少;当概率等于0或l时,不确定事件转化为确定性事件。概率为0,表示肯定不发生;概率为1,肯定发生。

不确定性意味着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的差异,其差异程度反映了风险损失程度。风险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可能产生结果的变动。如果结果只有一种可能,不存在发生变动,则风险为0;如果产生的结果有几种,则风险存在。可能产生的结果越多,变动越大,风险也就越大。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的变动,意味着猜测的结果与实际结果的不一致或偏差。即预期结果-实际结果=结果,若结果等于0,则无风险;若结果不等于0,则存在风险。

1.1.2 风险的要素

风险本质上是未来的不确定性状态。要全面地描述或把握这种状态,识别、评估、防范、化解风险,就必须进一步剖析构成风险的本质要素。根据风险的定义,可从中分解出风险三要素。风险的三要素分别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这些术语与风险概念经常被混用,需要对这三者的含义、三者之间的关系及它们与风险的关系加以区别。

1.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它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如刹车系统失灵是导致车祸的原因之一等。风险因素根据性质通常分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三种类型。

(1)物质风险因素是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物物理功能的因素,又称物理风险因素,属于有形的因素。即某一标的本身所具有的足以引起或增加损失的机会和损失幅度的客观原因和条件。例如,汽车的刹车系统失灵是车祸发生的物质风险因素;建筑材料不善是引起建筑物火灾的物质风险因素;环境污染是影响人们健康的物质风险因素。

(2)道德风险因素是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无形的因素,即由于个人的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或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如欺诈、纵火骗赔、盗窃、抢劫、贪污等。

(3)心理风险因素是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它是人们主观上的疏忽或过失,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和条件。例如,由于投保人的疏忽,出门忘了锁门;仓库值班人员未尽职守,增加了偷窃风险的发生;锅炉工忽视了及时给锅炉加水,增加了发生爆炸的可能。

2.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指引起损失的直接或外在的原因,风险之所以会导致损失,是因为风险事故的作用。也就是说,风险事故是损失的媒介,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即风险只有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如刹车系统失灵酿成车祸而导致人员伤亡,其中,刹车系统失灵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人员伤亡是损失。如果仅有刹车系统失灵,而未导致车祸,则不会导致人员伤亡。

但有时风险因素与风险事故很难区分,某一事件在一定条件下为风险因素,在另一条件下则为风险事故。如下冰雹,使得路滑而发生车祸,造成人员伤亡,这时冰雹是风险因素,车祸是风险事故;若冰雹直接击伤行人,则它为风险事故内在的或间接的原因。如油烟是导致肺癌的重要因素;酒后开车、汽车刹车系统故障,应以导致损失的原因来区分,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风险事故;导致损失的间接原因则为风险因素。

3.损失

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显然,风险管理中的损失包括两方面的条件:一为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观念;二为经济价值的观念,即损失必须能以货币来衡量,二者缺一不可。如折旧、馈赠,虽有经济价值的减少,但不符合第一个条件;又如某人因病使智力下降,虽然符合第一个条件,但不符合第二个条件,也不能称智力下降为损失。显然,风险理论中的“损失”的范围比一般意义上的“损失”要小得多。

在保险实务中,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者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损失形态均不会脱离上述范畴。前者是实质的、直接的损失,每一种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既可产生于风险事故的发生,也可产生于风险因素的存在。

(1)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是指风险事故实际发生后,对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财产本身损毁或灭失的损失,因财产损毁或灭失所导致收益的损失(如爆炸导致工厂停产,不仅损毁设备或产品,还导致产量的减少);因财产损失所导致额外费用的损失、人身方面的损失、责任方面的损失(即由于过失或故意,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财产损毁而产生赔偿责任)。

(2)风险因素的存在本身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下述类型:

1)由于风险的存在,引起人们担心、忧虑而导致生理及心理上的紧张、痛苦和福利的减少。

2)资源运用的扭曲,如由于风险的存在,使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知识等资源过多地流向风险相对较小的部门或行业,而风险相对较高的部门或行业则缺少资源,从而影响了资源的最佳组合,或者使人们不愿意投资于长期的计划,降低了资源的使用效率。

3)处理风险的费用,即由于风险的存在支出各种防灾减损费用,还要建立后备基金,后备基金不能用于生产经营,资本收益率降低。

4.三者关系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的关系为: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风险因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

