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基金,立足市场需求,提升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一、集团基本情况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1974年6月,原隶属邮电部(原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的科技企业,由中央企业工委管理;2003年交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针对不同的用户群,研究院形成了覆盖光纤通信技术、数据通信技术和无线通信技术三大产业的发展格局。在光通信领域内,研究院是目前全球唯一集光电器件、光纤光缆、光通信系统和网络于一体的通信高技术企业。
研究院现已成长为国内知名的通信产品制造商与解决方案提供商,并快速走向国际;其中光电子器件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的位置,光纤光缆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第二位,光通信系统设备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第二位,无线通信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正逐步扩大。
截至2010年年底,研究院有九家子公司,在职员工14000余人。研究院现有土地面积1255亩左右,科研、生产厂房面积30多万平方米,总资产超过120亿元,净资产31亿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92亿元;在2010年(第二十四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排名第十八位。
二、电子发展基金使用情况
研究院从2003年开始组织推荐、实施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截至目前共承担22个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内容涉及光电子器件、光传输系统、无线通信、掺稀土光纤、IP数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这些项目总投资达30686多万元,其中获得电子发展基金资助支持2850万元。
“十一五”期间,共获得了9个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支持,累计投资16850万元,获得电子基金支持1200万元,内容涉及无线通信、光传送系统、光电子器件、数字电视等方面,目前有5个项目已通过验收,1个项目(招标项目)验收准备中,3个项目处于执行期。通过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实施和电子发展基金的有力支持,目前这些项目共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累计超过12亿元,共申请专利50余项,而且社会效益也十分显著。
三、电子发展基金对集团发展所起的作用
(1)推动阶段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研发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做出了很大贡献,有效带动了研究院的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研究院从2003年开始承担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多年来借助电子基金支持实施研发成果的商品化转化工作。事实证明,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实施,对研究院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有效带动了研究院产业化发展,特别有力推动了我院无线通信产业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为今后的产业化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通过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实施和电子发展基金的有力支持,目前这些项目共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累计超过12亿元。其中:
“多业务光传送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完成时生产能力超过950套/年,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5707万元,年工业增加值为3543万元,产品销售收入为11800万元,净利润达3171万元。
“高速率智能光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在执行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1500万元,年上缴税金2719万元,年净利润达5271万元。
“TD-SCDMA远端射频模块和直放站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累计实现销售收入约1.3亿元。
“综合TD-SCDMA等多制式移动通信综合接入信号覆盖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实现销售收入41200万元,上缴税金2850万元,净利润达3320万元。
(2)凝聚、培养和造就我院技术研究开发梯队,为我院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开发储备了人才。
电子基金项目作为“863”课题等研发成果的转化平台,集中组织起一支阵容整齐精干的技术研究开发队伍,经过多年的锻炼,这支队伍已成为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顽强拼搏、团结战斗的优秀集体,打造了我院良好的人才梯队,成为我院技术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希望所在。
电子基金项目为我院中青年优秀人才的成长和施展才华创造了不断完善的环境条件,一批有才干又有献身精神的中青年人才涌现出来。他们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成长,其技术攻坚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大大增强。近年来,我院中青年科研人员在相关领域申请专利、起草标准、申请软件著作权和在国际会议和期刊上发表的重要论文,相当一部分是由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资助的。
(3)通过电子基金项目的实施和支持,有效提高了企业开发和创新能力,大大增强了企业竞争实力。
通过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实施,在锻炼、造就企业人才的同时,还大大提升了企业开发和创新能力。截至目前,共申请专利50余项,其中多数为中国发明专利,已获得2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获得2007年中国通信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1项;牵头和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近10项。大多数项目在一定领域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所形成产品具有优越的性能价格比,在国内市场拥有较好销售业绩,提高了国内企业的相关产品和设备参与国际通信市场竞争的能力,大大增强了企业竞争实力。
(4)通过电子基金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我院光传输、无线覆盖等产品品质,带动了我国通信建设的发展,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高速率智能光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合通信网高速率大容量和智能化两个主要发展方向,研究开发高速率(40Gbps)的智能光网络系统设备并实现产业化,满足下一代通信网发展的需求,为将来更高速率(160Gbps)系统的研究打下基础。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增强了国产光传输系统及相关技术在国内外通信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能够较大地提高国内通信传输网络的技术先进性,降低网络的多业务运营成本并保障网络安全可靠的运行。
“综合TD-SCDMA等多制式移动通信综合接入信号覆盖系统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针对我国现有GSM900/DCS1800、CDMA800、WLAN、数字集群等多种无线网络系统并存,并开始大规模建设TD-SCDMA等3G移动通信网络的状况,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减少干扰等角度出发开发了综合TD-SCDMA等多制式移动通信综合接入信号覆盖系统,有效解决了不同制式的网络分别建设一套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带来的重复投资、相互争夺室内有限的设备安装、布线空间,室内频繁的施工,过度破坏建筑物结构及装修等诸多问题和矛盾。
同时,通过一系列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实施,新增就业岗位500余个。
四、电子发展基金管理经验
对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立项选取,研究院立足产业化目标,选择市场比较急需、前景非常好的产品开发项目;所选择项目均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其中大多数项目基于“863”计划课题成果的转化。
研究院对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管理实行两级管理模式,院科技发展部具有30多年的科研开发管理经验,负责宏观组织管理,从项目开发方向的选择到申报立项、资金使用、实施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管。所有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列入集团研发项目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和跟踪,每季度一次检查汇报,每半年一次小结,年终一次总结和表彰。下属的项目承担单位开发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按照ISO 90001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做到科学有序,保证项目的胜利完成。
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核算严格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制定的《集团研发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经过正式立项审批后实行专项管理核算,严格按照电子发展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的使用范围开支款项。项目进展全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制度,从而保证了整个项目经费开支基本在预算控制之内。项目承担单位对新增贵重仪表设备的购置采用公开招标、多方询价,资产管理部门有严格的采购流程。对原材料的领购一贯坚持“用多少领购多少”、厉行节约的原则,且材料领购及日常费用的开支等都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当项目开支金额达到一定金额时分别需要经过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负责人审批。各项目承担公司建立了财务信息预警制度,财务部门定期向项目负责人反馈项目经费使用状况,以确保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之中。
立项目标明确,项目研发基础好,实施监控到位得力,从而有效保证了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