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兴奋剂问题的由来
一、药物滥用产生兴奋剂问题
任何药物的使用必须仅限于合理的医学用途,这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原则。超出这个界限的用药行为就是药物滥用(drugabuse)。药物滥用的表现是:寻求药物非治疗效应,长时间、多品种、大剂量使用药物,并脱离用药的安全监控,给使用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同时引发各种医学问题和社会问题。药物滥用原本指的是现代社会滥用毒品(如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等)的现象,后来在体育领域蔓延开来,就产生了兴奋剂问题。
在体育领域滥用药物主要目的就是利用药物的某些特性提高人体的机能状态,以获取竞争的优势。体育与药物的结合由来已久。早在公元前3世纪举行的古代奥运会,就有运动员为了战胜对手,争得桂冠,服用从蘑菇、仙人掌的提取物(含有致幻物质),或饮用各种白兰地或葡萄酒,其中还有人将士的宁等一类生物碱与酒精混合在一起服用,以求最大限度地提高体能。但是药物真正给体育领域带来危机,还是在当代。具体说,体育领域滥用药物出现在19世纪中叶。
1865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运河里举行了一次游泳比赛中,有数名运动员使用了兴奋剂,这是近代第一个关于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报道。1886年,一名29岁的英国运动员阿尔蒂尔·林顿因过多服用的苯丙胺退出赛场,两个月后,在一家麻风病院里悄然死去。这是第一个关于运动员因使用兴奋剂死亡的记载。现代奥运会初期,就受到兴奋剂的困扰,1904年第三届奥运会美国运动员托马斯·希克斯在马拉松比赛中体力不支,教练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混有马钱子碱的白兰地酒,给希克斯喝下去,使他不仅走火入魔般地跑完了全程,而且还登上了冠军的宝座。但他最先冲过终点后就倒地不起,经过医务人员的紧急抢救才苏醒过来。事后,一些人对如此做法曾提出非议,但不了了之。
到20世纪20年代,体育比赛中滥用药物的现象已经相当严重,致使一些体育组织开始加以抵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体育借助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迅速繁荣起来,在体育比赛中滥用药物的问题愈演愈烈,国际体坛经受了一轮又一轮的药物冲击,演化成兴奋剂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滥用种类不断升级,形成“药物大战”
药物滥用,最开始时是同滥用毒品联系在一起的,方法、种类都差不多。但由于使用目的不同,逐渐超出了滥用毒品的范围,形成了独特的滥用药物种类和方法。最初在比赛中使用的药剂和物质有士的宁、酒精、咖啡因、可卡因、海洛因等,一般都是在比赛开始前和比赛进行中使用。这些药剂和物质虽然称为“兴奋剂”,但多数也是毒品。由于运动员对药物的需求,主要是为了提高运动成绩,这样药物选择的范围逐渐扩大,以致到20世纪50年代后全面爆发,体坛成为各种药物的“试验场”,比赛成为“药物大战”,竞赛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按主导药物划分,50~60年代主要被滥用为兴奋剂的是苯丙胺类精神药品,经常与可卡因、海洛因和酒精混合使用;70年代以后以各种雄性激素——合成类固醇为主,使用范围已不局限在赛内;80年代后期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生长激素(h GH)、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Ⅰ)等生物制品开始被滥用。
随着科技的进步,制药业每年都有大量的新药制品投入市场,使限制和打击兴奋剂的手段总是“慢一步”,而且滥用药物的行为中也包括使用不正当的方法手段,例如使用血液回输方法等。进入21世纪,体育将面临基因兴奋剂的潜在威胁。此外为了逃避兴奋剂检查,滥用药物又包括了像利尿剂一类的具有掩蔽功能的药物和为预防和治疗使用兴奋剂带来疾病的药物。由于在体育领域被滥用的药物种类繁多,已经形成一个独特的系列,因此前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把禁用清单称为“一本书”。
(二)滥用药物从少量、个别行为成为普遍现象
