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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社会科学及政策法规研究

“跳出体育看体育,跳出广州看广州,跳出成绩看成绩”。笔者始终认为,应该把发展体育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去谋划和考虑。本章节主要收集了关于体育社会科学及政策法规的若干论文。从较早对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的发展和体育主管部门对体育产业的发展战略、以及对体育的理解与发展目标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到近期提出应从广州整体社会发展的全局理解、管理和发展体育事业,广州的体育事业才能得到更快的发展。笔者还根据国内外体育概念和分类现状,以及我国常用的若干体育类概念内涵及其联系与区别,对体育赋予了新的定义,并提出现阶段划分体育分类的标准。另外,通过案例分析,对穗、深、港家庭体育的现状进行,比较,探求家庭体育发展的动因,为体育行政部门提供来自社会和家庭体育发展的信息。此外,通过分折香港康乐体育发展的动态,全面认识和掌握了香港康乐体育发展的规律。

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发展若干问题的探讨

【摘 要】:概述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指出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对策,为该地区社会体育的更大发展,为我国社会体育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参考。

【关键词】: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发展;问题

Discussing o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Sports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abstract】:This paper overviewed the performance of development of social sports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pointed out the major problems in the development advancement,and the relevant develop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the Pearl River Delta;social sports;development;problem

1.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发展的巨大成绩

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最活跃、最成功的地区。该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达、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提前五年实现第一步战略发展目标,在全国率先进入了“小康”社会。该地区社会体育发展水平,与高速发展的经济基本同步,进入了相当高的层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乡社会体育迅猛发展,“体育人口”急速增加。据初步调查,珠江三角洲“体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44%左右,接近国际中等发达或发达国家的水平。

争创“体育先进县(区、镇、村)”的局面已普遍形成,涌现了一大批体育先进县、镇、区、村及先进单位。该地区共有12个全国体育先进县、13个全省体育先进县。

现代化、高标准、多功能体育场馆、设施遍布城乡,人均占有体育场馆的面积逐年增多。市一级造价达亿元左右的体育中心达到6个,县一级造价近5000万元左右的体育中心约l0个,镇一级造价近1000万元左右的体育中心数十个,管理区一级造价达100万元以上的体育场比比皆是。

各行各业体育意识大大增强,社会办体育的热潮空前高涨,竞赛活动常年不断,社会体育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1990年与1985年相比,职工体育竞赛次数、人数分别上升了134.48%、74.57%;农民体育竞赛次数、人数分别上升了225.9%,47.6l%;整个社会体育竞赛次数、参加人数,分别上升了181.95%、56.16%。

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体育消费明显增加,体育需求向高、新、大、多发展。据初步调查城乡居民人均体育消费占生活总消费7%左右,城乡一些阶层体育消费竟占生活总消费的10%~13%。

自上而下、纵横交错的社会体育组织领导体系已经形成,基层体育组织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从纵的方面,成立了市、县、镇、管理区四级政府体育管理部门,从横的方面,建立了体总、体协、俱乐部等多种群众组织。各市、县均设有社会(群众)体育处(科、股),近300个镇成立了体委、占该地区镇一级总数的90.8%,以不同的形式,配备了专职体委干部近300人。

广大体育工作者逐步树立了“市场经济”意识,将市场经济机制逐步引进社会体育活动中。广大城乡居民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对体育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出现了体育商品的活跃的卖方和买方,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体育市场”。

2.当前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发展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的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在发展的进程中,也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2.1 社会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亟需加强

目前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人才队伍的现状与其蓬勃发展的需求有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2.1.1 镇(包括市辖区以下的街道办事处)一级体委干部的编制问题有待解决,专业素质也需要提高。目前各市、县为了适应迅速发展的体育事业的需求,在未得到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情况下,从地方财政开支,在镇一级政府设立了体委机构,编制由当地政府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人员由镇领导及抽调学校体育教师组成。由于这一既成事实尚未得到国家的认可,没有人事法规条文的保障,因而往往会因人(具体某一领导)、因地(不同经济发展状况)、因时(不同时期形势需要)而异。另外,组成镇一级体委的人员,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但大多数人员缺乏体育专业知识及现代化管理知识,难以适应社会体育向深度、广度发展的要求。

2.1.2 学校体育教师队伍不稳定、数量不足、质量也不高。当前珠江三角洲体育教师有大量流失的趋向。目前7个市共缺体育教师1400多名。“四小虎”之一的东莞市,缺体育教师近200人。另外,学历不合格的体育教师数量仍很大,调查的7个市共有1937人未达学历标准。

