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电子发展基金成果汇编(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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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展基金促进天津市信息产业发展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概况

天津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510余家,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010.88亿元,位居全国第七位;利润67.71亿元,位居全国第十一位;从业人员15.9万人。其中,重点企业包括摩托罗拉移动技术、摩托罗拉技术方案、三星通信技术、乐金电子、飞思卡尔、三星LED、中环电子信息集团等公司。生产制造的产品覆盖雷达、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服务器、家电产品、电子测量仪器、平板显示、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等诸多方面。其中手机产量9160万部,占全国手机产品总产量的9.4%,位居全国第三位;平板显示器587万台,占全国平板显示器总产量的4.52%,位居全国第六位。

二、电子发展基金使用情况

自2009年开始,原市信息化办与原市经委合并形成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财经处负责牵头管理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累计25个项目获得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拨款,共计4450万元。2006年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共有7个项目获得批准,基金拨款共计1250万元(包括1个招标项目);2007年有3个项目获得批准,基金拨款共计500万元(包括1个招标项目);2008年有7个目获得批准,基金拨款共计1100万元(包括2个招标项目);2009年有3个项目获得批准,基金拨款共计500万元(包括1个招标项目);2010年有5个项目获得批准,基金拨款共计1100万元。

项目款项主要用于项目产业化过程中购买生产、试验、测试用软件、设备及生产资料。

三、电子发展基金对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所起的作用

通过多年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共申请专利8项,发表专著或论文17篇。各项目实现累计销售收入合计约11.64亿元,实现利润6507.56万元,上缴税金8479.92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圆满完成任务。

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主要涉及高比能量锂离子电池和材料开发及产业化、汽车电子及智能交通、信息安全、行业应用和新兴软件等领域。这些项目的实施,增强了企业实力,培育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快了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提高了国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一批内资企业的实力得到了加强,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工信部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自2006年承担了“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用改性多元层状镍钴锰锂氧化物产业化项目”。通过2006—2010年项目的建设,企业不断提高制造工艺,现已掌握5μm、8μm、11μm和15μm等多种粒度大小的前驱体制备技术,可以满足客户对三元材料的任何要求。其非对称型532型三元材料的0.1C初始容量提升至170mAh/g以上。对称型333型三元材料焙烧工艺,产品振实密度甚至达到2.3g/cm3 以上,0.1C初始容量达到155mAh/g以上,实效电池循环700次容量保持率达到90%。该项技术实现了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空白,产品得到了深圳比亚迪、珠海光宇、台湾能源和韩国三星公司多家锂离子电池企业的认可和采购,产品质量及技术实力居于世界领先水平。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3.94亿元,出口创汇2300万美元,实现利税767.35万元,新增近百个就业岗位。

天津南开创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安全目录服务系统”项目。该公司产品“安全目录服务系统”已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认证平台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关键性业务中得到应用,在国内目录服务领域取得了突破性成果,提高了国产安全软件产品的竞争能力,也为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电子发展基金管理经验

为了提高天津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的质量和水平,我委分别于在2006—2008年三次举办电子发展基金申报培训,为企业全面介绍发展基金情况,详细讲解了基金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机制,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工信部的有关规定,我委定期对已立项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进行项目跟踪,检查发展基金项目的执行及经费使用等情况,对经费开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予以纠正。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与工信部基金办签订的合同,积极配合,如实上报情况,提供了相关辅助资料,保证了基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