从地理上看,初期使用兴奋剂主要集中在欧洲,特别是50~60年代,东欧国家和西欧国家的田径运动员首先在洲际级别的大型运动会和比赛中公开使用兴奋剂,上世纪70~80年代,兴奋剂的使用扩散到北美,特别是美国和加拿大,形成欧洲、北美两个使用兴奋剂的中心。从项目上看,使用兴奋剂最初集中在自行车、田径、拳击等少数几个项目,到90年代,几乎所有体育项目都出现了兴奋剂问题,不仅职业选手使用,而且业余选手和许多青年体育爱好者也趋之若鹜。
(三)滥用药物从个人行为演变为有组织的行为
首先是药物使用从非特异性的常规药品到专用的“运动药物”,出现了专门的研究和监控组织,甚至用于兴奋剂检测的实验室有些也变成协助运动员作弊的机构如以前曝光的意大利某实验室。生产、经营(包括走私)和供给兴奋剂都呈现组织化的特点。其次,一些运动员“身边的人”如体育官员、教练员、医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他们或欺骗教唆运动员使用药物,或成为运动药物的提供者,特别是一些医生和科技人员为使用兴奋剂,逃避检查提供处方和监检手段。
(四)滥用药物逐渐演化为社会问题
由于滥用药物损害运动员的健康,甚至造成人员死亡的恶性事故,并引起体育竞赛公正性的争议,国际体育界形成了禁用兴奋剂的理念。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药物检测,对违禁运动员进行处罚,出现了禁用与使用兴奋剂的激烈对抗。随着禁用措施力度的加大,滥用药物不断变换手段,欺骗性不断暴露,特别是一些著名运动员通过使用兴奋剂骗取优异成绩,一经曝光,便成为丑闻,因此人们把兴奋剂现象叫做“道德危机”,兴奋剂问题成为社会道德问题。生产、提供和使用兴奋剂具有很明显的反社会性质,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来禁止兴奋剂,对兴奋剂的查处又涉及到运动员权利和司法管辖,使兴奋剂问题成为法律问题。现代体育已经全球化,体育竞赛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国力的竞争,受到国际政治斗争的深刻影响,关系到国家的形象,而一些势力又把兴奋剂问题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所有这些都表明兴奋剂问题也成为政治问题。
二、兴奋剂问题在我国
使用兴奋剂是产生在西方体育界的“毒瘤”,作为一种“公害”,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影响我国的。最初出现在田径、游泳、举重等体能类高水平专业队,之后蔓延到其他项目和青少年运动队。随着体育商业化的兴起,社会上各类健身机构、俱乐部、非医药公司销售的营养品、进口营养品中也发现含有兴奋剂,兴奋剂滥用已有向社会、学校蔓延的趋势。尽管从兴奋剂登陆我国体坛伊始,我国体育界就在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进行了有组织的抵制,但不能不痛心地看到,国际上滥用兴奋剂的丑恶现象和与兴奋剂有关的违禁行为在我国都出现了,有些已经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
(一)兴奋剂检查呈阳性的事件屡屡发生
从1988年到2006年期间,我国每年都有运动员兴奋剂检查呈阳性,其中不乏著名运动员。
(二)有组织地使用兴奋剂的丑闻频频曝光
最典型的案例是,2002年沈阳市体校和2006年鞍山市体校为参加辽宁省运动会的青少年选手使用违禁药物,被得到举报的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工作人员当场查获,部分官员、教练员和队医因此受到处理。
(三)违反兴奋剂检查规则或弄虚作假的行为时有出现
四川省某田径运动员在2001年8月10日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进行的赛外检查中,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2005年1月31日,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对湖北女子举重队6名运动员进行检查时,发现接受检查的6名运动员均系冒名顶替,而真正要求被检查的6名运动员从2004年12月中旬起使用了违禁药物。
(四)违法携带、交易、拥有兴奋剂的现象触目惊心
1998年1月在澳大利亚帕斯举行世界游泳锦标赛,悉尼海关发现,一名中国游泳运动员试图将13瓶生长激素携带入境,被查获,按照澳大利亚法规属违法行为。之后警方在运动员驻地又发现使用兴奋剂的注射器,并且有4名选手检测结果呈阳性,中国游泳队受到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理。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帕斯事件”。