1.2 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和普遍性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作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无论是自然界中的地震、火山喷发、台风、洪涝等灾害,还是社会领域中的战争、病疫、冲突、意外事故等,都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这是因为,无论是自然界的物质运动,还是社会发展的运动,都是由事物的内在因素决定的,由超越于人们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人们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程度,而不能完全“消灭”风险。

2.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是风险最本质的特征,由于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以及人们对未来环境认识的不充分性,导致人们对事件未来的结果不能完全确定。风险是各种不确定因素综合的产物。

3.潜在性

尽管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它的出现只是一种可能,这种可能要变为现实还有一段距离,还有赖于其他相关条件,这一特性就是风险的潜在性。正是风险的潜在性使人类可以利用科学的方法,正确鉴别风险,改变风险发生的环境条件,从而达到减小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

4.双重性

风险的双重性是指由风险所引发的结果可能是损失也可能是收益。传统上都把风险作为损失来看待,因此风险的双重性也指损失与收益机会并存。风险结果的双重性应使我们认识到,对待风险不应只是消极对待其损失一面,还应将风险当做一种机会,通过风险管理尽量获得风险收益。另外,风险的来源上也具有双重性。即引发风险的因素既来自自然界,也来自人类本身,而且后者已经成为风险的根本性来源。这有两层含义:一是人类发明的技术、制度安排以及作出的各种决定、采取的各种行动都可能带有风险,尽管其中大部分的目的是要预防、减少甚至控制风险;二是人类的行为加重了自然界本身具有的风险。这一方面表现为人类为了改善生产、生活而破坏了自然环境和自然规律,从而引发了包括“温室效应”、沙尘暴、赤潮、转基因食品等问题;另一方面是物品和人的流动造成了自然灾害的转移和扩散。典型的例子是一些动植物的跨国移动对接受国生物圈造成的破坏。

5.行为相关性

行为相关性是指决策者面临的风险预期决策行为是紧密关联的。不同的决策者对同一风险事件会有不同的决策行为,具体反映在不同策略和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法上,因此也会面临不同的风险结果。风险的行为相关性表明,任何一种风险实质上都是由决策行为与风险状态结合而成的,是风险状态与决策行为的统一。风险状态是客观的,但其结果会因不同的风险态度和决策行为而不同。

6.可变性

可变性是指在风险治理的整个过程中各种风险在质和量上会发生变化,随着治理的进行,有些风险得到控制,有些风险会发生并得到处理,同时在治理的每一阶段都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7.可计算性和不可计算性

风险的可计算性体现为人类已经发展了一系列计算方法和测量工具来估算风险造成的损害及其相应的补偿。可计算性说明了风险是一个现代概念。但可计算性是相对的,只是体现了人类控制和减少风险的企图,经济补偿无法完全抵消风险带来的伤害,并且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风险并阻止风险的发展,因此必须承认风险的不可计算性。不可计算性揭示了风险发生后的不可逆性。随着风险规模和影响的扩大,其不可计算性更加突出。而承认风险的不可计算性有利于人类反思其所处的现代性景况。

8.时间和空间属性

毫无疑问,风险是一个将来时态的词,是未来指向的。如果这种可能性已经实现,风险就成为了现实的破坏或伤害。风险在空间上是不断扩展的,其空间维度的增强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产生风险的客观实在本身在空间中扩展了,如某种技术被广泛应用,某种本土性制度扩展到全球范围;二是风险认知在空间中传播。一种理念或观点的传播,使不同阶层、地域中的人群对风险达成了共识。作为社会建构物的风险跨越了地理空间以及社会空间的限制。Piet Strydom指出,当代出现的风险所具有的独特性是:它是普遍存在的、全球性的以及不可扭转的。从社会的角度看,它们普遍存在,威胁到所有生命,从人类到动植物。从空间上看,它们是全球性的,超越了地理界限和限制,突破了政治边界,影响到微生物界以及大气层。从时间上看,它们是不可逆转的,对人类和物种的后代产生了消极影响。

1.3 风险成本

风险成本是指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人们所必须支出费用的增加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又称风险的代价。它是风险发生以及预防风险所花费的代价,包括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及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1.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

