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金融市场与金融营销
1.3.1 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市场,是指资金供求双方借助金融工具进行各种货币资金交易活动的场所及资金融通行为的总和。按照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或金融资产种类划分,金融市场可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衍生市场、保险市场、黄金市场、产权市场等。
货币市场是指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的资金融通市场。其交易者主要是资金的临时闲置者和资金的暂时需求者,其交易对象主要包括短期国债、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回购协议、同业拆借等。
资本市场是指以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为交易对象的资金融通市场。其交易对象主要有长期债券、股票、基金、产权等。
外汇市场是指专门从事外汇买卖的场所,外汇是一种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国际支付手段,主要包括外币及以外币表示的支票、汇票、本票、存单和其他有价证券等。
期货市场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其交易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衍生市场是指专门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场所,其交易对象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等。
保险市场就是保险消费市场,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直接或间接地进行保险产品交换关系的总和。保险市场由保险产品的供给者、保险产品的需求者及保险中介机构共同构成。保险产品按其标的的不同,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 按投保主体分为个人险与团体险;按投保人需求分为保障型保险、储蓄型保险和投资型保险; 按承保方式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等。
黄金市场是指专门进行黄金交易的场所,它既是商品市场,又是金融市场,因为黄金是国际储备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国际结算中仍占重要地位,因此国际上视黄金市场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产权市场是指进行产权交易的场所,属于初级资本市场。《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并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由此来看,产权市场作为为各类产权提供交易服务的专业化场所,其交易产品包括了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涵盖面要比资本市场大得多。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产权市场是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目前的交易品种已基本覆盖了除上市公司流通股以外的其他大多数资本要素资源。
1.3.2 金融营销
金融营销的全称是金融市场营销,它是指以金融市场为导向,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出发点,以市场营销为手段,将可赢利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传递、推介给消费者并为消费者所接受的一种经营管理活动。金融营销的目标就是通过提供满足消费者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而获取收益,它强调的是消费者需求的满足和金融机构利润的获得。金融营销是实现金融机构根本目标的重要保证,因为金融机构更关心的往往是利润的增长速度。
金融营销一般要经历如下几个环节:一是进行市场调研,确定消费者的金融需求并进行市场细分;二是根据获取的市场调研结果,确定目标市场,或更新旧的产品与服务或设计新的产品与服务;三是对已经进行过专门研究的目标顾客在获取一定利润的前提下提供一系列营销服务;四是满足消费者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需求。金融营销的出现是金融业经营发展上一种革命性观念,是对先前以卖方市场为主的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的扬弃,它使先前以卖方为导向和以金融机构为中心转变为以买方市场为导向和以满足客户金融消费需求为中心,是金融业经营的一次质的飞跃。