2001年8月,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人员在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犀浦训练基地某房间内查获了大量违禁药物。2002年10月26日,由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和九运会反兴奋剂监督组工作人员在南方某省体工队招待所,对山西省太原市田径队的4名运动员进行赛外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队医常歌华的房间内有大量从国外进口的EPO等禁用药物,总价值估计约20万元。此外,1999年我国体育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向参加城运会的某市赛艇运动员提供兴奋剂,被查出受到处理。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我国的健美爱好者和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体育考生都曾经发生过滥用兴奋剂的案例,说明兴奋剂在向社会蔓延;某市法院审理孙英杰兴奋剂案,说明涉及兴奋剂的法律诉讼开始出现;由兴奋剂引发的体育领域的猜忌、争议和纠纷增多,某地方运动队发生过运动员用兴奋剂栽赃陷害他人的事件,最后诉诸法律解决。
兴奋剂问题在我国体育领域出现和蔓延,不仅违反社会主义体育的根本目的和宗旨,严重影响使用者的身心健康,而且败坏体育道德和社会风气,给国家的声誉和形象带来严重损害。
三、兴奋剂问题的要害和成因
(一)兴奋剂问题的要害
兴奋剂问题属于伦理道德问题。以非治疗目的滥用药物,人为增加了使用者的用药风险,违反了用药行为必须遵守的医学伦理原则和关爱人类生命的伦理精神。同样,尊重、保护、关心、热爱人的生命,增进人的健康和幸福,也是体育运动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的基础。使用兴奋剂显然是与此背道而驰的。
使用兴奋剂的要害是欺骗。体育领域里滥用药物的目的是借助药物的某些作用来获取竞争的优势,提高运动成绩。因此,滥用药物的行为,不仅违反尊重和关爱生命的伦理精神,而且还违反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准则,违背运动员必须“真实地参与”的道德义务,害己又损人。现在国际体坛的共识是,使用兴奋剂是一种欺骗行为,不仅使用兴奋剂的主观意图是为骗取成绩,而且在手段上也充满骗术,例如使用兴奋剂从赛内延伸到赛外,躲避兴奋剂检查;使用各种掩蔽剂,掩盖使用兴奋剂的行为;选择内源性物质做兴奋剂,增加检测的困难等等。因此舆论谴责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不干净”,把兴奋剂称为“脏药”,正是从欺骗这一不道德的行为来审视兴奋剂问题的。抓住欺骗,也就抓住了兴奋剂问题的要害。
兴奋剂事件之所以是“丑闻”,原因即在于此。本·约翰逊在卷入“丑闻”后,曾经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自己“诈骗了体育,诈骗了奥林匹克运动,诈骗了几百万加拿大人”。
使用兴奋剂欺骗的主要特征是作弊。所谓作弊,就是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采用造假手段。在兴奋剂问题上,表现为:(1)隐瞒自己使用兴奋剂的情况,以各种方式逃避兴奋剂检查;(2)篡改检测样本;(3)出伪证,集体造假,在调查中说谎;(4)偷偷购买、携带、欺骗运动员使用违禁药品;(5)使用一时还无法检测的新药和新方法;(6)以“投毒”方式栽赃陷害;(7)丢卒保车式的掩盖“丑闻”的行为。
(二)兴奋剂问题的成因
体育价值观念的扭曲是造成兴奋剂泛滥的思想根源。有资料证明,追求荣誉、满足虚荣心和追求金钱满足对物质的奢望是促使运动员滥用兴奋剂的基本动机,而那些将体育过度商业化以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和组织又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医药技术的发展为使用兴奋剂提供了可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些国家为提高部队战斗力就研制了许多“精神兴奋剂”,20世纪50年代运用于体育运动中,成为最早的兴奋剂。60~70年代,蛋白质同化制剂(合成类固醇)开始应用,并有了专门的研究生产,被称为“体育药物”。最近十几年,生物技术应用于制药业,产生了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生长激素(HGH)等生物制剂。这类兴奋剂与人体自身产生的物质相同,使用后作用持久,检测困难,因而被运动员使用,并从赛前和赛中的使用,扩大到日常的训练中。