风险损失的实际成本由风险造成的直接损失成本和间接损失成本共同构成:① 直接损失成本,是指风险造成的财产及人身自己的实际损失成本,其损失成本的大小可采用不同方法进行评价;② 间接损失成本,是指某一风险损失的发生而导致的该财产本身以外的损失成本,以及与之相关的他物损害和责任等的损失成本,具体包括营运收入的损失、额外费用增加的成本与责任赔偿费用。

2.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

风险损失的无形成本是指风险对社会经济福利、社会生产率、社会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再生产等诸方面的破坏后果。

(1)风险损失造成社会经济福利减少。风险主观不确定性的存在,会迫使人们或企业为应付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而提留或保持大量损失准备金,而大量损失准备金的提留将会增加其机会成本,减少社会财富增加的机会。由于存在损失的不确定性,这就会给个人或经济单位造成心理忧虑,其忧虑的结果会抵消因灾害增加而递增的边际效用,使社会经济福利减少。过多的紧张和忧虑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不安和挫折感,破坏个人的平和心态,影响身心健康,产生严重的非财务损失。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以人为本”思想的不断深入,这种难以量化的非财务损失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2)风险会阻碍生产率提高。风险的存在,会使资金大量用做损失准备金,会使准备金较难进入生产或流通领域,从而会阻碍生产和流通的扩大,也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最终会阻碍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风险会阻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和更新,其后果会极大地阻碍生产率的提高。

(3)资源的非优化配置。由于风险的存在,会出现社会投资的短期化行为,而且那些风险大的产业会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生产资源会流向安全性较高的产业,其后果会破坏原有的资源配置,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就会下降,资源配置设施难以优化。

3.预防或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

为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例如,在超市安装报警系统,以降低被盗窃的可能性;定期常规身体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癌症等恶性疾病,以便及时抢救和治疗。以上各项费用的支出构成了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包含了预防和控制风险的直接成本,又包含了其间接成本;既包含了预防和控制风险损失的个体成本,又包含了其总体成本。在当今社会,风险损失的间接成本往往要大于其直接成本,总体风险成本要大于个体风险损失的成本。

除了了解风险成本产生的原因,还需简单分析风险成本负担的对象。根据负担的对象可将风险成本分为私人负担成本和社会负担成本。前者是指个人或企业从事某项特定活动所产生的必要成本;后者则是指从特定活动引出另一种由其他人或社会全体来负担的成本。如一个加工企业遭受火灾而被全毁,这一损失由该企业自己负担,为私人负担成本;而与之相关的厂商,如原材料供应商、为该厂职工服务的部门将为这次火灾付出必要的成本,这就是社会负担成本。

风险成本框架图如图1-1所示。

图1-1 风险成本框架图

1.4 风险的种类

对风险的分类有各种各样,通过分类有利于我们对风险不确定性的认识、测定和管理。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分类,风险基本的分类法如下。

1.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不同,风险可以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两大类。

(1)纯粹风险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此为美国学者毛伯莱所创立。纯粹风险所致结果只有两种:损失和无损失,如火灾、水灾、车祸、坠机、死亡、疾病、战争等。纯粹风险能够预测,为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

(2)投机风险是指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例如,金融投资、项目投资、商业经营、新技术开发和赌博等都具有投机风险。投机风险因存在获利的可能而具有诱惑力。对投机风险,风险承受者往往通过风险自留和风险分散等方法来处理。

2.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按产生风险的环境,风险可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1)静态风险是由自然力变动或人的行为失常所引起的风险,如地震、海难、雹灾等。如死亡、残疾、盗窃、欺诈等,此类风险大多在社会经济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发生,因此是静态风险。又如,自然界不规则运动引起的暴风等自然风险,盗窃等人的故意行为及医疗事故等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人为风险,均为静态风险。

(2)动态风险是由人类社会活动而产生的各种风险。例如,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新技术的运用、产业结构的调整、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军事政变等所导致的风险,如战争、通货膨胀等。此类风险多与经济及计划变动密切相关。

上述两种风险都具有不确定性,但二者存在一定区别:静态风险的变化比较规则,能较好地适用大数法则,因此能比较好地预测,而动态风险的运动极不规则,难以进行综合预测;静态风险所波及的面只涉及少数人,而动态风险所涉及的面较为广泛;静态风险总是纯粹风险,动态风险既可能是纯粹风险,也可能是投机风险。

3.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按风险影响的范围对象,风险可分为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