2.1.3 高水平业余体育运动队的教练员十分缺乏,业务水平偏低,随着体育对经济的影响的深化,“创一流产品和效益”的许多企业,也力争“建一流的体育运动队”,从而使企业办队、乡镇办队、行业办队蔚然成风。大批来自全国各地专业队的高水平体育人才进入了各基层“业余”队。这种由尖子队员组成的高水平业余队,需要高水平的教练员与管理人员。但据各地的普遍反映,缺乏合适的人选,有的企业只能将队员送到附近体育院校训练,有的只能临时聘请教练,有的则只好用当地低水平的体育工作者兼任教练,由于知识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跟不上运动队发展的要求,造成队员与教练、领队的种种矛盾。

2.2 社会体育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体育系统内外的一些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

当前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已逐渐打破了由体委独家办的局面,形成了社会体育由社会办、集体办、个人办的新局面。但是,旧的管理体制正处于改革之中,而新的管理体制尚未健全(未从法定观念和组织手段上予以肯定),由此而引起的体育系统内部之间,体育系统与外部之间的一些关系也没有真正的理顺。

2.2.1 从社会体育系统内部关系看存在问题

在体委与体总的关系上,珠江三角洲各市县有着不同的模式。有的是传统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这样的模式,体委基本上代替了体总,体总名存实亡,有的是“两块牌子两套人马,中间一个结合部”,即体委与体总各一块牌子、各一套人马,在体委与体总之间,有一个专门机构来联接,这一机构称“体总办公室",是体委下属的一个行政部门,也是体总的常设机构。这种形式,其实是将体委的部分工作,割出一块给体总,而各自均未真正发挥自已的作用。最后一种是体委(包括文体委、文体局)和体总各自一块牌子、一套人马,体总行政领导隶属体委,但却拥有财权、人权和场地设施,这种形式,体总是实体,体委则是被架空了。

由于体总与体委的关系未理顺,造成了下面各个单项体协、行业体协、地区体协与体总、体委的关系也未理顺。从组织的性质而言,各种体协属群众团体,理应受体总领导。但事实上体总往往又是空架子,无权、无钱去承担体协提出的各种义务或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体委虽是“官方”机构,与群众组织无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由于它能解决许多体总难以解决的问题,无形中理所当然地充当了各群众体育组织的主管单位。另外,还有一些单项体协和俱乐部,由于它的组成人员中不乏政府要人、企业总裁,有的还将经济实体与协会融为一体,既有权,也有钱,开展各项活动,用不着找体委,也无需求体总,一切自行其事。

2.2.2 从社会体育系统外部关系看存在问题

社会体育的外部关系,主要指与文化部门的关系。从宏观角度,体育属于大文化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从自身发展规律及特点看,从我国行政管理的角度看,体育与文化又是相互独立的部门和领域,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但从目前珠江三角洲的情况看,却有文化部门(不是广义的“文化”,是狭义的“文化”)“管”体育部门,文化领域占领体育领域的感觉。如目前某些市县进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将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体委合并为文体局(委),此时的体育往往成为了次要的一部分。无论是人员、经费、管理权限都比合并前有所减小。再如在文化市场的管理上,往往把属于体育部门管理的内容划给了文化部门。今后,随着体育市场的成熟与开发,体育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明显,文化部门与体育部门在体育市场的内容、范围、权限等问题的矛盾会愈来愈突出。

2.3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体育经营思想尚未完全树立,体育市场仍需扶持与发展

体育长期以来作为国家的福利型事业,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缺乏市场经济意识。近年来,人们的观念虽有所突破,但起步较晚力度也不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开创社会体育新局面的思想在广大体育工作者头脑中还没有真正而全面的树立,体育经营、体育市场尚处于十分脆弱的萌芽状态。

在思想认识上,部分体育工作者未能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体育事业发展的关系,担心引进市场经济,会带来一些消极因素。在管理上,一些领导仍抱着过去那一套僵化、封闭的行政管理手段不放,不敢引进市场经济的竞争意识,不敢实行经济管理手段。在讲求社会体育的效益问题上,在注重社会效益的时候,往往忽视或不够重视经济效益,不敢用经济手段处理问题。另外,在体育市场的培植与开发上,仍停留在体育的有形产品(物质产品)的交换之上,对体育的无形产品(精神产品)的利用与交换远远不够。对体育市场的条件、内容、范围、管理等,无论是理论上的探讨,还是实际上的开发,都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4 社会体育的发展不够平衡,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死角”

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的发展,从总体上已进入了一个高水平的阶段,但仍有一些地方发展滞后,处于较低的层次,甚至出现一些“死角”。据调查,一些外资企业,老板只顾赚钱,不顾工人身心健康,从来没有组织或让工人参加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广大职工意见纷纷。由于受到国家某些特殊政策的保护,这些外资企业,钻法律与情理之间的空子,置当地政府和体育部门关于开展体育活动的某些规定而不理。因此,依靠一般的行政手段,落实关于开展体育活动的规章制度难以奏效,造成了社会体育蓬勃开展的某些落后面与“死角”。

