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展基金促进了广西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信息产业概况
“十一五”以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广西电子信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为广西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电子信息制造业平稳快速发展
“十一五”以来,广西电子信息制造业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的态势,增速不断加快,到2010年,广西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196亿元,是2005年的8.4倍,5年年均增速达53.2%;完成工业增加值70亿元,是2005年的5.9倍,5年年均增速为42.7%。2010年,广西电子信息制造业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8家。从全国行业来看,2009年,广西电子信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增加值、销售收入在西部地区排名第四位,在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排名第一位。
目前,广西电子信息制造业已形成了北海市以计算机为主,桂林市以通信、光伏产品为主,柳州市以汽车电子为主的产业发展格局,同时,形成了贺州市铝电子加工、梧州市基础电子元器件、南宁市应用软件开发等特色鲜明的产业。
(二)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十一五”以来,广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得到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2010年,广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销售收入达100亿元左右,已拥有从事与软件有关的科、工、贸企业近2000家,通过双软认证企业100多家,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保险、交通、电力、旅游、教育、医疗、宾馆、汽车、公安等国民经济各个部门。
二、电子发展基金使用情况
“十一五”期间,广西获得电子发展基金资助的项目共11个,资助资金共1100万元。支持的领域包括软件及信息服务、电子基础产品、信息通信产品等,截至2010年年底,已完成使用资助资金950万元,使用率约为86%。已完成验收项目2个,已经完成等待验收的项目8个,2010年资助目前正在执行当中的项目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和项目承担单位十分重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建设实施,严格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发展基金对产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履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合同规定条款,无违规违法现象。
三、电子发展基金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所起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在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期内,带动项目承担单位完成投资5660万元,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7400万元,新增效益7145万元,上缴税金1710万元,净利税2210万元,新增就业280人次。五年来,广西电子信息产业以年均两位数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完成科技开发项目100多项,获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0多项,获得专利技术6项,正在申请专利3项,在国内刊物上发表论文13篇,绝大部分项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和先进水平,电子发展基金对广西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效果显著。
四、电子发展基金管理经验
在多年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管理过程中,广西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不断总结,不断改进,不断完善提高,主要管理经验如下:
(1)坚持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和促进企业自身建设并举,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一是组织申报企业认真、细致、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答辩材料,努力提高申报工作的质量和答辩成功率。二是严格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申报材料,帮助企业进一步认清项目的定位、优势和风险所在,锻炼项目团队,促进申报企业的自身建设。
(2)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建设实施。在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深入企业,按照合同要求认真检查督促项目的实施,并通过项目进度报表、利用企业调研等机会,跟踪、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及其存在的问题,检查合同履约情况,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在项目档案管理上,为每个项目建立卷宗,进行专职管理。
(3)充分利用基金的影响力,扩大基金项目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获得基金支持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资助资金本身,同时还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无形资产,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开拓市场的能力,拓展了企业合作和融资的空间。因此,充分利用基金影响力,扩大基金项目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是充分发挥基金对产业发展促进作用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