(1)基本风险是风险的起源与影响方面都不与特定个人有关,至少是个人所不能阻止的风险,即全社会普遍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中,可能与社会、政治有关的风险,如战争、罢工等;也可能与自然灾害有关的风险,如地震,都属于基本风险。由于基本风险是由超越个人控制能力的事件造成的,并非特定个人的过失或过错,因此,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社会和国家来处理,如通过社会保险和其他政府转移计划来应对基本风险。

(2)特定风险是与特定的人有因果关系的风险。即由特定的个人所引起且损失仅涉及个人的风险。如盗窃、火灾、爆炸导致财产损失的风险。特定风险通常是个人的责任,多数由个人通过商业保险、防灾防损等风险管理手段加以应对。

二者的界定不是绝对的,它随着时代和观念的不同而不同。如失业、车祸和职业灾害过去均被认为是特定风险,现在视为基本风险。一般情况下,特定风险属于纯粹风险,基本风险则包括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4.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按风险损失的潜在损失形态,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1)财产风险是指可能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例如,房屋、设备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爆炸等所产生的损失;汽车行驶中因碰撞、倾覆所致的损失;船舶在航行中因触礁、搁浅、沉没所致的损失等,都是财产风险。

(2)人身风险是指导致人的死亡、残废、衰老及劳动能力丧失或降低等的风险。人会因生、老、病、死等生理规律和自然、政治、军事或社会原因而早逝、伤残、工作能力丧失或年老无依靠等。人身风险通常又可分为生命风险、意外伤害风险和健康风险。

(3)责任风险是指团体或个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例如,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汽车撞伤他人,医生不作为或医疗事故造成病人的伤残或死亡等。构成保险的责任风险,一般是指民事责任风险,即由于一个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事实,依法应负的经济责任。(4)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常见的信用风险有两类: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债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风险和交易一方不履行业务而给交易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5.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这是按风险损失发生的原因进行的分类。

(1)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现象、物理现象和其他物质风险因素所导致的风险。如洪水、地震、风暴、火灾、泥石流等所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

(2)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行为的反常或不可预料的团体行为所致损失的风险。如偷窃、抢劫、罢工、动乱等。其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个人行为失常,如盗窃、疏忽等而引起损失的风险;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团体行为,如罢工、动乱等引起损失的风险。

(3)经济风险是指在产销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动或估计的错误导致产量减少或价格涨跌所致损失的风险。它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市场预测错误或者其他相关因素的变化导致的企业收入损失甚至破产的风险。

(4)政治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例如,因进口国发生战争、内乱而中止货物进口;因进口国实施进口或外汇管制,对输入货物加以限制或禁止输入;因本国变更外贸法令,使出口货物无法送达进口国,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等。

6.个人与家庭风险、团体风险和政府风险

按承担风险的经济主体不同,风险可分为个人与家庭风险、团体风险和政府风险。

(1)个人与家庭风险主要是指以个人和家庭作为承担风险的主体的风险。个人与家庭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2)团体风险主要是指以企业或社会团体作为承担风险的主体的风险。企业或社会团体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员工人身风险、财产风险、信用风险和责任风险。(3)政府风险主要是指以政府作为承担风险的主体的风险。

7.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

这是按对风险是否可进行客观的计算进行的分类。

(1)客观风险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际存在的风险。如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客观风险的概率可以通过大数法则的原理进行分析和测算,这种测算的方法就是通过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之间的变动区间和预期损失的比例发现客观风险发生的概率。从风险分析的角度,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之间的变动区间越小,客观风险发生的概率越低;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之间的变动区间越大,客观风险发生的概率越高。

(2)主观风险是指当人们对于风险不能够在客观上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时,根据经验或想象对风险因素作出的分析和判断。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缺乏系统的数据资料,很难对风险作出科学的概率测算,只能根据经验和判断来处理现合的风险资料,估测风险因素向风险事故转化的趋势和过程,以求得客观上的概率数值。

8.可管理风险和不可管理风险

这是按风险能否处理进行的分类。

可管理风险是可以预测及可以控制的风险;不可管理风险则是不可以预测及不可以控制的风险。而能否管理则依搜集的客观资料和管理技术能力的程度而定。如可保风险是能用保险方式加以管理的风险,是一种可管理风险;但不可保风险仅指该风险在保险上无法处理的缘故,并不一定为不可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