3.解决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3.1 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各种关系,建立科学的运作机制

3.1.1 从管理机构及其相互关系看,要注意克服“官”“民”不分,“政”“企”合一的现象,理顺纵横关系,突出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第一,要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将市、县、镇、管理区、自然村五级体育管理部门连成一条线,由这条线不同层次的五个点辐射各自一级的各行各业体育领导机构,形成“官方”性质的体育领导机构网。要充分发挥各级体委的积极性,敢于放权、简化繁锁的工作手续,提高它们在各地体育工作中的地位。

第二,要协调和理顺体委和体总的关系,充分发挥在体育事业中各自应起的作用。体委是国家职能机构,行使国家领导体育事业的权力,对体育事业有组织、领导、协调的任务。这里所说的领导,应理解为宏观领导,如政策导向、规划审批等,并不意味着包揽一切,统管一切。其实体委在人力、物力、财力各个方面,都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满足社会体育的巨大需求。大量的社会体育日常工作,必须充分依靠体总去团结、组织、发动社会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工矿企业等去实施。要还“社会体育社会办”的本来面目,让体总名副其实。

第三,要在体委与体总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理顺与体育系统外部各有关行业、系统、单位的关系,明确各自管理权限、范围、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党、政、军、工、农、商、学等各行各业大办社会体育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关心体育、参与体育、支持体育的格局。

3.1.2 从管理的形式上看,要正确处理宏观控制与微观放活的关系,克服包得过多、统的太死和放得太松、放任自流发展的两种倾向。

微观上放活的社会体育,是使社会体育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基础;而宏观调节社会体育,是使社会体育保持稳定协调发展的条件。过去我们过份强调宏观调控,出现两种现象:一是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对社会各种体育组织,无论是“官办”还是“民办”,一律采取直接控制的方式,一切按国家办体育的模式处理问题和开展工作。二是体委内部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的管理体制,未能发挥各基层体育组织的积极性。现在,当我们强调微观放活的时候,一些人误认为“只要体育活动在社会各地、各阶层开展得轰轰烈烈就行,体委管与不管无关重要”,这样才体现了“活”。因此,对社会体育发展的规模、形式、内容以及社会体育组织的成立,一概采取了放宽的态度,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放任自流,听其发展”的情况。上述两种倾向都是值得引起注意的,我们要在社会体育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将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活而不乱,管而不死”。

3.1.3 在管理手段上,要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大胆探索改单一的行政手段为经营管理手段,辅之与行政、法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在体育场馆、体育企业的管理上,只要我们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不改变,就应大胆地实行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

3.2 加强社会体育人才队伍的建设,适应社会体育蓬勃发展的需要

3.2.1 应根据珠江三角洲社会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落实县级以下各级政府的体育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从国家机构改革总的方向看,不可能增加县级以下的政府机构及人员编制(指国家标准),应该认真总结各市、县自行解决人员编制的经验,通过当地的法规和管理条例,从组织和行政手段上给予肯定并大力推广。

3.2.2 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社会体育工作者的思想与业务水平。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体育工作者牢固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有鲜明时代感的职业道德观念、勤于思考,勇于开拓的求实务实观念、讲效率比贡献的竞争观念、强烈的民主和法制观念。通过学习进修,使他们掌握现代社会体育的各种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3.2.3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的建设,强化社会体育的“母机”作用。当前,首先应加强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以及其它培养体育师资办学体制的改革,以解决体育教师队伍存在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其次,大力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他们的经济待遇和生活条件,落实有关政策,解决他们面临的各种困难,使他们能安下心,稳得住。

3.3 增加社会体育的经费投入,提高投入与产出的效益

社会体育的经费投入,这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体育意识的增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实际上仍存在数额不稳定性,来源很大的随机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尚未形成一种稳固的经费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在社会体育经费的投入问题上,应确立“逐渐减少对国家投入的依赖,坚持走内涵型发展及争取社会更多支持的道路”的指导思想,通过扩大体育市场,增加体育创收;建立体育企业,大力开展体育经营活动;鼓动社会各界、海外侨胞捐资;办好体育基金会,发行体育奖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管理制度等等,进一步增加社会体育资金的投入。

3.4 扩大社会体育的对外开放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对外开放意义的认识,树立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二是确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目标、内容、重点;三是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四是理顺对外开放与促进自身发展的关系。

3.5 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法规,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社会体育的发展,固然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但也往往受到一些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干扰,因此必须建立一系列的法规条文,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法治代替人治。这些法规条例应包括:学校体育管理条例、青少年健康保护条例、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保护条例、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体育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条例、体育场馆管理条例、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等。通过建立和健全有关的社会体育法规和条例,保障社会体育向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

注:本文所引用的一些数据,来自于1 992年国家体委下达的《珠江三角洲体育现状及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的调查,特向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致谢!

(广州体育学院学报,199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