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思路 完善工作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王占甫司长在“十一五”电子发展基金成果汇报展示会上的讲话
(2011年6月26日)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十二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总思路是,充分发挥基金的带动引导作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的成功经验,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第一,进一步完善基金的支持方式,对重点项目进行滚动投入。“十二五”期间,我们要集中资源,加大对核心基础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进行滚动支持。基金要重点扶持基础性、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关联度强的行业。根据“十二五”规划和产业发展情况,我们每年要确定三个至五个重点领域,并按照不同特点确定三个到五个关键环节作为重点支持的目标,并对这些重点领域的项目要一年申报评审,两年至三年连续支持。支持资金规模要占到基金总规模的一半以上,因此项目将更为集中,小项目可能相对要减少。
第二,进一步完善基金的申报、评审管理体系。基金申报评审管理体系是基金管理工作的一个基础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基金能否真正有效发挥作用。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基金组织动员机制,运用申报通知、基金网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基金申报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在评审方式上运用通信评审、会议评审等多种评审机制,在项目评审上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择优扶持。此外,我们还要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及时更新并扩大评审专家队伍。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追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我们要严格审查资金使用开支范围,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项目合同的预算来使用电子发展基金。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检查机制,在已有项目执行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要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我们还要逐步建立基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成效进行经济和社会效益综合评价,完善对管理目标过程和结果的监测和反馈。
良好的工作机制是管好发展基金的重要支撑。我们继续完善与财政部的协调配合,发挥地方主管部门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首先,进一步完善部省信息交流与合作机制,发挥地方主管部门在基金全过程管理中的作用。基金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各地主管部门的努力,各地主管部门要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因此,我们要继续加强省区市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在指南的制定、申报组织、项目推荐、专家推荐、项目执行及项目验收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省区市主管部门的作用,指南制定要紧紧围绕电子信息产业“十二五”规划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听取地方的意见。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基金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十二五”期间,电子信息产业既要突破核心技术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又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这需要国家加大财政的投入,统筹用好各项财政资金。我们要加强财政资金、税收、投融资、科技以及产业等政策的协调和配合,共同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最后,进一步完善基金工作的宣传和对外合作机制,努力争取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我们要继续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对基金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视程度,同时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不断拓展与国内金融领域、境内外财团和风险投资机构合作的领域,达到投资渠道多元化,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