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软件、计算机与网络、通信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带动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广泛渗透和应用于经济社会各领域。电子信息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对于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为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各国竞相加大投入,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和推进信息化,力争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占新的制高点。
为支持和加快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1986年国务院122次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每年拨给(原)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生产专用资金(后改称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特定用于支持集成电路、计算机及软件等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发展。在以电子发展基金为代表的各项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企业销售收入由2005年的3.84万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7.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产品出口5912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的37.5%;彩电、手机、微型计算机、数码相机、程控交换机等主要产品的产量均居世界首位;涌现了华为、中兴、海信、联想、TCL等一批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电子发展基金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手段,在确保电子信息产业稳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带动作用。二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电子发展基金是一项十分有效的产业政策,对缓解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研发投入不足的状况,加快技术进步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推广应用,以及促进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领导和广大员工尽职尽责,辛勤奉献,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硕果累累。电子发展基金的主要成效具体体现在: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实力;健全产业链条,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把握产业规律,扶持自主创新主体;完善公共服务,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进两化融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证明,国家设立电子发展基金是有远见的,是适应世界发展新兴产业的潮流、符合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规律的一项十分有效的产业政策。
对电子发展基金来说,“十一五”是深入发展的五年,是引领创新的五年,也是进一步实现机制创新的五年。在坚持创新使用和严格管理的原则下,基金管理部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效用得以充分发挥。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体系,2007年颁布了新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对相关工作流程予以明确,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配套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规章体系。二是创新了网上申报的工作方法,使指南发布、项目申报、基金管理等都能通过网络进行,方便了企业申报,提高了基金管理效率,进一步贯彻了政务公开的要求。三是加强了项目的追踪问效,加大了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有效地保障了财政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同时,基金管理部门积极创新了资金使用方式,实施变对项目无偿资助的方式为股权投资方式对企业进行支持,探索创业投资新模式,使用方式的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了电子发展基金的使用效果。
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编辑了《“十一五”电子发展基金成果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汇编》既是对“十一五”期间电子发展基金组织管理的回顾,又是对项目成果的总结,也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科学发展的见证,希望各界能吸取各地方和企业使用电子发展基金的成功经验,认真管好用好电子发展基金。同时,值此《汇编》出版之际,谨向为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做出贡献的所有人士致以深切的敬意!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