典型案例(1-1)
德国《医生报》2001年11月19日消息:几天前,意大利的《Gazzettad ellosp ort》报道说,一种新的致命血液兴奋剂正在进入职业自行车运动,这是一种与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类似的药剂,名叫NES P。据传NES P的作用时间高出EPO三倍,效力是EPO的2 0倍,根本查不出来,在维埃尔塔举行的环西班牙自行车比赛上,不少车手都服用了NES P。NES P是“新促红细胞生成素模拟蛋白”的简称,它是一种尚未批准生产的药物,能准确地模拟EP0,用于治疗贫血、肾功能不全和癌症。
目前NES P处于三级临床检验阶段,不久将面世。生产这个药品的公司名为阿姆根,它号称是全世界最大的生物技术公司,1987年注册了用基因技术生产EPO的专利,1 9 8 9年获生产EPO的许可。与EPO相比,半衰期高出2~3倍。
德国科隆体院生化教研室主任威廉·杉策教授称,NES P尚未上市就能在黑市上买到的事实,正说明一些职业运动员始终在寻找办法和药物来逃避兴奋剂检测。因为自从采用血液与尿液组合检测法检查EPO以来,EPO已在职业体育中失去了意义。
商业利益是刺激兴奋剂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重要因素。近几十年来,体育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产业,投资者从中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对兴奋剂药物不断更新换代。兴奋剂销售也异常活跃,有报道说,每年兴奋剂的销售额达到上百亿美元,特别是国际体育组织广泛开展反兴奋剂的销售斗争,一些国家通过立法把兴奋剂列入毒品管制之后,销售受到严格控制,走私又成为兴奋剂交易的渠道。巨额利益使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也造成了兴奋剂屡禁不绝。
兴奋剂检测费高昂,检测手段相对滞后影响了对兴奋剂打击的力度。目前经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批准有检测资格的实验室3 4个,每年检测尿样达15万份,加上科研、仪器、教育、宣传和组织管理等开支,每年总费用达到数亿美元。尽管如此,接受药物检查的也只能主要是重点项目的重点运动员,因此,造成威慑力度不够,少数兴奋剂使用者抱有侥幸心理。兴奋剂的检测设备和对兴奋剂检测技术的研究都落后于药物的生产,有些禁用药物用现有技术和手段还无法查出,客观上为兴奋剂使用留下可乘之机。
兴奋剂问题已经全球化,但国际反兴奋斗争曾经缺乏协调一致的立场。一些体育组织特别是职业体育组织对兴奋剂采取放任的态度。在反兴奋剂的体育组织之间对兴奋剂的处罚尺度仍有很大差异。各国基于不同的国情,在反兴奋剂立法上还不平衡。反兴奋剂的防范、教育和科学研究体制不够完善,对兴奋剂现象所涉及的政治、文化、道德、法律、医学等领域的课题还缺乏全面、深刻和令人信服的研究成果。在反兴奋剂斗争中还存在着某些不正常的现象,例如实行“双重标准”,利用兴奋剂问题作为攻击和诋毁其他国家的工具,人为使兴奋剂问题政治化,干扰了反兴奋剂斗争的大方向。
需要特别指出,我国兴奋剂问题产生的原因还有以下特点:
一是对兴奋剂的无知导致对使用兴奋剂认知和判断的错位。兴奋剂20世纪80年代才波及到我国,人们对使用兴奋剂践踏生命尊严和权利的反人道性质,对使用兴奋剂的欺骗行为普遍缺乏认识,存在着用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对待兴奋剂问题的倾向,例如在体育界流行的“查出来兴奋剂,查不出来高科技”的说法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是错误的政绩观导致对兴奋剂的依赖和迷信。由于对体育比赛成绩的过度追求,部分体育官员、教练、队医等运动员辅助人员在我国涉及兴奋剂的大部分案件中起了主导作用,而运动员由于普遍年龄小,涉世不深,处于被动境地。已被揭露的几起有组织使用兴奋剂的丑闻,都是发生在体育系统下属的学校和训练基地,涉案人员都是国家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因此,使用兴奋剂的欺骗行为更表现为体育领域里的腐败和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